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19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编后

贵在改革
  信访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政法机关的信访工作是联系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政法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党和国家对信访工作历来十分重视。信访工作搞好了,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反之,则影响安定团结和人民生活。从一定意义上讲,信访工作的好坏,也是衡量政法机关是否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标尺。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在某些地方和单位,群众信访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呈愈演愈烈之势。
  人民群众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本来是很正常的,无可非议。但是,某个区域或部门的信访事件长期居高不下,则反映出我们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应该认真查找原因,制定对策,以解决问题,改变局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每年信访上访案件以百分之十二点五的速度锐减,其改革经验可资借鉴。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决策参谋

推进决策科学民主化
——记陕西省加强决策咨询工作
  陈文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指出,要“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党委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为贯彻这一精神,陕西省委、省政府在过去开展咨询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重视决策咨询工作。
  陕西省1991年成立了决策咨询委员会,10年来,该委员会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及其实施情况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先后向省委、省政府提出53份咨询研究报告和84项咨询建议,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客观原因,咨询委的工作曾一度处于半停顿状态。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日前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的换届工作中增加了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比例,确立了运用市场机制的开放式研究方式,使咨询委更好地发挥省委、省政府高层参谋机构的作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刚刚换届的新一届咨询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以思想活跃、知识面宽、长于宏观经济研究的中青年为主体,既有从事专门研究的专家学者,又有具有宏观领导经验的老厅局长,还有处于市场经济第一线的国营和民营企业的厂长经理,改变了过去以专业研究人员为主的较为单一的结构。咨询委在专业组的设置上较过去更有针对性,现设有发展战略组、农业产业化组、企业改革和发展组、资本动作组、特色经济组等10个专业组。
  在研究方式上,咨询委将改变过去垄断式的封闭研究方法,引进市场运作机制,实行开放式研究。采取由专业组牵头,以有关委员为骨干,面向社会招标,吸收社会上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研究的方式,以加强与外界的交流,提高咨询研究的质量和效率。
  省委书记李建国、省长程安东均表示,今后省委、省政府在作出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之前,一般情况下都应请咨询委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每年初选择若干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热点难点问题,交咨询委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省委、省政府领导在自己分管工作领域出台重大决策之前,要广泛听取咨询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省级各部门、各市地重大决策方案的论证、评审活动,也应邀请有关咨询委员参加。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社区建设应守法
黄景钧
  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既为城市居委会工作提供了新的经验,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1989年12月26日经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从199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对于全国城市居委会的建设和发展,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怎样把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和社区建设结合起来,以适应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把城市社区建设纳入法制的轨道,是需要引起重点注意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首先是城市社区和居委会的关系问题。社区只是一个区域概念,而居委会却是一个组织形式。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我认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的载体,而社区只是居民委员会的区域范围。社区一切工作的开展,都要依靠居民委员会来进行。离开了居民委员会,社区就会成为一个空壳。
  其次是城市社区的功能问题。以天津的社区工作为例,城市社区的功能大致有四项:行政功能、服务功能、援助功能、民主功能,社区的功能和居委会的任务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从目前社区建设的情况来看,居委会的任务已很难满足社区发展的要求,不少部门纷纷把本行业的任务安插到社区中来,无疑增加了社区的负担,影响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对社区的功能和居委会的任务需要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
  第三是群众的志愿服务和有偿劳动问题。在社区建设中,我们要提倡志愿服务的高尚风格。但是,对于某些服务和援助性的劳动,适当的报酬还是必要的,这既符合按劳取酬的原则,也有利于保证这一服务工作能够健康持久地进行下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老龄人口的增加,大量的“单位人”将不断地转变为“社区人”,且伴随着城市独生子女的增多,对老年人的安置和照管也将向社会化扩大。城市社区建设将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因此,应尽快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其中某些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将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好的经验纳入到社区建设之中,实现城市社区建设的法制化。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立法聚焦

刚性监督:反腐倡廉的呼唤
——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纪实
刘美祖张克强刘序国向秀亮
  湖南省会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手段进行刚性监督,赢得了民心,有力地支持了党委、政府的工作,展示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我们踏上了粟裕故乡这块神奇而美丽的土地进行探访。
  质询:“法律白条”拖欠四年终于兑现
  2001年2月3日,会同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大会收到黄主恩等13名县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对县公安局的质询案——一起拖了五年之久的行政赔偿案件。
  1996年2月27日晚上,会同县王家坪乡王家坪村村民陈端文因往舞龙灯的队伍中投放爆竹并拒绝随执勤民警到乡派出所接受处理,致使双方发生争吵。陈被执勤人员用手枪托、手电筒打伤头部及背部。
  3月25日,县公安局以陈妨害公务为由将其收审。陈端文对县公安局的收容审查决定不服,于1996年4月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996年10月3日,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县公安局对原告陈端文作出的收容审查决定;赔偿陈端文经济损失3891.31元;退还收取原告的借支款1000元。
  法院判决后,县公安局既没有上诉,也没有履行判决。陈端文这张“法律白条”竟被他揣了四年之久。为此,陈端文的父亲10余次到县城上访。王家坪村的黄主恩代表了解情况后,多次向有关部门呼吁。2000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将陈端文的申诉材料以信访件转县公安局,要求尽快落实兑现赔偿。12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主任罗光亮再次到公安局进行督促。遗憾的是,赔偿仍一拖再拖。
  2001年2月5日,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对县公安局的质询案》,质询会上,代表们毫不留情地对公安局败诉后迟迟不履行判决的做法进行了批评,对“将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解决”的答复不满意,要求公安局在会期内必须履行判决,兑现赔偿。2月8日,县公安局再次向代表作出答复:县公安局付给陈端文2/3的赔偿金,另1/3则由当时的经办人员负责偿付。经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督促,今年6月12日,全部赔偿金终于得以兑现。
  特定问题调查:13万违纪款浮出水面
  1996年初,群众举报会同县财政局存在不严格执行《预算法》、内部收支混乱、滥发钱物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决定由县审计局对财政局依法进行审计。但当时的财政局领导不积极配合,导致审计工作进展十分缓慢。
  同年8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专题听取审计部门的汇报后,鉴于审计机关在执法时遇到的干扰和阻力较大、审计人员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依法对县财政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
  从1996年9月至1997年5月,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县财政局1994—1996年三年发放的212笔共计872096.55元的钱物开支情况逐笔进行甄别。5月5日,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写出专题报告,并向县委常委会议作了专题汇报,县委常委会议要求:对财政局的问题,在前段调查的基础上,予以复核。
  通过复核甄别,查实县财政局不予认可开支的经费共计133418.29元,其中内部不可发放的钱物43351.60元,应退缴的占用费61509.83元,应缴未缴的木材税费28556.86元。
  调查中发现,财政局在内部管理上十分混乱。一是资金使用的来源渠道乱。财政局机关在使用资金时直接从局内各股、室、站、所转入列支,不通过预算拨款程序办理。二是资金使用的去向乱,没有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办理,批发钱物的随意性大,范围广,额度高。三是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混乱。
  会同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议,对财政局的问题严肃处理。8月底,县财政局将133418.29元违纪款全部清退上缴国库。县人大常委会免去了财政局局长的职务,并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财政系统。
  罢免:腐败乡长终得其所
  蒲稳乡乡长杨中明过去有点政绩,可自1996年再次当选为乡长后,开始腐败堕落。
  乡政府的小车成了他的私家车,就连民政局下发的救济棉被也被他占用两床。乡里干部反映,从1996年4月至10月,他在食堂只买了40张餐票,平均每月在食堂只吃5餐,其它时间几乎都泡在馆子里挂账吃,从这店吃到那店,从本乡吃到外乡,从乡里吃到城里。群众背后说他喝的是公家酒,抽的是公家烟,吃得乡里欠了债,吃得企业经费空,吃得学校经费苦,一日醉到两头黑。除了吃喝揩公家的油水外,他还堕落成一个十足的“嫖客”。他经常喝酒都要花四五十元请陪酒女。1996年12月31日,他用派出所的小车专程接一卖淫女,带到怀化开烤烟会,过足了几天“金屋藏娇”的瘾。其行为引起了选民和人大代表的强烈不满。
  1997年2月20日,蒲稳乡召开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杨佐明等21名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对杨中明的罢免案。经与会的44名乡人大代表举手表决,赞成罢免的41票,罢免案得以通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特别报道

倾心听民意改革扬法威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改革信访工作纪实
刘宝贾红印张建洛
  这几天,因土地问题多次进京上访的嵩县农民赵松森,在河南洛阳中院的耐心说服和帮助下,因问题得到解决,写下保证表示不再上访。这是洛阳中院改革信访工作后出现的成功一例。
  司法公正的“检验台”
  信访工作事关长治久安和经济发展,法院的信访工作更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司法公正的“检验台”。
  洛阳中院党组一班人抱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大胆改革,确立了以说服息诉、准确纠错为重点,主审法官信访接待、首访负责、听证、复查、决定再审一体化的工作思路,陆续出台了《洛阳中院信访、审监工作操作规程》、《关于加强审判、办公秩序管理的补充规定》、《洛阳中院“一长两官”管理办法》、《上访老户包案负责分配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起责权分明、管理规范、运作有序、权威可信的信访工作新机制,为搞好信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信访工作涉及人民法院的一切审判业务,特别是那些通过信访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大多事实争议较大,法律适用复杂,因此要求从事信访的法官必须具备发现问题的眼光、解决纠纷的能力、敢于纠正问题的魄力。洛阳中院精选出12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主审法官,充实信访工作,各基层法院也按中院要求调整了信访队伍。市中院还规定在再审案件时实行审判长负责制,合议庭由审委会委员与主审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的审判长由审委会委员担任。高素质的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再审案件的质量,增强了法官信访工作的权威性。
  实施“阳光工程”
  一年前,洛阳中院投资8万余元,专门建成了面积达120多平方米的信访接待大厅,分设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四个接待窗口,接待厅设立三个听证室,备有茶水、坐椅和笔墨纸张,并将《当事人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守则》、《举证须知》等制度张贴在墙上,不仅规范了信访秩序,也给来访人员提供了方便。
  针对过去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洛阳中院对启动再审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不符合法院规定的决不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从而消除了个别当事人的非正常信访心理,提高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过去那种当事人“宁信人,不信法”的现象明显减少。
  在强化立审分离的同时,洛阳中院大胆对主审法官放权加责,实行主审法官全员接待和首访负责制,即从最初的信访接待到是否召开听证会、是否立卷审查和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等均由主审法官决定。同时,将听证制度扩展到群众初信初访阶段,以疏导矛盾,缓解压力。
  为充分调动主审法官的积极性,洛阳中院还将每个主审法官信访接待和说服息诉上访老户的数量折抵成案件并严格落实奖惩。为增加信访工作和法官在群众中的公信度,洛阳中院又实施了“阳光工程”,从社会各界邀请60名人大代表作为信访听证监督员,参与监督该院的信访工作。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当事人的服判息诉,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立“大信访”格局
  赴省进京上访是信访工作的“老大难”,洛阳中院对症下药,制定了《上访老户分级管理办法》,对上访老户做到包案、包人、包息诉,每年年初都召开全市法院信访案件第一责任人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波亲自部署并亲手签发督办书,交给责任院长和中院各庭长,形成了两级法院“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大信访”格局。对上访中的大案和难案,中院领导亲自办理,以便早日将问题化解。
  为使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洛阳中院专门设立了“信访案件当事人司法救助专用基金”,对那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在交通、食宿等方面适当予以救助,有效缓解了群众“告状难”的问题,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威信。
  改革出动力、出效率、出成果。洛阳中院的一系列信访改革措施,维护了司法公正,树立了司法权威,提高了诉讼效率,促进了社会稳定。两年来,上访信访案件减少了12.5%,在今年的“三级两坐”期间,无一例当事人越级赴省进京上访及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受到了洛阳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切实把反腐列入监督重点
黄书沛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目前,由于我们的权力制约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或是因为不健全,致使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作为地方权力机关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加强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反腐败斗争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进行的“三讲”教育活动中,人民群众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一条比较集中的意见就是“监督不力”,这也是多年来地方人大一直致力于解决,却又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一个问题。因此,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尤其是把反腐败作为人大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是十分必要,而且是非常紧迫的一项任务。
  首先,建立任前公示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凡是由地方人大选举产生或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在选举和任命前,都要向社会公布,让人民群众参与对这些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一旦发现确有问题,并足以影响其任职资格的,就要终止选举和任命程序,坚决把不廉洁的干部堵在国家机关之外。
  其次,采取综合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效果。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并主动开展对同级“一府两院”领导干部的监督,不仅要加强经常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而且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并结合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发现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尽早督促其改正错误,纠正失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提高监督工作的时效性。
  第三,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人民群众检举揭发“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腐败问题的案件,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对有重大腐败嫌疑的领导干部,要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认真进行调查,一旦查实,该罢免的罢免,该撤职的撤职,有犯罪行为的要坚决予以法办,决不姑息迁就。对查否的,还领导干部一个清白。
  第四,要加强教育工作。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警钟长鸣,经常开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警示教育活动,促使他们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树立人民公仆形象,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干部,人民爱戴的“清官”。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目击者

温馨的“第二传达室”
  在江苏省南京市,有人把市信访局称为市委、市政府的“第二传达室”。这是因为,群众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问题,都是通过这里转达的。在这里,记者看到,接待室虽然不大,也很简单,但却让人备感温馨:鲜花、沙发、饮水机及工作人员的亲言善语……
  温馨来自对群众的感情。南京市信访局经常用群众的困难来教育干部:苦不苦,想想来访群众的疾苦;累不累,想想还有来访群众不能及时拿到生活费。
  如此换位思考一番,信访干部们多能把来访群众当作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不少群众通过这里解决了自己的问题,他们给信访局送来了许多锦旗和感谢信。(附图片)
  图一:锦旗是群众对信访工作的肯定和表彰。
  图二:信访干部帮助上访者清点材料。
  图三:对小伙子反映的问题,信访干部立即打电话与有关部门取得了联系。
  (本报记者顾兆农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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