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12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二○○○年三月十一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赞同朱镕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以及其他重要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是中国发展历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下,我国改革开放和各项建设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国民经济实现了预期的增长目标,国有企业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科技、教育和其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城乡人民生活继续改善。我们隆重庆祝了新中国诞生5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顺利实现了澳门回归祖国,开展了坚决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我驻南使馆的野蛮行径、沉重打击以李登辉为代表的台湾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果断处理“法轮功”邪教问题三场政治斗争。这些成就的取得,对于全面完成“九五”计划和本世纪的奋斗目标、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会议对我国前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表关注,并就依法治国、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西部大开发问题,就稳定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经济发展态势和对策问题,就加强民主监督、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问题等,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在香港、澳门相继回归祖国之后,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神圣使命,更加突出地摆在包括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面前。我们完全赞同中国政府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中所阐述的原则和政策。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江泽民主席提出的八项主张,加强同一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发展两岸关系的台湾各党派、团体和人士的接触交往,努力做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各项工作。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坚决反对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鼓吹“两国论”、制造“台湾独立”等分裂活动,坚决支持我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和为此所采取的一切措施。
  会议认为,当前国际形势正发生新的深刻变化,国内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世纪交替、千年更迭之际,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全体委员,要按照“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坚定信心、团结奋斗”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责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大局,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进一步开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为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00年3月11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修正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自即日起生效。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九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2000年3月11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周铁农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办理全国政协提案的各承办单位给予政协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抓好提案工作,充分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0年3月11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叶选平副主席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一年来,常务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对此表示满意。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00年度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二○○○年三月十一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截至3月7日下午5时,共收到提案3316件,其中,委员提案3252件,参加提出提案的委员1738人,占委员总数的78.8%;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出提案51件,党派、团体与政协专委会联合提案2件,界别小组提案11件。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共立案3061件,占总数的92.3%。其中,经济建设方面1423件,占46.5%;教科文卫体方面899件,占29.4%;政法、统战、人事等方面739件,占24.1%。没有立案的255件,作为委员来信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
  委员们立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推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维护稳定的高度,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通过提案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提案的质量比往年有所提高。
  提案涉及的主要内容有: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扩大内需,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改革、加强管理,加快科技、教育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搞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农业和农村工作、国有企业的改革和脱困、教育改革、反腐败、法制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等问题受到委员们的特别关注。
  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就《开发西南水电,实施西电东送案》,召开协商办理座谈会,邀请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有关部门和云南、贵州、四川省的有关负责同志与提案人座谈,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本次会议提案中一些急需大会期间处理的问题,已及时送交有关部门。
  对于已经立案的提案,大会闭幕后将于3月16日召开交办会,分别送中共中央有关部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人民团体等承办单位办理。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单位办理。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
  (2000年3月11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将总纲第五自然段修改为“我国将长期(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我国人民同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斗争还将是长期的,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是,沿着(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要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基础上,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实现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而奋斗。”
  二、将工作总则第三条修改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各项方针、政策,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加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事业(协助国家机关打击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内破坏社会主义的犯罪活动)。”
  三、在工作总则中新增一段作为第四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工作总则中原第四条及以后各条排列序号顺延。
  四、将工作总则第九条修改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组织和推动委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和交流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增强为祖国服务的才能。”
  (注:黑体字是新增加的,括号里的字是删除的)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增选常务委员名单
  (2000年3月11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务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叶连松陈广元(回族)陈邦柱珠康·土登克珠(藏族)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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