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20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无主权便无人权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名誉会长黄华
  美国每年都要发表一份所谓的“人权报告”,都要在报告中对别国的人权状况指手画脚一番,而且都要把中国视为主要攻击对象,今年这一表演尤为嚣张。
  旧中国,在内外反动势力的双重压迫下,兵连祸结,灾难深重,人民连起码的生存权都不能得到保障,更谈不上享有其他人权。今天,改革开放的中国,物质日益丰富,法制日趋健全,人权状况可以说是历史上最好的时期。
  我在新中国的外交战线上度过了大半辈子,深知一个国家倘若没有完善的主权,就根本谈不上人权。“列国自有疆”,人权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国家主权内的问题。世界是多元的,每个国家人权的实现形式和过程是与这个国家的文化、历史、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的,我国之所以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正是从自己的国情出发提出并积极付诸实践的。过去半个世纪,一些国家,一些人用种种办法干预我国内政没有成功,今天想用人权干预我国内政,也注定要失败。中国正步入强盛,历史上“大漠无兵阻,穷边有客游”的受欺凌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当然,对于人权问题方面的不同观点,通过对话、交流,是沟通理解、建立信任的最可取的途径。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正是遵照这一原则在工作着,努力着。
  (本文作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副总理兼外交部长)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放弃“冷战”思维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会长 吕东
  美国国务院发表的《1999年国别人权报告》,再次对包括中国在内的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妄加评论,近日又将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抛出涉华提案。对于这些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中伤和诽谤,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表示强烈义愤。
  中国人民在半个世纪的不懈奋斗中,挣脱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沉重枷锁,从饱经战乱创伤、屡受列强践踏的废墟上,把一个积弱积贫、备受屈辱的旧中国变成了独立自主、初步繁荣昌盛的新中国。12亿中国人民主宰了自己的命运,甩掉了“东亚病夫”的帽子,过上了丰衣足食、文明健康的幸福生活,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罕见的奇迹。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和世界人权事业作出的这一杰出贡献,是任何人也抹杀不了的。
  尊重和享有人权,是人类的一个共同追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找到了一条适合自己国情的促进和发展人权的道路———将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条件下,全面推进人权发展。实践证明,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在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成功之路。致力于中国人权进步事业的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将一如既往地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贯对别国的人权状况指手画脚的美国,自身的人权记录劣迹斑斑,却充耳不闻、闭口不谈。大量来自美方的证据表明,在过去的一年里,美国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权利和妇女、儿童权利都遭受严重侵害,种族歧视更是无所不在。最令人无法容忍的是,美国常以“世界人权警察”的面目在国际上到处穷兵黩武,侵犯别国主权和人权。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为维护本国资产阶级利益,利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种手段,在国际上强行推行他们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和人权观念,粗暴干涉别国内政,践踏别国主权。这个历来标榜“民主”、“人权”的国家,之所以要扮演这一极不光彩的角色,显然是出于其全球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需要。所谓“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的谬论,不过是他们抛开国际法粗暴干涉他国内政、肆意侵犯他国主权的歪理和借口,是对现代国际法的公然挑衅。
  在“冷战”结束后的今天,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相互尊重、真诚对话、平等合作、促进发展,已成为大势所趋的时代潮流。我们奉劝那些国内存在严重人权问题却要干涉别国内政的国家和利益集团,放弃“冷战”思维模式,消除极端政治偏见,改善自身的人权状况,不要对别国说三道四,横加指责。爱好和平、追求人权的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屈从于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各种压力,任何遏制中国发展,对中国搞西化、分化的图谋,都是注定要失败的。中国要发展、要进步、要强盛,是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的。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经济、人权、人的全面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教授厉以宁
  人们对人权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深入的。人权所包含的内容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丰富。如果没有一定程度的社会经济发展,不仅人身的自由,以及人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和管理社会的权利不可能实现,甚至连人们的生存权利也会丧失。
  在任何社会中,生产本身都不是目的,生产是为了人。生产的目的是使人们的生活不断得到改善,使人们得到关心和培养,使人得到全面发展。人权的实现与发展同人的全面发展有关,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完善的人权,而人权的实现,又对人的全面发展起着促进作用。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就不可能有充裕的物质产品供给,人的全面发展就缺少必要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人的全面发展应当建立在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的基础上。总之,经济、人权、人的全面发展三者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彼此促进的关系。一方面,经济的发展为人权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在经济进一步发展后,人权与人的全面发展必将得到进一步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把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改革开放取得新的突破,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国内呈现一派繁荣景象。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来看,1952年国内生产总值为679亿元(人民币),而到了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了79553亿元(人民币),扣除价格因素,年平均增长7.7%,大大高于世界同期年平均增长3%的水平。粮食从1949年的11395万吨增长到1998年的49000万吨,增长了3.3倍,排名世界第一;棉花从1949年的44.6万吨增长到1998年的450万吨,增长了9.1倍,排名世界第一;煤从1949年的3200万吨增长到1998年的125000万吨,增长了38.0倍,排名世界第一;钢铁从1949年的15.8万吨增长到1998年的11559万吨,增长了731.0倍,同样排名世界第一。
  从社会生活的角度来看,人权在中国的实现还同妇女地位的变化、贫困地区的减少、死亡率与婴儿死亡率的下降,以及残疾人得到保障等直接有关。这同样是与中国一贯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作为生产目的有关的。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内,妇女受教育、劳动、婚姻、继承财产、参加社会工作等权利都在法律中有严格规定,妇女与男子权利相同,这充分反映了人权的实现。贫困地区的不断减少,是这些年来中国政府与社会各界一直致力要达到的目标。尽管至今国内还有3%—4%的人口处于贫困线以下,但同20年以前,特别是50年以前相比,比例已大大降低。目前,中国正在采取多种措施,力争在最近几年内消除贫困地区。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视,极大地减少了死亡率与婴儿死亡率。同新中国成立以前相比,这是十分显著的变化。所有这些,都表明人权、人的全面发展同经济发展之间的依存关系,表明生产目的端正的决定性意义。也就是说,正因为我们的生产目的是端正的,所以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在中国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存权利既得到了保证,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和管理社会的权利也逐步实现。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又开始进入一个转折时期,中国正在努力发展高科技,实现高新技术的产业化,通过高新技术的发展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中国已经认识到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发展高科技的主力军。在发挥大企业作用的同时,要加强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扶持。中国正在深入教育改革,在大力培养人才的同时,力求早日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培养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科研人才深入到技术创新中去。中国正在努力消除依靠政府力量分配市场机会的弊端,消除不同区域、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各种不平等竞争规则,并通过财税、金融、社会奖励、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等政策,促进和保障技术创新的健康开展。中国政府制定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政策,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鼓励人才脱颖而出。中国人民坚信,在21世纪上半期,中国必将成为一个经济发达、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科学进步的现代化国家,到那时,人权的发展也将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但我们也必须承认,迄今为止,我们已经取得的成绩距离人的全面发展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而只要这一相当大的差距还存在,我们在发展人权方面的努力应当继续下去。为此,我们一是要重视可持续发展问题,二是要继续推进各项改革,三是要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邪教危害人权
  国家宗教局宗教研究中心齐谋威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这一举措得到了广大信教群众的拥护,信教群众认为这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有力保护。然而,境外却有人指责,说这是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侵犯了人权。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孰是孰非?
  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不是一句空话,实现法律规定的权利必须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需要政府为公民创造一个适宜的社会环境。这个环境应该是真伪昭然、是非分明的;应该是抑恶扬善、从善如流的。如果这个环境被破坏了,权利的实现将受到阻碍。众所周知,“法轮功”不是宗教组织而是与现实社会水火不容的邪教组织,李洪志宣扬的不是宗教信仰而是害人夺命的歪理邪说,其对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
  打击非法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合法,在这一点上各国政府的态度是比较一致的。法国、比利时、德国、意大利、奥地利、波兰、俄罗斯、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都十分注重保护这样一种适宜的社会环境,大力消除破坏因素。法国政府专门成立机构打击邪教组织。日本政府不断从法律上寻找对策,对邪教组织实施打击……别人都是这样做的,为什么我们这样做就招来指责?
  我们注意到,在打击邪教的具体行动上,各国政府都没有手软。法国把实施骗术而致人残疾的科学神教分子推上了法庭,作出了判决;日本把奥姆真理教头目投入了监狱仍不罢休,打击措施频频出台,连连升级;美国做得就更绝了,对待大卫教派不惜出动飞机坦克,军警围困,结果是使80多人葬身于火海。“法轮功”对社会的危害相比上述邪教有过之而无不及,其造成1000多人死于非命的犯罪事实早已公诸于天下,对待这样的邪教组织难道不该依法取缔吗?
  打击邪教是世界各国所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我们不是“头痛医头”,而是除恶务尽,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这对世界处理邪教应该说是一个贡献。我们还有一个了不起的贡献,就是从一开始就把团结教育转化解脱绝大多数练习者作为政策的一个基本立足点。“法轮功”主要是靠坑蒙拐骗推行其歪理邪说的,因此绝大多数练习者都属上当受骗。基于这一事实,政府各级组织开展了深入细致的、锲而不舍的教育转化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使很多人摆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找回了自我,恢复了尊严,人权得到了保护。
  其实,实施双重标准是境外一些人的惯用伎俩,他们害怕中国强大,所以要遏制中国的发展,处处给你制造麻烦,唯恐你的天下不乱。我们的头脑要清醒,要“不为浮云遮望眼”,坚持自己正确的立场,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确保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霸道与伪善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郑杭生
  今年2月26日发表的《1999年国别人权报告》,是美国政府霸道和伪善这两种令人讨厌的老毛病的再一次大暴露。美国国务院一年一度的国别人权报告本身就是一种霸道的行径。这样做并没有国际法的基础、并没有一致公认的国际授权,而只是按照美国国会的授权进行的。这充分暴露了美国把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把自己凌驾于国际社会之上的霸道嘴脸。如果世界上其他国家也仿照美国的霸道逻辑和恶劣先例,按照本国国会的授权,对其他国家内部管辖的事务说三道四,横加指责,那还有什么正常的国际秩序,世界不是乱了套!美国之所以不顾其他国家的强烈反对,年复一年地发表国别人权报告,俨然以“人权法官”自居,坚持干涉他国内部管辖的事务,主要是借此对别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施加政治压力,企图改变别国的经济、政治制度。显然,这不是真正关心人权,而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所以这又是伪善。
  霸道还表现在,美国的年度国别人权报告,无视中国人权不断改善的客观现实,怀着严重的政治偏见,再次用大量篇幅对中国横加攻击。事实上,正如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足以使炎黄子孙感到自豪的伟大成就一样,作为这些成就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权事业,也取得了全面的、实实在在的、中国人可以亲身感受到的进展。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在人权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种种原因,新中国在人权问题上此前走过的路并不平坦,今后要走的路也还很长,没有任何理由就此满足。但这与美国的年度国别人权报告“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指责,完全是两码事。
  霸道还表现在,美国只热衷于攻击他国的人权状况,而对自身的人权问题却闭口不谈。实际上,美国的人权状况并不美妙,人权记录并不光彩。美国对己一套,对人一套,奉行双重标准。这同样不仅是霸道,而且是伪善了。
  霸道更表现在美国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其他国家的这种“美国中心主义”上。美国国务院想象自己是人权的典范,好像它的人权观念、人权制度、人权标准、人权模式、人权实践是最完善的,是唯一有普遍意义的东西。其实,上述观念、制度、标准、模式等也是美国历史演进的产物,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到现在也没有结束,怎么能把它们看得那么十全十美呢?看来,美国只习惯于它指挥、别国服从的关系,还没有习惯与世界上别的国家平等地相处,只习惯于在它所规定的统一的然而是不可能的世界中生活,还没有习惯在现实的多样性的世界中生活。其实,世界上各国政府在各自国家促进和保护人权不可能以完全一样的方式进行。正如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所说,“如果每一个人都穿一模一样的衣服,说一模一样的语言,有一模一样的习惯,那么我们就面临一种全球法西斯型帝国的危险”。
  美国国务院在人权问题上奉行“己所不欲,强施于人”的信条,并把权利和责任割裂开来,把权利给了自己,把责任给了别国。这也是有悖于时代发展趋势的。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老兄,我看你还是转过身儿先照照自己……
  李正明绘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编者按
  今天,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开始在日内瓦举行第五十六届会议。美国将在这一会议上抛出涉华提案。正如本版一篇文章所指出的那样,惯于对别国说三道四的美国除常显其霸道外,还难掩其伪善。本版内容为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协助组织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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