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28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地方人大)
专栏:地方人大工作系列述评之二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代表人民利益监督“一府两院”,人大行使监督权正在——
开拓中不断深化
  本报记者 胡健 徐运平
  由“橡皮图章”变为“钢铁图章”
  过去有人称人大为“橡皮图章”,而今年,广东的人们称省人大为“钢铁图章”。“图章”的硬表现在对财政预算的审议上。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等7部门向今年省人代会提交了详尽的2001年部门预算报告。报告叠起来有3厘米高,每一笔预算开支甚至详尽到买一张乒乓球台需要财政给多少钱。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在会上几百双眼睛的注视下,人民的资金只能也只会一分一分地被用在刀刃上。
  去年广东省人代会的质询案更是轰动全国。2000年1月22日,广东省人大代表就四会电镀城污染北江一事,提出对省环保局的质询案。省环保局负责人到代表中进行口头答复,但并没有使代表满意。质询后,代表进行了投票,5票“满意”,25票“不满意”,答复没有通过。几天后,代表又一次质询省环保局负责人,依然不满意。当时质询的场面相当“火爆”,周小刚代表说:“我们现在要问:你们和这个项目(电镀城)究竟有没有说不清楚的关系。”梁伯尧代表问:“省环保局就是想把不合法的项目(电镀城)搞成合法。身为环保局的局长、处长,你们难道不感到脸红吗?不感到良心受到谴责吗?”在去年一年里,广东省、广州市人大代表提出了8个质询和询问案。
  人大代表的认真和“硬气”,唤起了人民对他们更真切的期望。2000年6月,当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要视察广州火车站,以督促铁道部解决广州站存在几十年的老问题时,广州媒体直接打出“全国人大代表站出来了”的大标题,期望之情溢于言表。
  广东环保质询案结束后,安徽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富林说,它像一个显示器,告诉人们最近一两年来,人大监督工作有了新气象。
  从1999年起,安徽太和县人大将人大监督与新闻监督相结合。副县长向人大常委会作述职报告,电视台直播,让人民评判。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由新闻媒介曝光,人大作决议,促使问题彻底解决。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代表人民利益,监督政府工作。
  守住社会公正底线
  赵付印、耿付宝、姬付同是山东省单县高韦庄镇苗庄村农民,1996年10月都被单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999年12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收到他们的申诉信后,组织人员到申诉人关押监狱和案发地进行深入调查。调查发现该案存在主要证据矛盾突出、申诉人没有作案时间、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等问题,初步认定这是一起错案。2000年10月10日,省人大内司委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了第一号《个案监督通知书》,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三个月内提起再审,依法纠正,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00年12月20日,省高院就审理情况向省人大内司委作出汇报: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原审认定三名申诉人有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决定依法撤销原判决、裁定。12月29日,三位农民当天拿到了赔付给他们的每人54529.04元赔偿金,返回了阔别已久的家乡,重新获得了本应该属于他们的自由。53岁的赵付印情不自禁地跪倒在地,放声痛哭:“感谢党,感谢政府!”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底线,人大作为权力机关,有责任也有权力去维护社会公正。
  1999年,从3月至9月,海南省人大用半年的时间对该省的公安工作监督评议,堪称是一次硬碰硬的较量。在省人大的监督下,省公安厅查处各类案件13宗,处理违法乱纪民警21名。次年,海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路景林因在被评议的案件中负有重要责任,被撤销职务。
  法律上对人大如何监督司法机关,只有笼统的规定。各地人大不断地在进行监督制度的创新。
  1996年,安徽省肥东县糖业烟酒公司供销经理部主任汪伦才,因下属单位东风商店承包盘点一事,与该店主任王某发生纠纷,出现吵骂、厮打。王某将汪伦才起诉到法院。简单的民事纠纷,却拉开了四年的诉讼过程。肥东县法院三次判决,一次判有罪,两次判无罪,但三次都被肥东县检察院提起抗诉。汪伦才到底有罪无罪?2000年4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这在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是法律所规定的最强硬的人大监督形式。
  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委员会先后访问了省、市、县10多家有关单位,查阅了50多人次证人证言,并专门派员,携带王某病史资料和有关案件卷宗,赴上海请司法部授权进行刑事科学鉴定单位进行伤情鉴定。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取得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委员会认定王某的证据不成立,还汪伦才以清白。此后,肥东县检察院检察长辞去了职务。
  1982年宪法起草人之一的许崇德教授认为:这表明人大在逐渐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权力机关,人大代表反映了人民的意见。
  监督呼唤立法和规范
  1997年,广东省汕头市人大在省内首开先例,罢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当时,因人大“连老虎屁股也敢摸”,一时被传为佳话。而广东省人大代表王泽才说,一旦为监督工作立了法,人大“摸老虎屁股”时,“理更直气更壮”。他认为,针对司法腐败,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加大对地方司法的监督力度,并制定具体的规则,避免监督停留在一般的例行公事上。
  这并不只是他一人的想法。在广东省人大环保质询案中,因缺少操作细则,对质询后表决方式产生不同意见,结果表决进行了两次。大会议案组负责人说,由于以前人代会期间质询案较少,所以质询的答复怎么操作,怎么表决,满意与否,满意的标准是什么,看来都需要制定细则。
  在这起质询案中,有一点引起了争议。质询案结束后,代表们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了一个要求撤换副局长的建议。有人认为,代表大会有权建议政府免去不合格的官员。而多年研究人大工作的蔡定剑认为,质询案反映了当前人大有关监督立法的不完善和监督实践的不规范。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质询对象应是特定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的质询对象应该是省环保局局长,而不是副局长或其他人。在质询过程中,根据我国的人大制度,副局长不是人大选举或任命的,他不对人大负责,只对行政首长负责,人大代表没有权力要求撤换副局长。
  中国人民大学的韩大元教授提出,如果人大没有很好行使监督权,一方面人民的意志得不到真实体现,另一方面,不仅没有推动作用,而且对监督产生负面影响。


第10版(地方人大)
专栏:法治论苑

  监督与国情
  秀英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人大工作出现了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大大增强了。
  人大代表开始越来越主动地行使权力。他们在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内积极采取执法检查、质询、个案监督、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为群众解决了许多问题和困难,并罢免了一批人民不满意的领导干部,人大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和威信越来越高。
  与此同时,随着监督力度的加大,人大监督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不断显现。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最常见的形式之一,可是在许多地方,执法检查走过场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些焦点、难点问题经过多次执法检查都不能解决,而新闻媒介一曝光,几天就解决了。分析原因,有人说这是“国情”。
  人大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往往会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和阻力。安徽省肥东县的“汪伦才案件”本是一件非常简单的民事纠纷,可是法院三次判决,检察院三次抗诉,在人大的监督下,一个检察长丢了乌纱帽,历经四年才结案。个案监督在许多地方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区域,人们轻易不敢涉足。有人说这也是“国情”。
  就人大自身而言,有些代表或委员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着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随声附和的多,直抒己见的少;泛泛而谈的多,切中要害的少;停留在表面的多,深挖本质的少。要问为什么?有人说,这还是“国情”。
  确实,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的特殊历史时期,旧的社会规范已经打破,新的法律制度尚未完全健全。宪法和法律对人大行使监督职权和监督程序的规定原则性有余,具体操作性不足,使许多监督工作难以深入开展。人大的监督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探索阶段。另外一方面,在某些人的思想中,民主和法制的观念意识还比较淡薄,对人大的监督工作存在着错误认识,有人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称为“干扰司法”。就连一些人大代表本身也缺乏足够的责任意识,把人大代表的职务当作一种荣誉和待遇。这也许就是某些人所谓的“国情”。然而,这种“国情”并不能成为忽视人大监督职能、淡化人大监督作用、抵触人大监督工作、逃避人大监督责任的理由。
  我们还有一种“国情”,那就是要惩治司法腐败、维护法律公正,人民群众的意志需要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而这一切都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制约机制。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广东考察时把立法与监督列为各级人大的两大工作职责。他要求各级人大结合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开展立法与监督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这,才是我们最大的国情。


第10版(地方人大)
专栏:地方人大工作系列述评之一

  在立法工作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实现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就必须——
让大众积极参与
本报记者 柳晓森 吴兢  
  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新生儿”——立法听证会,诞生在1999年9月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来自建筑施工一线的经理、建工系的教授、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20人参加《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改草案)》的听证。听证会上大家对草案的是非曲直意见纷纷,共发表意见和建议近百条。这是地方人大推进立法民主化、公开化的一次成功尝试。
  开门立法:地方立法的主要形式
  吉林省人大代表桑逢文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时,社会的热烈反响,他回忆说:“我们将《吉林省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草案全文登报,公开征求意见。法规草案一见报,其反响之强烈出乎我们的意料。一时间,省人大农业经济委员会办公室来电、来函不断,来访人员应接不暇。一位村党支部书记从报纸上剪下法规草案,不仅组织本村集体讨论,还联系邻村的村干部们商量条例。”这就是开门立法,大受群众欢迎的立法形式。
  所谓开门立法,即在立法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让群众积极参与,实现立法民主化。现在,山东、陕西、山西、吉林等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已打开门户,面向社会立法。
  爆竹声声辞旧岁是中国传统辞岁的方式,但烟花的危害也有目共睹,是否禁放?北京市人大也举棋不定,他们在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时,就把法规修改草案在报纸上公布,成立征集市民意见组,开通热线电话,发放8万份问卷,颁布后的禁放条例凝聚着立法机关浓重的人本主义思想。
  地方特色:地方立法的主要特点
  四川是一个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内陆大省,20多年来,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共制定、批准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补充规定400余件。他们在制定了《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一系列切合四川实际并且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的同时,还为发挥自身的旅游资源优势,制定了《旅游管理条例》;为实现科教兴川战略,制定了《科技成果推广条例》、《义务教育条例》……它们形成了涉及经济、文化、教育、旅游等多方面的、富有四川特色的地方法规框架。
  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特色”二字上做文章,化解了一个个矛盾,解决了一道道难题。湘江流域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战略要地,对这一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如何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湖南省人大殚精竭虑:条例制定的内容宜粗还是宜细?如何结合湘江流域污染严重的现实做出有湖南特色的规定?面对难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人士到工厂察看排污,下湘江测水样,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终于统一了认识:湘江流域既是全省经济发展的战略要地,也是全省环境整治的主战场。如果条例内容规定得过细,设置的条条框框太多,将会影响流域各经济实体的经济利益和生产积极性,制约当前的经济发展;如果规定得过粗,没有了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又将会影响整治湘江的力度,从而阻碍湖南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个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又有湖南特色的《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这部法规一经实施,便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衡阳西渡造纸厂的大量废水直排湘江,致使衡阳市在湘江边的两座自来水厂取水口受到严重污染,造成全市30万居民饮水十分困难。依照《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府果断做出决定,关闭了在造纸行业小有名气的衡阳西渡造纸厂。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突出地方特色,制定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一系列法规,对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981年制定的实施婚姻法变通条例从实际出发,对结婚年龄、婚嫁仪式、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具体办法等做出了变通规定,为解决藏民族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的特殊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提高质量:地方立法的灵魂
  质量是法规的生命和灵魂,这已成为地方立法工作者的共识。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抓法规配套的同时,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去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立项制定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这项立法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所解决的是新形势下出现的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没有现成法规可以参照。为确保立法质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成了由一位常委会副主任和两位副市长负责的立法领导小组,邀请6位法律、经济、科技方面的专家全程参与起草工作,还聘请20多位著名学者担任立法咨询顾问,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论证。据了解,这项法规草稿书面征求了55个部门的意见,召开了41次听证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根据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他们在立法中树立“精品”意识,以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还将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做好现行法规的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客观实际的法规及时修订或予以废止。
  针对车辆燃油费改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等热点和焦点问题,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就摒弃了综合性大而全的传统法规体例,向单行性、创制性转变。
  截止到目前,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法规逾7000件,一个具有地方特色、内容丰富、体现民意的地方法规体系正在中华大地上建立。(附图片)
(压题照片: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委员们在按动表决器。毛建军摄)


第10版(地方人大)
专栏:

  厦门 议案办理回头看
  郑庆勋 李裕华
  在2001年1月11日召开的福建省厦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市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就14件议案、建议的重新办理情况向主任、委员们作了专题汇报。至此,上次人代会交给政府办理的所有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去年2月,在厦门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267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将其中262件交付政府承办。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年的积极努力,多数议案和建议已办结并答复了代表,其中130件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105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之中,27件目前尚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只好等条件成熟时才能解决。这些议案、建议已向代表作了解释,达成了共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对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了解,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占94.7%;不满意的占5.3%。去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对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议,与会人员围绕14件不满意的议案、建议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市长朱亚衍十分重视,当即作了批示,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将这些议案、建议交到分管的副市长手中,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由于常委会重视,督办有力,今年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有明显提高。


第10版(地方人大)
专栏:

  我去旁听人代会
日前,安徽省四位普通公民与省人大代表一起走进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会场,成为安徽省第一批旁听人大会议的公民。安徽省人大开会设立旁听席是根据2000年3月通过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旁听办法》而实施的,以立法的形式作出这一规定在全国还是第一次。(附图片)
  图①: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富林(右一)在省人大会议中心看望前来参加人大会议旁听的公民,希望他们能对人大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图②:颍上县六十铺中学语文教师刘杰在旁听席上,专心作会议记录。
  安文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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