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10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

  泌阳24户居民签了供电安装合同并如数交纳了架线款,只因未能满足供电单位的非分要求,与电业公司交涉近百次,等了一年也没用上电。泌阳县电业局安装公司经理声称——
  不按电业局的意思办别想用电
  河南泌阳县畜产品公司家属楼的24户居民,提起用电问题,无不对前不久被县人大代表评为行风差单位的县电业局的“电霸”作风气愤不已。
  1999年5月初,泌阳县畜产品公司家属楼竣工后,公司委托建筑方负责人韩某联系照明用电线路安装问题,经与泌阳县电业局线路安装公司原经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由用电方出资5000元并自备线杆,供电单位负责把线路架到每户居民门口。付款方式是先预付2000元,待工程验收合格通电后付清剩余部分,并于当日签订了合同。但陈某担任安装公司经理后,工程刚完成一半,便提出要增加合同之外的附加条件:承揽每户室内装线工程,预算造价为每套房屋600元。对此,泌阳县畜产品公司及24家集资建房户不同意,先后多次到电业局找有关人员反映,不料该局上下众口一词:每户不交600元室内安装费别想用电。理由是该局内部给安装公司下达有经济目标,否则无法完成任务。
  为能早日用上电,泌阳畜产品公司及集资建房户只好让步,条件是住房户出工钱,让电业公司安装线路,但为防止对方随意提高电料价格,用电户自己按照电业局要求购买原料。对此提议,陈某大为恼火,声称不按电业局的意思办,永远别想用电!
  陈还说:“原公司经理签的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低,我无法接这个活,以后别找我啦!”真不知道,该谁来圆泌阳县畜产品公司家属楼住户的用电梦。
  河南驻马店市解放路
  顾曙光 郭耀松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记者来信

  储户取款遭拒付 合法权益被侵害
  本报记者 胡继鸿
  内蒙古包头市去年年末发生一起银行和储户因取款而引发的纠纷,储户诉诸法院。今年5月26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包头市商业银行鑫源支行应当承担兑付9万元存款的义务。
  据储户——包头市内蒙古安装公司职工李江英反映:去年12月30日,她去包头市商业银行鑫源支行取款,按规定填写了取款单,与存折一并交给柜台营业员。经办人员在她的存折上填写了6(月)30(日)入息115.50(元),8(月)9(日)支取9万(元)后,便告知她此款已于8月9日被取走,拒绝付款。银行方面称:耐心等几天,待对账查清后答复。今年1月10日,她再次到银行寻求解决时,被告知:“我们解决不了,已向包头市公安局报了案。我们认为你有涉嫌诈骗的可能,你等着公安机关处理吧。”
  李江英是1999年5月19日以谷建林的名义在该支行存入10万元的,银行方填发了账号为1766的活期存折,交给她保存。她自己设置了取款密码,且存折一直妥善保存,没有失窃过。她认为,银行拒付储户的存款,是对储户合法权益的侵犯。
  1月24日,李江英向包头市青山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储户的合法利益,立即兑付本人所存款项,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鑫源支行在答辩中称:原告存入该行10万元属实,但该行记账单记载,9万元已于1999年8月9日被支取,只是取款凭条等凭证均已丢失,故拒绝兑付。
  3月13日,法院下达判决,对原告存款单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包头市商业银行鑫源支行3日内承担兑付9万元存款的义务。
  鑫源支行不服,遂提起上诉。尽管鑫源支行拿不出确凿证据,但在上诉状中仍称李江英属“涉案人员”,且公安机关侦查未果,应“重新审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不被非法侵占”。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26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江英对法院依法维护储户的合法权益表示高兴,包头市商业银行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另外,到底是谁取走了这笔钱,银行方面和储户都希望公安机关尽快破案。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

  立足优势 广扩客源
  ——遵化市实施旅游突破战略
  地处京东的河北遵化市全力实施旅游突破战略,多渠道扩大客源,狠抓景点及配套设施建设,发展旅游经济,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前8个月,这个市已先后接待国内外游客32.4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000多万元。
  政府主导,规模开发。遵化市有正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皇家陵寝建筑群——清东陵,绵亘90多公里的明代古长城等10余处旅游名胜。今年以来,在政府主导下统一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资源推向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快项目招商步伐,实行多元化投入、产业化开发。在西部“古文化区”,清东陵投资8000多万元完成了三皇庙、永旺塔等景点的修缮工程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准备工作,人称“千塔之园”的燕山塔陵建设初具规模;在中部“休闲度假区”,汤泉皇家旅游度假区与国家烟草局合作项目正加紧施工;在东部“自然风景区”,鹫峰山前期建设全部完工,面积近6000亩的九虎岭自然风景区已经投入使用,深受京、津、唐等地游客的青睐。
  优化服务,培植名牌。清东陵是遵化旅游的“金边名片”。该市以清东陵为龙头,组织多景区优化综合服务质量。市旅游部门聘请国家一级导游员传道授艺,举办历史知识、礼仪知识、服务技能培训班,组织部分员工到故宫、明十三陵等国家级文明服务先进单位参观取经。在各景区安装磁卡电话、休息椅、垃圾箱,扩建停车场,大大方便了游客。目前,清东陵正积极向第二批国家“十佳文明风景区”迈进。
  突出重点,外宣促销。市里先后多次组团到京、津、沪等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展开宣传,与20余家实力雄厚的旅行社建立了合作关系。同时,改变以往零打碎敲式的宣传方式,以国内外重要媒体、重大旅游活动为载体,实施全方位、系列化宣传。在“3·18”全国旅游促销、北京’98北方旅游交易会等活动中,当场签订合作协议近10份,并开通了北京—清东陵的旅游专线。
  “点子”策划,扩张市场。近年来,他们没有停留在一般性的旅游推介上,而是加强策划,精雕细镂,围绕“热点”造“卖点”,一个个“金点子”接连出手,借势“炒”热了遵化旅游。针对许多旅游景区普遍存在的游客涂鸦现象,市里推出了“植旅游纪念树活动”,使游客可以花少量的钱在旅游区内植下标有自己名字的松柏,满足了游客刻名留念的心愿。
  深化内涵,借“旧”出新。“让游客在游览中体味历史的脉动”,是遵化市对旅游内涵作出的新诠释。清东陵旅游区细化了旅游线路,推出“满清民俗风情游”、“清陵建筑艺术游”、“满清帝后历史游”等4个精品旅游项目,得到了游客的认可和称道。
  河北遵化市 单保兵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全国植树造林先进县——山西安泽县:
  刀锯声声响 林木日日稀
  全国植树造林先进县——山西安泽县境内,有上百平方公里的原始森林和人工造林,环境十分优美。然而令人痛心的是,近年来,由于乱砍滥伐,森林面积在逐步减少。并且,为发展地方经济,当地政府发动群众种植香菇,而香菇又以锯末为主要原料,菇农只好上山砍树,然后粉碎成末,作为种植香菇的原料。有的人甚至借机大肆砍伐倒卖林木。一些上了年纪的农民说:“不能再砍了,再砍下去,几代人的心血将付之东流,青山真要变成荒山了。”
  下图:残留的树桩。
  左图:将砍伐的林木装车外运。
  左下图:菇农把劈开的木材放入粉碎机中粉碎,作为种植香菇的原料。
  山西临汾市 徐 胤 曹新旺(附图片)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热线冷谈
  江苏常熟市 奚旭初
  如今有许多地方开通了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的“热线电话”,比如城市里有“市长热线”,县城里有“县长热线”等等。这些“热线电话”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基层,在公仆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上下通达的桥梁。“热线电话”在群众中声誉鹊起,是缘于它们体现了关心群众疾苦的满腔热忱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求实作风。一些长期困扰群众生活的问题因为有了“热线电话”而得到了迅速妥善的处理。
  然而,我在为“热线电话”大声叫好的同时,也不禁想起了事情的另一方面,这就是我们的一些职能部门即“有关部门”的失职问题。通过“热线电话”解决的问题尤其是所谓的“老大难”问题,实际上群众早已向“有关部门”反复反映过的问题,奈何一次次石沉大海。从千呼万唤没有回音到“热线电话”一拨就灵,这巨大反差确实耐人寻味,发人深省。
  当然大家相信“热线电话”会热线长热。不过群众在欣慰之余,也同样希望不要什么问题都得靠拨“热线电话”才能解决。群众最需要的是“有关部门”能在自己心中装一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踏踏实实办实事的“热线”。此外,我们的“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时候,恐怕还须顺藤摸瓜,查一查那“忧”那“难”的来龙去脉,给那些麻木不仁的“有关部门”击一猛掌,这较之于直接办理一些具体事情或许更有意义。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新疆硅化木亟待保护
  硅化木是古代植物遗体由于其中某些成份被硅酸盐置换而逐渐变硬成为化石。位于我国新疆奇台县城以北160余公里处的硅化木园,占地面积11.65平方公里,园内有近千株硅化石树,系中生代侏罗纪松柏、苏铁、银杏等古乔木形成的遗存物,距今1.8亿年,其分布范围之大,集中数量之多,国内外罕见。1985年8月,新疆林业科学院等单位联合踏勘并公布于世。1994年6月和1995年4月,国家旅游局等单位两次到此进行考察,并拨专款予以保护和开发。这一举措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硅化木园林,但由于环境的影响,加之管理措施跟不上等原因,造成大量硅化木被人为地破坏和自然风化,实在可惜。呼吁有关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这一稀世珍品。
  新疆乌鲁木齐市 杨智敏 王金安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资料

  国家计委进一步制止农村电网改造乱收费行为
  据悉,一些地方在农村电网改造中向用户乱集资、乱收费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以政府名义出台一些向用户筹资的政策;二是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设收费项目,继续收取“施工费”、“安装费”、“检验费”、“变压器集资费”等;三是利用垄断地位单方面制定不合理的“协议”,在施工中强制农民义务出工、出料、摊派食宿等;四是违反规定白条收款,层层加价赚取材料费或强行向用户推销指定的用电器材等。上述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农村电网改造工作的宗旨,造成了不良影响,群众反映强烈。针对上述问题,国家计委今年6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制止在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中乱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电力价格检查中,把农网改造中乱收费、乱加价行为作为突出的重点,加大力度认真查处。《通知》强调:
  充分认识“两改一同价”的重要意义。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群众负担,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各地要通过这项工作使群众切实得到实惠,减轻群众负担,推动经济增长。电力企业要切实树立为用户服务的形象,转变经营作风,为推动“两改一同价”的实现作出贡献。
  严格价格管理权限,禁止乱收费、乱加价行为。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已明确规定:国家已拨专款用于农网改造,除电能表以下入户线由农民集资购买、部分改造资金不足地区电能表由农民集资购买外,严禁再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材料费、施工费、管理费、手续费等费用。凡由电力企业组织农民出资购买的用电器材,其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农网改造工程的设备和材料的招标采购价格是设备和材料的最终购买价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加价收费。
  加强对电网改造资金和各种收费行为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时必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严禁用开收据、打白条等形式向用户收款。凡是以电力企业名义与用户签订的各种“合同”或“协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电网改造中的乱收费、乱加价行为。各地要从全局的高度和向人民负责的公仆精神,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尤其是各地(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把其作为检查的重点来抓,切忌走过场。对检查出的违法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曝光。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

  嘉鱼 农电改造仍有“三乱”现象
  编者按:垄断行业的霸气与霸道历来是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问题,但这种做派与作风至今在一些部门仍屡见不鲜。今天刊登的这组来信就反映了电力行业这方面的问题。
  电力行业在现代生产、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无论是国家重点计划如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的实施,还是百姓日常用电、企业生产用电的供应维护,都离不开电力部门。从某种意义上说,电力部门不仅是“光明的使者”,也是“社会的动力”。然而,有些“光明的使者”做起事来却不那么光明,甚至“黑”得很。因为“独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些电力部门便有恃无恐,为谋取部门利益或一己私利,甚至置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于不顾,为所欲为,我行我素,乱收费,强设卡,态度蛮横,作风霸道,“老虎屁股摸不得”,严重侵害了用户的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用户“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如何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何让处于强势地位的垄断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是值得正视并须努力加以解决的问题。
  改造农村电网,是一项利国利民工程。然而,最近我们调查发现,在农村一些地方的电网改造中,“三乱”现象比较严重,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违规收费。国家规定,农户自筹“下户线”资金标准,由原来的260元降为180元。可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供电所或村组按原定标准收费;有些村组在收取农户自筹资金时,随同收取用电保证金或预收电费,收取标准不一,有的收60元,最高达100元;有些地方向县城用户收取已明令取消的IC卡费20元。
  强行收费。有些供电所在按180元新标准向农户收费时,另加收材料补差款20元或30元,或由农民另购材料,否则,不予装表。
  变相涨价。一种表现方式为抄表到户后每表每月加收1度电的损耗费;另一种表现方式为整改后仍执行原电价。
  乱摊派。有的村组借电网改造请电工吃饭之名,向农户摊派费用,并随提留款收取;有的村组在电网改造施工过程中,向农户摊派义务工。
  呼吁各级政府领导和电力部门对以上“三乱”问题加以清理整顿,切切实实为农民办好事。
  湖北嘉鱼县物价局 孙绪胤 刘 凌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赤峰孤山子村
  断电半年 愁坏众村民
电网改造 令人气难平
  我村从3月11日被切断全村照明用电,原因是用电管理混乱,人情电、关系电比比皆是。今年我们这里严重干旱,地下水位下降,许多民用二寸铁管压水井够不到水面,要打深水井,又没三相电,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为此,我们给赤峰人民广播电台“549热线”打电话,如实反映了情况。作为文明单位的平庄供电局,在新闻舆论的压力下,不得不同我村和乡政府商谈电网改造一事,决定:由村里收取每户电力整改费(代供电局收)100元,人工费50元,必须购买供电局的漏电断路器(28元)、胶线(每米1.8元),刀闸和4×4厚壁角铁可以自购(因这两项没多大利润),平均每户250元。我们算了一笔账,电网没改造前一度电七角五分,改造后六角五分,每户平均一个月用电15度,一个月将减轻一元五角,以此推算,电网改造所花的费用得14年才能补回来。
  供电局销售给用户的漏电断路器是28元,连发票都不给;而同样产品赤峰市场的零售价每只才15元,且给发票。供电局卖一只就多赚13元,我村800户就是1万多元,平庄供电局管辖30个村是多少钱?辽宁铁岭塑料电线厂生产的胶线,供电局售给用户是每米一元八角,我们自己买是一元二角,供电局每卖一米多赚六角。每户平均25米,这又是多少钱?
  更令人不解的是,别的村架设的是电缆,而我村却是裸铝线,架设线路全是村里人上杆下杆,他们只在一旁指手画脚。还有,不买供电局的漏电断路器和胶线就不给安装通电。
  由于群众反映强烈,平庄供电局韩局长来我村现场办公。他在党员群众代表会上说,包括我们村总共6个半村不在电网改造计划之内,要收100元改造费。
  我们村有18栋270间鸡舍,至今还用柴油机发电。今年春天供电局把高压线杆埋上后,先向养鸡户要5万元,后来要3万才给安装变压器。由于养鸡户拿不出这笔钱,通电一事只好搁浅。
  村里还有4处加工厂,没有一处开业,原因是供电局提出要收取350元的安装费,用电器材全部由供电局提供,一个漏电开关240元,一个板闸100多元,一块电表200多元,每米电线17.6元,几项加起来得1500多元。也不知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马蹄营子乡孤山子村 杨振远等近400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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