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5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在生活中

  这类“告示”违法
  松涛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告示”,以命令的口吻要求人,内容却经不起推敲,甚至违法。
  现在假币比较泛滥,人人都有所提防,为防止假币的“入侵”,很多商家、车站、酒店等都在收款处赫然写有“假币一律没收”的“告示”。愿望是好的,防止假币流入市场,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这种做法与法治精神是不相符的。商家、车站、酒店等与消费者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法律并没有赋予它们行政执法权,无权没收假币。我国有关金融法规明确规定,除公安、司法、银行有权没收假币外,其他任何单位无此权,商家如若发现可疑迹象,可予以暂扣,并向消费者出具暂扣收据,然后交由法定部门作出鉴定,如属假币,可由法定部门予以没收。
  在一些超市购物,书店购书,我们冷不防可看到“偷一罚十”的“告示”,当然我们一般不会与它计较,偷鸡摸狗的事是大家所不齿的,但这并不等于说这样的“话”就是合法的。因为,对偷窃等行为的处理权是由国家主管部门行使的,超市、书店等作为营利性企业,只有民事求偿权,并无治安处罚权。法律虽然没作不能有“偷一罚十”等禁止性规定,但“偷一罚十”的规定本身已经超越了一般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公安机关裁决。”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南阳警方

  农民朋友信得过
  梁悦文 法满
  河南省南阳市地处豫、鄂、陕三省结合部,是一个拥有1000多万人的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90%以上。由于地处内陆,经济欠发达,农村和农民问题相对比较突出,影响农村稳定的问题比较复杂。那么,如何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呢?
  南阳市公安局局长李随军认为,坐在办公室里谈农村稳定,只能是纸上谈兵,关键是要摸准农民在想什么、盼什么、怕什么?公安机关到底该做什么?
  1998年8月,南阳市公安局党委明确提出把公安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通过“抓严打、严防范、建机制、讲服务”等强有力措施,实现每年1/3的乡(镇)不发大案,1/3的乡(镇)案件减少,群众满意率逐年提高的目标。
  近几年来,南阳农村相继建起了20多个省内外闻名的大型集贸市场。市场建成伊始,吸引了省内外众多商户,经商农民的收益也不断增加。可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一些不法分子公然在市场内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抢劫偷盗,致使来市场交易的客商日益减少,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南阳市各级公安机关抽调警力,在大型集贸市场内建立民警责任区,主动担负起维护市场治安秩序的重任。如今,20多个集贸市场又恢复了昔日的喧闹。
  过去农民在村里很难见到民警,如今239个农村派出所普遍实行警区制,责任区建到了农民的家门口,刑侦责任区破案中队达到每两个乡(镇)驻一队。各责任区中队和责任区民警分别实行案件回访制和治安巡访制,民警主动走近群众,收集案件线索,了解治安状况,形成了打防结合的工作运转机制。
  前些年,新野县农民对民警的评价是:不出事不进村,不抓人不进村。一些人由怕警察、恨警察,发展到不愿见警察。如今却出现另一种情景:抢着要警察。目前,全县67个责任区全部达到了有通讯设备、有档案柜和一警三员(三名治安人员)的规范化标准。目标责任制规定各包片局领导除了抓好自己分管的工作,每个月还必须在包片所属的派出所责任区指导工作7天,与责任区民警同吃、同住、同工作,被农民朋友称为“戴草帽的警察”。正像该县公安局领导所说,只有沉下去,多倾听群众意见,办一些实事,群众才真心欢迎。这个县已连续十年保持稳定的局面,并荣获全国、全省治安模范县、综合治理先进县等多项荣誉。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电子关员”上岗
  南京海关集装箱自动识别验核系统——“电子关员”日前投入运行,该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为有效防止偷逃关税和走私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图为海关人员正在通过“电子关员”监测集装箱过关情况。
  吴报辰 张坚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律知识ABC

  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
  朝阳
  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依照法律规定,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
  对需要收容劳动教养的人,由省(区、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下设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劳动教养的期限大多数为一年,少数为一年半左右,极少数为三年。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请求复议,也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诉讼的被劳动教养人可以请律师辩护。各级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在审查和决定劳动教养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由司法行政部门的劳动教养管理所收容并进行教育改造。收容的劳动教养人员中,除犯有盗窃、诈骗、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人外,主要是有重复卖淫、嫖娼和重复吸毒等违法行为的人。
  劳动教养管理所依法保障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劳教人员可以依法行使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侮辱,人身不受体罚和虐待,个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通讯自由;家属可以来所探视,劳教所可以提供住处允许劳教人员夫妇同居;家里有特殊情况和有悔改表现的劳教人员,经批准可以回家探视或休假;劳教人员对劳动教养管理所的工作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等。
  劳动教养工作,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挽救。劳动教养管理所是教育人、挽救人的特殊学校(绝大多数已办成了劳动教养学校)。劳动教养管理所按比例配备专(兼)职教师,对劳教人员开展法律常识、道德、时事和文化知识、职业技术等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文化素质,教育时间平均每天不少于3小时。对在劳动教养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给予减少劳教期或提前解教的奖励,受奖励人数在60%以上。
  劳教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享有必要的生活待遇。劳教人员的生活费、医疗费由国家供给。生活标准相当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对少数民族劳教人员在生活习惯上还予以照顾。劳动教养管理所还设有图书阅览室和文体活动场所。劳教人员在劳动教养管理所内可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为有利于劳教人员的罪错矫治和解教后的安置就业,劳教所还积极与劳教人员的家属、原工作单位和原居住地的政府及有关单位建立联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以及签订“联合帮教协议”等方法,共同对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据调查统计,经过劳教的人员返回社会后,他们中90%左右的人能够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有的还成了先进模范,成了国家建设的有用之才。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社会视点

  ●细细品味亲情的嘱托
  ●娓娓道出自新的生活
  电波传亲情
  ——北京市劳教局“亲情电话”采访记
  本报记者 王比学
  “玉玉,我是妈妈。妈妈不好。明天是‘六一’,妈妈没有节日礼物送给你,只有祝你节日快乐!”
  “妈妈,我想你,这次你一定要戒掉毒品,争取早点回家。妈妈,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当三好学生了。”
  “妈,您老身体还好吗?谢谢您帮忙照看玉玉。这次我一定能改好,您要注意身体……”
  “别说这些,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电话在一片哭声中挂断。那边,母亲早已泣不成声,再也说不下去了;这边,懊悔万分的劳教人员徐某也已热泪滚滚。
  这是今年“六一”前夕的晚上,记者在北京市天堂河劳教所听到的一位劳教人员与她女儿、母亲的电话交谈。
  32岁的徐某,因吸毒被劳教一年半。记者发现在她的手臂上整齐地排列着12个烫伤的疤痕,据说是吸毒时用烟头烧的。提起女儿,她的眼眶一下就红了。“是毒品害了我,害了我们全家。我丈夫也因吸毒被送进了另一个劳教所,留下一个12岁的女儿,只好由在河北的老母亲抚养。我已有一年多时间没见到女儿和母亲了,不知她们的情况怎样。她们是我生活的精神支柱,与她们通上电话,知道她们平平安安,我也就放心了。你不知道,刚才7点钟第一次挂过去没人接,我心慌极了,不知是她们搬家了,还是出了什么事。”
  按照劳动教养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劳教人员可会见亲属,还可通过书信与家人交流思想、感情。但这毕竟不太方便,对于那些年老体弱或路途遥远的家人来说,见一次面很困难,而看信又听不到声音。电话无疑是传递亲情,缩短亲人之间距离的一种好形式。
  去年6月28日,北京市劳教局在全国劳教系统率先全面开通了亲情电话,每个劳教人员可以在入所三个月后,提出申请,经劳教所批准,与家人通话。根据劳教人员的表现,考核记分,决定每月通电话的次数,一个月一至二次,每次通话时间视情况为10至30分钟。
  开通亲情电话,向社会敞开接受监督的窗口,为劳教人员及其家属架起沟通思想、交流亲情的桥梁,这是北京市劳教系统推行所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解决了家属来劳教所会见路途远、交通不便、耗费时间长、费用高等问题,消除了社会和家属对劳教工作的神秘感和误解,最大限度地争取家属和社会各界的帮教,促进了劳教所秩序稳定,打破了封闭式的管理模式,保障了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劳教人员和家人的思想感情通过一根电话线,融合在一起,亲情在这里起着一种特殊的推动作用,使这些早已麻木了的心灵重新复苏。
  回忆起第一次打亲情电话的情景,许多劳教人员仍显得异常兴奋。
  杨某,今年才19岁,因吸毒被劳教。在进劳教所以前,她从未想到在劳教所还能打电话。今年除夕之夜,独生子女的她一个人孤独地坐在墙角,坐着坐着,泪水就不停地吧嗒吧嗒往下掉。管教队长知道了她的心思,让她给家里打个电话。当时,家人正在包饺子,听到她的电话,家人简直不敢相信,还以为她从劳教所逃出来了。经再三解释,家人才放下心来。
  50岁的李某也因吸毒被劳教,记者问起她第一次打亲情电话的情景,她很激动,“那天,管教队长通知我第二天能给家里通电话,我高兴得一夜没睡着。本来想好要说些什么,可是第二天一拿起电话筒,刚一开口,电话那边便传来我妈的哭声,我竟然不知该说些什么了。我妈今年75岁了,本来就年老体弱,听说我进了劳教所,一气之下偏瘫在床。我已有一年多时间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了,没想到一年多之后听到的却是她那悲痛的哭声。第一次的通话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了……”说到这,李某泪如雨下。
  天堂河劳教所管教干警对记者说:“亲人的一句问候,往往顶得上千言万语。用亲情的感召和社会的力量促进改造,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劳教人员情绪稳定后,改造也积极了,我们的管教工作也好做多了。亲情电话体现了对劳教人员人权的尊重,在客观上也促进了他们改造。”
  殷某两口子因双双吸毒,被分别送进不同的劳教所。6月3日,记者在天堂河劳教所采访时,正赶上殷给她丈夫打电话,“你还有34天就解教了,一定要遵守所规所纪,千万别惹祸。”电话那边传来“你放心吧”的声音。殷告诉记者:“我们平常见不了面,只能在电话里互相鼓励,我丈夫脾气不好,所以每次给他通电话,都得叮嘱他不要惹祸。干警给予的帮助总代替不了这份亲情,家人给的是一种动力。你可别看这小小的电话线,它对于我们的改造起的作用可不小。”
  张某,父母年岁大,家又离劳教所较远。离家一年多,与家里没有任何联系。“自从我入所后,我妈常常以泪洗面,她老不知我这儿的情况如何,总担心我在这儿受苦。我也不知家里的情况怎样,担忧之情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劳教所开通亲情电话,使我们又多了一条与家人联系、沟通的渠道。我们可以通过打电话直接向家人汇报自己的改造生活,让家人放心;同时也了解家人的情况,使我们自己更能安心改造。”
  记者在北京市劳教局还看到一封劳教人员的父亲给劳教所写来的信:“我们与孩子远隔千里,难以亲往探视。但自亲情电话开通之后,有了你们这一传递亲情的长虹,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北京市劳教局局长周凯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亲情电话具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从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讲,它具有执法监督的功能:劳教人员通过拨打亲情电话直接向外界传递其改造生活和权益状况的真实信息,从而对劳教机关的执法活动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从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角度讲,亲情电话又具有满足劳教人员情感需求的功能:对劳教人员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情感的慰藉有助于他们稳定改造情绪,重新树立人生的目标和信心,从而以积极的姿态投入改造生活。从实现执法目的的角度讲,它还具有亲情帮教的功能:亲人的谆谆教诲、殷殷嘱托更能从内心深处打动劳教人员。”
  一根电话线传递着无限亲情,但又不仅仅是亲情,更是一种鼓励,一种促动。
  (文中照片由范旭亮摄)(附图片)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人生

  现身说法的力量
  李佳璇
  据悉,一堂独特的法制教育课,近日在广东韶关监狱高墙内进行,四名在押经济案犯为全市处级干部现身说法。这四人都是因经济犯罪而入狱的,入狱以前都是当地政府经济部门官员。他们以悔恨的心情和犯罪的切身体会,痛述自己从干部沦为阶下囚的蜕变堕落过程及其人生教训,发人深省。不少听课者表示要以此为鉴,慎用手中的权力,在改革开放浪潮中,要耐得住艰苦,顶得住歪理,管得住小节,抗得住诱惑。
  韶关的这条消息,使笔者想起去年在浙江的监狱采访时,碰到的十个犯人中至少有七八个是经济罪犯。当初,这些人在当地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有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县长和经济部门的“一把手”等等。这些人当他们拥有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滥用手中的权力,千方百计为自己及其亲属谋私利。在他们看来,“有权不用,过时作废”,日益膨胀的私欲使他们失去了自制力,最终落个锒铛入狱的下场,巨大的落差使他们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早知今日,悔不当初啊!如果再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说什么也不会干那样的傻事了。我奉劝那些在位的干部可千万不能走我们这条路。”这是他们对笔者袒露的最真实的心声。
  对党员干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种多样,韶关市此举是开展法制教育的生动形式之一。通过昔日当官者、今日阶下囚的切身体会,来教育那些目前正在位的党员干部,比起单纯说教,效果更直观,影响更大。通过这些已失足跌进犯罪深渊的人的现身说法,给那些思想上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党员干部敲一记警钟:如果今天不珍惜所拥有的权力,不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这些阶下囚的今天也许就是自己的明天。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反面教员 现身说法
  徐正求
  “同学们,我本来和你们一样,有着美好的前程,就因自己法制观念淡薄,在校为一点小事与同学怄气,将同学打成重伤,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台上一个20多岁的男青年正痛哭流涕地向着台下1000多名学生诉说自己不堪回首的往事。
  这是湖南邵东二中正在进行的一堂特殊的法制教育课。台上的“反面教员”,原是高三在校学生,成绩好,性格傲,现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邵东二中为了对全校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把他“请”了来。
  为了使在校学生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邵东二中1996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普法新闻图片展览、法制副校长现场说法。这些虽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给学生印象最深的还是这“请”来的“反面教员”的现身说法。对比他人,反照自己,现实直观,使人感悟极深。
  早些年,校园里的违法行为时有出现,学生们往往在无形中触犯了法律还不知道。学校针对这些情况,在每年新生入校时,便进行一次法制教育,但学生听了,往往认为那只是纸上谈兵的东西,未必当真,因而效果不佳。现今听了犯法的同龄人内心的忏悔,学生震惊不已,想想自己的行为,有些竟离犯法不远,必须谨慎才是。一位同学就因被人无意踩了一脚,便开口索要现金300元私了,几次以刀相逼未果。正准备大动干戈,听了这堂特殊的教育课,顿时醒悟,主动接受了学校处理,避免了一场凶杀。
  邵东二中这种“请”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法制教育形式,已成常规,每年一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现今,校外周边环境安静;校内学生守纪文明,学校已多年被评为县“双文明单位”。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劳教所里育新人
  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在注重对劳教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同时,还加强对劳教人员的文化和生产技能培训,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后成为有用之人。
  图①为劳教人员正在学习驾驶技术。
  图②为劳教人员正在进行电脑培训。周跃五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汪排长打拐记
  张碧波 郑欣
  今年5月26日,56岁的李大娘带着女儿王兰从数百里之外的重庆酉阳县,来到成都军区驻渝某司训大队,将一面“解放军恩情永不忘”的锦旗送到大队领导同志手中,感谢二连排长汪家松从人贩子手中救回女儿,使她重新回到亲人怀抱。
  前不久,面临中专毕业的小王在人才市场找工作,一青年男子称,可以帮助她找一份待遇丰厚的工作。可当她跟着这名青年男子来到上班地点时,发现这名青年男子是个人贩子,把她以2000元价格卖给了一家美容院老板,并要求她从事色情服务。小王上当受骗后,几次想逃跑,但终因被人死死盯防都没有成功。此时,她想到了去年军训时的排长汪家松,她坚信汪排长一定能救她出去。于是她趁看管不严时,偷偷跑出去给汪排长打了求救电话。接到电话,汪排长及时将情况向上级作了汇报。在征得上级的同意后,汪排长迅速与重庆公安局“打拐办”取得联系。公安机关接到线索,立即布控,并迅速组织警力解救被拐少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侦查,终于在美容院当场将犯罪嫌疑人肖某擒获,随即将小王和其他三名被拐卖的姐妹解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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