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3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社会经纬·视点)
专栏:热门话题

  抓“源”引发的话题
  建达
  深圳市妇联在维权工作中紧紧抓住一个“源”字,真正发挥了妇女的“娘家人”作用,给人以启示。
  凡事从源头抓起,可以说是牵住了“牛鼻子”。生活中常会碰到这样的事:到商店买东西,买来的货却是假冒伪劣产品;车子坏了送到修车铺,人家没准儿给你换的是价高质次的零件;到医院看病,开的药是高价,却不见得能治好你的病;约几位朋友去唱歌,人家歌厅早就变了味……难怪如今的传媒要不厌其烦地告诉消费者,多学点“消费”知识,防止上当受骗。
  毫无疑问,对那些缺乏职业道德、坑害群众的违法经营者,必须依法整治、坚决打击。非如此,不能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然而,为什么一次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一次次扫黄打非,有些地方的问题不仅未能解决,反而有蔓延之势呢?依我看,这与有些执法和管理部门在审批、管理、监督等“源头”部位失职有关。
  就拿修车业来说。据媒体最近披露,汽车的伪劣零件在全国随处可见。这等于在行驶的车辆上安上了无数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危及公民的生命安全。问题是,这些销售、使用伪劣零件的修车铺,几乎都有正式执照,都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营业的。出现一两家“黑店”不奇怪,出现这么多的坑人店,难道就不应该追究审批、管理和监督部门的责任吗?
  再比如娱乐场所。如今正在营业的各类娱乐场所,除个别的外,都是经过工商、文化、公安等有关部门审查批准而开业经营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审批、管理和监督,是防止娱乐行业走向歧路的“源头”。个别经营者出问题,谁出问题谁负责。大面积出问题,就应该寻根究源地问一个为什么了。有的地方,某项斗争一来,那个地方的有关部门就纷纷出击,可以说是“捷报频传”、“成绩辉煌”,这项斗争一结束,一切又恢复如初,有的甚至有所“发展”。人们不禁要问:那里的有关部门究竟是怎么在源头上把关的?
  江泽民同志说过这样一句话:“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审批、管理和监督部门,都是负有“重于泰山”责任的权力部门。这些部门尽职尽责,社会才有秩序,群众才能放心,经济才能发展。否则,各类社会问题就会层出不穷,矛盾纠纷就会大量出现,最终受害的是广大群众。
  因此,凡事问源头,凡事查源头,凡事抓源头,不失为解决眼下诸多社会问题的一个好办法。


第12版(社会经纬·视点)
专栏:社会新闻点评

  恶性枪击案增多 枪械管理须加强
  本报讯 综合多家媒体的近期报道,继河北霸州市警察杜书贵枪杀司机并被一审判处死刑之后,《工人日报》报道:7月4日,河南禹州市巡警大队一指导员刘德周,仅仅因12元钱与人争执,一怒之下连开9枪,造成三死两伤的恶果。
  编辑点评:对上述恶性枪击事件的评论和建议已有不少,如严把警员入口关,将法制观念淡薄的人拒之门外或清除出去;强化反特权思想的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等等。除此以外,组织民警好好学习《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并加强枪械管理,也是十分必要的。


第12版(社会经纬·视点)
专栏:视点

  政府采购:市场中“看得见的手”
  李长虹 齐小乎
  1994年,上海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购买一批计算机设备。然而,世行未将这笔贷款汇到上海市政府的账上,而是直接付给了电脑商。根据世界银行规定,由世行提供援助购买设备时,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世行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中标的供货商,而不是受援方。受世行管理方式的启发,1995年,上海市财政部门在卫生系统购买医疗器械时,尝试了这种公开招标、直接支付的采购方式。这是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发端。
  从1998年开始,各省、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大都开始了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政府采购范围也由货物采购扩大到工程与服务领域,货物采购由单一的公务用车逐步扩大到计算机、办公用品、医疗设备、电梯、家电等多种标准商品,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也开始走向多样化。一些全国性报刊上频繁出现“招标预告”、“招标公告”、“招标通告”的广告,其署名也是过去未见过的采购中心、招标中心等。据统计,1999年,各地共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3000多份(1998年为2000份),采购规模约为110.35亿元(1998年为31亿元),共节约资金14.37亿元,其中预算资金节约率为13.52%(1998年为13.38%)。
  交易公开透明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在财政部门和公众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公开购买。因为采购的方法和过程始终公开透明,便于公众监督,所以政府采购被称为“阳光下的交易”,规范政府采购的法律也被称为“阳光法案”。
  政府采购最早出现于18世纪末。一些市场经济国家为弥补市场本身的缺陷,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控国民经济活动,围绕政府采购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和机构;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有一些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要求。第一,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的竞争,净化交易环境。第二,遵循“物有所值”原则,追求成本小而收益大。第三,通过政府采购,打破垄断和地区封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第四,通过公开、透明的竞争机制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抑制采购活动中的腐败现象,促使政府官员依法行政。第五,支持政府其他政策的实施,如公众关心的环境保护、就业等。
  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政府和公众受益。除了通过公开竞争机制,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商业化,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还可以对国民经济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个人、家庭、企业或团体采购,它是一个国家内最大的单一消费者。当经济过热时,缩小政府采购规模,即通过紧缩的财政政策实现经济的正常运行;当经济萧条时,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促进经济的增长。近几年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利用政府手段调节经济运行的典型表现。同时,通过弹性的采购计划,还能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在采购时通过对企业规模、产品产地、技术条件、品牌的限制和选择,可以有效地保护国内最先进、最具竞争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从整体上提高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效果多快好省
  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财政拨款制。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只要是吃“财政饭”,年年都按部就班地享受由政府拨付给的一定的费用。有吃饭的钱,也有配置设备、兴建工程的专项拨款。不同的部门、机构把钱要过来,各买各的东西。
  这种分散采购存在着不少弊端:一是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脱节,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二是重复采购、盲目采购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资源浪费。三是采购资金不能完全按照预算目标使用,挪用、挤占、截留采购资金的现象非常严重。四是采购过程不透明,有人利用权力捞取回扣,损公肥私,滋生腐败。五是采购活动分散,不能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两年多来,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采购工作迅速展开,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或遏制。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张通介绍说,目前的试点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成绩:
  ——强化了财政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中的一些采购项目单列,强制其实行公开招标,并按照有关规定,由第三方验收;财政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及验收情况,直接将采购资金拨付给供应商。这些措施使财政监督由分配环节延伸到使用环节,由货币形态延伸到实物形态,从根本上解决了采购机关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作质量。
  ——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政府采购试点工作中,采购机关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将竞争机制引入到预算管理中,节支效果非常明显。有不少项目资金节约率在20%左右,有的甚至高达30%以上。1999年中国海关先后对发动机、造船、汽车等项目组织6次招标活动,合同金额为12.5亿元,节约资金1.67亿元。民政部对救灾专用帐篷招标采购,58家企业竞标,最后7家企业中标,中标金额3328万元,比预算金额5000万元节约1672万元。
  ——促进了廉政建设。现行的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是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整个采购过程全部处于财政部门、供应商和公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遏制了采购活动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拿回扣、开大发票等腐败现象,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树立了政府部门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对推进社会民主与法治建设起到一定作用。
  ——机构建设与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全国已有30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专门机构,已有23个地区颁布了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政府采购法》已经正式列入了九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采购的范围、管理机构、采购模式、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方式、招标投标程序、采购合同签订、采购资金拨付以及采购监督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市场商机无限
  按照国际惯例,一个国家的政府采购规模基本占GDP的10%以上。按照这个标准,在我国目前的财政预算中,政府采购资金每年可达到8000亿元以上。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这个数字每年都在增长。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蕴含着无限商机。可以说,政府采购不仅对政府有利,对采购机关有利,对公众有利,对于国内企业来说,这也是分量最大、奶油最多的一块蛋糕。
  国际社会已经注意到了这个潜力巨大的市场。1999年我国《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后,德国、加拿大、韩国等国家有关政府部门以及亚欧、亚太、国际公共采购协会等国际组织先后组团来华考察,或邀请我们参加政府采购研讨活动。IBM、三星等跨国公司也主动与我们联系,了解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制度是各国政府保护本国产业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国企业整体竞争力还不强,应当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予以适当保护。在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前,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政府采购机关应当优先购买国内产品,使我国政府采购的商业机会向国内工业倾斜,即形成通过政府消费行为(环节)加大政府对国内工业的投入,促进国内最具竞争力的大、中企业发展的机制。同时,这也会对引进外资和技术产生较大吸引力,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政府采购正在由封闭走向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时间可能会提前,利用政府采购手段保护国内企业的时间不长了。1996年,我国政府向亚太经合组织单边承诺,最迟于2020年与APEC成员对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于我国企业来说,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将带来挑战,也带来机遇。
  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是相互的和对等的。一方面,中国的企业将与外国企业同台竞争;另一方面,也为我国企业开辟了广阔的国际市场。企业应当明白:不管政府采购市场开放之前还是开放之后,政府和市场都是鼓励先进和优质,淘汰落后和劣质。要想拿到政府采购这份最大的订单,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和程序,更重要的还是要有上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发展任重道远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还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偏小,范围偏窄。同时,在制度上、管理上、观念上与国际通行的规则还有不少不适应的地方。目前政府采购缺乏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和政府采购效果的发挥。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感到不适应,有抵触情绪。在实践中,有的地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包到底”,既是采购的管理机关又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出现了“越位”和“缺位”现象。一些地区存在歧视性行为,在采购活动中对供应商提出地域限制,一些地方强制本地区的支出单位购买本地区的产品,大型工程也由本地区自行承担,不进行价格与质量的比较,行业采购也存在类似问题。一些采购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对招标投标、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合同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的有关知识与技能知之甚少,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常常出现不规范问题。
  政府采购是改革的新事物,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困难和阻力,在起步和试点阶段,出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很多环节也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领导同志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多次提出要把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在有条件的地区尽快建立和推行。这将对政府采购工作起到极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认为,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任重道远,前途光明。总体设想是:从我国国情出发,以建立与国际法要求相衔接的、符合市场经济规范和公共财政框架要求的政府采购制度为目标,逐步确立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并依法管理、监督政府采购行为,从制度上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和杜绝采购中的腐败现象。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政府采购网络系统,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透明度。
  这一目标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步步地分段实施。单单依靠某一方面、某一地区不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附图片)


第12版(社会经纬·视点)
专栏:社会新闻点评

  只发红头文件制止不了事故发生
  本报讯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赴三省一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国务院工作组组长李荣融近日指出,政府现在采用的防范事故的办法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只发红头文件制止不了事故的发生,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改变政府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
  编辑点评:制度不完善,恐怕是难以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探索、制定并实施切实有效的新制度,才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中央领导同志鼓励我们创新,当然包括制度的创新。


第12版(社会经纬·视点)
专栏:特稿

  抓住源头 依靠法律 积极参与
  深圳妇联会维权
  雨羽
  妇联维权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做好维权工作的根本。为了解决新形势下的妇女问题,深圳市妇联紧紧抓住深圳市人大享有立法权的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利用各种契机,积极参与特区法规和政策的制定过程,争取使妇女的各项权益以法规和政策的形式规范化、确定化,从源头上维护妇女权益。
  积极准备议案、提案,把维权工作做在决策之前
  一年一度的“人大”、“政协”会议,是妇联参与民主监督的主要渠道。为了使妇女问题纳入人大、政协会议审议事项,深圳妇联积极提交议案、提案。几年来,市区妇联共提交《招郎女出嫁女权益不容忽视》、《深圳市女干部参政议政问题亟待解决》、《深圳市家庭暴力问题及遏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惩处打工妹卖淫力度》、《把家庭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之中》等30多个议案、提案,较好地解决了一些突出的带普遍性的妇女问题。
  做好议案、提案的主题选择工作,必须要有一定的信访信息量,可供整理、分析、挑选。几年来,深圳妇联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以多种措施畅通信息来源渠道。自1992年以来,市区两级妇联组织相继建立了信访办公室,设立了8部专线电话,配备了10名专职信访员,进行全天性的信访接待;每月一次信访统计汇总;每季度一次信访综合分析;每季度开展一次街头法律咨询活动;市、区每年还不定期举办妇联系统信访问题交流会、座谈会。通过这些措施,保证了信访信息量,为进一步分析、整理,做好议案、提案主题挑选工作,提供了广泛的信息源。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翔实的第一手材料是做好提案、议案工作的关键环节。几年来,深圳妇联形成了《招郎女、出嫁女权益的调查》、《下岗女工状况调查》、《打工妹卖淫成因及遏制对策》、《外来女劳务工状况的调查》、《微利房、福利房分配中歧视女性的情况反映》等20多篇调查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借助民主参政渠道,积极参与政策法规的制定与修改,把维权工作做在政策、法规制定的过程之中
  几年来,深圳市妇联抓住各种民主参政的机会,积极参与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过程,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问题统筹把关,促使政府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他们主要把握人大向妇联“征求意见”之际,参与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深圳市人大在全国是较早被批准为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深圳市人大和政府每年都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地出台新的地方法规和政策,及时把改革的成果以地方法规和政策的形式确立下来。为了保证地方法规和政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市人大、市政府对涉及有关妇女问题的法规、政策,在颁布前一般要征求妇联意见,这为妇联参与制定和修改地方法规,参与民主监督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遇。妇联紧紧把握人大、政府“征求意见”的机遇,先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深圳市劳务工保护条例》、《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深圳市计划生育实施办法》、《深圳市关于处理弃婴的暂行规定》等十多部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外,市妇联直接参与了《深圳经济特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起草制定,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妇女权益问题,如招郎女出嫁女宅基地分配、股权分红权益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分房权益等等都在《若干规定》中以专条确定了下来,从源头上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推动人大和政府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促使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维权工作不仅要做在政策、法规的制定之前和制定之中,更重要的是政策法规形成后的贯彻执行。几年来,妇联积极推动人大、政协联合劳动、卫生、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市性的执法大检查。通过检查,对一些企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
  深圳在招干招工中歧视女性的问题曾一度在全国成为新闻焦点。鉴于这种情况,市妇联挺身而出,四处奔走呼吁,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各种会议上积极建言,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针对在招干招工中歧视妇女的现象,发布文件重申《劳动法》的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保证了《劳动法》的贯彻落实。


第12版(社会经纬·视点)
专栏:文明窗口

  精神文明建设抓与不抓就是不一样
  魏县医院后进变成先进
  双志芳
  河北省魏县人民医院自1993年以来,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立院之本,常抓不懈,促进了医德医风的根本好转。该院已连续6年获得邯郸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1992年前,这家医院由于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出现过“开大方、贵方”、刁难推诿病人和吃请受贿、收受红包等不正之风。上级调整了院领导班子后,医院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如:为转变医德医风,先后开展了创建“无红包”医院、“我与患者心连心”、“给患者献一份爱心”、“医疗扶贫”等活动。7年来,该院坚持“送医下乡”,“社会义诊”19000人次,扶持偏远地区分院一处、乡卫生院两所,帮扶资金17万元,减免贫困患者医疗费13万元。
  为搞好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医德医风建设的力度和透明度,该院每年通过县电视台、县周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五项承诺服务”,还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激励制度、奖惩制度和内外监督制度,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干部职工的行为、作风与奖金、晋级、提职挂钩。


第12版(社会经纬·视点)
专栏:

  重庆市万盛区砚石台煤矿幼儿教师赵琳下岗后,自立自强,在家人的支持下,筹资1万多元购买了风琴、桌椅等教学用具,在矿区开办起幼儿园。6年来,她已培育幼儿300多人。图为她正在为孩子们上常识课。 洪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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