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大地周刊)
专栏:文化信箱

  令人尴尬的奖金和稿酬
  编辑同志:
  表演和创作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怎样对待和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才符合艺术规律?用金钱规律还是用艺术规律来调整?这在当今仍显得十分混乱。
  十几年前有“十五的月亮十六元”之说,说的是《十五的月亮》这首歌只有十六元稿酬,而唱这首歌的歌手可得数十倍或上百倍的酬金。这种现象虽经多方呼吁,已有了很大改进,有些作曲家确实获得了丰厚的报酬,但在很多时候并未真正解决,而解决这个问题必然涉及市场的操作者们的观念。
  举其近者说,一次“诗歌音乐朗诵会”上创作的独立的交响乐作品的报酬就远不如演唱者。四位旅居海外的歌唱家每人出演三场,每人支付四万八千元,还承包全部往返机票,住大饭店,车接车送;而每位作曲家的每部作品只付八千元,为其六分之一,并且往返排练的车费也不能报销。
  还有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今年8月,一次“歌曲新作评奖”,我的一首作品获一等奖。歌手奖金五千元,而作者,包括词曲作者,奖金总共才六千元,我仅有三千元。更为可笑的是,我收到的奖状是词曲二人合为一纸的,不知如何分法?如果词作者是李白、杜甫,那奖状又该是个什么样子呢? 北京 王西麟


第5版(大地周刊)
专栏:

  保护音乐创作权益
  艾新觉
  看到作曲家王西麟先生的遭遇和感慨,我颇有同感。我是一个音乐编辑,多年的工作,令我深感保护创作权益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音乐创作权益的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部分。音乐权益保障国际研讨会不久前在北京召开。这是国际音乐家联合会第一次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在中国召开这样的国际研讨会,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音理会第一次在中国参与这样的会议。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当今世界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这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一方面人作为劳动主体的权利和利益越来越受到尊重,另一方面,由于知识经济正在飞速发展,在世界当下和未来的经济发展当中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在中国,音乐创作权益保障的问题显得格外突出。由于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我们曾经放弃了知识产权这个基本概念,所以,改革开放后,仅仅为了确认知识产权就经历过激烈的争论。早在十年前词曲作家崔健和陈哲在流行音乐界呼吁版权保护的时候,受侵权最严重的词曲作家们几乎没有几个人认同,甚至还有一些人以为盗版反而帮了自己的忙,为自己扬名、促销。现行《著作权法》颁布以来的十年间业内人士和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相继成立,而为此产生的纠纷也相继不断诉诸公堂,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对各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也不断加大。
  知识产权侵权的方式多种多样,不仅仅表现在众所周知的盗版方面,事实上,在很多领域,若隐若现的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包括各种艺术作品无偿的商业使用,或者是打着公益事业名号的商业活动以及学术上的抄袭、剽窃等等。此外,现行的《著作权法》制定于十年前,如今,很多情况早已和当年大不相同,其中某些内容已经亟须修改。
  我以为,坚定地维护知识产权,并不仅仅是为了“入世”,更是为了大力推动中国的科学文化事业。如果我们不加大维护知识产权的力度,未来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第5版(大地周刊)
专栏:人物春秋

  卓玛 乘愿再来
  王一新
  12月的北京保利国际剧院,舞台剧《乘愿再来》的首演,将给人带来一种意外的惊喜,因为表演、舞美、道具颇具新意。卓玛极富神采的舞动,讲述了她对人生、人性的感悟和理解。我没想到,这个二十年前从西藏高原走出的女艺术家,依然怀揣着心中的圣洁,徜徉于舞蹈世界中。
  少年的卓玛接受了全面的舞蹈教育,她以自己特有的天赋与聪明,很早就展示出不凡的灵性。四年的学习以及毕业后西藏歌舞团舞蹈演员的生涯,并不能满足她的求知与上进,很快她又考入中央民族学院大专班深造。其间,她逐渐成熟,自如地掌握了舞蹈的各种表现手法。练功房里洒下的汗水、把杆前的陶醉、孜孜以求的精神,让卓玛与舞蹈深深地融合在一体。她对舞蹈的爱已从最初的萌动化为一种深深的眷恋,她进入了感性升华阶段。舞蹈之于她已不仅是一种工作,而且是一种理想与精神向往。多少次伤痛,多少次跌倒,反而使卓玛与舞蹈之神相契合,舞之神韵进入了她的心灵,这是卓玛舞蹈跋涉中的又一次提升。她把个人技巧与灵感同民族舞风相结合,《珠穆朗玛》那从内心从民族性情中流淌而出的舞韵,那夸张优美的舞姿造型,让人们深深感受到了藏族人民的宽厚,感受到了一种凝重的美。卓玛以新的理解与阐释,将舞蹈“旋子”、“踢踏”与藏族舞风的沉缓,都融入个性的表现。人们看到卓玛的舞蹈是如此光彩,如此奔放。藏传佛教壁画中优美的形象,传统的“三道弯”造型,低缓俯身的姿态以及自如的衣袖,在她的舞蹈中被一种神韵贯穿,是如此富有雕塑美。《母亲》的表演,使她不局限于外在的表现,力求展示内心世界。含辛茹苦无私哺育的“母亲”唤醒了卓玛艺术的自觉,卓玛不仅以形体,更以母性的精神表现一位真正的母亲。卓玛的《母亲》让许多人眼眶闪着泪,体味母亲的蕴涵。此次上演的《乘愿再来》又让卓玛开始了新的寻求。人性的善恶,生活的美丑,欲望与理想,构成了一种天梯。舞蹈中的人生寓言有着卓玛的困惑与探寻,她用心灵用智慧找寻人的价值和意义。
  卓玛,祝你的新作成功,再次让观众从你的舞韵中获取新的感悟。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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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部奇书《蒙古秘史》
  成书七百六十周年
  本报记者 童古丽珂
  《蒙古秘史》七百六十周年纪念会暨学术讨论会,最近在北京举行。布赫参加会议并讲话。
  《蒙古秘史》(又称《元朝秘史》),成书于1240年。多数学者认为它的初本是用畏吾蒙古文撰写的。但是,用畏吾蒙古文撰写的《蒙古秘史》已经失传,留存至今的是汉字标音蒙古语本。全书分二百八十二节,有十五卷、十二卷两个版本。汉字标音的《蒙古秘史》,大约产生在明朝洪武年间或者更早。由于蒙古语言文字的变化等原因,《蒙古秘史》一直没有在民间流传,到了清朝已经成为一部很深奥的典籍,编撰《四库全书》时被列入未收书目。它如同天书,难以看懂,却又神奇地被保存下来,这主要归功于明清两代的汉族学者,解放后又得到了郑振铎等专家的重视。
  《蒙古秘史》用诗一般的语言,形象而真实地描绘出十二至十三世纪,蒙古族在成吉思汗率领下,统一蒙古高原上“使用九种语言”的“有毡帐的部众”的历史画卷。这是蒙古高原的空前大统一,建立了横跨欧亚大陆的蒙古帝国,开辟了从不曾有过的遥远的陆路交通,也促成了从不曾有过的东西方文化大交流。
  《蒙古秘史》开蒙古族书写文学的先河,是一部了解和研究古代蒙古文化,以及古代中北亚狩猎———游牧文化的百科全书,具有历史、文学、语言、哲学、宗教、风俗等多方面的价值,也是研究我国元史,研究中亚史和研究世界中世纪史的珍贵典籍。《蒙古秘史》内容宏伟,气象博大,充满了昂扬的精神。《蒙古秘史》歌颂了统一和进步,歌颂了古代中北亚狩猎———游牧民族美好的感情世界与道德追求。
  1989年,在《蒙古秘史》七百五十周年前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给予《蒙古秘史》很高的评价,指出《蒙古秘史》是在人类文化发展中留下印迹、在世界文化史上享有崇高地位的著作,《蒙古秘史》的“独特的艺术、美学和文学传统及天才的语言,使它不仅成为蒙古文学中独一无二的著作,而且也使它理所当然地进入世界经典文学的宝库”。
  我国作为《蒙古秘史》的故乡,在其保存、流传和研究中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但是也应看到,我们关于它的研究和宣传还很不够。在我国,还有许多人,包括一些搞人文科学研究和教学的学者,对《蒙古秘史》仍了解不多。因此,在纪念这部文学珍品七百六十周年之际,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所与中国蒙古文学学会在北京召开的这次纪念会,对《蒙古秘史》的研究与介绍,具有推动作用。


第5版(大地周刊)
专栏:

  长诗《共和国第一旗》出版
  一九九○年十月一日,共和国第一部《国旗法》颁布施行,在纪念《国旗法》颁布施行十周年之际,描写国旗的长诗《共和国第一旗》(罗高林、冷冶夫著),近日由长江文艺出版社推出。
  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空飘扬的那面五星红旗,被称为共和国第一旗。这部长诗紧扣爱旗即爱国这一主题,把镜头对准“第一旗”,写国旗卫士们那种爱旗爱国、顽强拼搏的意志与精神,写第一旗拥有的历史和时代效应……全诗格调高昂,饱蘸激情。全诗请原国旗护卫队队长王金耀写序文,并附有湖北红安老区希望小学的小学生秦晶谈对国旗的认识的文章。
  (毕玉)


第5版(大地周刊)
专栏:

  书法名家为西部挥毫
  海内外著名书法家创作邀请展最近在京举行。由中国文联、陕西省文联等单位主办的这一展览,共展出北京、辽宁、山西、陕西、四川、云南、新疆和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二百余位书法名家的新作。他们运用不同的书体,或自撰诗词对联,或辑录箴言名句,借以表达一个共同的期望:愿人与自然相互惠爱,将祖国的西部建成山川秀美的绿色家园。
  (罗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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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爱乐乐团首演在即
  奏响迎接新世纪的乐章
  陈强
  今年5月组建的中国爱乐乐团,经过半年多的认真筹备和精心排练,将由中国爱乐乐团艺术总监、指挥家余隆(见图)执棒,于12月16日在北京保利剧院举行首演音乐会,奏响新世纪中国交响音乐繁荣发展的辉煌乐章。
  中国爱乐乐团首场音乐会的演出,受到了许多爱乐者和有关领导的热切关注,因为爱乐乐团是国家批准的最大规模的交响乐团,其一百二十人的乐队建制在世界也不多见,也因为爱乐乐团一再显示出要在三五个音乐季中将乐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亚洲前列、世界瞩目的职业交响乐团的目标和信心。
  为了达到这一乐团建设目标,中国爱乐乐团组建后,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演奏员,来自北京和全国各地的三百余名演奏员参加了招聘考试。经由中外著名音乐家组成的评委会的认真考评,从中选聘了一百一十人,还从海外招聘了十余名外籍演奏家,并按照世界大交响乐团的惯常做法,聘任中国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司乐团首席陈允、瑞典马尔莫交响乐团首席马晓明、中国广播交响乐团首席吴阳三位优秀演奏家同时担任乐团总首席。
  在中国爱乐乐团担任各个声部首席和主要演奏员的,既有活跃在世界乐坛的中国演奏家,也有来自美国的小号演奏家肯尼·里波,来自匈牙利的长笛演奏家劳拉·瓦尔加,来自捷克的低音提琴演奏家卢戴克·扎科帕尔等。他们都具有丰富的演奏经验。
  中国爱乐乐团组建之初,用巨资从国内和海外购置了中、高档乐器,使这个在乐团编制上已经首屈一指的交响乐团更加不同凡响。同时登台的贝司有十三把之多,这是爱乐者很难见到的场景。一个小号演奏员拥有的各种调号和型号的小号也有七支,使乐团可以演奏各种各样具有不同要求的交响作品。
  在12月16日举行的首演音乐会上,中国爱乐乐团将在艺术总监余隆的指挥下,演奏瓦格纳的歌剧《汤豪塞》序曲、鲍元恺的套曲《炎黄风情》中的《走西口》、《小河淌水》、《对花》和郭文景的序曲《御风万里》以及勃拉姆斯的G小调钢琴四重奏(由勋伯格为交响乐队改编)。这些曲目不仅能够展示中国当代音乐创作和演奏的风貌,也将体现中国爱乐乐团对古典音乐的领会和演绎水平。在17日举行的第二场音乐会上,中国爱乐乐团将邀请俄罗斯钢琴大师米哈伊尔·普雷特涅夫演奏柴科夫斯基的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普雷特涅夫曾被列入“二十世纪最伟大的钢琴家”之列。此次与中国爱乐乐团的合作,将使中国乐迷有机会欣赏他出色的演奏技巧和迷人的风采。
  据悉,在首演之后,中国爱乐乐团又将马不停蹄地投入新的排练工作,为2001年1月1日通过中央电视台向全国直播的新年音乐会而忙碌。届时,中国爱乐乐团将为全国观众奉献一场风格独特的音乐会。
  中国爱乐乐团艺术总监、指挥家余隆(附图片)


第5版(大地周刊)
专栏:我看当前广告宣传⑦

  李晓,江苏溧阳,医生——
  少做广告 多演节目
  我和许许多多的观众一样,特别喜欢听相声、看小品,所以,无论是打开收音机还是电视机,最关心的便是有没有相声和小品的节目。使我十分失望的是相声、小品不是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了。那些说相声、演小品的明星倒是天天在电视里见面,只是他们说的不是相声,更不是演的小品,而是在做广告。
  我不是说,他们这样热衷于做广告属于“不务正业”,更不是说不能做广告,我是说广告要做,但相声、小品更要演,能不能做到广告、演出两不误?当然作为观众来说,希望他们最好是牺牲一些广告,以演出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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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本月话题

  许珊,天津,职员——
  多一点理性思考
  众所周知,广告就是广而告之,它是一种行销传播,是建立品牌知名度、传递产品信息的有效手段。我国在物品短缺的年代,由于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生产厂家自己也认为“好酒不怕巷子深”,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广告业处于空白状态。当经济由短缺向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过渡时,消费者第一次面对可供选择的商品,但又表现出幼稚而轻信。产品一宣传,消费者就购买,产品一出名,企业利润就开始飞升。那个时候,市场上出现了相当一部分泡沫产品和泡沫品牌。当中国市场趋向供大于求或供求平衡时,消费者对广告的态度也由依赖转向了用一种理性的眼光来审视。可以说这个时期就是现代广告的开始。
  商业广告传播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告诉市场:“我是最好的!”理论上讲:越是成功的广告,越会起到提高市场对企业和商品的期望值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企业自身的原因或宣传中运用的方式不当等因素,使消费者对产品的档次产生误解,而产品的质量却又达不到所宣传的档次,这样一来,广告主就会陷入广告与利润成反比的局面。山东某酒厂是利用竞选电视台标王的方式使一种名不见经传的品牌迅速升入中国名牌之列,但它们的质量却无法与名牌相抗衡,在昙花一现后,就落入了骑虎难下的尴尬局面,挡住了自己成长的脚步。正如广告大师大卫·奥格威的一句名言,“一个成功的广告,会加速一个不好的产品灭亡”。从以上教训可以看出,仅靠拍脑门、凭经验、盲目投入高额广告费做策划的时代已成为过去,现代营销策划需要时刻关注市场的变化,适应市场,把握市场。在广告宣传中一定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力来安排媒介及宣传方式,如果单纯为追求销售目标而夸大广告作用,无异于自掘陷阱。正如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一样,未经审慎严密的决策,商品如同建筑在沙滩上的房子,难以长久。
  孙子兵法说:“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是指用兵作战,总是以正兵迎敌,以奇兵取胜。企业的广告策略也应以“奇正战法”出奇制胜。“正”是在抓好产品的质量上,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建立产品信誉,使其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奇”在提高产品款式品种和包装质量,使产品和包装均优于对手,在竞争中取得胜利。总之,对一个走向理性化的市场来说,品牌的质量和口碑才是最好的广告。品牌效应是一个变化的过程,它是以优良的品质作为保证的,须要始终追求产品与品牌相互促动。因为品牌包含了质量、价格、服务、信誉、文化、认知等要素,所以企业在品牌推广的过程中,也要使产品、技术及服务达到相应水平,从而引起消费者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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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本月话题

  陆良君,江苏宜兴,干部——
  如此宣传值得商榷
  我们在一些报刊上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广告”,它们既不是介绍某件产品或商品,也不是介绍某个公司或生产商的企业形象,而是介绍一些职能部门的“政绩”。所登载的内容除了他们的一些经验、功绩之外,有时也少不了领导人员的署名“大作”,有的还附有这些领导的“光辉形象”。其形式通常是杂志的封页、专页,报纸的专版之类(不属于本话题范畴的另当别论)。据知情人士透露,像这样的“广告”费用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有的数目还更大。有人把这种“我花钱让你为我唱赞歌”和“你出钱我为你提供高歌场地”的不良风气形象地称之为“报刊KTV”。据笔者观察,这一现象在一些机关职能部门办的刊物中居多。
  产生“报刊KTV”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一些急功近利者乐于“花钱买表扬”,另一个是一些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报刊在“炒地皮”。对这两种做法如果不加重视,势必带来不良影响。
  笔者认为,形成这一现象的根子还是在办报办刊机构。试想,如果不是办报办刊者在“炒地皮”,即便乐于“花钱买表扬”者纷至沓来,也是不可能“露脸”的。正是办报办刊机构有偿提供的“地皮”迎合了这部分人的需求,“报刊KTV”便有了市场,其实质是变相的有偿报道,其负效应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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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本月话题

  古金婷,河南中牟,职员——
  医药广告有假
  虚假医药广告提高了药品价格,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某些厂家在电视上天天大讲自己药品疗效怎么好,有效率多少,治愈率有多高,闭口不提副作用和并发症、禁忌症,常用好药也被逼到非做广告不可的地步了。这无疑加重了药费中广告费的含量。我曾作过一个统计,某电视台天气预报的背景广告,药品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一黄金时段的药品广告已超过了酒类和电器,呈泛滥之势。
  给患者吃什么药,这本是医生的专业问题,但现在一大批“虚”的广告在大众传媒上频频出现,严重妨碍了合理、安全、有效地用药。我曾亲眼看见过被虚假医药广告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的病人。其实,药品知识专业性非常强,不是一般消费者所能了解的。
  所以,作为患者,我强烈呼吁各级广告审查机关与新闻媒体,按《广告法》办事,并建议成立药品广告联合审查组,对当前大量违反《广告法》的药品广告认真查处,坚决杜绝虚假广告。同时,有必要加大医药科普宣传的力度,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正确的医药知识。一些世界医学界公认的难题,在没有被攻克之前,要向公众讲清楚,增强公众对虚假医药广告的防范意识,并提醒患者对非处方药,用药之前应多向社区医生请教,不能盲目听信广告,以致危害自己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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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本月话题

  季永健,江苏南通,干部——
  名人和古人效应
  现在许多广告,特别是电视广告,名人、古人占很大比例。在名人、古人做的广告中,食物、酒、药、营养保健品居多,这是一些广告公司为了追求名人效应,想通过名人起到一种推动、推广的作用。殊不知,过多、过滥且华而不实的名人、古人广告,并不受老百姓欢迎,有的甚至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笔者认为,用名人、古人作广告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实事求是。广告公司用名人作广告,特别是作药品广告不要夸大其词,更不应瞎说一通。什么效果显著,一喝就灵等等,是误导消费者。
  (二)不要过多用古人作广告。现在许多电视广告,开口就是宫廷秘方、贡品、皇帝享受过等等,这些老百姓并不喜欢。策划人员应多从普通人的角度,从现代的角度去看商品。
  (三)语言、行为要文明。一些广告中的人物行为、语言实在不敢恭维,应注意人物的行为规范和语言用词的准确,讲求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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