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11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两会专版)
专栏:

  抓紧做好党的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
  本报评论员
  当今世界上的热点地区和热点问题,无一不与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有关。努力巩固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全面加强党的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是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宗教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制定和完善了一整套符合中国实际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处理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正确道路。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要求我们必须下气力加强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应当看到,达赖集团的分裂活动仍严重威胁着我国的安全和统一,境内外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还在少数民族地区猖狂地制造暴力恐怖事件,民族分裂势力和海外的“民运分子”也加强勾结,兴风作浪。这些必须进一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对任何打着民族和宗教的旗号分裂祖国、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只要一露头,就要坚决消除在萌芽状态。这是我们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条重要经验。同时,要积极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地区的稳定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要加紧培养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能够坚持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的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民族团结,是国家发展兴盛、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反之,如果哪个地区发生分裂动乱,就会给整个国家和民族带来巨大的灾难。
  全党同志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积极宣传无神论思想,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各族群众。要坚决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做好宗教方面的各项工作,妥善处理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出现的日益复杂的宗教问题。对宗教界爱国人士,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巩固和发展与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既要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又要坚持实行独立办教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国际宗教势力进行干涉。要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允许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法轮功”是邪教,不是宗教。宗教是宗教,邪教是邪教,这是两回事。对合法的宗教活动,要依法保护;对邪教祸国殃民要坚决打击,依法取缔。“法轮功”问题的暴露,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政治教育课。我们旗帜鲜明地开展了反对“法轮功”邪教的斗争,并取得了重大胜利。这场斗争还会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要继续保持警惕。
  我们要更高举起民族团结的旗帜,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分裂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进行政治渗透、分裂祖国的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第3版(两会专版)
专栏:

  长治久安繁荣发展的基础
  ——访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
  本报记者 程国慧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们国家是多民族的国家,也是多种宗教信仰并存的国家,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在全国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新疆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居住区,56个民族中新疆占有47个民族成份,是最为典型的少数民族为主的地区,在宗教信仰中绝大多数是信仰伊斯兰教,民族和宗教工作,多年来始终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极为重视的一项工作。
  王乐泉代表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已近45年,我们一直致力于实现各民族大团结,没有各民族的大团结,可以说没有新疆的开发、建设和繁荣,更无稳定可言。要想使新疆发展得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改善得更好一些,特别是要实现长治久安,大团结的基础就不可缺少。近些年来,国际上民族问题显得比较复杂,特别是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原苏联的一些加盟共和国成立了以每个民族为主体的独立国家,境内外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极力煽动起民族独立的情绪。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强调一贯的民族政策教育,重点围绕着民族团结、祖国统一。
  王乐泉代表说,50年来,新疆各族人民强烈地意识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56个民族是一个大家庭。同时,少数民族也日益认识到,没有国家的支持,少数民族历代都处在一个贫穷落后的状态,没有一个强大国家的支持,边远地区根本谈不上发展和繁荣。实践也充分证明了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最成功的,在国际上很少有国家像我们国家民族的相互关系处理得这么好。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民族政策的核心是民族大团结,党的三代领导人一贯坚持这一指导思想。1990年,江泽民同志第一次到新疆视察,就明确地提出了“三个离不开”的思想,1998年7月,江泽民同志第二次视察新疆,总书记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到农村、工厂,面对面地与少数民族群众交谈,一再强调要加快新疆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实现新疆的长治久安。
  谈到宗教工作,王乐泉代表说,我国第一部宪法就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在新疆,信仰宗教和进行宗教活动都是受到保护的。针对国际宗教势力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王乐泉代表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独立办教原则,从一开始就宣布新中国的宗教必须是实行政教分离的,公民信仰宗教是自由的,但不允许宗教干涉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事务,国家事务只能通过政府来实施。公民不论是否信仰宗教,在履行基本权利和义务上是没有区别的,都应该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王乐泉代表最后强调,宗教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当前在贯彻宗教政策过程中,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宪法规定的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打着宗教的旗号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活动。


第3版(两会专版)
专栏:

  民族团结是稳定发展的保证
  ———访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
  本报记者 刘亮明 陈智霞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特别是对一个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来说更是如此。”“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
  刘明祖代表说,今天,我们的方向明确,目的一致,但是否能根据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时时事事重视民族团结,是我们实现一切奋斗目标的关键。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民族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正确处理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不断增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做好自治区一切工作的前提。多年来,自治区各族人民自觉地维护民族团结,促进了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也维护了边疆的政治、社会稳定。
  刘明祖代表说,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要切实搞好民族团结,首先要始终坚持不懈地对各族干部群众,尤其是对青少年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教育,进行无产阶级世界观和民族观的教育,提高各族人民群众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使“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人民心中。同时要十分重视搞好各族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团结,使他们在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方面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自觉地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抵制西方反华势力对我实施的“西化”、“分化”的图谋,坚决维护边疆的稳定。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加快经济发展和加强民族团结结合起来,把握好两者的辩证关系,使民族团结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发展。
  刘明祖代表最后说,实践一再证明,民族团结是国家发展兴盛、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否则,就会给整个国家和民族带来巨大的灾难。内蒙古自治区因为民族团结搞得好,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才有今天这样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对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必须十分注意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每时每刻都要重视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才能确保国家各项事业的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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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访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委书记孙英
  本报记者 陈智霞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委书记孙英就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接受记者采访时特别强调,“甘肃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省份,也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省份,民族宗教问题关系全省稳定与发展的大局”。
  孙英代表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当前要注意研究和解决这样几个问题:
  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生命线。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政策。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教育。坚持不懈地在各民族信教群众中进行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增进民族团结,增进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团结,增进各宗教之间和宗教内部的团结。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民族地区的开发建设。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实现民族平等、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实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振兴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优先发展科技教育事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从根本上改变民族地区的贫困落后面貌。
  三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一个伟大创举。要正确把握维护国家统一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国家整体利益与民族自治地方利益的关系。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民族干部队伍,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关键。要加快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提高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
  四是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民族地区存在的一些矛盾和纠纷,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要坚持“疏导教育、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方针,积极、慎重、稳妥地予以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把宗教的领导权和宗教事务的主导权牢牢地掌握在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宗教界人士手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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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访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毛如柏
  本报记者 王淑军
  “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就做好党的民族工作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毛如柏接受了记者采访。
  毛如柏代表认为,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迫切要求我们从思想、组织和工作上做好准备。其中一项十分突出的任务就是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抓紧建设一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能够坚持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的、担当领导责任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一支宏大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干部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各类管理干部队伍,为实施西部大开发做好重要的干部准备。
  他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以来,全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正是有了这样一支队伍,促进了宁夏经济社会发展。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还有许多不适应的方面,特别是结构不尽合理,各类专业技术干部比较匮乏,基础比较薄弱。要改变这种状况,毛如柏代表强调要从三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一是要从基础抓起。优先发展,重点扶持,加强民族基础教育;采取降低分数段、切块下达指标、资助贫困少数民族学生等措施,确保大中专院校录取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逐年上升;要通过一系列措施,不断扩大少数民族各类干部的来源。二是放到基层和实践中进行锻炼。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更多的机会,压担子,交任务,尽早安排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年轻干部到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得到锻炼和提高。对特别优秀的,可以缩短任职周期,尽早上台阶,为选拔任用奠定良好基础。三是要压担子。坚持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拓宽识人、用人视野,多渠道发现、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信任,大胆放手,安排他们到重要岗位上任职,让他们为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施展自己的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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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访全国政协委员金鲁贤
  本报记者 张帆
  “党的宗教政策符合中国的实际,我们衷心拥护;我们宗教团体要团结在党的宗教政策的旗帜下,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贡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金鲁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金鲁贤委员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宗教团体合法的宗教活动也依法得到保护。江泽民、李瑞环等中央领导曾多次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宗教界人士心情舒畅。
  对党执行的政教分离的原则,金鲁贤委员强调,政教合一的制度,从历史上看是落后的,国家不会发展,文明不会进步,解放前西藏实行的政教合一的农奴制就是一个例子。宗教活动必须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没有超出宪法、法律的特权,也不允许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教育等事务,这是每个宗教团体必须遵守的。
  金鲁贤委员回忆,自己小时候,外国人主宰中国天主教的一切事务,中国天主教徒最大的愿望是中国人自己管理自己的教务,新中国成立后才实现了这个愿望,中国地区的主教都由中国人担当。要十分珍惜这个机会,坚持独立办教,不能让外国人来插手中国的教务。
  金鲁贤委员说,目前,党中央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摆在各宗教团体面前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我们有信心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积极引导广大教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其次要自觉调整神学思想中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的部分,这是时代发展对宗教提出的要求;另外要培养、教育好青年宗教人士,使他们成为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宗教事业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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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访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委书记令狐安
  本报记者 张帆 胡斌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这是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委书记令狐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做好党的民族、宗教工作谈了上述观点。
  令狐安代表认为,抓紧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这是党中央立足于我国实际,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着眼当前面临的形势,面向新世纪发展提出的重大课题,具有深远意义。他说,云南有26个少数民族,是全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1/3,人数列全国第二,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要建立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必须坚持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立足当地实际,完善发展思路,形成特色经济和产业优势。
  令狐安代表说,前些年云南省委确定的“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打基础,兴科教,调结构,建支柱,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对加快云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很强的针对性。在中央支持下,云南省委、省政府从调整生产力布局和改善基础设施入手,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和致力于发展民族地区特色经济,建成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性项目,交通、通讯、水利状况有明显改善。红河、楚雄、德宏、西双版纳等民族自治地区,已分别成为云南有色金属、能源、制糖工业及天然橡胶的生产基地,旅游产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开始形成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从云南的实际出发,省委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在民族地区大搞“水、路、电、通讯、绿色”五大工程,积极推广小额信贷等扶贫方式,组织干部对口扶贫,另外还在民族地区坚持退耕还林还草和保护天然林,基本遏制住了一些地区毁林开荒的陋习。经过努力,云南森林覆盖率已由70年代末的24%上升到33.6%,生态环境有所好转。
  令狐安代表说,民族地区经济的长远发展,根本在人才,关键在教育。云南省委高度重视民族教育,把“普六”、“普九”作为民族地区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大投入,扶持民族教育,加快了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现在,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已占全省学生总数35%。同时加快培养和选拔民族干部,目前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已达25.4万人,占全省干部总数的1/4,在省、地、县三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已分别占35%、44.6%和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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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访全国政协委员江巴吉才
  本报记者 张帆
  全国政协委员江巴吉才对记者说:“作为一名长期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民族干部,我觉得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一条是必须将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江巴吉才委员认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民族区域自治这项党在民族地区的基本政策非常符合中国实际,没有照搬别国的经验,是我们党自己的创造。东欧、南欧一些国家之所以出现动乱,首先是执行的民族政策出现问题。我们的民族团结、民族进步的目标能够实现,关键在于贯彻了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并落到实处。
  江巴吉才委员说,民族地区的实践证明小平同志“发展是硬道理”论断的正确。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经济发展了,人民群众生活改善了,什么问题都好解决,否则,民族地区长期处于落后愚昧状态,势必带来整个国家不稳定。发展民族经济,国家政策的倾斜、优惠不可少,民族地区没有外来支持,光靠自己难度极大,因此要把党和国家加大对民族地区投入,对民族地区人才、信息、物资支持的政策落到实处。当然,民族地区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现在民族地区面临西部大开发的机遇,相信党和国家将有一些更加优惠的政策,对民族地区来说关键还是要在落实上下功夫。民族地区自身也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在经济、科技、文化方面要有大的变化。
  江巴吉才委员说,民族地区的根本问题是教育落后、科技文化水平低、国民素质不高,因此在当前一定要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工作步伐,使民族地区的科技专业人才能不断涌现。为此要落实好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各项政策,实行寄宿制,办专门培训班,加大教育投入,对部分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要贯彻落实党对民族地区的各项政策,十分重要的是要有一批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江巴吉才委员认为,经过多方面的努力,这些年少数民族干部成长很快,但数量上仍与少数民族人口不相适应;同时还必须注重提高民族干部的质量,另外还要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现在党政干部比例较高,而从事技术的、经济的、文化的人较少,要扭转这个局面。对民族地区的干部来说,一定要有民族团结的大局意识。


第3版(两会专版)
专栏:

  和睦相处 共同提高
  ———访全国政协委员汪东林
  本报记者 任涛
  “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直接关系到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同全国其他地区的现代化、少数民族的振兴同整体中华民族的振兴,是密切联系、互相促进的。基于这个原则,在实施西部大开发这一我国下个世纪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的进程中,不仅西部各少数民族地区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对广大发展较快的东部地区来说,去西部参与开发、建设,尤其要牢记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切实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根本利益着想,与当地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与民族风俗,真正实现共同繁荣的目标。”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汪东林谈到党的民族与宗教政策时,表明了自己的看法。
  汪东林委员说,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民族相依共存的经济文化联系是历史形成的,这种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做好西部大开发的有力保证。任何人如果在经济文化建设中忽略这一点,势必会对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他说,西部地区如新疆、宁夏、西藏等地多少年来少数民族一直是主体。开发这些地区,势必会有大量的外来人才涌入。无论是官员,还是专家、学者、研究人员,无论是经济界人士,还是文化、教育界人士,工作重点可以不同,但都要在当地生活、工作,就必须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如果这方面观念淡薄,基本政策不清,将很难处理好与当地少数民族的关系。所以从现在起,在东部地区强化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刻不容缓。
  汪东林委员建议,配合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宣传,一是各级舆论部门要加大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有效传播手段,介绍西部地区各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风土人情和民族心理;二是各级政府要有组织地对西进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武装他们的头脑;三是要组织专家、学者结合历史研究西部大开发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解决突发事件的措施,打有准备之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化解出现的利益纠纷,防止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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