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12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全国一盘棋:城市交通如何管
  ——中国交警进行现代城市交通管理新模式探索
  横穿马路的中、小学生,只须轻轻触摸一下按钮,就能让交叉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乖乖”地变成红灯,然后孩子们可以挺起胸膛,放心大胆地排队穿越马路——这幅无数家长做梦也不敢想象的场景,在江苏省南京市已经成为现实。
  行人过街触摸灯,仅仅是近年来中国交警在探索现代城市交通管理新模式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小小亮点。1995年以来,各地在深入学习济南交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摸索出许多交通管理新思路,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交通管理先进典型,呈现出一幅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喜人景象。
  公安部部长助理杨焕宁日前说,一个城市道路交通的运行效率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交通资源综合状况、交通管理水平的高低和全体交通参与者的状况。中国交管工作正在向一个更高的目标攀登——“通过运用交通工程理论,最大限度地实现对整个城市交通资源的综合利用,并力求上升到科学和理性的高度。”
  北京严管“中华第一街”
  望京
  “严管街”是“畅通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交管工作中的一个创举和一次突破,但是它的目的和作用却是大多数公众所不了解的。
  公安部部长助理杨焕宁说:“交通管理部门顺应时代的要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精品街。让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走在这样的街道上,就等于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交通知识教育。”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已经拿出一整套详细的方案,并承诺以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全面提高长安街的交通秩序环境,力争使“中华第一街”成为全国交通管理最高水平的街道之一。
  根据长安街交通管理实际需要,高峰时将保证全线42处岗位、42名警力到位,平峰时段要保证22名警力到位。白天(早7时到晚8时)接警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其它时段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公安部交管局局长孟宏伟说,“严管街”是示范点。它的标准要高,要有超前意识。在经济、人力、财力允许的条件下,要力求达到最高管理水平。要用城市中最大街道或闹市街作为“严管街”,交警执法形象要好,这样才能起到宣传示范的效果。但是“严管街”不宜过多,因为目前全国还没有一条“严管街”达到公安部最初设想中的最高标准。
  宁波从特权车开刀
  甬江
  有专家认为:保证道路交通的运行效率不能不考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问题。能够在当前工作中迅速见效的做法是牵住“牛鼻子”,即首先拿出得力措施,解决一些突出影响交通的特殊群体问题,如学生、军车、公交车以及一些特权车的违章问题。
  浙江省宁波市的做法是首先从“特权车”开刀。按照过去的惯例,为支持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宁波市交管部门曾经发放了一些“特许通行证”,持证车辆拥有单线行驶、逆向行驶、在市区道路临时停车等诸多“特权”。有一段时期,全市拥有“特许通行证”的车辆达6000辆。这些“特权车”为贪图方便,时常违章行驶,给交通管理带来很大不便,引起普通市民的很多怨言。
  今年年初,宁波市委书记黄兴国提议取消党政机关“特许通行证”,并要求持有浙警、浙O警用牌照的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也必须严格执行交通规则。此举得到市民群众、尤其是广大社会车辆驾驶员的广泛支持和赞誉,也大大促进了宁波市交通秩序的好转。
  南宁电子警察显威力
  志平
  今年2月26日,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联合发起的“畅通工程”在全国36个大城市和部分中小城市同时启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孟宏伟说:“中国经济、社会、城市化发展到今天这个程度,靠手工式的、人海战术式的交通管理模式已经不行了。畅通工程的本质,就是主要依靠这个载体,通过几年的突击,初步实现中国城市交通管理由主要靠人力、经验的粗放式管理向科学、技术的现代管理转变。”
  科技强警的浪潮不仅在东部发达地区汹涌澎湃,在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越来越多的交通管理者也正努力依靠高新科技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一个集信息采集、处理、控制、疏导、指挥于一体的交通管理现代化系统已经投入使用,实现了用计算机监控、调度全市主要路口交通。
  据悉,南宁市交管部门对市区内的主要路口安装了“电子警察”,对27个主要路口实行电视监控。1999年,全市的“电子警察”共查获路口违章者2000多名,警方依法给予处罚,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有效地遏制了交通违章行为。
  沈阳立法以利民
  张玮萍
  从长远角度考虑,全面提高全体交通参与者的素质才是实现交通畅通最重要的环节,也是畅通工程最终的治本措施。在这方面,辽宁省沈阳市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据介绍,沈阳市近几年先后颁布了非机动车管理、摩托车管理、交通流量调整、车种优化等行政规章8部,通告24部。特别是1998年,颁布了《沈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把城市交通法规从行政规章上升为地方专门法规,此举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开了先河。
  1997年,沈阳市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市民进行了集中训练,组织全市533万人参加了考试,占全市人口总数的80%。针对不同人群,沈阳市还把交通法规归纳为《市民交通行为规范》、《乡镇村民交通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交通行为规范》,印制了210万份,发至机关、企业、学校、村屯和每个家庭,确保教育训练的责任、人数、内容和效果的“四落实”。
  南京科学利用交通资源
  王京
  江苏省南京市拥有500多万人口,30万辆机动车和200万辆非机动车。1994年,南京人均拥有道路面积仅为4.7平方米,远远低于大、中城市人均应拥有道路面积7平方米的标准,全市80%的路口经常出现饱和、堵塞现象。
  但是,短短的三五年后的今天,南京却基本做到交通堵塞少,行人违章少,事故下降,市民满意。
  更令人奇怪的是:南京市的任何一个街头,不仅没有各地常见的带红袖章、一见红灯就“嘟嘟”地吹响口哨,挥着小旗拦住行人和自行车的“发挥余热”的老人们,甚至连交通岗亭的踪影也难寻觅。只是偶尔才能发现一两个肩上插着对讲机的交警骑着摩托一闪而过。
  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胡小翔把这个巨变首先归功于南京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支持。他说:“南京市委、市政府把建设交通秩序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切入口,使交通管理由原来的部门职责上升为政府行为。也就是说,变过去由公安交管一个部门管理交通,为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整治,这使得南京交管工作迈上新台阶成为可能。”
  ——自1996年以来,全市每年投资60多亿元人民币,新建、修建道路基础设施,使人均占有道路面积由1994年的4.7平方米增加到1999年的8.2平方米,为解决交通拥堵奠定了基础。
  ——3年多来,南京市先后出台了30多个大项200多个子项的治理措施。如创建14条全天无机动车占道停放,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规范摆放的景观道路;调整全市长途客运站点和部分公交路线,将750辆中巴车退出一类道路行驶等。
  胡小翔说,这些大破大立、全力支持交管工作的大手笔,体现出城市管理者的魄力、决心和管理理念。相比之下,那些传统的通过增派警力、严查重罚来解决堵塞的做法,就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了。
  下图:严格的交通管理已使南京市民养成了良好的交通习惯。
  上海四通八达的城市立交桥。陈富荣摄
(附图片)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背景资料

  畅通工程
  今年初,公安部、建设部联合实施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的“畅通工程”。其实施范围是全国36个大城市和近百个中小城市;计划用3至5年或更长一些时间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畅通的突出问题,基本实现交通管理由适应计划经济的、主要依靠经验和人力的粗放式管理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依靠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管理转变。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上海 路通 车畅
  赵起鸿 孙国富
  今年2月20日公安部、建设部联合召开电话会议,提出了实施“畅通工程”的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与支持。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云耕深情地说:“畅通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人民满意就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同时,“畅通工程”也是一场“人民战争”,公安民警义不容辞要“冲锋陷阵”。副市长韩正明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畅通工程”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加大投入,为创造上海良好的交通环境作出不懈努力。
  在市委、市府领导直接关心下,多年来上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针对上海道路现状,不断加强交通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经过不懈努力,如今的上海人不再望路叹堵了。
  管理科学化
  南京某公司的王先生对上海交通变化深有感触,他说以前开着小客车到上海联系业务,车一驶到中山北路武宁路口就开始排长队,要想通过该路口,就得耐心等候20多分钟,特别在交通高峰时间,还可以吸好几根香烟呢。而现在,这种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只一会儿工夫,车辆就通过了路口。奇怪,路还是原来的路,怎么一下子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呢?
  这就是“盘活存量”的效果,也就是说在本市车辆总量快速增长而道路发展暂时无法跟上的情况下,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通过合理组织交通,向时间和空间挖掘道路容量和车流量,把仅有的道路“存量”“盘活”,以发挥其最大效能。为改善路口状况,交巡警总队大胆创新,在现有道路条件下,因地制宜,合理推算,进一步“盘活”现有道路“存量”:针对一些路口原来道路较宽但车道较少的状况,缩小车道宽度,增划车道,同时拆除了路口部分隔离设施,从而使路口更加宽敞。车道多了,方向多了,车速快了,在单位时间内从各个方向通过该路口的车辆也就多了。据了解,全市有109条路口都增划了多条不同方向机动车道,路口“渠化”,使得这些路口及相关路段一下子“畅通”起来。
  据有关部门统计,上海现有机动车93万余辆,而自行车多达700万辆,可以称得上是一个“自行车王国”。自行车给人们的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城市的交通带来了负面影响。上海将西藏路、北京路、常熟路、华山路等全市50余条城市骨干道路辟为机动车专用道路,将周围一些小马路、支路辟为非机动车道,让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这些骨干道路上的机动车流明显加快。
  上海近几年陆续推出交通信号自动控制系统、开辟公交车专用道、单向交通、路口渠化、“电子警察”查处违章、市中心区域限制货运车白天通行、限制助动车在市区发展……一系列措施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管理法制化
  今年5月的一天上午,在延安路高架道路茂名路段,一辆出租车与前车保持距离不够,撞了上去,驾驶员下车一看,“是自己的错”,双方迅速把车撤离了现场,肇事者主动掏出300元钱给了对方。解决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前后只不过3分钟时间,避免了高架路上出现的“长龙”。这是上海市今年出台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置法后出现的情况。根据这一规定,情节简单、责任明确,双方无争议的一般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经有效约定后,可以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再就“赔偿”问题进行“私了”,根据需要,也可以到事故处理部门备案。
  先“私了”,再上“公堂”?打破传统无疑需要勇气和魄力。上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志明根据本市道路交通现状,明确提出了快速处置交通事故,保证道路畅通的要求。主管上海交巡警工作的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周国雄和交巡警总队王济民、陈家鳌两位主要领导在对全市道路交通作了深入调查研究论证后,这项新颖而大胆的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置法正式出台了。
  新措施的推行,经过广泛的实践,广大市民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潜在的“实惠”。一位出租车驾驶员更是直言:道路畅通了,也节约了许多时间,我还可以多做点生意。据统计,3月1日至5月底,上海交巡警部门共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5000余起,占一般以下交通事故的55.7%,大大缩短了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阻塞时间。
  今年4月份,上海市公安局又推出了“道路交通事故严格依法定责、以责论处”的新措施,规定行人因乱穿马路等18种违章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违章者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管理规范化
  在上海,违章走路、骑车是个屡禁不止的老问题。为了少走几步路,有安全的人行道不走,有稳当的天桥不过,偏偏要从路中央的隔离栏爬上爬下,钻进钻出。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刘云耕为此发出呼吁:上海的交通秩序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规范走路、骑车行为,势在必行。
  于是,由市公安局、市教委、市文明办等五家单位共同发起的“依法治理交通秩序,规范走路骑车行为”宣传整治活动应运而生。整个活动明确提出目标:创建一个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促使全市骑车人、行人交通违章大幅度下降,市中心主要区域及79条景观道路的自行车、行人的重点违章行为明显降低进而基本杜绝。
  管理社会化
  “畅通工程”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通过宣传来促进社会化管理。市交巡警总队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花大力气进行广泛宣传。
  1995年4月28日,上海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建立了,上海驾驶员从此有了一个接受交通安全正规教育的课堂。建校5年来,受教育人数达到了500万。学校坚持社会化开放型办学,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取得了巨大社会效益。
  交巡警总队努力构筑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化宣传格局。4月20日起,在上海步行街——南京东路世纪广场上,竖立着200多块制作精良、内容丰富、形象生动的画板,每天观看展板的人不下数万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已经意识到:交通法规不单单是驾驶员的事,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事。
  交巡警总队还不失时机地利用全市300个加油站这一有利“阵地”。在市石油公司的支持下,交巡警总队在全市“三纵三横”道路两侧及市中心的300个加油站内,设置了一批固定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和灯箱宣传牌,全市300个加油站已经成为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展览会”。
  此外,全市交巡警还经常深入到中小学校、社区居民中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开展游戏、文体、书法美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创作社区居民交通安全集体舞等活动,使学生、居民对交通法规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熟知。
  一系列活动不断“提醒”着人们:交通畅通、安全、有序,时刻联系着你、我、他……(附图片)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树立为经济服务意识
  李述
  1998年,我请外商来长春。他们说:“长春交通不好,办事不痛快。”当时我震动很大,下决心要改善长春的交通状况。1998年上任,我去的第一个单位是公安局,下的第一个基层单位是交警大队。
  管好城市交通,交警最懂行。为提高交警工作效率,我们购买了电子摄像机、电子警察以及50台捷达车。我们还着力树交警的权威,让他们在交通问题上拥有绝对发言权。
  搞交通还必须其它部门通力合作。比如,卡脖子路、断头路必须城建部门才能打通;挡路的树必须经由绿化部门同意才能砍;马路市场必须工商部门出面才能拆。政府在这些部门中起统筹规划作用。做到这点很难。长春为修建一条南北方向的大干道,我们拆迁了8000多户居民住房;为疏通长春交通,我们拆除了110多个马路市场,舆论压力很大。
  城市是个复杂的大系统,不好管。城市管理中,交通管理是龙头。交通搞不好,其它事都不好办。但我们没有选择,因为交通不好,经济就很难跟上。有决心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搞好,但我们必须这么做。道路管理过程中有些事大家今天可能有意见,但明天、后天他们就会理解——因为我们代表的是老百姓的利益。
  (作者系吉林长春市市长)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营造交通和谐
  施木
  交通管理的核心任务是对人的管理,对人们交通意识的培养。因为,即使有完善的交通法规和管理体制、严格的交通执法队伍,以及先进的交通管理设备,如果没有城市交通参与者良好的交通意识、遵纪守法的法制观念,其作用也是无法实现的。
  为了保持城市交通的畅通,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交警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济南交警多年来成为人民信赖、领导满意的先进执法集体。他们能做到这些,是因为他们知道,交通警察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第一要素,在道路上代表着政府的形象,肩负着保证道路畅通的责任。他们以交通法律、法规为准绳,铁面执法,公正无私,既不畏惧权贵而有失公允,更不轻视百姓而乱施权杖。因此,他们出色地担负起保证城市畅通的责任,并且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保持了济南市交通的和谐。
  为了保持城市交通的畅通,行人和汽车司机等作为城市交通的参与者,义务也非常明确:遵守交通规则,令行禁止,积极配合交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有人对交警的正确执法采取不合作态度,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就要加大以教育为目的的处罚力度。上海、沈阳、深圳等地相继出台一些严格的地方性交通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人加大了制裁力度,教育也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法的精神,更加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变化。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行是否顺畅变得更为重要。我们每个城市交通的参与者更需提高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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