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14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抓好行风建设 净化旅游环境
  ——国家旅游局纪检监察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吕明军
  改革开放给我国的旅游事业带来了春天。
  20年来,我国的旅游事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实现了由旅游资源大国向亚洲旅游大国的历史性跨越,旅游收入平均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并逐步向支柱产业地位迈进。
  旅游事业成绩的取得,其中也包含着近几年来国家旅游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旅游纪检监察工作,为旅游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所付出的辛勤汗水。
  纠风不护短 惩腐不手软
  国家旅游局负责纪检监察的王军同志告诉记者,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旅游局党组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开展对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旅游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监察,保证党和国家发展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得到认真贯彻落实,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旅游事业永不偏航,是旅游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
  1998年底,中办、国办发布《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到庐山等十二个风景名胜区开会的决定》以后,国家旅游局纪检监察部门立即在12个风景名胜区聘请21名特邀纪检监察员,对他们的职责和任务作了具体布置,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基本形成了加强监督、定期检查和按月向国家旅游局通报情况的工作制度。从去年1月至11月各地上报的情况看,违规开会的情况基本没有发生。由于开阔思路,组织客源,积极促销,12个景区景点的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大多数没有减少,其中有8个景区的旅游收入出现不同程度的快速增长。
  领导干部花公款旅游,实质是典型的损公肥私。去年,旅游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干部通过旅游渠道办理公费出国(境)旅游问题进一步加大了监督和管理力度。国家旅游局纪检监察部门作出部署,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真监督,严格把关,坚决遏制通过旅游渠道办理公费出国(境)旅游问题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各地阻止公费出国(境)团组共263个,3475人次,为国家节省经费975.65万元。通过旅游渠道办理公费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基本得到遏制。
  找准结合点 树立新行风
  国家旅游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实践中认识到,在国家旅游事业发展中,找好纪检监察工作与旅游业务部门的结合点十分重要。这个结合点是什么?就是和业务部门共同合作,有重点、有步骤地解决旅游行风问题。
  不可否认,在全国旅游事业大发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和谐的音符,行业风气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或个人为了局部和眼前利益,违反国家有关旅游行业法规政策,搞无序竞争;有的国际旅行社为公费出国旅游开“绿灯”;有的甚至出卖出境游配额;有的国内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出境游;有的旅游景点强行搭配游览项目,擅自提高门票价格;有的旅游涉外饭店服务质量下降,服务态度差,被游客形容为“三星级牌子,二星级设施,一星级服务”;有的导游人员私收“回扣”,索要小费;有的旅游景点欺骗游客,强买强卖,个别场所甚至搞黄、赌、毒。
  对于旅游行业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各级旅游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查整结合和纠建并举的方针,与旅游业务管理部门紧密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建章立制,加大整治力度,以净化旅游市场。去年各地共给30家旅行社以警告处分,有13家旅行社被停业整顿,28家旅行社被吊销营业执照,取缔“黑社”3家,查处超范围经营的旅行社57家,处罚违规操作的导游47人,有1家饭店被降低星级,1家饭店被取消星级,维护了行业法规的严肃性。
  研究新问题 打好主动仗
  新千年开始,党和国家继续强调扩大内需,大力发展旅游业,给我国旅游事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也使国家旅游局纪检监察部门的任务更加艰巨。
  国家旅游局局长何光暐在谈到今年旅游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时,旗帜鲜明地提出:发展我国旅游事业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走有中国特色的旅游发展道路,坚持提倡科学,坚决抵制并剔除各种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对景区、景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取缔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旅游项目;坚决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旅游业的影响;抓紧清理和剔除导游词和讲解材料中的封建迷信内容;对导游加强培训和教育,让他们做到“讲政治、有知识、善引导”,讲解的内容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有文化品位,增强“窗口意识”和“阵地意识”,讲精神文明。
  此外,国家旅游纪检监察部门在党组的支持下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今年准备就旅游行业的不正之风与前几年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旅游纪检监察部门应如何应对,困扰旅游业多年的导游、司机与商家联手宰客问题新的表现应如何治理,一些地方在实践中采取的“公对公”收取“回扣”的方式利弊如何,在机构精简、人员减少的情况下,旅游执法监察工作如何加强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集中力量解决一两个问题,使纪检监察工作围绕建设旅游强国的中心任务,发挥出自己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画绿”等于绿化?
  北京 白雨
  什么是绿化?这似乎是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因为答案连小孩子都知道:种树种草优化环境呗!可如果回答是“画上绿色”呢?您一定以为我是在开玩笑,或是“脑筋急转弯”。但开这种“玩笑”、动这个“脑筋”的不是我,而是湖北十堰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据报道,发现这一“奇迹”的是十堰市的市委书记。他在3月23日的一次工作巡查中,远远看到某处山体葱绿可喜,近看才知是绿漆掩盖下的大片被挖的不毛之地。原来,在此劈山建房的开发公司,毁坏了植被,造成大面积山体裸露,却不按规定补种苗木,只是在低坡处栽了近百棵树,其余的“绿化”都是用油漆“画”出来的。
  用“画绿”的方法搞绿化,此举谁听了都会觉得荒唐之极,可恶之极。报道说十堰市市委书记当即怒斥了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并下令查处有关责任人。笔者认为,查处有关责任者固然必要,但我们更有必要反思:这种既荒唐又可恶的事情为什么会出现呢?
  实际上,在绿化上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是许多地方多年来一直存在的问题,用“画绿”代替绿化不过是个极端例子而已,它典型地反映出相当一部分人在绿化问题上的“作秀”心态———糊弄、应付“上级”或传媒,即做样子给别人看。
  众所周知,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是当今国人所面临的严峻问题。今年频袭北京的沙尘天气再次向我们敲响警钟:逐年加剧的土地荒漠化与水土流失,已日益危及我们的生存。而制止土地沙漠化及水土流失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绿化。绿化环境实际上是滋养我们的生命带,绿化的受益者是我们每一个人。搞绿化不仅是为子孙后代造福也是为自己造福的事。所以,那种弄虚作假的“画绿”者,不仅是欺人也是自欺!
  绿色是生命之源。非洲荒漠中骨瘦如柴的孩子及饿殍遍野的景象近年来不时冲击着我们的视觉。因此,对环境的关注实际上就是对生命的关注,环保意识也就是人文意识。要改变土地的荒漠化首先得改变心灵的荒漠化———对他人利益的无视与对自身生存环境的漠视以至麻木不仁。否则,“画绿”之类的蠢事就难以避免。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奎屯河两岸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在新疆奎屯河两岸的深山峡谷中,生长着很多中草药,它不但给当地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福音,而且这些绿色植被对于防风固沙、抵挡泥石流,都有重要作用。
  但是,近年来一些从内地来的民工无视国家《水法》中关于对河道两岸绿色植被依法保护的规定,公然在奎屯河两岸肆无忌惮地砍挖一种叫麻黄草的中草药,拉运到当地的药材公司去卖。如今,遭到人为破坏的奎屯河两岸基本上没有了往日的绿色。刮风时,河道内沙土漫天飞扬,卵石被风裹挟着顺峡谷跌入引水渠,猛烈撞击着闸门、涵洞和河床。更为可怕的是,每年7、8月份突降的暴雨在峡谷内形成泥石流,像脱缰的野马,向着河道、闸门、涵洞横冲直撞,引水渠毁坏严重,连水利工人的住房也经常遭到泥石流的袭击,严重威胁着水利工人的生命安全。
  另据一些老水利工人反映,山上有一些牧工,经常利用冬闲时间,用自制的铁丝套和铁夹子套夹野兔。有些牧工还三五成群,带着家犬,拿着棍棒,追杀野兔,或一饱口福,或拿到市场、饭店出售。
  还有一些人公然骑马上山,捕杀雪鸡和野山羊等珍贵动物,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大量野生动物死于非命。
  为此,笔者呼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破坏奎屯河绿色植被和偷猎捕杀的行为,还奎屯河两岸以青山绿水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新疆奎屯市 金璐 孙毅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湖南千年岳州窑亟待保护
  3月3日,我们前往湖南湘阴县参观慕名已久的岳州窑址,然而,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却是一池黄汤。县博物馆馆长刘永池说,千万片前朝陶瓷都浸泡在水底,无声无息。如不及时抢救,这些珍贵文物将化为一堆稀泥。
  1997年7月9日,一座迄今为止全国最早、最完整的有匣钵堆放的隋代龙窑在湘阴出土,数千件器物呈现在众人面前。它的出土把我国古代匣钵出现的时间又向前推进了300年,为考古界全面认识中国古代“六大名窑”之一的岳州窑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
  昔日出土时曾轰动一时、名传中外的岳州窑为什么成了今天这般模样?
  一、认识问题。不少人认为,在当今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历史文物无油水可捞,因而各级文物部门一直未将岳州窑的研究和保护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时过境迁,岳州窑已失去了昔日的光彩。
  二、经费问题。建窑址博物馆,至少要投资50万元,而湘阴县却是省里挂了号的贫困县,财政异常困难。湘阴县博物馆13名职工,每年财政拨款39000元包工资、业务费、电话费、电费等一切开销,吃饭尚难自顾,更无可能投资于窑址保护工程。
  三、环境问题。窑址因县政府宿舍楼基建施工而发现,但发现窑址后却未依法停工,强行在窑址一侧建房。大楼建成后,住户不断往下扔杂物,将保护窑址的简易棚一次次砸得稀烂,令文管所补不胜补,沮丧不已。
  呼吁社会各界都来保护岳州窑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首先,窑址现场亟待修缮保护,被浸泡的窑池急须抽干渍水,筑挡水墙,使湘江水不再浸入窑池;其次,迅速筹集资金,争取立项,建立窑址博物馆,发展旅游业,让更多的人认识岳州窑,关心岳州窑。
  湖南岳阳 徐亚平 冯根良 黄国宝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两个河塘两重天
  江苏扬州市湾头镇健康路北段是一道堤坝,坝两边各有一片河塘:东侧河塘绿波荡漾,可见鱼游(图①)。西侧河塘却肮脏不堪,河水发黑发臭(图②)。两个河塘形成鲜明对比。笔者询问当地居民得知,东侧河塘因无污染,被人承包已成鱼塘。西侧河塘因有镇刀剪厂等几家企业排污不断(图③),10多年来河水由清变脏,由脏变黑,由黑变臭,无人过问。健康路西的人们日夜期盼着健康路东那样的生存环境。
  江苏扬州市
  徐德林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经验交流

  让孩子们平安回家
  ——山西省交通安全教育娃娃工程见闻
  最近,笔者到山西各地了解关于小学生交通安全方面的情况,见到不少举着“让”字牌放学的小黄帽队列;在公路沿线小学校操场上,看到少年交警队员正在演练交警指挥手势;教室内外展示着小学生创作的交通安全作文和书法、美术作品,校园里交通安全气氛十分浓厚。
  山西省公安厅孔宪信介绍说:1990年全省15岁以下青少年交通事故死亡超过200人,仅省城太原1988、1989两年涉及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共242起,死亡36人……更为严重的是,小学生缺乏交通安全常识,自我保护能力弱,学校周边交通事故隐患多。鉴于这些情况,山西省公安交警部门主动联系教育部门,首先抓城市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先后3次与省教委共同发文,推广太原、大同等地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经验,省、地(市)分别印发100多万份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读本,全省城市中小学校全面开设了交通安全常识课,建立了交警、学校和家长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太原市政府明确规定,小黄帽列队横过马路有交通优先权。不按规定为小黄帽让行的驾驶员,一旦发生涉及小黄帽的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全省交警增设小学校门口的“助学岗”,设置了中小学校附近交通标志,各学校普遍建立了红领巾监督岗,学校附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学生和家长安全感明显增强。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还推广了襄汾县交警大队“通过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通过一所学校带动一个区域”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经验,在广泛宣传交通法规的基础上,学校与家长、学生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全省连续11年未发生中小学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山西太原市 孙保平 牛太宏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来信点滴
  银行不该拒绝兑分币
  近日,我携带第三套人民币中的壹、贰、伍分纸币共十三元到本地银行兑换整钱,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接连去了四家银行都不给换。有的银行工作人员以工作太忙没时间为由推托;有的干脆扔下硬邦邦的两个字:“不换!”在第四家银行遭拒绝后,失望之余我正准备离开,旁边有个中年人叫住我,说他做生意,正缺分币找零,我于是换给了他。
  分币是第三套人民币面额最小的一种,离退出市场流通还有几个月时间,银行应该有兑换的业务,银行工作人员不应因事小而不为。
  新疆额敏县 屈庆安
  打折商品也应开单据
  前不久,我在市里的几家商店购物,见到有的顾客买了打折商品,付款后让售货员给开发票时,售货员大都理直气壮地说:“打折商品不开发票。”有的顾客由于平时不注意学习和掌握有关法规,自己也拿不准打折商品该不该开发票,既然售货员说不能开,也只好作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可见,消费者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是合理合法的,而经营者出售打折商品拒开发票是毫无根据的,也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山西太原市 吴顺智
  封山育林要禁止狩猎
  我在一些山区看到,许多林场在山区要道、十字路口、山前山后及通往山区的必经之路,都竖有一块块封山育林的安民告示牌,这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但“林区禁猎”的告示却极少见,以致常有当地或异地猎人窜入茫茫林海之中,运用弹夹、鸟铳、猎枪、猎犬、绳索乃至炸药,大肆捕杀飞禽走兽,有的人甚至将此作为谋生手段和发家致富的途径,使不少珍禽异兽死于非命。因此,我建议山区林区各级政府在制定乡规民约时,将禁猎的内容写进去,而且要严格执行。既阻止了乱砍滥伐,又能制止乱捕滥猎。长期坚持,将会带来鸟语花香、林木丰盛的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
  湖南攸县供销合作社 彭志文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警惕污染“嫁”西部
  前不久,听说华北某地的一个造纸厂由于污染严重而迁至西北。老板自诩,那里土地广阔,污水可以随意排放。闻听此言十分惊讶,难道说那里的投资环境宽松到容许随意污染环境的地步?
  老板的话未必是真,因为环保法律法规只有一个,西部人再急于发展也不会干任人污染自己环境的傻事。不过,这位老板的话,却反映出一个引起我们警惕和重视的问题,这就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污染环境而不能生产的企业,趁西部开发而捷足先登转嫁污染,或者来一个先污染后治理,到那时生米煮成熟饭造成损失,后悔晚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当然,要阻止污染转嫁,一方面需要西部各级领导有较强的环保意识,根除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观念,对新建项目要严格把关,堵住转嫁的通道,让污染无处栖身。另一方面内地的有关部门要管好自家的人,发现污染转移要及时与西部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跟踪查处污染问题,决不让自己的“污水”染了别人。
  河北保定市环保局宣教法规处 王连波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记者来信

  媒体评先进应防止拉票
  本报记者 阎晓明
  前不久,在山西省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山西省汾西矿务局的老干部们拿到3月13日的《山西日报》,发现200份报纸在同一位置都被剪出一块天窗。开始,他们以为是报纸出了差错,专门挖掉了出错的文章,后来才悟出原由来,原来这一版上刊登有参与山西省杰出民警评选的19位候选人的照片和事迹简介,被挖掉的天窗正是刊登选票的位置。200多份报纸上刊登的选票不知被什么人拿走了。显而易见,剪走这200张选票的某人或某些人,是要为某位候选人拉票。
  类似的事情在生活中还有很多,比如:列车上和商店等地方设的留言簿和意见簿,就常有熟人甚至家人写上许多溢美之词,然后写上某某单位张三、李四等等子虚乌有的落款;单位评选先进或者人事调整、或者仅仅为了引起领导的重视,一些人便动员亲朋好友写信、来电表扬自己。近年来,一些行业和系统开始在媒体上进行先进人物评选,这种现象更加泛滥起来,人们经常能接到亲朋好友通过各种渠道辗转而来的投票请求。有的候选人工作做得更到位,购买大量的刊登选票的报纸杂志,送到人们手上,填好后再统一邮寄。
  这种现象不仅普通的评选活动中存在,就是在一些很有影响的优秀法官、杰出青年、服务标兵等评选中也未能避免,在公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通过媒体进行先进人物评选,本意是为了扩大参与面,体现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使评选更真实地反映民意,从而使先进模范人物能真正起到对群众的引导示范作用。这种拉票现象大大降低了评选的权威性和可信性,伤害了评选本身,也伤害了那些正直的候选人,负面效应不小。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群众对这种拉票现象非常反感,已经影响到对所有评选活动的信任,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一定要提高通过媒体评选先进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发挥评选工作的权威性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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