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9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要闻)
专栏:

  “除夕弘法”破灭记
  ——北京警方成功粉碎“法轮功”顽固分子一次天安门广场非法聚集活动
  本报记者 毛磊
  今年2月4日,正当全国各族人民欢欢喜喜庆祝新春佳节、欢度农历除夕夜之际,却有一批“法轮功”顽固分子陆续悄悄地聚集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企图举行所谓的“除夕千禧弘法”活动,破坏北京社会政治稳定及祥和的节日气氛。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出动警力,一举粉碎了他们的阴谋,非法聚集事件的幕后策划、组织骨干分子全部落入法网。
  策划于密室
  北京丰台区蒲黄榆二里3号楼3单元1001室,1月19日晚陆陆续续来了一批神秘的客人。
  来自北京、湖北、辽宁、山东、广西等地的20余名“法轮功”顽固分子聚集在此开会。为首者是一个中年妇女名叫密筱平,曾担任过湖北武汉市凡古电子信息研究所办公室主任。她向与会者介绍了广州“法轮功”人员的情况,并要求大家组织起来,发动已停止活动的原“法轮功”人员恢复集体“练功学法”。
  原来,去年11月下旬,密筱平等人纠集澳大利亚籍华人、“法轮功”顽固分子姜希莉窜至广州,组织、策划非法进行“法轮功广州法会”。这期间,经密筱平、姜希莉提议,一些“法轮功”顽固分子讨论决定,参加“广州法会”后,所有人员分别行动,并串联境内外“法轮功”骨干,2000年元旦期间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搞“千禧弘法”活动,以显示所谓“大法威德”。
  去年11月23日,策划“广州法会”的3个“法轮功”秘密窝点被广州警方一举捣毁,密筱平、姜希莉等54名参会者被当场抓获,“广州法会”计划流产。此后,密筱平在广东脱逃,秘密潜回武汉;姜希莉被警方遣送出境,返回澳大利亚。
  逃回武汉的密筱平四处串联,感到仅在地下组织“学法”不过瘾,12月中旬,利用国际互联网又与姜希莉取得联系,她向姜发了一份内容为“你还记得世纪之交的约会吗?”的电子邮件。姜希莉很快有了回音,并告诉密筱平,电子邮件的内容在澳大利亚反响很大,许多“功友”都想在元旦到天安门“弘法”。
  此后,密筱平与姜希莉分别在境内外策划组织所谓“元旦天安门千禧弘法”活动,因为参与“广州法会”的少数“法轮功”顽固分子被警方依法处理,而一般原“法轮功”练习者则是“呼多应少”;同时由于北京等地公安机关预先采取了防范措施,虽然从境外陆续闯关偷渡进来一些“法轮功”人员,但也很快被查获,密筱平等人不得不“被迫放弃”了这次活动计划。
  去年12月下旬,密筱平预感到“元旦弘法”很难搞成,再次给姜希莉发出电子邮件,称“阳历千禧到天安门搞活动的时机尚不成熟,以后什么时间搞还要随缘。从1月1日至年底(阴历)都是下世纪之交的机会”。而姜希莉则在境外大肆散布:“阳历千禧(弘法)时机不成熟,不做阳历千禧,改做阴历千禧”。在密、姜等人煽动下,境内外“法轮功”顽固分子又把闹事目标转向今年春节。
  今年1月20日晚,密筱平纠集境内外“法轮功”顽固分子数十人又在蒲黄榆开会,从而确定了“除夕弘法”的计划、时间、目的。密筱平在会上说,“应在除夕带上法轮到天安门广场,以祥和的气氛,以‘法轮功’方式庆祝农历千禧,到时大家围绕法轮(模型)转圈,表示法轮常转。正转9圈表示度人,反转9圈表示度己”。
  密筱平还提出活动时要打横幅,并制定了横幅具体内容。会议初步商定,春节期间举行三次活动:除夕夜零时在天安门广场转法轮;初一上午10时在广场打出横幅;当日中午12时在金水桥照相。
  进一步煽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法轮功”顽固分子们也加紧了筹备活动。
  5天后,密筱平又召集十几个人在北京丰台区和义东里5区4号楼5门501号房间开会,进一步完善计划明确分工。在密筱平主持下,确定了负责安排打旗、打横幅及进行现场拍照的人选;由谁负责通过网上向澳大利亚发电子邮件,将“除夕弘法”活动计划通报给姜希莉,邀其尽快进京参与组织活动;由谁负责串联在京的“法轮功”人员并提供保障;会议还要求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通过召开交流会的形式,将活动计划向“功友”传达通知,并决定密筱平本人及幕后组织策划人员不去现场参加“弘法”活动。
  2月1日,姜希莉改名换姓入境来京与密筱平等人见面,境内外“法轮功”顽固分子勾结在一起,加快了串联煽动的步伐。
  第二天,密筱平、姜希莉等20余名境内外“法轮功”顽固分子在北京海淀区大泥湾路3号楼6门602室召开会议,姜希莉通报了境外“法轮功”活动情况及组织“除夕弘法”活动的原因和目的,并恶毒地称“魔根就在天安门,要铲除魔根就要到天安门‘弘法’”;密筱平介绍了“除夕弘法”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组织形式,对参加会议人员进行煽动。
  像这样的会,这些“法轮功”骨干分子在短短几天内召开了10余次,参与人员200多人。其间,一些来自境外的“法轮功”人员也现身说法,进行鼓动打气。这些人又通过各自关系人,亲朋好友,以人传人、口传口或组织小型聚会、交流会的方式,层层通知和扩散参加“除夕弘法”行动。北京一些“法轮功”顽固分子还到河北、辽宁、广东、浙江等地,煽动当地的“法轮功”练习者参与“除夕弘法”活动。
  纷纷落法网
  2月4日下午5时至次日,一批境内外“法轮功”顽固分子开始陆续来到天安门广场聚集。由于警方早有防范,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粉碎了这伙人的闹事图谋。这起由境内外“法轮功”骨干分子共同策划和实施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有目的的“除夕弘法”活动被有效阻止,姜希莉等人在天安门广场被抓获。北京市公安机关还在广场收缴了“法轮功”骨干分子携带来尚未展开的横幅及法轮模型。
  组织、策划这一事件的密筱平虽当时已逃离,也于2月11日在北京被警方捕获,3月7日又有一名参与策划的“法轮功”骨干人员在辽宁沈阳向警方投案自首。至此,2月4日天安门广场“法轮功”练习者非法聚集事件的幕后策划、组织骨干分子全部归案。他们分别向警方交代了组织策划这次闹事活动的全过程。
  警方经过调查认定,所谓“除夕弘法”事件是以密筱平、姜希莉为首的境内外“法轮功”顽固分子密谋、策划、组织、指挥的利用组织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密筱平等骨干分子对这起事件都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目前,涉嫌组织策划“除夕弘法”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密筱平等9人已经北京市检察机关以触犯刑法第300条规定批准逮捕,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北京市公安局已将姜希莉等境外人员遣送出境;另外对参与这一事件的27名骨干分子已依法给予惩处。


第3版(要闻)
专栏:

  绝不可掉以轻心
  本报评论员
  近一段时间,有的人认为经过半年多的揭露和批判斗争,“法轮功”邪教的反动面目已经在世人面前昭然若揭了,绝大部分受欺骗的群众已经脱离“法轮功”反动组织的罗网,邪教“法轮功”没有多少市场了,因而可以高枕无忧了。还有人认为,各地的“法轮功”组织已被依法取缔,媒体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深入揭批,似乎是小题大做。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
  今天本报刊发的《“除夕弘法”破灭记》的报道再一次告诉人们,尽管党和政府已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转化工作,但是极少数“法轮功”组织的骨干分子人还在,心不死,他们仍企图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制造事端,骚扰社会秩序。只要一有机会,他们就要散布谣言,混淆是非,兴风作浪,聚众闹事,与党和政府长期对抗。邪教具有传播广,毒害深,危害大,易反复等特点,“法轮功”骨干分子的非法活动屡禁不止就证明了这一点。
  所谓的“除夕弘法”活动,正是一次由境内外“法轮功”骨干分子共同策划和实施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有目的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图谋。这一事件,恰恰可以看出“法轮功”是有严密的组织系统,明确的政治目的,是地地道道的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的邪教组织。
  应该看到,“法轮功”邪教的歪理邪说目前仍然使一些人上当受骗,难以自拔,有的甚至是痴迷不悟;个别“法轮功”骨干分子以及极少数不思改悔的顽固分子,他们仇视社会,对抗政府,妄图顽抗到底。
  去年10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彻底揭露“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本质,严厉惩治邪教活动提供了锐利的法律武器,它也标志着我国依法解决包括邪教在内的比较复杂的违法犯罪活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国法无情,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依法处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工作中,党和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着眼于团结大多数,教育大多数,转化大多数,解脱大多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经过耐心细致、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工作,现在绝大多数原“法轮功”练习者已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脱离“法轮功”组织,从事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但是仍有极少数“法轮功”分子负隅顽抗。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必须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手软。
  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长期、复杂、尖锐而艰巨的斗争,绝不可丧失警惕,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深入揭批,是完全必要的,绝不是小题大做。如果不采取更加坚决果断的措施和对策,将酿成大患,其后果必然是严重的。


第3版(要闻)
专栏:

  迟浩田在高技术局部战争与人民防空建设会议上强调
  坚持人民战争思想 加快人防建设步伐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记者马晓春)来自各军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部分院校的有关领导、专家、学者聚会北京,共同研究探讨高技术局部战争与人民防空建设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迟浩田今天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人民防空是关系国家安全、稳定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新形势下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和军事机关一定要认清国际战略形势和我国安全面临的危险,认清人防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历史责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人民战争思想,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快人防建设步伐,认真做好人民防空准备,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迟浩田指出,人防建设作为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未来军事斗争息息相关。必须着眼现代空袭作战的特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真研究高技术条件下人民防空的新思路、新办法,以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的需要。必须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立足现实,着眼发展,切实把人防建设的出发点转到赢得高技术条件下防空袭斗争上来,不断提高人防组织指挥能力、通信预警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整体抗毁能力。
  迟浩田强调,坚持人民战争思想,实行平战结合、军民结合方针,是加强人防建设的必由之路。要把人防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协调发展。人防建设既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又要适应高技术条件下防空作战的要求,既利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又能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做到一笔投资多效益,以收事半功倍之效。要坚持人民防空人民建,不断增强人民防空的生机与活力。人防建设是一项服务于全体人民的公益事业,关系到国家安危。要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深化人防建设改革,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走出一条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的人防建设新路子。要在保障战略功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充分挖掘现有设施的潜力,盘活人防国有资产,拓宽服务领域,积极承担城市防洪、抗震、核化事故应急救援等救灾任务。要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推进人防建设费改税工作。要坚持科技兴业,加大人防科研力度,改善人防科研环境,积极利用军地科研院校培养人防科技人才。要加强人防对外交流,学习国外民防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人防建设的质量。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使人防建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迟浩田要求各级政府和军事机关要充分认识人防建设的重大意义,真正把人防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经常过问,加强督导,常议常抓。要关心支持人防建设,健全稳定人防机构,及时研究解决人防建设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为人防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有利条件。各级人防部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大力加强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人防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和总参谋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军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人防办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


第3版(要闻)
专栏:

  中国和印尼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方向的联合声明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外交部长唐家璇与应邀来华进行正式访问的印尼外长阿尔维·谢哈布今天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方向的联合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方向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自1990年8月8日恢复外交关系以来,两国间双边关系迅速发展,在各个领域的互利合作不断扩大。两国最高领导人、政府和人民为推动双方友好合作关系持续发展一直进行着不懈的努力。双方认为,在平等、互利、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巩固和加强中、印尼友好合作关系,符合两国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双方一致认为,世纪之交,中、印尼两国关系正面临进一步改善和发展的重要契机。为巩固业已存在的传统友谊,加强双方21世纪在各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互信全面合作关系。为此,双方同意共同制订一个未来双边合作方向的框架,并达成以下共识:
  一、双方重申将以《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万隆会议十项原则、《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所确定的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双边关系,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的持久和平、稳定与繁荣。
  二、双方认为,两国高层保持经常互访和接触有利于两国友好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双方将加强两国政府机构、议会、政党、军队及民间团体之间的友好交往,鼓励两国政府各层次官员保持经常性的互访与交流。两国外交机构将定期举行外交磋商,并充分利用各种场合保持经常性的会晤。
  三、双方同意充分利用业已存在的磋商机制,就双边和多边范围各领域的合作进行探讨。双方将继续保持并加强经贸技术合作联委会、科技合作联委会、双边领事磋商以及双边地区安全对话等机制。由双方外交部长牵头的中、印尼政府间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将作为两国政府间保持沟通和磋商的高层机制,从宏观上为两国各领域合作提供政策指导和导向。双方还认为,上述磋商论坛对双方在共同关心的双边、地区和国际问题上的相互理解和支持是必要的,并具有重要意义。
  四、双方将在平等互利、公正合理、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加强贸易、投资、科技、农业、畜牧业、渔业、医药卫生、工业、林业、能源、交通、矿产、电信及信息、金融、民间交往、青年及体育、旅游业、教育、司法协助、防务、政治和地区安全等领域的友好合作,以促进地区和世界的持久和平、稳定和繁荣。为此,双方将共同致力于:
  (一)促进建立一个更具吸引力的、更有利以及更好的经贸合作环境。通过交换信息和加强协调,增加贸易法规的透明度和非歧视性。
  (二)简化投资程序,定期举行投资促进会,推动双向投资不断发展,并提供切实保障。鼓励双方企业界开展密切交往和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包括双方在第三国进行的经贸合作。
  (三)采取建设性的政策,开拓有潜力并有利于双方的新的合作领域,发挥双方私营部门在开展各领域合作方面的积极、主动的作用。
  (四)积极促进学术和技术交流,鼓励在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及科技成果商品化方面的联合研究和开发。
  (五)加强在农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以及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互利合作,商谈签署《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两国《林业合作备忘录》,加强林业的交流与合作。
  (六)为加强渔业合作,双方主管部门可直接对话,并就渔业合作达成一项互利协议或安排的可能性进行探讨。
  (七)根据双方现有有关协定,进一步加强在工业和矿产开发方面的互利合作。
  (八)加强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致力于改革和改进国际金融管理制度,为建立一个有利于各方的国际金融新秩序而继续努力。
  五、双方愿共同努力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在两国同意的领域内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一)进一步促进在医学、医药特别是传统医药的研究和生产、消费者保护以及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方面的合作。
  (二)加强两国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并尽早签署文化协定,双方分别建立友好协会,积极鼓励民间团体开展交往,并提供必要的便利。
  (三)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促进旅游业合作,为两国人民保持经常交往提供便利,包括通过深入交换信息加强在旅游合作方面的联系,简化双方的签证手续,为吸引更多旅客首先讨论扩大两国间空中航线的可能性。
  (四)充分利用双方各自优势,加强在城市规划、住房和公共设施建设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互利合作。
  (五)促进两国教育和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双方的奖学金计划项目交换留学生,鼓励专家和学者之间保持经常交往,组织两国的研究人员、专家和学者开展共同研究。
  (六)密切在青年、体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六、双方愿相互尊重对方的法律制度,密切司法交流,加强在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贩毒、走私、计算机犯罪、经济犯罪及其他犯罪活动中的执法合作。
  七、双方将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东盟、东盟地区论坛、东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韩国领导人非正式会晤等多边场合,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政治、经济、安全等问题加强磋商与合作,促进地区和国际的和平与发展。
  八、双方重申坚持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中方认为印尼的稳定、完整和繁荣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与发展,支持印尼政府在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促进国内各民族和解以及平等基础上的和睦方面的努力。印尼方重申继续坚持一个中国的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支持中国的和平统一进程。
  九、双方对近年来中国和东盟友好关系不断发展并取得积极成果表示满意。中方赞赏印尼方为推动中国—东盟关系的发展所发挥的作用,支持印尼为进一步加强东盟的团结合作以及推动东盟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所作的努力。双方重申将继续致力于中国—东盟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发展。
  十、双方认为,在有关国家政府和人民的不懈努力下,本地区经济已逐步摆脱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在走向复苏。亚洲特别是东亚国家在经过必要的调整后,将继续成为世界经济最有活力、最有希望的地区之一。双方强调,亚洲国家应坚持自己的价值观,走符合本国实际的发展道路,并建立起更加广泛的合作,共同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双方相信,尽管存在着风险与挑战,谋求和平、安全、稳定、繁荣与合作仍是本地区和世界形势的主流,多极化已成为国际关系发展的总趋势。双方强调,《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万隆会议十项原则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应继续成为更加公正和平衡的国际政治、经济和安全新秩序的基础,必须得到所有国家的尊重。任何国家都无权以任何借口干涉其他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
  十二、双方重申了人权普遍性原则应与各国国情、包括文化背景相结合的立场。双方认为,应基于合作、对话、非对抗精神和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原则,在国际范围内就促进人权交换看法。双方认为,人权问题不能通过牺牲国家主权和国家间主权平等的原则来解决,不能违背或破坏联合国本身赖以成立的原则。
  十三、双方重申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性,呼吁亚太地区和全世界就促进信心和信任采取合作措施。双方认为,反弹道导弹条约(ABM)和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对于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与战略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双方支持制定普遍有效的准则,通过实施双边和多边协议来裁减武器,尤其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如不履行此类条约,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稳定将受到威胁。
  十四、双方重申将继续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和不结盟运动,鼓励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事务并在新的世界秩序中占有自己应有的位置。
  十五、双方承诺为促进双边关系的不断发展,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以及维护世界稳定与繁荣作出共同努力。
  如双方认为有必要,并应任何一方要求,两国外长将共同对此份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方向的联合声明进行审查。该联合声明的解释和适用中如出现困难、分歧或争议,双方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友好磋商加以解决。
  本声明于2000年5月8日在北京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代表
  唐家璇 阿尔维·谢哈布博士
  外交部长 外交部长


第3版(要闻)
专栏:

  唐家璇与印尼外长会谈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外交部长唐家璇今天在这里同来访的印尼外长阿尔维·谢哈布举行了会谈。双方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
  唐家璇指出,走过了50年历程的中印尼关系正在出现一个良好的发展势头。去年年底瓦希德总统成功访华,两国最高领导人就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互信全面合作关系达成共识,为双边关系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中方愿与印尼方携手合作,使中印尼关系在新世纪能有一个全面和深入的发展。唐家璇对印尼政府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和平统一进程表示赞赏。
  谢哈布同意唐家璇对两国关系的评价。他说印尼新政府坚决奉行对华友好政策,视中国为可靠的朋友。
  他感谢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中对印尼提供的帮助,并重申了印尼政府的一个中国政策。
  双方还就保持两国高层互访、推动民间交往、加强各领域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探讨并达成广泛共识。双方重申将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加强配合与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会谈前,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方向的联合声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成立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


第3版(要闻)
专栏:来自“打拐”一线的报道

  北海警方破获系列拐卖儿童案
  本报北海5月8日电 记者吴兢报道:日前,广西北海市警方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在侨港镇破获了一系列拐卖儿童案件。现已抓获何玉梅等9名犯罪嫌疑人,查找到被拐卖到侨港镇的儿童10名。目前,为了让这些被拐卖的儿童尽快找到生身父母,警方正在对这10名儿童进行血样送检等工作;同时,警方正在继续查找涉案的其他被拐卖儿童。
  此案的破获来源于群众的举报。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何玉梅有拐卖儿童的嫌疑,经常有人带神态异常的儿童到何家。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侦查员先后赶赴浦北、合浦等地进行调查取证。经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警方先后抓获何玉梅等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他们对合伙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此基础上,侦查人员加大了审讯和查证的力度。根据有关线索,侦查员循线出击,又抓获两名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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