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14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特别报道

  让百姓有一个平安的家
  ——上海市创建安全小区工程纪实
  本报记者 苏宁
  走进上海临汾小区,你会看到这里绿树成荫,鲜花异草争奇斗妍。错落有致的楼房,曲径通幽的绿荫小道,无处不笼罩着整洁、舒适、安宁的氛围。
  临汾小区地处上海市闸北区的东北角,属城乡结合部。这里曾经治安形势严峻,居民缺乏安全感。通过开展创建安全小区活动,这里的治安形势和社区面貌大为改观,辖区15个居委会中有7个被评为市级安全小区,其余均为区级安全小区。其中汾西路261弄居委会被评为全国安全小区示范点。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人和上海市的领导同志都先后到过临汾小区视察。
  在今天的上海,像临汾小区这样的安全小区遍地开花。在历时9年的“创安”活动中,全市有82.6%的居(村)委被评为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安全小区。
  警力有限 民力无穷
  随意走进上海的一条里弄、一个居民小区,都会看到里弄口、小区门口坐着一两位戴着红袖标、正在值班的老大爷或老大妈。到了夜里,值勤的会换成由下岗职工组成的社区保安队、物业保安队或由在职干部、职工组成的护村护楼队。
  随着商品大潮的不断冲击,大城市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多变。要在新形势下建立起有效的社会防控体系,仅靠公安机关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上海市公安局的领导审时度势,提出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口号,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打一场创建安全小区,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的人民战争。
  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创安活动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在一起。”具体落实到群众中的口号是:抓创安,一家为大家;保平安,大家为一家。
  记者手里有一张落款为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临汾警署、社区民警李秀凤和临汾街道299弄居委会的宣传资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居民们宣传居室防盗的知识和要领,其中有“虚张声势”、“无中生有”、“打草惊蛇”、“坚壁清野”、“关门捉贼”等简单实用的招数。
  上海市静安区自1992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开展创建安全小区活动,并逐步拓展到创建安全街区、安全城区,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联动的创安局面,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区刑事案件发案数在全市中心城区中最低,1999年比1998年下降了8.13%,其中大案下降了10.08%,居民住宅盗窃案下降了15.58%,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居民对治安的满意和比较满意率达到90%以上。该区连续10年被评为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优秀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安全小区建成率达到100%,其中市级安全小区建成率达到85.7%,群众自防、互防、联防意识明显提高,形成了人人参与、户户设防的社区防范新局面。
  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
  助动车、摩托车被盗居高不下,曾是困扰上海小区治安的一个难题,也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就是车辆无安全停放点和车主粗心大意随意停放、不上锁等。
  了解这一难题,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石门二路警署因地制宜,推出“铁环桩工程”:就是在弄堂内的空余地方,在墙面或地面等有一定强度的地方,安装一个基础扎实、直径较粗的铁环,然后让居民用铁链或高质量的防盗锁把车拴在铁环上。随着经验的积累,他们逐步用自来水管安装在墙面上作为“桩头”,一根水管上可锁近10辆摩托车和助动车。这样提高了犯罪分子的作案成本,用大力钳也剪不断铁桩头。成批安装后,再增强光照,便于管理,巡逻人员重点关注,犯罪分子不敢贸然下手了。最先开展这项工作的群星居委会,从1998年发生9起“二车”失窃案,到1999年只发生了一起未安装“铁环桩”而被盗的助动车案。
  上海市在创安工作中,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原则,通过几年的艰苦努力,使人防得到加强,物防不断巩固,技防稳步发展:在社区不断加强保安队和治保会建设,同时因情制宜依靠物业保安队,组建在职干部和职工护村护楼队、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性防范队伍,组织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自防、做好互防,鼓励和表彰人民群众的见义勇为行为。在市级安全小区抽查中,群众以各种形式参与地区防范活动的比率已达70%;加强以“六小防范工程”(楼道灯光、住宅防盗门窗、小区围墙封闭、弄口治安岗亭、自行车停车棚、简易技防装置)为重点的基础性物防设施建设。目前,不少封闭式小区实行了机动车(助动车)发牌进出制度,有效地减少了车辆被盗案的发生。在加强人防、巩固物防的基础上,各社区在有条件的小区积极开展技防设施建设,在部分居民小区安装电视监控、周界报警系统,在农宅中推广的CR—1型家庭防盗器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些简便、有效的技防产品已走向社区、进入家庭,并被广大群众所接受。
  一分耕耘 一分收获
  起始于1992年的上海创建安全小区活动,始终坚持与解决本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相结合,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的原则。1998年至1999年度,全市确定了111个地域环境较偏、基础工作薄弱、治安状况较差、群众安全感不强的居(村)委作为创建工作重点,通过整治改变治安面貌,通过创安巩固整治成果,使小区居民住宅入室盗窃案和自行车(助动车)被窃等群众关注的治安热点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地区的治安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原确定的111个创安重点地区中,有106个居(村)委被评为1998—1999年度的市级安全小区。
  全市可防性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1999年全市盗窃案件比1998年下降了64%,其中主要发生在居民区的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助动车案件,分别比1999年下降了12.8%、27.6%、17.3%。
  上海市统计局市场调查公司1999年底对全市20个区、县的100个街道、339个居委会,共1.5万名市民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83.1%的上海市民认为有安全感或安全感还可以。今年2月,上海市综治办对全市20个区县、78个街道乡镇、2000名市民的调查中,有77%的市民对上海的社会治安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
  上海市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并没有满足于现状,他们的目标是,经过三四年的努力,在全市建成70个具有新的“六小防范工程”(小区周界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家庭防盗报警系统、创安基础工作电脑化管理、防范设施管理队伍和法制教育宣传阵地)设施的市级安全小区,给群众一个更安全的家。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执法检查

  关注“乡企”
  ——全国人大常委会赴山东、辽宁对乡镇企业法执法检查巡礼
  本报记者 胡健
  乡镇企业,与农村联产承包和村民选举一起,被誉为中国农民的“三个伟大创造”。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1997年1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老乡”的乡镇企业,在代表国家和人民意志的法律中有了地位,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的保护,它的生产经营行为也受到了法律的规范。
  3年多过去了,乡镇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全国农村社会增加值的3/5、农民收入的1/3、工业增加值的近1/2、出口创汇的近2/5都来自乡镇企业。
  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乡镇企业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诸如发展速度放慢、亏损面进一步扩大、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速度减缓等等。这些新情况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注。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如何通过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来促进、引导、保护和规范乡镇企业的发展,从“有法可依”转换到“有法必依”上来,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的法制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5月对乡镇企业法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分4个小组分赴河南、陕西、浙江、江西、山东、辽宁、湖南、重庆共8个省市进行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知云南、四川、江苏、甘肃4省人大常委会对本省乡镇企业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通过对地方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情况的检查和了解,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高法高检的法律实施工作和本法律的完善提出了意见。记者随赴山东、辽宁执法检查组进行了采访。
  法律落实有举措
  此次赴山东、辽宁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召开各种座谈会、实地考察、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11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检查,先后同200多人进行了座谈。执法检查组认为,山东、辽宁省政府及有关地方、部门,在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采取了很多有力措施,做了大量扎实工作。
  重视发展。乡镇企业法颁发后,辽宁省多次发布了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文件,山东省连续几年都召开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两省省委主要领导同志都多次对乡镇企业问题作出批示,形成了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积极扶持。山东省财政部门从1998年起每年拨款2000万元用于乡镇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人才培训,每年拿出高科技改造传统产业贷款贴息8000万元的30%用于乡镇企业。辽宁省财政部门3年来通过贴息吸引银行贷款9.9亿元,为乡镇企业投入支农周转金16亿元。
  依法维护。山东、辽宁两省政府针对乡镇企业负担过重的情况,都发出了治理乱收费的通知,对行政性收费、罚款、集资进行了全面清理。辽宁省取消了110项不合理收费项目,省有关部门对600余户乡镇企业实行挂牌保护。
  但在了解两省成绩的同时,执法检查组也发现在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存在的问题。
  乡企不是“唐僧肉”
  乡镇企业法第十二条、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占有或者无偿使用乡镇企业的财产”,“任何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乡镇企业收取费用,进行摊派。”
  明确的法律条文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并未得到认真地贯彻和执行。此次执法检查发现,向乡镇企业进行乱摊派的现象比较严重,非法撤换乡镇企业负责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山东省莱西市某集团反映,环保部门以上级要求看一部环保电影《零点行动》为由,强行要求企业全体职工包括在外地的直属企业职工都要到市电影院观看,不看也可,但要交1.7万元电影费。有的企业心有余悸地说:“不管穿黑的穿蓝的,下来都是收钱的。”还有的企业说:“企业没办起来,收费的先到;产品没有生产出来,税就要预交。”
  针对上述这些情况,赴山东、辽宁执法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毛达如说,现在国务院对农民负担有了硬性规定,一些组织、部门和个人转而把农民的不合理负担转嫁到乡镇企业头上,阻碍了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他提出,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乡镇企业承担费用监督管理办法,为乡镇企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法律规定需完善
  乡镇企业法够用不管用,中看不中用,这是许多乡镇企业与执法检查组座谈时对该法的评价。为什么呢?
  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专门委员会委员于汉卿认为,在这项法律中有四条要求国务院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但直到现在,尚无一项具体办法出台,导致法律规定中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扶持措施落实不到位。
  法律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可以设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在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许多县市没有建立基金,乡镇企业贷款困难。山东省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连续3年都呈下降趋势,辽宁省乡镇企业贷款占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下降。一大批有市场、有效益、有特色、有前景的中小型乡镇企业在贷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方面存在困难。
  法律第十八条规定对乡镇企业采取税收优惠措施,乡镇企业按照应缴所得税额10%减征,用于补助农村社会性开支。但这项政策许多企业都不知道,甚至连乡镇企业管理局也不知道。税务部门也只是对个别集体企业予以减征。如青岛市也只是对300家集体企业减免了300多万元税款。
  于汉卿提出,国务院应尽快出台乡镇企业法实施条例,使扶持措施落实好,同时针对乡镇企业目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再出台一个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赴湖南、浙江执法检查后,在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这些问题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存在。乡镇企业法在信贷、税收、发展基金、人才培养、产品出口等方面都作了原则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措施。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多给予一些阳光
  晓湖
  翻开大连亿达集团的宣传册,第一页上既不是集团负责人的照片,也不是集团厂区环境图景,而是两颗小绿芽从土壤中勃然而生。在这一页写着这么一句话:“感谢大地、阳光的培育和关怀,努力地成长!”
  这一句,是他们从自身经历中发出的肺腑之言。90年代初,出现过一起影响全国的“小机”斗“大机”事件:一家乡镇企业性质的小机械厂吞并了一家国营的大机械厂。当年的“小机”就是现在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亿达集团。集团负责人说,如果没有当时舆论的支持、社会的关心,亿达就不会有现在。
  亿达集团只是许多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的缩影。它们正如一株株幼苗,而舆论是阳光,政策是肥料。它们渴望阳光和肥料。
  然而现在有的人认为发展乡镇企业只是权宜之计,乡镇企业过时了。有的人认为乡镇企业与一般中小企业没有区别,不必再提了。有的人认为乡镇企业都股份制了,搬到小城镇、跨国经营了,不能再叫乡镇企业了。这些声音犹如一朵朵乌云。
  不一致的声音,导致政策法规的不落实。乡镇企业法规定的对乡镇企业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许多企业都说不知道,没享受到。不一致的声音,也导致执法体制的混乱,有的省保留乡镇企业局,有的省撤了乡镇企业局并入农业厅,有的省则并入经贸委。
  乡镇企业真的过时了吗?广东、山东的国民生产总值是辽宁的3倍多,但3个省国有经济总量相差无几,辽宁就差在乡镇企业上。
  乡镇企业真的没有自身特点了吗?乡镇企业在解决“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克服“三难”(农副产品销售难、农民增收难、农业和农村增加效益难)现状、推动“三化”(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乃至整个国家的现代化离不开乡镇企业。有关人士呼吁:应该尽快把认识统一起来,认识到发展乡镇企业是一项重大战略,一个必须坚持的长期的根本方针。
  是的,现在需要拨掉乌云,多给予乡镇企业一些阳光。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探源与思考

  依法治税是灵魂和基础
  孙廷喜
  理财重在治税,治税务必从严,推进依法治税,建立稳定的财政增收机制,对于正确有效地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扩大社会就业,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尽管税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存在着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和执法不严等不容忽视的问题,致使税收组织收入、配置资源、调节分配、管理监督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工作的灵魂和基础,离开依法治税,税务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从严治税,就是要强化税收征管,全面落实责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因此,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就是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和从严治税,建立稳定可靠的财政增收机制。
  我们要全面看待当前的税务工作,尽管成绩突出,但由于配套制度措施不到位,新的税收征管机制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管理上存在漏洞,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偏低,地方本位主义和保护主义干预财税工作以及税务人员素质不一,都严重影响着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也不利于坚持依法治税和从严治税。
  矛盾是发展中的矛盾,问题是矛盾的突出表现,矛盾就是动力,就是主攻方向,问题就是我们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在全面加强税收征管上,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税收法规,坚持依法治税和从严治税,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在税收征管及其他税务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到十二个不准。即不准混级串库;不准寅吃卯粮;不准包税、挖税和摊税;不准强行征收过头税;不准改变税种属性搞税种互补;不准变通税收政策擅自减免税或违反规定程序和超越权限审批减免税、财产损失和税前补亏;不准改变法定税率和税基;不准虚征税款,虚抬收入基数;不准越权审批印制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不准越权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不准越权审批延期缴纳税款;不准收“人情税”、“关系税”和“费变税”。
  同时,还要深化征管改革,改进和强化税收征管手段,提高税收的科技含量;加大稽查力度,全面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逃税、骗税和抗税行为,尤其要坚决打击内外勾结偷逃税款的犯罪团伙。
  依法治税还要求公、检、法、司各机关全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偷、逃、抗、骗税行为,从重从快打击内外勾结、偷逃税款及殴打税务执法人员等有关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快税收司法保卫体系建设的新路子和新办法,为经济税收工作保驾护航。
  (作者系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上海市公安边防总队在“三讲”教育中,坚持把学习提高贯穿于教育的各个阶段,确保了“三讲”教育既解决存在的问题,又提高全体官兵的思想政治素质,为部队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图为总队党委“一班人”带领官兵在革命烈士墓前宣誓。 李勇 黄鹤云摄影报道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图为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给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 陆安权 戴安成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图为近日河南省潢川县中小学爱护交通设施小组的学生们在星期天上街擦洗护栏。 刘峰 健康 书理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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