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18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武警江苏省总队官兵坚决拥护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义不容辞当好“严打”整治工作的生力军,积极参加“严打”斗争。图为日前武警南京市支队等驻宁部队贴近实战进行“处突”训练时情景。吴俊摄


第10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我说“严打”
本期栏目主持人:徐运平(本报记者)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根据当前社会治安面临的严峻形势,作出了从现在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的战略部署。
  江泽民总书记从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强调了搞好社会治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会议要求全党和全国上下要共同努力,下大力气解决当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坚决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
  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是我国现阶段政治、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这一部署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立即在全国各地引起强烈的关注和反响,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各界人士对此纷纷发表见解。
  今天参加我们“热点与对话”的嘉宾,有来自执法部门的法官、检察官,一线的公安干警;有来自校园的大学教授,街道办事处干部,个体经营者……
  本期特邀嘉宾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艾地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     王建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学家        王作富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于爱荣
  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局长         颜国良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处长    王志明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中琦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南磨房派出所所长  陈思源
  湖北省武汉市汉正街个体户        胡 元
  民心所向 势在必行
  主持人:这次“严打”整治斗争是继1983年和1996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第三次“严打”整治斗争。全国治安工作会议把社会治安提到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我们党执政地位的巩固的政治高度,可见其极端重要性。
  王作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学家):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大案要案频发,刑事犯罪总量增长,杀人、伤害、爆炸、抢劫、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活动猖獗,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深得民心,是一个十分正确的决策。从根本上讲,依法开展这场斗争,是我们党对刑罚与犯罪的对立统一规律认识的自觉反映,也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本身的内在要求。
  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有机统一。坚持对人民民主,就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采取一切有效手段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当前猖獗的犯罪活动,严重阻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反映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加上以政法机关为打击犯罪的专门力量,全国党政机关齐抓共管,严查严防,形成强大的攻势,“严打”斗争就一定能取得显著成效。
  王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后,各级检察机关坚决按照中央的要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战斗的姿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
  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承担着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处于检察机关维护稳定的最前沿。侦查监督职责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到“严打”整治斗争的进行。“严打”整治斗争是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对每一位侦查监督干警的严峻考验,也是对侦查监督队伍战斗力的检验。全体侦查监督干警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认识,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加“严打”整治斗争,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侦查监督部门和干警要在斗争中经受洗礼和锻炼,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通过积极履行职能,规范工作程序,全面履行侦查监督的各项职责。
  于爱荣(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这是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也是亿万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稳定的环境,人民群众的安全必须得到强有力的保障。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积极参加“严打”斗争,充分发挥惩罚改造罪犯的职能是我们监狱机关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严打”斗争的重要意义,动员和号召监狱系统全体干警,树立起压倒一切困难的勇气,发扬不畏艰难、连续作战的精神,以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责任感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全力投入到这场斗争中去。
  颜国良(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局长):中央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决策是民心所向,形势所需。我市地处湘西南,320国道、207国道穿城而过,东接长沙、衡阳,西通怀化、贵州等地,地理位置特殊,治安状况较为复杂。尤其是80年代末因严重暴力犯罪突出,震惊全国,引起党和国家领导高度重视。自90年代初以来,我市历届领导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为一件大事常抓不懈,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先后开展了一系列的“严打”专项斗争,实现了社会治安由乱到治。近年来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是流氓恶势力团伙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吸贩毒等多发性犯罪突出,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稳定,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是非常正确的,非常及时的,也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
  陈思源(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南磨房派出所所长):“严打”斗争势在必行,非常必要。从当前的社会治安状况来看,特别是从我们基层反映出来的问题比较明显,派出所的根本任务就是保一方平安,让人民群众有安全感,确保地方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作为“全国青年文明号”,我们全所民警把这场斗争置于维护国家政权的的高度,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
  根据市局、分局的部署,我们已经开始了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朝阳区南磨房地区是一个典型的城乡结合部,有一定代表性,具有“三多一快”的特征:流动人口多,新建开发区多,大型市场多,城市化进程快。具规模的大市场有11个,如占地6万平方米的东郊批发市场,东郊建材市场,还有正在兴建的百万平方米的紫兰花小区、世界货币公园等。因而成为外来人口聚集地,外来人口的违法犯罪比较突出。治安状况呈现出复杂性,为社会治安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近年来,我们以外来人口的管理作为切入点,加强打击、整治和教育、清理,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先后打掉了一批“拎包”、偷车、扒窃等犯罪团伙,今年一季度犯罪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近40%。去年,我们派出所辖区发案保持平稳,共破获各种刑事案件1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5人,比上年增长50%。但按照“严打”斗争的要求,还有差距。诈骗、盗窃、抢劫等“街头犯罪”,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这是我们派出所打击的重点。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巩固成果。
  孙中琦(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明泽街道在本地区的“严打”整治中,配合公安派出所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25人,吸毒人员8名,破获各类案件102起,缉拿逃犯5名,刑事和治安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5%,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但目前社会治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抢劫、诈骗、盗窃、流氓等时有发生。面对严峻的治安形势,我们深深感受到,中央决定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非常及时,市民们举双手赞成。
  胡元(湖北省武汉市汉正街个体户):在武汉,前一段发生的几起恶性案件,如楮韶东抢劫“的士”司机杀人抛尸案,王飞等五人黑恶团伙向澳门商人索要20万元的绑架勒索案等,真是触目惊心。最近看了武汉市召开的公判大会,这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受到严惩,感到好痛快,好久没有看到这样的场面了。对那些称霸一方、无恶不作、危害百姓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决不能手软,就是要从重从快,打掉他们的嚣张气焰。作为个体户,我们衷心拥护党和政府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打恶除霸,保护人民,老百姓拍手称快。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使我们这些合法经营者吃了“定心丸”,做生意也放心多了。“严打”行动表达了群众的强烈愿望,人民群众有了安全感,犯罪分子闻风丧胆。“严打”只要坚持下去,社会治安的好转就大有希望。
  “严打”整治 于法有据
  主持人: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严打”整治是依法行事,从重从快也是法律范围内的从重从快。
  王作富:犯罪与刑罚是一对矛盾,刑罚为惩治犯罪而设。马克思说过:“刑罚不外是社会对付违反它的生存条件(不管这是些什么条件)的行为的一种自卫手段。”国家如何运用刑罚,也就是在同犯罪的斗争中投入多大的刑罚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怎样才能实现刑罚的目的。我们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不是单纯为了报复,而是要通过惩罚使犯罪分子认识到法不可违,罪不可犯,预防其再次犯罪,同时也要警诫社会上那些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防止他们重蹈覆辙,走上犯罪道路,从而收到刑罚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效果。为此,运用刑罚打击犯罪,在指导思想上必须根据由犯罪发展、变化形成的社会治安形势,灵活采取从严或者从宽的斗争策略,而决不能孤立办案,犯法律教条主义错误。
  在当前犯罪分子气焰十分嚣张,恶性案件不断增加,严重危及我国的社会稳定、破坏改革开放带来的大好局面情况下,如果不采取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给予狠狠的打击,只会助长罪恶的气焰,使社会治安更加混乱。而社会治安混乱又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创造了有利条件,最终使我们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更大的危害。当然,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搞好社会治安,不能只靠“严打”,而是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但是,不可否认,针对治安形势严峻实行“严打”,是综合治理中的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手段。不实行“严打”,其他综合治理措施也难以收到实效。
  依法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是在特定社会条件下贯彻刑法上“罪责刑相适应”基本原则的具体表现,有充分的法律根据。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67条还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可见,对犯罪分子判刑的轻重,主要取决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大小,而社会危害程度大小,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其中包括犯罪行为时特定时空条件对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的影响。犯罪分子在社会治安形势恶劣条件下作案,一方面表明他有意利用这一条件“混水摸鱼”的险恶用心,另一方面他的犯罪行为在客观上又加剧社会治安的恶化,也是对其他不稳定分子的鼓励和示范,因而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要远远大于社会治安状况较好的情况下的犯罪。同时,我国刑法对每一种犯罪都规定了一定的量刑幅度,赋予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决定刑罚轻重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坚持“严打”方针,并不是说司法机关可以在法外施刑,恰恰相反,坚持“严打”方针,是在特定条件下实现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表现。
  从重从快 形成威慑
  主持人: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一个重要方针。实践证明,这个方针是完全正确的。“严打”必须形成高压态势,形成威慑力。而“严打”整治斗争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各级政法部门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马艾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作为审判机关,在“严打”斗争中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周密部署、统一行动、整体作战、形成合力、重拳出击,始终保持严打整治斗争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惩治力和法律威慑力,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维护经济发展大局,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结合发案单位存在的治安隐患及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并结合典型案例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震慑犯罪,教育人民;加大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案件的排查调处工作,严防矛盾激化,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发生;大力推进改革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管理长效机制,促进首都社会治安向社会化、有序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
  在诉讼中体现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坚持“稳、准、狠”的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分化瓦解,充分发挥刑事政策的强大威力;依法充分运用刑罚手段,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在依法从重处以自由刑的同时,依法适用财产刑和刑法规定的追缴措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和犯罪分子赖以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加强案件及工作协调,统一执法原则和尺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整体审判优势;突出严打重点,强化严打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增强严打实效;要把中央确定的三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危害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首都人民群众关注的治安焦点问题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中的领导者、组织者、核心骨干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同时,要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帮凶,做到除恶务尽。
  王建明: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加强批捕工作,要摸清底数,抓紧批捕一批重点犯罪案件。对“严打”整治斗争的三类重点案件,尤其是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批捕。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只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就要及时批捕;对于主犯在逃而不能到案,但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从犯,要依法批捕。及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参与对重大案件的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开展公捕,在全国掀起“严打”的高潮,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保证严格执法,防止打击不力,尤其是对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有关部门不予立案的,要作为监督的重点。在审查批捕工作中,要注意防错防漏,加大追捕力度。切实加强批捕后的执行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加大抓捕力度。要把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注意深挖不立案背后的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案件,及时向检察机关侦查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彻底打掉“保护伞”。
  颜国良:作为公安机关,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昂扬的斗志,义不容辞地当好“严打整治”的主力军,立足本地区,放眼全局,按照统一部署,与其他执法部门密切配合打“整体战”,给黑恶势力以毁灭性的打击。为达到党中央提出的用两年时间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将以“打黑除恶”为龙头,重拳打击涉黑涉恶团伙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全面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建立长期有效的治安防范机制,以“三项教育”为契机,加强民警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于爱荣: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监所安全稳定,切实做好收押准备。面对当前不少监狱押犯趋于饱和、场所紧张、经费短缺等实际困难,我们要从服务大局出发,立足现有条件,通过腾、挤、扩、改、建等多种渠道,最大限度地挖掘内部潜力,通过内涵式扩容,千方百计扩大关押容量,不折不扣地完成“严打”罪犯收押任务。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我们要按照司法部提出“三个绝对不能”、“四个绝对不允许”的刚性要求,以维护监管安全为己任,狠抓监管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促进罪犯的思想转化,确保狱内罪犯无脱逃、无重特大案件发生两个“零指标”。
  开辟“严打”整治斗争第二战场。开展狱内专项整治斗争,严厉打击狱内违法犯罪和反改造的歪风邪气,大力整肃监所秩序,净化改造环境。同时,深入开展坦白检举活动,通过思想发动、政策引导、法律震慑,造成强大的声势,使罪犯认清形势,坦白交待余罪,检举揭发同伙,积极为“严打”提供线索,扩大“严打”战果。
  夯实基础 加强防范
  主持人:“打”是特殊预防,“防”是治本之策。“严打”整治斗争,首先要“打”,但同时要“防”,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只有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活动的发生。这就需要尽快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加强治安管理,作好矛盾排查和信访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
  陈思源:维护社会治安,一方面必须形成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依靠群众,结合地区实际,突出重点,根据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工作。最终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目标。另一方面,打击整治不能仅仅理解为多破几个案,多抓几个人,搞“一阵风”,而是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一边抓打击整治,一边抓完善和夯实基层防范基础,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以公安机关为主体,各种治安力量有效联动,形成“拳头”,建立“打防控”的综合体系。
  孙中琦:基层稳,全局稳。街道、社区是治安管理的前沿,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牢固建立基层治安防范体系,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在街道党委领导下,我们街道已建立起以派出所为主力军,辖区广大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严打”整治队伍,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对易发案地段,采取公安干警、保安队、治保队伍蹲点守候的办法,加强治安控制,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明泽街道辖区外来人口有4000多人,是各类案件的易发源。为此,街道加强了外来人口的管理,规定出租房主要与派出所签订《责任状》,对外来人口不定期清查,拆除临建小屋,清理“三无人员”,遏制案件的发生。针对居民区经常发生的入室盗窃案件,街道发出《关于限期拆除吊栏和超墙体防护栏的通告》,得到居民拥护,近来盗窃案件大幅度下降。
  目前,我们街道充分依靠群众,群防群治,已建立起派出所干警、辖区专职保安队、社区居委会治保会、群众义务看护队、楼层互保组等五支防范队伍,形成“五级联保”,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巡逻和看护,形成“院有人管,户有人看”的“看门望锁”的良好局面。
  主持人:畅通信访渠道,发挥人民调解制度的优势,化干戈为玉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患于未然,也是消除不安定因素,预防刑事犯罪的重要方面。
  王志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处长):目前从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来看,很多刑事案件的“导火索”是一些细小的纠纷,如村民之间的土地界限、邻里纠纷等。这些细小的争纷本来通过当地村委会、居委会调解员的调解是能够很快得到处理的,但是现在基层这块工作比较薄弱,很多矛盾纠纷没有得到及时化解,造成矛盾激化、打架斗殴,甚至酿成刑事案件。如我省就有一起因两家邻里为一条小水沟的纠纷,多年未解决,双方常为此事发生摩擦,最终导致“两死一伤”的惨剧。在基层此类问题很多,矛盾化解不及时,就会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预防刑事犯罪,显得尤为重要。
  我认为应从三个方面来加强这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的工作。村委会、居委会调解员在当地一般都是一些有影响的人物,了解当地实际情况,当地居民或村民发生的一些纠纷和矛盾,只要调解员及时地做好调解工作,大部分在村里和居委会就可以化解;二是要加强乡镇、街道司法办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乡镇、街道司法办要搞好基层普法工作,帮助村民、居民知法、懂法、守法,同时注重加强基层矛盾纠纷的司法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加强县(区)一级初信初访工作。细小的矛盾纠纷在村委会、居委会或司法办化解了,县(区)信访部门就有能力做好在村委会、居委会或司法办无法解决的初信初访工作。抓好这三个环节,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基层人民内部矛盾的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
(附图片)
  广州近日举行“严打”宣判大会,三万多名群众参加。大会分别对二十八名和四十名杀人、爆炸、抢劫、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依法宣布执行死刑和依法宣布逮捕。 陈滋摄
北京市二十一个公安分、县局和区、县法院近日联合召开公判大会,公开逮捕和宣判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余永根摄
  武警江苏省总队官兵坚决拥护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义不容辞当好“严打”整治工作的生力军,积极参加“严打”斗争。图为日前武警南京市支队等驻宁部队贴近实战进行“处突”训练时情景。吴俊摄
  福建省福州市4月11日召开“严打”整治斗争公判大会,福州市公安局对100名杀人、抢劫、绑架、涉枪、敲诈勒索、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逮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1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宣判。在场的3800多名群众不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付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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