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5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3月23日,江西省政府授予南昌铁路公安局乘警徐晓强“革命烈士”称号。去年10月20日,徐晓强在巡查中发现一名形迹可疑者,盘问中歹徒突然掏出手枪朝他射击,又朝他的胸部、腹部连刺16刀。公安部近日授予徐晓强“全国公安一级英模”称号。右图为在去年10月28日的追悼会上,妻子陈雪萍向丈夫挥泪告别。下图为在23日的表彰大会上,徐晓强的妻子陈雪萍(右)含泪抱着烈士证明书。新华社记者 宋振平 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人民之托重如山
  ——南通市人大代表“一号议案”办理侧记
  孙建国
  前不久,江苏省如东县兵房镇五贯桥上,迎来了一群不寻常的客人。四面八方的乡亲们闻讯纷纷踊到桥头,向来客们述说县、镇领导如何关心支持农村村组桥梁建设的事儿……
  这是南通市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市人民政府办理“一号议案”——重视农村村组桥梁建设情况的一个场景。
  说起“一号议案”,还得从如皋市下原镇王庄村的“落魂桥”开始。23年前,为了沟通长江水系,这里开挖了一条响堂河,使这块土地变成不能相通的四个地方。尽管后来在响堂河上架了一座宽1.5米的水泥桥,但南北走向却是靠老乡们用木头搭起来的便桥。20多年来,这座长约20米、宽约50厘米的便桥,年久失修,成为危桥,先后有50多人在此掉入河中。有的落水后受到惊吓,有的摔成重伤,还有的小孩溺水身亡。群众对此怨声载道。
  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呼声,引起了市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他们通过深入走访了解,深深感到,农村村组桥梁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关系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一些年久失修的危桥,如不尽快加以维护改造或新建,还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人民代表不负人民的重托。去年初,在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村村组桥梁建设的议案》,在大会上获得通过。
  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市长程亚民专门作出批示,明确由市政府两位副秘书长负责督办,市交通、水利等部门具体落实。不久,副市长黄利金和副秘书长王昀带领交通、水利部门负责同志专程到议案中列举的如皋市下原镇,实地进行调查研究,探讨加强农村村组桥梁建设与管理的办法和途径。同时,市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各县(市)、区领导和专业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桥状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和踏勘,摸清了底细。据统计,全市现有农桥21893座,其中属于危桥需改建或维修的机耕桥1283座,人行桥3468座。这些农桥大部分建于六七十年代,由于当时原材料供应紧张、设计标准偏低等原因造成先天不足,加之超期服役,部分桥梁已无法通行,或者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初步确定,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全面加大农村危桥建设的力度,确保畅通。
  加强农村村组桥梁建设,最大的难题是筹措建设资金。为此,市、县、乡三级政府把筹措资金作为工作重点,千方百计广开筹资渠道。一是加大财政对农桥改造工程的投入力度。二是从农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中挤出一块用于农桥建设。三是发动社会各界出资出力,支持农桥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市已改造、新建农桥近500座。人大代表议案中提到的如皋市下原镇那座“落魂桥”,如今已变成了一座长30多米、宽近3米的钢筋水泥桥。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学生“减负”和游戏厅
  毛磊
  为了二元五角钱,残忍的游戏厅业主扼杀了三个少年的生命。
  血案令人震惊,令人发指!
  血案也同时警醒人们,让中小学生远离游戏厅,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我国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该条例第十七条还规定:“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退币、退钢珠、退奖券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
  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今年三月中旬抽查了郑州市的七家电子游戏厅,发现所有游戏厅都违规在非节假日向中小学生开放。事实上,许多地方都存在设在中小学校周边、接纳未成年人、无证经营、拥有赌博游戏或色情节目等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形成隐患的娱乐场所,这已成为未成年人世界的一大公害,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
  关于电子游戏厅,社会各界提出过多次批评,法律又有明令禁止在非节假日接纳中小学生的规定,为什么它仍然我行我素,能生存下来,而且愈演愈烈?也许是因为执法部门以罚代管,管理和取缔措施没能跟上;也许是违规游戏厅背后有人,包括当地的公安机关和文化管理部门,正是这些态度暧昧的执法者的执法错位甚至参与其中,违规游戏厅才有了存在的“肥沃土壤”。另外,它在为人们提供娱乐场所,满足大众消费的同时,给经营者带来了丰厚的利润,金钱的诱惑,使唯利是图、缺乏职业道德的业主对法律置若罔闻。
  学生“减负”后,书包轻了,作业少了,相应地闲暇时间多了。
  “减负”后学生如何健康成长?这个问题不能不引起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人士的认真思考。
  学生生活的单一枯燥,学习的压力都是导致学生想到游戏厅放松、发泄一下的原因。而明知无益又身不由己,可见在游戏机面前,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少年儿童很容易产生心理迷醉。要让中小学生告别游戏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应通过开展大量有益有趣的活动吸引他们,因为“堵”的方法永远不是最好的方法。
  对于学校来讲,可以开展思想品德教育、体育活动和审美教育,开展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正是“减负”的题中应有之义,它是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前提条件。
  对于社区而言,应该承担起社会教育的责任,社会上的公共文化设施应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便利和优惠。希望各地在政府的支持下兴建一批富有时代气息、为中小学生喜爱的科技文化场馆、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让孩子们有一个放松、交流、学习的场所。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如果未成年人在赌博机上输钱,作为监护人的——
  家长能起诉游戏厅吗?
  秦青
  未成年人拿着父母挣来的辛苦钱,一次次地进入游戏厅,而钱则通过赌博机流入了游戏厅老板的腰包。据有的未成年人家长反映,自己家的孩子在赌博机上输掉的钱已达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同时游戏厅里的恶性事件也接连发生,那么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他们能否要求游戏厅返还这些钱,能否得到法律的帮助?
  律师们认为,家长可以到法院,利用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以游戏厅为被告进行诉讼,不仅可以要求游戏厅归还孩子输掉的钱,而且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其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不得违犯法律的规定,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当孩子到游戏厅进行赌博时,孩子与游戏厅之间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购买关系,这种购买关系的一方是孩子,另外一方是游戏厅,游戏厅向孩子提供的是一种获利机会,这种机会可以认为是合同的标的。现在游戏厅中的赌博行为,不仅违犯了法律的规定,也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孩子与游戏厅的合同是不法合同,这种合同应当被确定为无效合同,一旦合同被确定无效后,一方应当向另一方返还已经取得的财产,因此游戏厅应当归还从孩子那里取得的钱款。
  第二,对于成年人来说,我们都知道赌博的胜负率是不一样的。一般说来胜的概率要小一些,负的概率要大一些,基于这种相对稳定的判断,大多数成年人对自己是否需要进行赌博可以做出正确的决策;而对于未成年人,当他们进行赌博时,依据他们的经验和智力,往往无法对自己行为后果进行预见,这时他们做出的行为可以被视为无效的法律行为,孩子的购买行为是可以被撤销的行为。
  第三,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法律,以任何方式侵害未成年人的利益。现在的游戏厅的赌博行为,则可能违犯了上述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律这些游戏厅不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而且还可能因为侵犯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等而向受害人支付赔偿。
  在这种案件中,比较困难的是举证问题。一般情况下孩子很难取得游戏厅的收款收据,事后当家长找到游戏厅时,对方也不会承认。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民事诉讼,从证据上讲对家长是不利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向孩子进行证据教育,要求他们向游戏厅索要发票,也可以寻找直接的证人,充分利用书面证据、物证和人证。
  (生活时报供稿)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玩游戏超支二块五 三小学生竟遭残杀
  本报讯 仅仅因为3个六年级学生玩游戏超支了2.5元,黑心的游戏室老板竟丧心病狂地把他们杀害并移尸荒野,焚尸灭迹。近日,河南洛阳警方破获了这起恶性案件,并把杀人凶手抓捕归案。
  据洛阳警方介绍,2月27日下午,洛阳轴承集团公司第一小学六年级学生薛某(11岁)、段某(13岁)、杜某(13岁),结伴来到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加油站附近的游戏厅玩游戏。这家游戏厅是去年12月租的房子,没有办理任何营业手续,也没有任何标志或招牌。平时营业时,总是孩子们一进去,就拉上门帘,关上防盗门。即使有人从外面走过,也很难发现。因为这里有两台“索尼”牌游戏机,来这里的孩子们就叫它“索尼”游戏厅。
  3个孩子玩了两个多小时后,发现自己“超支”了2.5元。趁老板金祥武不注意,3个孩子打算逃走,但很快就被金祥武发现了。金祥武把他们追回游戏厅,赶走其他几名小学生,然后将防盗门锁上,开始对3个小学生拳打脚踢,并拿锁门的铁链朝一个小孩的头上打,这名少年顿时血流满面,昏倒在地。打红了眼的金祥武恐怕事情败露,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又将另外两个孩子打倒。怕他们喊叫,又将手套塞进两人口中,用水果刀疯狂地向3个少年猛戳……
  确信3个孩子已死,金祥武清理了作案现场,回到家拿了两个纸箱,与他大哥金祥玉一起回到游戏厅。当晚,两人将孩子尸体运回家里,抬进了金祥武的卧室。
  2月28日中午,两人从家中抬出两个纸箱,装上一辆黄色面包车,途经加油站时,又买了5升汽油,将尸体运到洛阳市西南的宜阳县寻村乡。然后换租一辆机动三轮车,将尸体拉到一条荒沟,浇上汽油焚尸灭迹。此后,二人畏罪潜逃。
  2月29日中午,有人报警,警方发现:3具小孩的尸体已被烧焦,其中两具被细铁丝捆在一起,口中塞着手套,3人颈部、胸部、腹部均有锐器伤。
  怀着巨大的义愤,洛阳市警方历尽艰辛,转战数省,于3月5日中午将金祥武、金祥玉擒获。3月2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金祥武以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金祥玉以包庇罪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任双铃 王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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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建章立制从无到有
  ——喜看山东省县级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
  张自录
  历史的镜头聚焦于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修改宪法的决议和新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
  从此,山东省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陆续成立了常委会。
  20年辉煌历程,山东省县级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取得了累累硕果。
  青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所走过的路程,可以说是全省县级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一个缩影。
  1980年12月,经过“文革”动乱后拨乱反正的益都县(后撤县设市改为青州市)召开了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出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挂牌后开始运转,然而,此时的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几乎是空白。
  4年之后,《青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办法》出台,这是青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后的第一个规章制度,也正是这“第一个”,标志着青州市人大常委会建章立制从无到有。
  20年后,到1999年10月,青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通过或修订了各类规章制度12件,计划到2000年底,达到16件。就此,青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长胜认为,跨入21世纪,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推进依法治国和民主法制建设,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更好地行使权力,因此更需要依法制定完善操作性极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监督,有章可循”。
  山东各地县级人大常委会建章立制大都经历了类似青州市人大常委会从无到有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显著特点就是“实践——探索”。20年来,伴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山东省县级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制定出适合现阶段人大工作特点且行之有效、操作性较强、配套成龙的规章制度。
  从山东各地的实践来看,县级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无不着眼于人大工作的特点,制定、出台的规章制度大致可分为四个方面:一是行使人大常委会权力方面的,比如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人事任免办法等;二是行使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方面的,比如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人大常委会所作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办法等;三是加强内部建设、规范人大机关日常行为方面的,比如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人大常委会工作办法、联系人大代表办法等;四是指导人大工作方面的,比如人大代表持证视察的规定、乡镇人大工作考核试行办法等。
  山东省县级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从无到有,并正在逐步健全完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左图为辽宁葫芦岛市公安局民警正在对游戏厅业主进行法制宣传。孙明 关群 摄影报道
  下图为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公开销毁四百八十九台带赌博性质的电子游艺机。 本报记者 陈晓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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