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9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时评

加入WTO系列时评之三
改革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
李建兴
  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遵守WTO的规则,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迫切需要。
  随着我国各项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政府职能不断转变;但是仍有一些部门直接管理经济活动,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机构臃肿、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角色错位、效率低下等问题普遍存在。
  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直接管理企业,弊端很多。一是把企业管死了,大到投资项目,小到修建厕所,层层报批,企业丧失了自主经营的活力。二是扭曲了资源配置功能,破坏了公平竞争。三是在政府的保护下,相当一部分企业习惯于“等、靠、要”,缺乏应有的竞争能力。
  在WTO规则下,政府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要从直接管理经济转变为间接管理,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逐步取消不合理的政府支持措施,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平等的竞争环境。政府要从事无巨细的微观经济活动中跳出来,让企业自主经营、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
  政府要依法行政。为了切实履行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和中国所作出的承诺,各级政府要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要求,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和修改。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的承诺不一致的,要通过修改使其一致;不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的承诺的,要加以废除;没有相关法规的,要制定相应的新法规。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今后凡是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应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对于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应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力争做到审批程序严密、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强调政府转变职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并不是说政府可以放弃经济管理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入世后政府的宏观调控不仅不能削弱,还要更有艺术性。入世后国内外市场相互开放,贸易磨擦、贸易争端难免,一方面政府要按照WTO规则进行协调、管理,尽量减少贸易政策、法规上的冲突;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WTO赋予的权利和政策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国际经贸往来的种种经验表明,谁对WTO规则学习、运用得越充分,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中就越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入世后政府转变职能,肩上的担子不是变轻了,而是更重了。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

六部门公布五十二家示范点名录
  本报北京11月8日讯为了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商业企业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向纵深延伸,充分发挥其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近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共青团中央公布了50家第三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和两家第一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市场。
  据介绍,自开展该活动以来,各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和商品流通企业采取得力措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了流通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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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示范店标准
  本报北京11月8日讯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标准如下:
  1.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不以次充好,不掺杂使假,不经销“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保证消费者购物无风险。
  3.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外收费,反对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
  4.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新三包”规定,坚持“三为主”商品退换原则,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
  5.实行营业员、服务人员挂牌上岗,设立评议台、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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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继续引向深入

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经验交流会召开
  向多种业态多种经济成分延伸动态管理经营不善者随时摘牌
  本报上海11月8日电记者曲哲涵今天从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在上海召开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为总结、交流、推广“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经验,充分发挥其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有关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共青团中央等6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近几年来,各地政府、管理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活动。广大流通企业积极参加活动,促进了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各新闻单位的舆论宣传、新闻监督以及广大消费者、群众团体和中介组织的积极参与,增强了活动的声势。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张志刚指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能否抓紧抓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从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七一”讲话精神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努力把这一活动抓出新成效。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也是贯彻以德治国、弘扬以德经商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是扩大内需的迫切要求,是适应加入WTO、中国商品流通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内在要求,继续把这一活动引向深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志刚强调,目前流通领域中假冒伪劣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流通秩序还有待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今后要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向四个方面延伸:从以百货业态为主逐步向超市、便利店、专业店等业态的连锁企业、餐饮企业和批发市场延伸,从以大中城市为主逐步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市场延伸,从以国有流通企业为主逐步向集体、私营、中外合资零售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延伸,从以单纯打假为主逐步向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上延伸。
  中宣部有关同志在会上说,今后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商业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示范单位要进一步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示范单位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示范标准的行为,将取消其称号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上海、湖南、江苏等地有关单位在会上交流了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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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走进WTO④

纺织品规则与“印美羊毛上衣案”
刘力
  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各成员必须分阶段取消对纺织品和服装的配额限制,到2005年1月1日,所有的配额限制都要取消,届时只准对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实行关税措施。不过,为了防止某些长期受配额保护的成员方市场可能会受到严重冲击,允许各方在过渡期内采取保障措施。协议规定,当进口激增对进口方的境内工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存在实质性威胁时,可采取过渡期保障措施。但是,必须证明损害和威胁与进口激增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否则,不能采取保障措施。
  作为世界纺织品和服装的主要出口方,发展中国家成为WTO纺织品和服装规则的最大受益者。在该规则的保护下,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所遭受的配额限制将越来越小,并最终在2005年1月1日全部取消。即便在此期限之前的过渡期内,发展中国家也可以利用有关规则防止发达国家不履行有关义务或不合理地使用保障措施。1996年,印度就曾经借助该规则成功地迫使美国取消对该国服装出口的不合理限制,维护了本国的合法权益。
  1995年7月14日,美国决定动用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保障条款,自1995年4月18日起对印度出口的女士和女童羊毛上衣、针织上衣和裤子采取限制措施。1995年8月、9月召开的WTO纺织品监督机构会议审查了美国政府的限制措施。审查结论认为:(1)就美国对印度出口的女士和女童羊毛上衣的保障措施而言,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严重损害。(2)就美国政府对印度出口的针织上衣和裤子的限制措施而言,已经存在严重损害的威胁,而且这一严重损害威胁可能是由于印度向美国出口剧增引起的。这意味着美国对印度出口的女士和女童羊毛上衣实行保障措施是错误的,但其第(2)点结论明显有利于美国。因此,该结论遭到了印度的拒绝。1995年10月,印度要求纺织品监督机构复查这两个案子,但纺织品监督机构的复查维持原审查意见。于是,1996年3月27日,印度政府向WTO的争端解决机构提出请求,要求成立专家组来处理美国对印度出口服装的限制问题。1996年4月17日,专家组成立。1997年1月6日,专家组裁定美国违反了《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有关规定。后来,上诉机构也维持了专家组的结论。1997年5月23日,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上诉机构的报告。这起争端最终以印度的胜利而告终。(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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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示范市场标准
  本报北京11月8日讯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市场标准如下:
  1.市场制定有严格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对进场交易的商品有明确的质量规定,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
  2.各交易商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严把进货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消费者购买的假冒伪劣商品,交易商必须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退赔。
  3.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虚假宣传演示、虚假让利等欺诈行为,不搞价外收费。
  4.各交易商在经营中一律使用经计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5.严格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新三包”规定,服务规范,诚实守信。
  6.示范市场成立由宣传、经贸(商业)、工商管理、技术监督以及消协、个协等部门组成的指导小组,协调有关工作监督交易商的交易行为、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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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第三批示范店及第一批示范市场名录
  本报北京11月8日讯第三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和第一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市场名录如下:
  第三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
  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
  北京甘家口大厦
  北京张一元茶庄
  河北保龙仓集团
  河北天客隆商业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商业大厦集团公司
  唐山华联商厦
  秦皇岛商城
  邯郸新世纪商业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市联营公司
  大连友谊商城
  大连旺达连锁公司
  长春亚细亚百货大厦
  吉林市百货大楼
  哈尔滨哈客隆连锁仓买有限公司
  牡丹江商业大厦
  上海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上海农工商超市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商厦有限公司
  上海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联商厦
  苏州市第一百货商店
  苏州市石路国际商城
  无锡市第一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金阳光时尚购物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商业集团列车百货大楼
  济南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北方国贸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第一百盛有限公司
  日照市凌云大厦
  威海糖酒采购供应站
  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德州市百货大楼
  山东吉客隆集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洛阳市百货大楼
  焦作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武商集团摩尔商业城
  中商集团平价连锁公司
  武汉小蓝鲸美食广场有限公司
  黄石市东方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虹大厦
  宜昌国贸大厦集团股份合作公司
  十堰市人民商场
  益阳爱丽丝连锁有限公司
  广东天贸南方大厦百货有限公司
  西安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秋林公司
  汉中世纪阳光商厦
  西宁市大十字百货商店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购物中心
  新疆奎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商贸总公司金桥商场
  第一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市场
  上海宝山钢材交易市场
  广东汽车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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