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14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清除消费障碍 促进消费增长
  本报5月24日至6月1日推出一组关于清除消费障碍的系列述评,在读者中引起较大反响。为进一步推动消费需求增长,促进消费环境改善,将扩大消费的宣传报道引向深入,本报于7月10日召开了“清除消费障碍,改善消费环境”座谈会。
  与会同志畅所欲言,进一步联系实际分析妨碍消费的一些过时做法、过时政策及思想观念等,对深入研究解决消费障碍问题提出了一些好的看法和建议。诸如从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启动消费、扩大需求方针;扩大消费与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关系密切;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加快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生产者要密切注意消费需求变化;转变消费观念,正确看待消费信贷,加快建立个人信用制度;鼓励竞争,进一步反对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清理、取消过时政策,减轻居民购房购车负担等。这些同志的发言,不仅对改进本报扩大消费的宣传报道深有启发,而且对于推动实际工作,改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意义。现将他们的发言摘登如下。 ——编者
  帮助农民增收 启动农村市场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 王如珍
  我国人口的80%是农民,农村市场潜力巨大。但当前农村市场的开拓与发展,并不尽如人意,农村的消费障碍较城市更为突出,消费环境亟待改善。
  农村消费的最大障碍,仍是农民收入增加不快的问题。据调查,1996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为9%,1997年、1998年分别降为4.6%和4%。农民的不合理负担逐年加重,抑制了农村需求,导致农村市场低迷。据抽样统计,有的地方的村提留、乡统筹费用总额比80年代中期增加10多倍;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农村市场,坑农害农事件屡禁不止,制假贩假程度令人触目惊心。农民难辨真假,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今年一季度,国家工商部门共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价值1404.4万元;农村消费环境较差,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投入不足,阻碍了农村消费;市场发育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也制约了农村消费。
  必须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和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生产出优质高效的农产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必须从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入手,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体系,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信息、技术、教育、文化以及信贷、保险、修理等各种综合服务,不断提高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仅满足农民的物质消费需求,而且满足农民的文化消费需求。
  必须加快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的步伐。促进农村消费需求增长,拉动农村经济发展。
  必须加快工业产品结构调整,为农民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
  必须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农村市场。
  提高居民买房支付能力
  建设部房地产司司长 谢家瑾
  几年来,随着住房实物分配的终结,职工群众丢掉了等、靠、要的依赖心理,买房的观念已经基本树立。当前最主要的是如何提高居民买房的支付能力,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条件相对较差家庭的买房和换购住房的支付能力的问题。这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与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能力相适应,加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免收地价是国家鼓励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又考虑到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实际承受能力的一项重要政策。但近一段时间,对这一政策议论颇多。反对加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主要来自于部分城市主管部门和部分开发商。有的地方担心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会减少城市土地的收益,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事实上,居民买不起房带来住宅业萎缩,才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如果像开发商那样考虑自身的眼前利润,忽略了量大面广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住房市场不可能持续发展。
  加快住房分配货币化推进力度和住房补贴的发放。在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的地方,个人拿工资的一部分,支取公积金,还是买不了住房,要靠申请领取住房补贴。但是停止分房后,各地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进度还不理想。到目前为止,大约有2/3以上的城市还没有把原来建房、买房的资金及时转换为住房补贴,支持职工去买房。大多数企业的住房补贴没有到位。
  加快开放住房二级市场。把现有住房在二级市场出售变现部分资金,是有房职工家庭有能力进入市场的前提条件。目前有一半城市没有开放住房二级市场,已经开放住房二级市场的城市,也因审批程序复杂、门槛过高,中介跟不上,实际上变成开而不放。
  提高住房质量。产权合法、质量合格、面积不缺、屋面外墙不渗漏,是买房居民最关心的问题,也是近几年住房消费投诉的重点。
  目前,办交易手续、抵押登记、产权证难的问题在部分城市没有解决。最近在江苏开了产权、市场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会,就是要让政府主管部门向购房者提供规范、快捷的服务,让百姓方便地买房,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
  此外,还要完善住房金融支持措施,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清理过时政策 发展住房产业
  北京华远集团总裁 任志强
  制约住房消费的障碍之一在于政策滞后。
  住房的发展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解决房荒问题;第二个阶段:解决住房增量扩大问题,人均一间住房,人均居住面积8—10平方米;第三个阶段:提高住房质量标准,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以上,并有较好的设施和舒适程度;第四个阶段:提高住宅总体水平,如现代化设施、环境条件、配套服务等。目前,住房政策仍将住房的发展限定于第二个阶段,即扩大住房面积上,而实际的住房消费需求却同步发展到了第三和第四个阶段。
  目前,住房的远景目标还停留在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8平方米(居住面积12.5平方米),基本消灭棚户和简易住房,使住房成套率达到85%以上,80%的居民住房使用功能基本满足居住需要的水平上。因而尚保留了不少限制性的规定:
  住房建设标准上,目前仍在执行1983年制定的城镇住宅标准。按此规定,一类住宅42—45平方米/套,二类住宅45—50平方米/套,三类住宅60—70平方米/套,四类住宅80—90平方米/套。应主要建设一、二类住宅,三、四类住宅暂缓建设。
  住宅投资建设上,把高档房定为“单位面积建筑设计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办公楼一倍以上的公寓、写字楼项目”。按这一标准,无法大幅度提高居住质量。
  住房建设中的种种不合理税费也成为制约生产优质住房的障碍。比如对房地产公司预征营业税,预征土地增值税,加大了开发企业的经营成本,进而抬高了房价和消费成本。
  为消费升级创造条件
  国家计委综合司副司长 韩文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居民消费结构处于调整升级阶段。这个过程与以往有所不同,将不会再现80年代那种排浪式的居民消费。相反,对于汽车住房等高价值消费品,居民的购买力将分期分批地达到特定的“临界点”,从而分期分批地实现对这些商品的购买和消费,逐步实现消费结构升级。另外,居民消费将呈现出更加多元化和多样性的特征:一方面,住房、汽车等“重头戏”的演出达到高潮需要假以时日;另一方面,旅游、保健、网络等“轻量级”的消费热点可能不断涌现,层出不穷。因此,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应当把“抱西瓜”与“捡芝麻”结合起来,在耐心培育“西瓜”的同时,不失时机地捡“芝麻”。
  今后我国的经济增长将更多地面临需求约束,其中的关键是消费需求约束。政府要下决心清理取消不利于消费的限制性规定或做法,实行鼓励消费的政策,从主要调控生产投资活动转变为同时注重对消费的鼓励和引导。政府可以通过进一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税负,以及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为消费结构升级和扩大消费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
  为促进居民消费升级,企业生产也要从过去满足集团消费为主转变为以满足个人消费、大众消费为主,必须更多地考虑个人消费的多样化需要,并与其购买力相适应。
  重新认识消费信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副所长 陈淮
  第一,个人住房贷款是储蓄与投资。
  人们利用贷款购房的过程中,在资产意义上得到的是部分产权,但实际占有的是住房的全部使用权。应当说,产权也是个人资产,也有价值。在购房以后陆续向银行偿还贷款的钱,从本质上说,利息以外的本金部分并非是银行收走了,而是累积到购房人的产权中去了。购房人是这个不断累积的产权及其价值的所有者。即使出现因种种原因无力继续偿还贷款的情况,银行也并不能把住房的全部产权收归己有。例如若假定住房的市场价格不变,购房人已偿还贷款的累积额为10万元,那么即使银行将住房收回变现,扣除尚未归还的银行贷款部分后,这10万元仍要归原购房者所有。通俗地说,这个过程相当于购房者与银行“合伙”买房子,将来卖掉房子的钱仍要按各自出资比例取回。这与储蓄具有相同的意义。
  此外,利用贷款购房也可视为一种投资。这种投资与其他投资相比的好处在于,这是一种可以使投资规模远远超出自有资金规模的“以小博大”的投资。目前这重意义也远宣传不够。
  第二,短期贷款是理财。
  目前银行业在消费信贷中的短贷品种主要针对“结婚”、“旅游”、“大件家电”等消费。按照中国人的习惯,这些消费通常为有计划的家庭支出的一部分。但在很多媒体的宣传中,却把短贷定位于应付“额外的支出”。这是一种明显的宣传错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短贷的市场角色不应是鼓励人们多花钱、花额外的钱,而应是帮助人们更有利地支配自己的金融资产和理财。
  目前,就城镇居民来说,一般家庭都有多少不等的定期储蓄。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定期储蓄可以看作是投资。显然,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将可能承受比较大的利息损失。特别是在过去三年中储蓄利率连续降低的情况下,早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损失更大。逢这种情况,在一定的消费过程中,用定期存款抵押短期贷款显然是一个有利的选择。开发短贷,应当格外强调上述方面的理财功能。要让人们知道,利用贷款消费与“量入为出”并不矛盾;不仅不矛盾,而且还可以从合理的存贷组合中获取更多收益;存贷组合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负债消费。
  净化市场 放心消费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杨竖昆
  净化市场,是推动消费的重要一环。现实中存在着影响消费的因素:经营者的欺诈问题;消费品中存在的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隐患问题;消费品市场和服务行业经营者鱼龙混杂,还有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情况不了解、不明白的问题等等,都需要不断解决,这些问题制约着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消费者协会有责任引导消费者与这些市场不良现象作斗争,大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曾联合全国3000多个地方协会,在199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讲诚信、反欺诈”年主题活动,并在商业领域开展了“诚信店”活动;1998年,开展了“为了农村消费者”年主题活动;1999年开展了“安全、健康消费”年主题活动。同时,消协向有关主管部门分别提出了修改、完善《产品质量法》、《邮政法》、《商品住宅性能认证管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今年,为了帮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围绕一些热点消费开展了“明明白白搞装修”、“明明白白喝饮料”、“明明白白打电话”、“明明白白去旅游”、“明明白白买电器”、“明明白白美容”等专题咨询活动。消费者对所购商品的知识和接受的服务心中有底,才愿意消费,放心消费。
  购车政策及环境有待改进
  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交易部副总经理 且小钢
  这几年,个人购车比例日渐增高,但与此同时,汽车市场也出现了各种消费障碍。比如,管理部门忒多,价外费用过高,购车手续繁琐,加上五花八门的地方限制性措施(如北京的泊位证),让消费者感觉买车用车是件很头疼很复杂的事。我们最近作过“全国汽车消费市场现状网上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有意购车者将持币待购,主要原因就是对现行购车政策和使用环境不满。
  调查显示,大多数消费者对现在实行的信贷购车方式都表示不满意,原因是手续复杂、费用较高、担保方式太少、还贷时间过短、月还贷费用较高。手续复杂被排在首位是因为中国的消费者普遍尚未建立消费信誉,不管是银行、保险公司还是商家在考虑进行贷款和担保时都不得不面对巨大的风险,为规避风险制定的核查、担保手续,让大多数消费者望而却步。贷款购车的附加费用偏高也是妨碍消费者选择这一消费方式的原因,现行的贷款购车方式,如按3年期还贷计算,最终的附加费用大约是一次性购车所需费用的10%左右,对于一辆10万元左右的国产普通轿车需多花1万多元。看来,要激活汽车消费,当务之急是调整现有政策,制订新的政策,提高效率,完善服务,让更多人的购车梦想变为现实。
  加快个人消费 信用系统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 戴根有
  我国消费信贷发展所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第一,收入不稳定,一方面近两年来农民和部分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未来分配和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加,降低了一部分人对未来收入的预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第二,缺乏消费者资信制度。目前我国还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即缺少对居民身份证明、个人账户、收入来源、个人可支配用于抵押的资产以及过去的信用状况记录和评定制度安排。同时,我国还没有实行家庭财产登记制,也缺少个人资信状况信用等级的专业信用认定机构。第三,商业保险制度尚未能进入消费信贷领域。第四,有关政策法规不健全。比如现有的担保法规没有针对消费信贷的有关规定,使消费者在申请消费信贷时很难选择有效的担保形式;房地产二级市场发育滞后以及房产抵押登记费用太高,导致购买住房的消费者不能进行抵押登记,银行拥有抵押的住房产权变现能力较差;汽车有关税费过多,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消费信贷需求。第五,银行资产结构不够合理。比如住房贷款的期限比较长,一般为8—10年,长的则可到20年以上,而我国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居民的活期、定期存款,定期存款的期限最长只有5年。
  发展消费信贷的关键在于进一步完善消费信贷的制度基础和政策法规,这首先是国家和整个社会的工作,也是金融系统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强与此相关的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现在上海市已基本完成了个人信用系统的建设,以此为基础,中国人民银行将在全国银行系统内积极推进信用系统的建设,进而推动社会征信系统的建立;争取尽快出台《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批准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以住房贷款作抵押,发行住房债券,拓宽住房建设资金渠道,降低银行流动性风险。(书面发言)
  打破行业垄断 完善竞争机制
  中国联通公司常务副总裁 王建宙
  电信行业在打破垄断、建立竞争上做了不少努力,但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影响扩大消费。比如人民日报述评中提到的部分电信资费价格偏高、计费方式不合理、计费过程不透明等。解决这些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
  一、尽快出台新的电信资费标准,改变目前部分电信资费偏高,抑制此类业务消费的现象。对国际电话资费来说,由于先进技术的采用,国际传输成本的降低,其建设和经营成本也下降得很快,尽管此前已几次降低了国际电话资费,但目前的资费仍然偏高,抑制了这方面的消费,有必要进一步降低。现行出租电路的资费标准远高于实际的传输成本,这种偏高的电路租费,直接间接地影响了互联网的发展,影响了视频会议等宽带电信业务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尽快地出台新的电信资费标准,改变目前部分电信资费偏高的现象。
  二、建立更合理、更科学的计费方式。中国联通新近开通的193国际国内长途电话,已经有了按秒计费的技术功能,我们已经向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希望在中国联通193国际国内长途电话上,率先进行按秒或按6秒、10秒计费的试点,以满足用户这方面的要求。
  三、优化电信市场监管机制、促进竞争发展。应通过立法对资源配置、市场准入、有序竞争、服务价格、互联互通、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提供依据,充分体现和加强对国家利益、市场竞争及消费者享受电信服务的权益的保证。
  陈 淮  任志强  王建宙  杨竖昆  韩文秀  王如珍
谢家瑾  且小钢
  本版照片均为本报记者 陶源明 摄(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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