2001年4月18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机制
  王全国
  去年,海关征税2241.95亿元,创历史新高,为国家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我们还应看到海关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近两年湛江、厦门等地发生的特大走私案件,使人震惊。细究根源,在海关执法中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一重要原因。
  执法权力若失去监督制约,就很容易滋生腐败。海关总署认真吸取湛江、厦门等地特大走私受贿案的教训,在建立监督制约制度上下了不少工夫,陆续出台了一些规定,如:关务公开、干部离任审计、领导干部异地交流、公务回避、特派督察员、责任追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效果明显。加强对海关执法的监督,已成为当前各地海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但这仅仅是个开头,要彻底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确保海关依法行政,还必须着手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其主要内涵包括监督制约的制度、内容、人员、手段、方式等。它要求改变过去监督制约渠道单一、体制单一、手段单一、介入力量不够广泛、干部群众自觉参与的意识还不强等缺陷,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监督、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足以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产生威慑和抑制作用的监督制约网络。公开有利于公正。海关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还要实行关务公开,加大外部对海关执法监督制约的力度。湛江海关认真吸取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件的惨痛教训,在加强内部监督制度的同时,聘请人大、政协和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人士为行风监督员,对海关执法过程进行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增加风险防范,加强预警功能,是建立海关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目的。从湛江、厦门海关发生的案件看,对一些执法腐败的苗头由于发现不及时,监督不严,制约不力,最终酿成惊天大案。一个良好的监督制约机制,能起到预防作用,及时消除一些违法乱纪的苗头和带倾向性的问题,确保海关依法行政的有效落实。
  要保证监督制约机制的行之有效,监督制约的惩处必须到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如果不严厉惩处,就会变得十分乏力。惩处也是强化海关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手段,违法乱纪必须受到追究。惩处得越严厉,监督制约的效果就会越好,海关的依法行政才能有根本的保证。


第11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特别报道

  构筑海关监督网络
王比学 陶永
海关总署在总结近几年海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认识到,加强监督是海关防止不依法行政执法腐败的当务之急。于是,他们紧急行动起来,着手在海关系统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执法监督网络。
  今年3月底,记者深入南京、青岛海关就海关加强监督力度进行了采访。短短几天的采访,记者明显感受到目前海关系统正在构筑内部外部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一张足以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产生威慑力的监督网正渐渐张开。
  内部监督:海关的自我保健系统
  向隶属海关派驻专职纪检监察特派员,加强对各单位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是海关总署结合近年来海关工作形势和干部队伍状况,从体制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从1998年7月起,南京海关从全关区抽调了5名业务骨干作为纪检监察特派员,派驻到下属的连云港、南通、苏州、张家港、新生圩等5个人数多、业务量大的隶属海关。这次采访中,记者在张家港海关遇到了他们中的一员——纪检监察特派员肖明。这是一位工作十分认真的老同志,她对记者说:“以前我在南京海关监察室,只能通过听听汇报来了解基层情况。现在,我生活和工作在这里,参加张家港海关的党组会、关务会、案件审委会,进行行风调研,深入业务现场。这里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她说,南京海关每季度都要组织一次特派员例会,关长每次必到,听取特派员的意见,共同分析海关执法情况,查找一些隐患。“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肖明觉得,派驻纪检监察特派员把监督落到了实处。
  提起纪检监察特派员,南京海关关长陈正恭深有感触地说:“以前隶属海关领导的监督是能管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现在,有了特派员,我们就要让他们成为既看得见,也管得着的人。”他说,对海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实质是对海关权力腐败的预防。现在看来,派驻纪检监察特派员是实现有效监督的好方法。
  据了解,全国各直属海关第一批100名纪检监察特派员已基本到位,第二批100名纪检监察特派员今年将陆续到位。他们像保健医生,时刻关注着海关队伍的健康。
  保健医生有了,做专项的身体检查也必不可少。1998年,督察特派员办公室在海关总署成立,它的职责是:对海关执法进行常规督察、专项督察和内部审计。去年,督察特派员就海关税收征管和货运监管、海关减免税审批、转关运输货物等情况,分赴13个海关进行了专项督察,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对部分海关领导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督察。督察工作在基层海关获得良好反应,他们认为“督察小组人员是海关业务方面的专家,帮助基层海关发现隐患,有病早治,可以防止执法腐败的产生”。
  海关总署组织执法检查,各直属海关也纷纷对隶属海关进行类似的检查。1998年,青岛海关成立了4个检查组,由关领导带队,成员来自业务、人事、政工和监察部门,深入到业务量大的隶属海关检查,以掌握真实情况,督促工作。在执法检查前,他们查阅了大量的业务资料,做到带着问题检查。检查组根据数据分析得知,威海一高尔夫俱乐部进口大量不锈钢,与其工程项目使用量不成比例,检查组有意识地检查了其有关单证,最后通过暗访发现进口的不锈钢已被倒卖。威海海关对该俱乐部进口的异常情况没有引起警觉,事后监管又不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关长因此被免职,这件事对关员们的触动很大。
  在南京海关下属的张家港海关,每季度都抽调有关业务骨干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各业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已经作为制度被固定下来。通过审查有关的业务单证,寻找监管中可能存在的盲区,查找可能诱发执法腐败的苗头,是执法检查的任务。张家港海关近几年来没有出现一起海关人员违纪违法事件,他们说,检查小组功不可没。
  将纪检监察工作重心前移到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中,积极推进通关作业改革,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海关加强内部监督的另一种形式。新的通关管理模式和通关作业流程实现了风险布控、审单作业、物流监控、职能管理、执法监督五权分离。实践证明,它可以防范和化解海关执法廉政风险。
  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了执法腐败的发生。
  外部监督:海关形象的一面镜子
  对于海关来说,外部监督就像一面镜子,时常照照,才会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在社会上聘请特邀监督员的做法,在海关系统得到推广。在张家港海关,记者走访了几个特邀监督员。他们一致认为,海关的自身管理比较规范,制度比较健全。
  南京海关下属的苏州海关吴江办事处聘请了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担任特邀监督员。在记者采访之前,检察官刚刚给关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从身边所发生的案件,分析如何有效杜绝职务犯罪。关员们听了以后说:“以前总认为只要自己不拿、不贪就没事,现在才知道由于不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责任。”
  在聘请监督员的基础上,青岛海关注意发挥司法监督的作用。他们与地方纪委、监察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建立了经常性联系。今年4月5日,青岛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还与市检察院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确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商定每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就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互相监督。目前,青岛海关逐渐形成了严格执法、恪尽职守的良好氛围。难怪记者在青岛市检察院暗访时,反贪局长反映,“这几年对海关的举报信几乎没有”。
  海关系统还十分重视对工作对象的监督。在海关现场显眼的位置,记者看到了很多意见箱、举报箱,关长热线电话和投诉电话也十分醒目。南京海关下属的连云港海关在侦办一起走私案件时,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曾向海关总署反映该关缉私警察在执法中适用法律不当,并强烈要求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南京海关了解情况后,派人立即赶到连云港,及时找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谈话。经调查,认定连云港海关运用强制措施得当,法律手续完备,既较好地解决了当事人及其亲属的疑惑,又维护了海关的形象。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海关系统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强有力的执法监督体系,是当前摆在海关面前的重大课题。修订后的《海关法》实施以后,接受监督成为海关的法定义务。同时,强化监督也是海关总署转变职能的重点之一。海关总署将进一步加强常规督察和专项督察,推行在海关内外部聘请兼职、特邀督察员制度,同时扩大社会监督,听取海关工作对象、有关企业、社会各界对海关执法情况的反映,加快海关监督网络建设,切实加强海关执法监督。(附图片)
(压题照片为吴报辰摄)


第11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无悔的追求
——记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张国防
陈跃进 张辉 苏曼义
“要想带出一流的队伍,自己本身必须做出一流的表率。”这是张国防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的。同时也深深印在了河南封丘县每一个交警的心里。
  一段时间,正在拓宽的“新长”公路封丘段上摆起了长龙,原本车流量很大,加上出动兴修水利的20多万农民大军、2万多辆机动车,把整条公路堵得满满的。
  为疏导交通,张国防和交警齐心协力,一辆车一辆车地推,饿了就啃块自带的馒头和方便面,渴了就喝点白开水。一天,狂风夹着雨雪铺天盖地地袭来,一辆满载石料的拖拉机横着滑进路边的沟里,拖车车身将整个临时通道隔断,前后车辆均无法通行。见此情景,他立即带头跳进了又是泥、又是雪的水沟中,张国防和6名交警硬是把拖拉机斗一步一步地抬了出来。出来时,他的小腿被冻得又青又紫,上衣却被汗水湿透。看着他们,过往司机和群众无不交口称赞。
  他对待工作有火一样的热情,对待生活则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家庭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张国防停靠的时间却很有限,担任封丘县公安局主抓交警工作的副局长以后,他回家的时间则更少得可怜。他一年中几乎全部时间都忙碌在基层,就是逢年过节也很少和家人轻轻松松地团聚几天。
  他的爱岗敬业精神在同志们当中有口皆碑。舍小家为大家、勤政爱民、秉公执法。这就是张国防无怨无悔的追求!


第11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青岛海关大型集装箱检查系统投入运行四个月来,查获走私违规案件二十九起,涉案货值五百多万元,有效地打击了走私犯罪。图为海关关员在检测大型集装箱。 周兆和 高翔摄影报道


第11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大要案写真

艰难的较量
张军雄
今年三月二十一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湛江海关查处的特大走私进口三万吨铜精矿案部分涉案人员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蔡伟雄、陈宽余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二年,以受贿罪判处肖鸣杰有期徒刑三年。至此,这起案值达十一亿元、涉嫌偷逃国家关税一千三百多万元的特大走私进口铜精矿案件,在湛江海关缉私人员近三年的艰辛努力下,终于画上句号。
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艰难较量。一九九八年底,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发生后,海关总署党组采取果断措施改组了湛江海关领导班子。湛江海关新关长到任不久,便收到一封上级部门转来的举报信,信中举报上海一家公司在湛江口岸走私进口较大数量的铜精矿。
湛江海关新的领导班子对此十分重视,专门召集会议,研究部署办案行动,要求集中力量办案,将走私分子绳之以法,为国家挽回损失。
会后海关成立了专案组,由一名副关长坐镇指挥,海关调查人员深入湛江外代、外运、港务等部门调查取证。随后,他们又派人前往北京、上海、昆明、烟台开展工作,弄清了进口铜精矿和资金的流向,初步认定这是一起牵涉到北京、上海、昆明、烟台等地四家公司的走私进口铜精矿的案件,已确定走私进口铜精矿的数量为两万吨。在上海一家公司的取证中,湛江海关调查人员还发现,湛江有人参与了此次走私活动的通关全过程。经过湛江海关调查人员半年的内查外调已初见端倪。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湛江海关调查部门将此案移交湛江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侦办。侦查分局接手这起案件后,马上组织精兵强将着手破案。局领导带领缉私干警日夜奋战,十一月中旬,蔡伟雄、陈宽余等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到案,各项侦查、审讯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
为了尽快突破此案,侦查分局领导调整了警力,提出把办案的重点转到外线,内外一齐下手的策略。
二○○○年五月三日,负案在逃近两年的湛江“两马”走私集团成员王林归案。接着,另一与本案有密切关系的犯罪嫌疑人肖宏杰也被缉拿归案。很快,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蔡伟雄、陈宽余、肖鸣杰、王林。案件开始有突破性进展,犯罪事实被逐步查清,战果在不断扩大,走私进口铜精矿的数量也由两万余吨增加到了三万余吨,案件脉络越来越清晰。
一九九八年三月,北京、昆明、烟台等地四家公司密谋,拟从国外进口铜精矿原料加工成电解铜后在国内销售牟利。为了偷逃关税,他们找到广东日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湛江办事处经理蔡伟雄。蔡伟雄为了揽这批“生意”,开出的价码也足以让那伙急于捞钱的人心动,他谎称,湛江港对进口货物有优惠政策,海关对矿产品只征收一半的关税。
在利益的驱动下,一笔肮脏的交易谈成了。那几家公司在“通关优惠”的诱惑下,将准备在湛江口岸进口的铜精矿的通关、装卸、铁路运输等业务一揽子包给蔡伟雄,通关及储运的总包干费用是每吨三百五十元人民币。
当时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还没有暴露,那里走私团伙活动猖獗,黑社会势力横行霸道,口岸的执法环境相当恶劣。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蔡伟雄开始实施他的走私阴谋。蔡伟雄找到当时在湛江风光一时的“两马”走私集团的骨干黄伟明(另案处理),密谋实施走私的具体办法。他们采取由王林负责勾结港口船务部门代理人员,将舱单改少,只以十分之一的数量向海关申报通关。就是这十分之一的货物,他们还要低报进口价格,进一步偷逃关税,然后伪造假的海关放单证,将货物从港口提出。经过一番密谋和准备,一份用心险恶的计划开始实施。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四日,一船加拿大产的铜精矿由“大亚卡玛”轮运抵湛江港。王林受“两马”走私团伙头目的指派,以四万元人民币代价,“搞掂”湛江外轮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邱某(另处),让他在舱单上把进口的铜精矿数量由一万零一百一十点二七吨改为一千零一十一点○二七吨,他们以一千零一十一点○二七吨的数量向海关申报通关,并将该批铜精矿实际成交价四百二十二美元\吨,改为一百六十点七七美元\吨,随后,他们又在另一份数量为九千零九十九点二四三吨的单证上加盖了伪造的海关放行章,将这部分货物顺利提出。就这样,在这船货物中,蔡伟雄一伙人采取瞒报进口数量及伪报进口价格等手法,偷逃税款四百四十三点九万元人民币。一九九八年五月至七月间,蔡伟雄等一伙人采取同样的手法,又两次实施走私进口铜精矿的行为。
经查证,蔡伟雄等人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走私进口铜精矿三万零三百零八点一吨,偷逃税款共计一千三百八十三点二八六万元人民币。在这笔交易中,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可一伙走私分子却大捞了一笔,仅蔡伟雄一人就赚取上百万元,陈宽余也将六十万元装入个人腰包。狐狸再狡猾终究斗不过好猎手,一伙机关算尽的赌徒终于落入法网。


第11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给您提个醒

  您用错过这些法律概念吗?
雷敬
  法律术语具有特定的内涵,它是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法规内容专门界定的特定名词,使用时应谨慎、严密、准确,不可“臆断”或“望文生义”。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常发现一些人误用或者混淆使用这些法律术语。下面略举几例,作一辨析,供您在使用时参考:
  ——“劳改犯”、“劳改队”、“劳改局”的称谓过时了。
  以前,我们一直习惯于称呼正在接受改造的罪犯为“劳改犯”。《监狱法》颁布后,“劳改犯”改称“罪犯”、“劳改队”改称“监狱”、“劳改局”改称“监狱管理局”。《监狱法》第一章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该法还规定:“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由此可见:“劳动改造”只是改造罪犯的一种形式,称罪犯为“劳改犯”是不全面的,“劳改队”、“劳改局”等称谓也是不确切的。同时“劳改犯”称谓的改换,也是对罪犯人格权尊重的一种表现。
  ——“罚金”与“罚款”是一回事吗?
  “罚金”与“罚款”是两个不同含义的法律概念。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钱币的刑罚;而罚款则是行政执法部门对不够刑事处分的违法行为依法强制在一定时期内缴纳一定数量钱币的行政处罚。罚金是刑事犯罪的刑罚,必须由人民法院判决才能适用;而罚款一般仅用于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各指什么?
  《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通俗地讲:“法人”是个组织,“法定代表人”是这个组织的负责人(或领导人);“法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通俗称谓。
  ——慎用“连带责任”一词。
  “连带责任”是指数人共负同一债务的义务,是“按份债务”的对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即负有连带责任。可见,连带责任只适用于民事案件中连带债务方面。现实中,有人把它“推而广之”,把“连带责任”误解为“对某件事多个人都负有责任”,广泛用于公文或新闻报道中,如:“要追究领导的连带责任”、“此决定班子成员集体负责,负连带责任”等等都是法律概念不确切的表述。


第11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悔悟
  北京市劳教局从挽救人入手,科学运用“法、理、情”做好“法轮功”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使因犯法而被收教的“法轮功”劳教人员尽快转化。图为“法轮功”劳教人员转化后离开劳教所时同干警挥泪告别。 范旭亮摄


第11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厦门市政府非常关心有突出贡献的保安员,经市长朱亚衍特批,荣获全国“十佳保安员”称号的曾芝强的全家户口从四川农村迁入厦门。图为曾芝强夫妻高兴地从厦门铁路派出所所长洪舜育手上接过厦门市户口簿。 郑宪 柯志强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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