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13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多棱镜

  中牟县官渡古战场旅游区
  1680万元投资打了水漂
  位于河南省中牟县城东北3公里310国道北侧的官渡,公元199年曾发生过著名的官渡之战。官渡古战场尚存官渡、逐鹿营、水溃村、汉井、拴马槐、曹公垒、曹公台、袁绍岗、关帝庙、拒袁斩将碑等遗址遗迹。
  1993年5月1日,一期工程投资1680万元的官渡古战场旅游区正式向游人开放,蜂拥而至的旅游者让中牟县委、县政府和当地的老百姓着实高兴了一阵子。然而,好景不长,如今已是“门庭冷落车马稀”,门票年收入不足5万元。
  8月23日上午,笔者来到官渡古战场旅游区,只见威武的南大门已长满杂草,漂亮的仿汉代建筑被拆去门窗,通往古战场旅游中心区———古战场艺术宫的柏油马路两侧的灯全被打碎,已征用并绿化过的道路两侧,被附近的群众再次种上了庄稼。旅游区的办公室成了官渡小学的教室。旅游区临时负责人田富海对笔者说:1993年8月,县里把官渡古战场旅游区以2800万元卖给郑州市一家旅行社,分7年付款。同时,中牟县旅游局被县里撤消。1996年3月,那家旅行社以中牟县未履行合同为由撤出旅游区。从此,官渡古战物旅游区成了没娘的孩子。
  田富海说,官渡古战场旅游区之所以没有游客,一是景点单一,二是宣传跟不上。原计划1994年完工的二期、三期工程,至今再也没人提起。目前,作为景区主要旅游项目之一的跑马场仅有一匹马,而且还是职工个人出钱买的。现在,旅游区穷得连维修基本设施的资金都没有,宣传单也印刷不起。
  中牟县委、县政府投资1680万元的初衷是旅游搭台,经贸唱戏,推动全方位开发,带动地方工农业发展。然而,摆在人们面前的事实是无情的。1000多万元投资没有给中牟县带来明显的实惠,相反成了县财政的一个沉重包袱。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值得当地领导和有关部门深思。
  河南科技报社 孟亮
  上图:距310国道仅20多米的官渡古战场旅游区南大门,杂草丛生,伤痕累累。
  下图:辕门左侧的接待室一片狼藉。
  右图:曹公垒的基座被雨水冲塌。(附图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追究违法审判 确保公正执法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监督委员会见实效
  本报记者 李渡
  司法是否公正,是当前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八年八月设立监督委员会,加强内部监督,在公正司法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长期以来,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不满意集中在司法不公上,而造成司法不公的原因又是多方面的。从人民法院内部来说,主要是监督不力,即审判监督机制不完善,措施不具体、不系统。目前法院内部的监督渠道有监察室(纪检监察)和审判监督庭。监察室侧重于监督干警违纪行为,审判监督庭是对判错了的案件进行改判和纠正。这两个渠道衔接不紧密,管人的不管案件,管案件的不管人。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认为,用一把刀削自己的刀把,是不可行的;但如果用一只手拿的刀削另一只手里的刀把则是行不通的。据此形成共识:在法院内部再建一个系统,和现在的审判组织分离,专门就司法公正问题实行监督。于是,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委员会诞生了。为了保证这个新机构的权威性,监督委员会由十二位退到二线的庭长、副庭长和已退休的老院长,以及四位现职副庭长组成。为了保证监督委员会的公正性,院里明确规定:一、内行监督内行,组成人员必须是审判工作中的佼佼者;二、监督权和审判权分离;三、实行集体监督,三人一组阅卷办案,一个人没有监督和办案权,最后由监督委员会集体研究拿出意见;四、给被监督的当事人以充分的申辩权。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委员会从一九九八年八月开始工作,案件来源主要是群众强烈不满的、上级法院改判的、各级领导批转的,等等。一九九八年年底,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开举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大会,监督委员会拿出十二个案件,涉及十四个违法审判责任人。他们在大会上把谁办的案,错在什么地方,为什么错,向全市千余名审判员作了详细介绍。到去年年底,这样的追究大会共开了四次,追究违法审判案件三十四个,涉及三十五人。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监督委员会,在保证司法公正上取得了明显效果。首先,办案人员的责任感明显增强。以前下级法院判过的案件上诉到中院二审,一审、二审的审判员都很熟,一个电话打过来让维持原判,就可能照顾情面。现在不同了,办了错案要受到追究,判错了有可能丢饭碗,谁也不敢违法办案。其次,办案人员钻研业务的自觉性提高了。过去,办案人员对有的案件拿不准,只要大家说差不多也就算了。现在不彻底搞明白不行,碰到疑难案件主动找有经验的同志请教,甚至直接去请教监督委员会的成员。第三,案件审判期限明显缩短。一九九九年案件审期比一九九八年平均缩短二十三天,今年上半年又比去年同期缩短十多天。
  配合监督委员会的违法审判追究工作,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办错一起案件下岗,办错两起案件辞退。从一九九八年监督委员会成立到现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辞退和限期调离八名办案人员,有力地保证了监督工作的权威性。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连云港市云台区人民法院——
  强化管理 清理积案
  江苏连云港市云台区人民法院通过深化内部改革,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办案效率,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云台区法院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紧紧抓住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从细微处系统地加以整改。他们针对机构混设、职能交叉问题,推行机构改革,实行立、审、执、监分立,建立分权制约机制;针对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不思进取的问题,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待岗辞退,激活用人机制;针对职能不清、责任不明、职权不对应问题,推行审判方式改革,探索公正高效审判机制;针对案件超审限、超执限问题,实行案件全流程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针对审判工作暗箱操作、透明度差的问题,实行审务公开,公开审判运作机制;针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实行违法违纪责任追究,严格制度管人机制……这些措施的实行,大大激发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
  今年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清理积存案件,不把积案带入21世纪。6月份起,云台区法院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院长督办、向当事人公开结案期限的办法,集中力量,清理积案。在短短的两个多月中,执结积案219件,占执行积案总数的90.12%。云台区法院在清理积案的同时,注意新收案件的执行工作,在消灭旧的积案的同时,防止出现新的积案。今年1至8月份,该院共新收案件657件,已执结419件,占63.77%,为实现执行案件收结案良性循环奠定了基础。
  近几年来,云台区人民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档案管理一级达标单位,省级先进集体,省级文明窗口单位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在连云港市文明单位创建、精神文明创建、爱国卫生创建、人民满意创建和纪检监察工作中,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先后有61人次被评为人民满意法官。
  江苏连云港市 克明 杨军 朱先明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公示栏”莫成“空示栏”
  江苏新沂市物价局 顾铁柱
  近日,笔者在农村进行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时发现,一些村的村务公示栏或粗制滥造,形同虚设;或锈迹斑斑,破烂不堪;或内容陈旧,流于形式。“公示栏”变成了“空示栏”,一些农民因此对村务公开失去了兴趣和热情。据了解,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三:一是领导不够重视,没有把这项工作提上应有的高度;二是工作不落实,具体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缺乏事业心;三是公示栏被人为损坏,缺少必要的保护措施。
  镇(乡)村两级的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是现阶段实施依法治镇(乡)、依法治村的重要内容,是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也是宣传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重要手段,而公示栏正是这一措施的具体体现。群众对集体的事情很关注,通过公示栏公布,群众心知肚明,可以减少许多疑问和误解。可以说,小小公示栏是群众与干部的“连心桥”,是解开群众思想疙瘩的“金钥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黏合剂”。实践证明,村务公开搞得好,公示栏办得好,透明度就高,就会使农村许多工作呈现出“愁事不愁,难事不难”的良好局面。如果不向群众多宣传,不与群众多沟通,不把政策多公开,势必给自己的工作造成被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也就很难奏效。
  村务公开是一件大事,不可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更不可弄虚作假,愚弄百姓。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建设巡礼

  公开村务 促进发展
  ——江西赣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赣州市是一个农业区,下辖18个县(市、区)4310个行政村,农业人口600多万。过去,一些地方村务长期不公开,村干部开展工作缺乏监督,随意性大,村民有意见。赣州市委通过调查研究认识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仅仅解决“无人管事、无钱办事”的问题还不够,还必须着力解决“无章理事”的问题。
  1997年,赣州市首先在龙南县试点村建立“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两项制度(以下简称“两会”),由村民自己决定村里的大事,这种做法深受村民欢迎。1998年2月,赣州市发布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到1998年底所有行政村全部实现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村务透明了,村民心里亮堂了,隔在干群之间的“墙”也就拆除了。兴国县高兴镇老圩村在村务公开前,群众怀疑生猪税返回款被村干部私分了,公开后,群众了解到那笔钱全部用于村办集体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上了。去年,村委会号召人均出栏一头猪,村民积极响应,在生猪价格下跌的情况下,全村收入仍比上年增加。石城县在1998年上半年通过村民代表会先后纠正、抵制不合理涉农收费15项,减少各种不合理支出30多万元,招待费比上年大幅下降。
  村民自治需要村民自己信任的“当家人”。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落实,赣州市在市、县、乡三级都成立了村委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专门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深入村里进行指导、督查,坚决做到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不缺,应该交给村民的民主权利一点不少。经过民主选举的村干部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向更高层次迈进。
  民主政治建设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扩大基层民主不能仅是“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还要调动群众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瑞金市在各乡镇推行村民旁听乡镇长办公会制度,吸引能人、专业户和有识之士参政议政。今年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各乡镇根据大家的建议,分别确立了各地的产业发展优势。兴国县埠头乡通过发动村民参与集体经济管理,近年来共引进12个工业项目,总投资上千万元。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为赣州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江西赣州市委 梁晓俊 刘康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净化图书市场 清除精神垃圾
  近年来,昆明市的书摊越来越多,市民买书很方便,然而,这些书摊的问题也不少。
  盗版图书、迷信书籍多。学府路、民院路的书摊,大都打着“新书半价出售”的招牌,看上去也确实是新出版的书刊。但仔细翻看就会发现,不是印刷、装订有问题,就是文字有差错、缺页损页。近日,笔者在莲华池正街书摊花10元钱买了一本《鲁迅全集》,拿回家阅读时,才发现许多地方文字不清晰,让人难以卒读。
  无证书摊多,色情书刊多。在莲华池正街等路段,不少书贩没有合法证照。笔者8月26日在江岸小区内巧遇一骑三轮车书贩,试探着问他:“你在这里卖书,有证照吗?需不需要交摊位费?”摊主回答说:“用三轮车在这里卖书,不用什么证,也不用交费。”笔者还注意到,路边书摊上色情书刊相当多,许多书刊书名低级下流,封面不堪入目,提要、正文让人感到肉麻。
  昆明街头书摊存在的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希望尽快采取措施,净化图书市场,清除精神垃圾。
  武警云南省总队后勤部
  谢光平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无证煤窑暗度陈仓 违法开采死灰复燃
  ——暗访神府煤田龙王庙沟非法小煤矿
  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煤炭管理部门提出将年生产能力在3万或5万吨以下,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且位于国有煤矿井田范围之内的小型矿井合并联营,以便控制煤炭产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不料,竟被一些已被关停的小煤矿钻了空子。陕西神府煤田龙王庙沟一带,就出现了这种情况。
  8月中旬的一个下午,笔者以“煤贩子”的身份对神府煤田龙王庙沟一带的十几个非法小矿进行了暗访。在通往龙王庙沟的简易公路上,笔者看到一辆辆满载原煤和焦炭的大吨位拉煤车呼啸而过。由于严重超载,加之路面凹凸不平,道路两旁撒落的煤炭足有一尺多厚。从车辆牌照看,外省区的占有很大比例。可以想象,这一带的小煤矿产销形势相当不错。一进沟里,只见小煤矿一家挨着一家,而且家家都在土法炼焦,烟尘笼罩了整个山沟。
  在龙王庙沟的一条小支沟里,笔者找到了去年年初被陕西省首批关闭的矿井之一——府谷县新民乡龙王庙沟乡办矿。该矿自1993年建矿以来,一直没有完备的开采手续。县里为该矿划定的井田范围不足0.2平方公里,早已采挖殆尽,现在是越界开采,即将与相邻的龙王庙村办矿、温庄则村办矿挖通。去年初,当地有关部门报请陕西省关井压产领导小组,决定对新民乡龙王庙沟乡办矿实施关闭,限于去年3月15日前自行拆除井架、绞车、供电等设施、设备及地面建筑,填平井口恢复地貌。然而,在此后的七八个月里,龙王庙沟乡办矿对这一关井决定置若罔闻,继续非法开采。当地村民多次向县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没有结果。去年年底,村民赴省有关部门上访,终于引起重视,今年1月县里派人对该矿实施“强行关闭”。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被“强行关闭”的非法小矿,全套开采设备仍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
  7月中旬的一天,村民突然发现这个被“强行关闭”的矿井井口再次升起了土法炼焦的滚滚浓烟。一问才知道,该矿已和相邻的龙王庙沟村办矿“合并联营”。在该矿与村办矿签订的那份所谓的“联营协议”上,笔者看到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名一栏,居然没有该村村委会主任的亲笔签名。问村委会主任本人,答曰:“我对此事一概不知。”
  继龙王庙乡办矿复产之后,很快就有10多家无证小矿纷纷效仿,同样找一个有证矿井“合并联营”,尔后就变本加厉地滥采乱挖。有人告诉笔者,其中一个有证矿井,居然“联合”了好几个无证小矿。
  在村口,笔者问几位村民:“这些联营矿井是咋个联法?”
  “联个啥?还不是脚脖子上吊———哄鬼罢了!”一位村民说完这句话,引来一阵哄笑。
  一位上了点岁数的村民向笔者透露:最近原煤、焦炭销路很好,他的几个儿子正在筹划新开煤窑赚笔大钱!
  这一带的煤炭开采条件很好,随便在哪个山旮旯里刨几下,便可见到闪闪发亮的“黑金子”,对有些不法之徒颇具诱惑力。
  结束了为期半天的暗访,笔者怀着沉重的心情踏上归途。回头望去,虽然太阳还没有从山顶上完全落下去,但浓浓的夜色已提前降临这条乌烟瘴气的小山沟。
  中国煤炭报陕西神府煤田记者站
  陈志峰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追本溯源

  科技副乡镇长缘何难“务科”
  近年来,选派科技副乡镇长已成为一项制度,然而有些地方科技副乡镇长不愿“务科”,作用难以发挥。据调查,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三:
  政治待遇“虚位”。按规定,科技副乡镇长在任职期间,享受乡镇同级干部副科级待遇,任职期满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不保留副科级待遇(本人原是副科级别的,仍为副科级干部)。这一规定,不同程度地挫伤了科技副乡镇长的工作积极性,他们普遍感到政治上进步无望,因此“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产生了不愿“务科”的思想。在乡镇换届考核、领导干部述职、年度干部实绩考核等方面,科技副乡镇长不能和同级副职一样参加,有的甚至不能参加所属乡镇年度公务员考核。
  经济待遇不“到位”。科技副乡镇长在任职期间,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在原单位领取,交通费、差旅费在乡镇报销,在乡镇就医的医疗费在乡镇报销,在县以上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由派出单位报销。经济待遇上的这种“双轨”办法,造成“两不管”现象。
  分管工作和个人优势“错位”。虽然科技副乡镇长是按照“双向选择、互惠互利”的原则配备的,但由于受乡镇客观条件影响,比如产业滑坡、无经费投入、专业不对口等原因,致使个人优势在分管工作中无法施展。据了解,有个县95%的科技副乡镇长把主要精力用在自己并不熟悉的包片驻村、税费征收工作上。
  能否解决科技副乡镇长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直接影响“科技兴国”战略的实施。有关方面应重视这一问题,切实做好科技副乡镇长的选派、管理工作,研究和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湖北南漳县委组织部 涂明强 马乾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