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30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本报讯 记者从国家计委获悉,为了加强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国家计委在总结两年来我国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已于日前由国家计委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已将其转发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稽察办法》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实行稽察特派员负责制,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由国家计委委派,履行下列职责:(1)监督被稽察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监督被稽察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2)检查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3)检查被稽察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4)对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稽察办法》还对稽察特派员如何客观地履行其职责作了严格规定。
  《稽察办法》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稽察特派员的工作,为稽察特派员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被稽察单位应当接受稽察特派员依法进行的稽察,定期、如实向稽察特派员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合同、协议、报表等资料和情况,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稽察办法》规定,对稽察发现的问题,国家计委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在职权范围内做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拨付国家建设资金、暂停项目建设、暂停有关地区、部门同类新项目审批的处理决定;涉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职责权限的问题,则由国家计委移交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处理。重大的处理决定,要报国务院批准。
  为了有效督促项目整改,《稽察办法》还特别规定,国家计委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国家计委有关人士认为,《稽察办法》的发布施行,标志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大步,它对于促进国家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的展开,加强项目监管,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将产生重大的作用。


第2版(经济)
专栏:短评

  法制化管理的重大举措
  国家计委制定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日前发布,标志着始于1998年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大步,它对于促进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的开展,加强项目监管,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将产生重大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偏重于前期的审批和资金的分配,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相对薄弱,致使一些项目施工质量低劣,资金损失和浪费严重,投资效益低下。为此,1998年机构改革中国务院决定在国家计委设立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稽察特派员进行稽察。两年来的实践表明,建立稽察特派员制度,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可以使项目的前期审批和后期监管相互补充,有效督促项目建设四项制度的落实,防止一些地方、部门和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后自行调整建设内容,挪用、挤占国家建设资金,以及其他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概算控制等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改进和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对稽察工作的组织、管理及应遵循的原则,稽察特派员的职责、工作方式,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的任职条件及行为规范,被稽察单位的权利、义务,稽察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稽察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为保证各项稽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可以预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发布施行将使重大建设项目的法制化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将成为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深入开展的新起点,我们期待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已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8月17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6号令予以公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派出,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稽察。
  第三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依照本办法派出稽察特派员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名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后确定。
  第四条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稽察特派员与被稽察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稽察特派员不参与、不干预被稽察单位的日常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五条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实行稽察特派员负责制。
  一名稽察特派员一般配备三至五名助理,协助稽察特派员工作。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均为国家公务员。
  第六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设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协调稽察特派员在稽察工作中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关系,承办建设项目稽察的组织工作和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稽察特派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被稽察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被稽察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
  (二)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被稽察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对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 一名稽察特派员一般负责五个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每年对每个建设项目进行一至二次现场稽察。
  稽察特派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开展专项稽察。
  第九条 稽察特派员开展稽察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在被稽察单位召开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参加被稽察单位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查阅被稽察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的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查验,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
  (四)核查被稽察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
  (五)向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及银行调查了解被稽察单位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经营管理情况。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组织稽察特派员与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人员联合进行稽察,也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稽察工作。
  第十条 被稽察单位应当接受稽察特派员依法进行的稽察,定期、如实向稽察特派员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合同、协议、报表等资料和情况,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稽察特派员的工作,为稽察特派员提供被稽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应当加强同财政、审计、建设等有关部门以及银行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 稽察特派员对稽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向被稽察单位核实情况,听取意见;被稽察单位提出异议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复核。
  第十三条 稽察特派员每次对建设项目进行的稽察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稽察报告。
  稽察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分析评价,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的分析评价;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业绩的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要求报告的或者稽察特派员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稽察报告由稽察特派员负责提出,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审定;重大事项和情况,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向国务院报告。
  第十五条 稽察特派员在稽察工作中发现被稽察单位的行为有可能危及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以及稽察特派员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提出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稽察特派员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任免。
  稽察特派员由司(局)级公务员担任,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稽察特派员应当熟悉并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项目建设和管理,坚持原则,廉洁自持,忠实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第十七条 稽察特派员助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任免。
  稽察特派员助理由处级以下公务员担任,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稽察特派员助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并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坚持原则,廉洁自持,忠实履行职责,保守秘密;
  (三)熟悉项目建设和管理,具有财务、审计或者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有相应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四)经过专门培训。
  第十八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选派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应当吸收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第十九条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对建设项目的稽察实行定期轮换制度,负责同一建设项目的稽察一般不得超过3年。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均为专职。
  第二十条 稽察特派员的派出实行回避原则,不得派至其曾经管辖、工作过的建设项目或者其近亲属担任被稽察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
  第二十一条 稽察特派员开展稽察工作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拨付。
  第二十二条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不得泄露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在履行职责中,不得接受被稽察单位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被稽察单位报销费用,不得参加被稽察单位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不得在被稽察单位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人谋取私利。
  第二十四条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在稽察工作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被稽察单位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二)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稽察报告的;
  (三)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所列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被稽察单位发现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时,有权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七条 被稽察单位违反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依据职权,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拨付国家建设资金;
  (四)暂停项目建设;
  (五)暂停有关地区、部门同类新项目的审查批准。
  涉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职责权限的问题,移交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处理。
  重大的处理决定,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八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应当跟踪监测整改情况,并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第二十九条 被稽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碍稽察特派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拒绝、无故拖延向稽察特派员提供财务、工程质量、经营管理等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三)隐匿、伪报有关资料的;
  (四)有妨碍稽察特派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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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今年月饼质量不错
  国家质监局抽查九成以上合格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在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向消费者宣布,目前我国月饼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较好,消费者只要购买名牌、大型企业生产的月饼,质量是有保障的。这个结论是该局根据对月饼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得出的。
  这次抽查涉及14个省、直辖市78家企业的113种月饼产品,其中合格的105种,抽样合格率为92.9%。
  本次抽查中,大型企业表现不俗,产品的抽样合格率达到100%。本次被抽查的78家企业的113个样品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及过氧化值、酸价、砷、铅等涉及人体健康的卫生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感观检验均未发现使用已氧化的油脂和果仁的现象,也未发现表面出现白粉霜的情况。
  本次抽查发现的月饼质量问题主要是:极少数企业的产品保鲜剂(片或袋)使用不当,直接接触月饼。此外,还有个别产品感官质量、理化指标和标签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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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德赛集团推出高新技术产品
  本报讯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广东名优产品展示暨经贸洽谈会上,全国电子百强企业——惠州德赛集团共签订购销与合作协议7.7亿元。该集团在这次展示会上推出了四大高新技术产品:数码相机、锌空气电池、舜明达智能照明系统和汽车导航系统。(宫新)


第2版(经济)
专栏:

  我国将整顿出境旅游市场
  重点规范新马泰和港澳游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龚雯从今天开幕的全国整顿出境旅游市场工作会议上获悉:自9月起,我国将展开以赴新、马、泰和港澳地区旅游为重点的出境游市场整顿,对有经营权的组团社也将不搞终身制。
  国家旅游局局长何光暐在会上说,此次整顿将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对65家组团社及其代办点经营出境游业务的监管。组团社及其代办点不得超业务范围经营,不得组织中国公民到未经国家批准的目的地国家旅游,不得低于成本价进行销售,不得接受境外接待社低于成本的接团报价,不准强制、诱导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不准带旅游团光顾色情场所。一旦发现有违规的,即取消其出境游经营权。旅游团领队不得收受各种回扣,因领队失职造成旅游者损失的,由组团社负责赔偿,并取消领队资格。
  目前我国批准开放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是: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柬埔寨、越南、缅甸、老挝、文莱、尼泊尔及港、澳,日本也将正式开放。出境游市场近几年暴露出较多问题,损害了中国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形象。


第2版(经济)
专栏:

  农民日报入主中国农网
  本报讯 为了促进传统媒体与电子媒体的良性互动,更好地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农民日报社决定全面入主中国农网(http://www.aweb.com.cn)。
  我国农业目前同时面临着全局性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以及“入世”的挑战和机遇。农民日报入主中国农网,将使传统报业的有形和无形财富和资源得到更充分利用,实现效益最大化。
  据悉,中国农网是由北京大北农集团联合有关媒体、行业协会共同创办的大型农业综合性网站。新组建的中国农网将致力于建立一个丰富实用的国内外农产品产销信息的网站。


第2版(经济)
专栏:西部纪行

  山城筑路战正酣
  本报记者 崔佳 顾兆农
  昔日,从重庆主城区到三峡库区的长寿县,不到100公里的路程要翻两座大山,颠簸近3个小时。如今,气势宏伟的渝长高速公路可以让你在1小时之内顺利到达目的地。这是重庆直辖后建成的第一条高速公路,也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建成通车的第一条高速公路。渝合(川)、渝黔等7条高速公路也正在施工或即将开工。记者穿行在巴山渝水间,聆听山城公路建设会战交响曲的激昂旋律,备感振奋。
  巴渝自古行路难。到1999年底,重庆市公路里程中,高级、次高级路面的比重只占2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交通落后严重地阻碍了重庆的发展,路的状况让一些投资者望而却步。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重庆市提出,按照把重庆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要求,打一场加快交通建设的总体战,为年轻的直辖市经济腾飞构筑“黄金跑道”。
  重庆所辖区县大多属山岭重丘区,地质条件复杂,又受河流切割,高速公路规划设计不可避免要穿山跨河,挖土填方。目前在建的万州至梁平高速公路,短短67公里线路,就规划有57座桥梁,其中特大桥、大桥占了35座,还有15座隧道和200多道涵洞,被交通专家们公认为国内施工难度较大的公路建设项目。
  炎炎夏日,在万梁路H1合同段施工现场,总工程师杜国平介绍说,这条路基本都是在山区施工,有的地方山路很窄,施工机械进不去,运送材料只能靠人扛、牲口驮。开工半年多来,光是施工便道就已经修了100多公里。
  重庆的路经常面临工程技术难题。在渝合(川)高速公路C2合同段马鞍石嘉陵江特大桥施工现场,项目总工程师林元红告诉我们,鉴于特殊的地质条件,他们组织技术攻关,全力确保工程质量。在6号桥墩承台坑基爆破施工中,为了防止爆破对桩头产生不利影响,他们采用了微差、小药量松动爆破,并采取了一系列减震措施,终于攻克了这一难题,使桩基检测全部达到优良。目前整个项目进度比计划超额完成12%,受到业主、监理的好评。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彭健康说:“我们要求所有参加公路建设的单位,坚决执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目前各路段对道路工程质量非常重视,并不断推出加强质量监督的举措:有的请纪委、检察院提前介入,有的在公路沿线立起“高速公路质量廉政警示牌”,公布责任人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山城筑路战正酣。到2005年,主骨架高速公路网将基本建成,形成以重庆市区为主结点,西连成都,南下贵州至广西北海,东出湖北至上海,北上由四川邻水通向陕西,西北经四川遂宁通向甘肃,西南经黔江通向湖南的各条快速通道,使重庆真正成为四通八达的西南陆路交通枢纽。


第2版(经济)
专栏:

  第六届中国国际家具展将举办
  本报讯 第六届中国国际家具展览会将于9月13日至16日在上海举行。与本次展览会同期举办的还有中国国际办公家具展览会、中国国际照明与灯饰展览会、中国国际家居装饰用品展览会等。(红边)


第2版(经济)
专栏:

  和讯推出财经服务平台
  本报讯 近日,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在整合产品的基础上构建并推出和讯财经服务平台。和讯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财经资讯网络服务商和金融电子商务应用服务商,也是中国证监会首批认定具有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张春丽)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国领带在线”网站将开通
  本报讯 中国服装协会服饰专业委员会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近日在“领带之乡”浙江嵊州签署“中国领带在线(chinatie.com)”网站合作协议。该网站是一家专门为领带服饰行业提供全程网上服务的社区门户网站。(张洋南)


第2版(经济)
专栏:

  豪门用杜邦纤维生产保暖内衣
  本报讯 杜邦开发出的高科技纤维Thermolite将进入中国市场。青岛豪门在国内率先使用这种纤维生产的保暖内衣,今冬将推向市场。豪门保暖内衣还具有排汗迅速和轻柔舒适等特点。(张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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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产经新闻》全新露面
  本报讯 一张面向新世纪,关注新经济的综合经济类报纸——《中国产经新闻》日前在北京诞生。《中国产经新闻》的前身为《中国资产新闻》,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于8月28日正式更名,并成为新闻出版署直属领导的新闻单位。(李建兴)


第2版(经济)
专栏:

  金灿集团大举投资北京大兴
  本报讯 由浙江金灿集团全额投资3.4亿元,集书画收藏、展览、创作、营销于一体的多功能文化项目——“东方卢浮宫”将在北京大兴县黄村镇动工兴建。该工程规划占地面积1000亩,首期工程将在2002年前完工。
  (张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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