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2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人生

  过个什么样的年?
  赵宇
  快过春节了,而且还是新千年的第一个春节,一辈子就这一回,怎么过呢?对忙忙碌碌辛劳工作了一年的人来说,希望过个休闲年;对常年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盼望过个团圆年;对手中掌握有大大小小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则是过个廉洁年;对平民百姓来说,当然是过个幸福美满的欢喜年。
  新春佳节,亲戚朋友们相聚在一起,没有了工作的紧张,没有了学习的辛劳,大家共同举杯庆佳节,畅所欲言谈心情,真可谓其乐融融。有的人利用春节假期时间长的良机,携妻带子,或相邀亲朋好友,举家出动,组队出游,既放松心情,维系友情亲情,又游历华夏名山秀川,增长阅历,一举数得,真是何乐而不为呢?
  更有那些领导干部,平日里为党为民,尽心尽力,鞠躬尽瘁。他们早出晚归,很少有节假日,很少亲人团聚。佳节良机,本应陪家人叙叙家事,聊聊亲情,以享天伦之乐,却又得警惕着那些有求于领导的人,借佳节之机,以拜年为名,行贿赂之实,却美其名为给领导的公子、千金的“压岁钱”。弄得领导心焦神虑,生怕被这烫手的“压岁钱”压碎了今后的仕途,压偏了心中的天平。这可有前车之鉴,万万不可重复。君不见,海南省原东方市委书记戚火贵就是因春节期间不经意地收了546人价值568万元的“红包”,再加之其他违法乱纪的事实,掉了脑袋;还有哈尔滨市原常务副市长朱胜文,他每年春节都要收到5万—10万元的“红包”。1996年春节高达13万元。朱胜文被捕后出笼了奇文“我的灰色收入”,把自己的这些收入都统称之为“灰色收入”,正是这些“灰色收入”,弄得他丢官丢人又坐牢。看来,对领导干部来说,年关又是廉关,领导过佳节还得保持清醒的头脑,同时,法治观念这根弦也不能放松。
  过个什么样的年?穷也过,富也过,要的是好心情。在娱乐时提高些品位,少些庸俗,试一试,也许你会觉得这个年过得更有意义。再唠叨一句,奉劝那些心中有鬼、心术不正之人,办任何事都要光明正大,不要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借给领导拜年之机,把正常的礼尚往来,搞成变了味的“利”上往来。这样做,既害人家领导,又害自己,何苦呢?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图片新闻

祝你一路平安
  进入今年春运以来,北京铁路公安局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狠抓站车秩序,确保旅客一路平安。
  针对春运时间短、客流大的特点,北京铁路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领导明确分工包保,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根据旅客乘车时间相对集中,票贩子乘机套购、高价倒卖火车票坑害旅客及流窜扒窃犯罪活动有所抬头的情况,北京铁路公安局加大了治安整顿力度。由刑侦民警组成的打扒小分队登车上站,严厉打击流窜扒窃、站车抢劫、破坏拆盗铁路设施等犯罪活动。沿线派出所会同地方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调查和清理整顿,在车站和列车上对旅客进行安全乘车安全宣传。
  左上:乘警和列车长在列车上检查消防。
  右上:乘警正在巡视、检查车厢。
  左下:铁路民警在车站进行爱民宣传。
  右下:值勤民警解答旅客的问题,并进行安全介绍。
  艾安军摄(附图片)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法律界、企业界携手备战WTO
  本报讯 随着中美就市场准入达成双边协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指日可待。加入WTO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这不仅因为WTO涉及到包括法律在内的专业领域的对外开放,更因为WTO本身就是一整套的全球贸易规则。中国加入世贸,中国企业既面临巨大挑战,更蕴含着前所未有的机遇。由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法制日报、百姓信报共同主办,将于近日在京召开的“WTO与中国企业”论坛,是提高企业管理者对WTO的认识,借鉴国外企业管理经验的良好契机,全国500强企业的负责人、法律部门负责人及知名律师将参加此次论坛。此次论坛的举行,将为研究“入世”后企业界遇到的或者可能发生的全局性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次论坛的论题包括:WTO的基本知识及主要内容,加入WTO对中国汽车工业、纺织及服装业、家电、电子产品出口、IT业、医药行业、食品行业的影响,以及我国银行、保险、证券业的发展趋势,法律顾问在企业管理、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本次论坛还包括企业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企业与法律等四个自由论坛。(王文)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金通律师信箱

  国有企业如何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
  北京市金通律师事务所:
  我厂是四川一国有企业,现在正计划进行股份制改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请问在此过程中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处置?
  四川某厂崔某
  崔先生:
  国有企业在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是个较为普遍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土地使用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此作如下简要介绍:
  一、可采用的处置方式
  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出资(入股)方式来处置:
  1.采用出让方式的,由原企业与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出让金。原企业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可以与改组后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由原企业收取租金;原企业亦可采取以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处置。
  2.采用租赁方式的,原企业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经出租方同意后,原企业可以将该土地转租给股份公司,或者原企业把该土地租赁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转让给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向出租方直接支付租金。
  3.某些关键领域、基础性行业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进行改造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也可以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进行处置。
  二、所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应具备的条件
  1.该土地使用权必须权属合法、无争议,并已办理土地登记,原企业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土地必须进行地价评估。原企业应委托经国家土地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认证的、具有相应土地估价资格的机构进行地价评估。
  三、处置的程序
  1.由原企业或其隶属单位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
  2.地价评估结果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均应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和审批。原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属于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司,以上方案由原企业隶属单位报国家土地管理局确认、审批;属于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司,则由省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审批。
  3.签订合同与变更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经批准后,采取出让或租赁方式的,原企业应持土地使用权处置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的,原企业应持国家土地管理局或省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批准文件以及作价出资(入股)决定书,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北京市金通律师事务所研究部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以案说法

  为了区区五十元 失去三月自由身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也是犯罪
  张胜利 马向娟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刻章工为了50元现金而私刻事业单位印章的犯罪案件。被告人陈某为了区区50元现金,无视国法,非法制作事业单位印章,侵犯了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
  现年35岁的陈某系河南省襄城县人,1987年以来,一直在郑州市干个体户,后又在郑州市开办了郑州市阳光家电制冷机电维修中心,从事家电维修,并兼营刻章业务。1999年5月,一青年妇女来到陈所办的家电维修中心,想请陈为自己刻一枚公章,并许诺给予50元的高额报酬。陈在明知该女青年是私刻事业单位公章的情况下,为了50元的报酬,仍为该女青年私刻了一枚某事业单位的公章。1999年6月23日,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法,明知是事业单位的印章仍予以伪造,并从中渔利,侵犯了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应予惩处。依照刑法第280条第2款、第64条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三个月。
  “印章”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专用章。任何伪造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坏他们的声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因此,我国修订后的刑法专门规定有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构成要件为:1.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2.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3.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信誉和上述单位的正常活动。在本案中,陈为了区区50元现金,而无视国法,对明知是事业单位的印章仍予以伪造,并从中渔利,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咄咄怪事

  三名互不相识的生意人被一名男子以同一理由骗至一大酒店内洽谈业务。席间,该男子拿走了其中一人的“诺基亚”手机,又到吧台拿走了价款近2000元的中华牌香烟,而后溜之大吉。于是,这三个“吃请”的生意人遭遇了恐怕是平生———
  不好吃的一桌饭
  昃晶雯 刘峰
  请客吃饭本是生意上的常事,然而杨先生等三个生意人却因一顿饭不得不与酒店对簿公堂。
  1999年6月27日是一个星期天,山东省济南市某彩印中心经理杨先生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某电脑公司的经理,叫刘凯,见到杨在《齐鲁晚报》上刊登的广告,想请杨为他们公司印制产品说明书,并约定在济南中豪大酒店面谈。有业务上门,杨先生自然是满心欢喜,晚上如约赶到了中豪大酒店。一见面,刘凯的不凡作派给杨先生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一顿饭,刘凯请了包括杨先生在内的三位先生吃饭。这三位客人都是刘凯通过《齐鲁晚报》上的广告找来洽谈业务的,而在此之前三人与刘凯并不相识。刘凯与这三人边吃饭边谈业务,气氛十分融洽。刘凯声称在“中豪”有一间包房,这期间依旧进进出出,忙个不停。
  大约9点钟左右,刘凯用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问对方“人来了没有?”放下电话,他对三人解释说,他公司另外要来一位经理跟他们具体商谈。由于电话一直打个不停,刘凯的手机很快就没电了。他借了在座的曾先生的手机,接通后说了一句“你怎么能签合同呢?”一边说一边拿着杨先生带来的作为样品的画册走出了包间。
  起初,三位客人并没在意。可是很长时间过去了,还没见刘凯回来。三人渐渐感觉不太对劲。他们四处寻找刘凯,也不见人影。
  当三位客人想走时,被酒店人员拦住,要求结账。结账清单并不只是餐饮费,还包括被刘凯从吧台上直接拿走的4条中华牌香烟,共计3643元。客人们以自己是被骗来就餐的为由,拒不付款。无奈,中豪大酒店向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法庭起诉,要求三人支付所欠餐费。
  据调查,中豪大酒店对就餐客人索要商品是有明确规定的,即:由客人向负责包间服务的服务员提出索要商品的要求,由服务员开具酒水单,到餐厅吧台领取商品,负责交到客人手中,不允许客人私自到吧台索要商品,自行带走。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作为消费者,在原告处就餐,已享受了原告提供的餐饮服务,按照等价有偿原则,每位被告个人均有为所享有的服务支付价款的义务。法院依照民法通则第4条、第108条的规定,判决三被告共同负担原告餐费1392元,服务费139.2元(按餐费的10%计算);驳回原告要求三被告共同支付四条中华牌香烟价款的诉讼请求。
  原、被告双方对此判决均无异议。截至发稿之日,此判决已经顺利执行。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为规范旅游商品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州工商局组织市、县的旅游、工商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州辖区内的重点旅游商品销售市场进行明察暗访。
  图为执法检查人员在工艺品市场向游客讲解购买珠宝玉石的基本知识。 周鸿 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北京司法行政
  发挥职能作用
  维护首都稳定
  本报讯 北京司法行政机关去年立足首都特点,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他们积极参与全市重大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向市委提出了在全市开展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的建议及实施方案,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这项工作的开展化解了许多长期得不到解决、困扰领导和群众的重大矛盾,有效地维护了首都社会政治的稳定。去年共排查调处了10万余件各类民间纠纷。
  法律服务介入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一项开拓性工作。去年,密云、顺义、延庆、平谷、崇文、怀柔等区县司法局选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直接参与政府的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把有事找政府的观念转向有事找法律。
  为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北京市先后出台了《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时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区县安置帮教办公室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出重要作用。
  从去年6月15日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开通至今,共有13万人次拨打,接受电话咨询34677人次,接待来访4466人次,在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赵艳)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日照公安“严”字当头抓队伍
  本报讯 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不断接到各界群众的来电来信,称赞公安机关近期开展的加强暂住人口管理、打击流窜犯罪活动等专项斗争为民除害,大大增强了群众安全感。而公安干警们则说,这是局里“严”字当头抓队伍结下的硕果。
  该局治警先治长,把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要求各级班子成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该局实施了队伍管理责任追究两个制度。为从根本上解决好队伍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堵塞队伍管理上的漏洞,预防和减少民警违纪行为的发生,市局研究制定了《日照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约法三章》,明确规定,市局和各分县局班子成员、市局和各分县局所属科所队室主要负责人、公安民警发生职务犯罪的,局长、分管局领导、民警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辞职;虽不构成犯罪,但构成严重违纪的,上述领导要主动请求党纪政纪处分。同时,针对个别民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日照市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明确了对民警54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方法。
  (刘敦波 时培玺)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铁肩担道义
  李国华
  举止沉稳练达,性格刚毅倔强,双眸炯炯有神,面带几分威严却热情好客,说话干脆利落,为人刚直不阿,办案秉公执法。这,就是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郁。
  接触过张郁的人,都说他平易近人没架子,生活俭朴,任人唯贤。凡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有人说他无情,那是他对犯罪分子立案查证表现出的那种果敢与坚定,对说情者不徇私情,不办没有原则的事;有人说他有情,那是他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周到服务,端茶、倒水、让座,嘘寒问暖,尽力为他们多办实事。他常说:“铁肩担道义!我们是做法律监督工作的,无私才能无畏,无畏就能有为,有为才能为咱头顶上的国徽增辉。”正是凭着这种金不换的人格魅力,张郁带出了一支思想过硬、作风干练的检察队伍,做出了一番业绩。
  “咬定青山不放松,铁砚磨穿始成功。”四年中,他们立案查处贪污受贿重大经济案件69起,4个“重点部位”案件47起,查处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枉法案6起。在重拳出击办大案铁案的同时,他还带领干警跑遍了全市26个重点企业和主要乡镇企业,调研督查,建网设点,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挖出内部“蛀虫”,打击犯罪,现场办公,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结合办案,他们还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327条,使20多家管理混乱、濒临倒闭的企业焕发了生机,先后为发案单位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年内,该院两次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举报中心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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