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5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春风化雨保平安
  ——记上海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
  本报记者 苏宁
  去年12月9日,星期四。这是上海市“法定”的领导接待日。上午,记者慕名来到卢湾区信访接待室,区长张载养正在接待一对来访者。据来访者说,他们开办了一家清洁公司,被人拖欠了1万多元的工资款,由于多种原因,一直索要不回,所以来找区长反映情况。与张区长并排坐在桌前接待的是上海市淮海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女律师。将律师和社会工作者请进领导接待办公室,这是卢湾区的新举措,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带着满意的答复,这对来访者走了,门外又有源源不断的来访者走了进来。卢湾区从1998年9月实行每周四领导接待日制度以来,截止到1999年11月底,共接待群众来访2640多批、5000多人次,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
  卢湾区的周四领导接待工作只是上海市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的一个缩影。
  人民乃父母 稳定是天职
  近几年来,随着上海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发展的加快,全市先后有100多万职工分流下岗,100多万居民动拆迁。这两个“一百万”形成了许多新的矛盾和纠纷。面对这一局面,上海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坚持“历史问题逐步解决,新的矛盾不要积累”的原则,高度重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黄菊指出:“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关键取决于稳定的程度。”
  从1998年开始,上海市各区县和各委办都建立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孟建柱亲自担任市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领导小组组长,全市形成了条块结合的化解网络和指导协调工作机制。
  为了规范工作程序、严密处置措施,上海连续制订了四个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在1998年全市实行区县党政领导干部每周四接待来访群众制度的基础上,1999年又把这一制度进一步延伸到各街道(乡镇),有关职能部门、政法部门以及律师共同参加接待,优势互补。从1998年9月到1999年10月,全市区县共有800多名党政领导参加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来访群众5200多批15200多人次,当场解决问题3790多件。
  三年前的一个夏天,上海天原化工厂发生氯气外泄事故,附近的居民1000余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经过处理仍有部分群众对天原化工厂给予的赔偿不满,形成了55户100多人参加的诉讼案,要求赔偿金额高达200多万元,另有许多未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观望。由于最初法院判决的结果与当事人提出的赔偿请求相距较远,原告中有44户不服判决连续几年上诉、上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去年5月4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孟建柱亲自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从群众利益考虑,作出了关于天原化工厂于2000年春节前停产搬迁等五项决定。市政法委书记刘云耕与有关部门的领导亲自到受害群众家里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合理范围内提高了赔偿金额,因而使一件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压力人人有 重担大家担
  去年12月9日下午,家住黄浦区重庆北路的徐志香大妈带着一肚子气来到广场街道的“一门式法律服务中心”,街道信访办的工作人员韩琥亮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耐心地听取了大妈关于住宅楼下小吃店扰民的投诉,答应在一周内协同环保、工商等部门协调解决。大妈最后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去。
  去年春天的一个晚上,居住在浦东新区地铁二号线“中央花园”站主变电站工地旁的150多位居民,因对主变电站工程距居民楼太近感到不满,将工地砌好的长30米、高2.2米的围墙全部推倒,以此来阻挠主变电站的正常施工,工地的40多名民工组成人墙欲加阻止。居民与民工相互对峙,互不相让,冲突一触即发。在这关键时刻,浦东新区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的几位同志冒着随时可能遭到误伤的危险,用身体将对立的双方隔离开来。在竭力劝阻居民的同时,劝说民工退离现场,制止了一场可能发生的流血事件。与此同时,调解中心迅速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上级领导机关及时采纳了他们的建议,制定相关措施,避免了矛盾的升级。
  去年3月18日,上海开通了44部16000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作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开通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地区,初步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网络,提高了调处群体矛盾的快速反应能力,开辟了司法行政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新领域。至去年12月初,全市共接答电话46000多个,平均每天170多个。其中大部分以法律咨询为主,共平息纠纷和上门提供法律服务800多件。
  在今天的上海,像广场街道“一门式法律服务中心”、浦东新区社会矛盾调解中心、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这样直接面向群众、地处基层、反应迅速的组织、机构已经连成网、结成片,哪里有情况,他们的身影就在哪里出现,起到了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上海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和风伴细雨 润物细无声
  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1999年1至11月,上海市社会政治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立案数和其中的大案数都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更值得一提的是杀人、抢劫、爆炸、伤害、纵火、强奸等六类恶性案件比上年同期下降7.4%,社会治安案件和外来人口犯罪案件发案率也分别下降了4到5个百分点。劳改释放和劳教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案件下降了31%。
  上海市政法委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衡量社会治安稳定与否,可以看发案总数、暴力性犯罪情况、重大活动秩序、城市窗口面貌、社会正气等五个标志。目前上海社会治安形势平稳,主要发案指标处在可控状态;持枪等暴力犯罪发案少,一旦发生侦破及时;重大国际、国内经济、外事活动组织严密、秩序井然;车站、码头、公共娱乐场所等城市窗口秩序良好、气氛健康;人民群众见义勇为,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漫步今日的上海滩,楼更高了,路更宽了,城市更靓了。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繁荣发展。昔日的冒险家乐园正以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国际现代化大都市的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新年致读者
  世纪之交,新年伊始。
  2000年的钟声刚刚敲过,新一期《民主和法制》周刊又和您见面了。这也是周刊创刊以来的第50期。一年来,《民主和法制》周刊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厚爱和支持,在此谨致以诚挚的谢意!
  您或许已经了解:《民主和法制》周刊是由周刊头版、立法与执法、法律与生活、民主与监督4块版组成,每逢周三见报。各版设有民主法制述评、立法聚焦、法治论苑、代表影集、执法者风采、法制纵横、监督广角、民主评说等栏目。
  需要向您说明的是: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致力于介绍我国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普法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并将努力使周刊的内容进一步贴近读者。4块版上的许多栏目会有一些新变化,特别是我们拟开辟“本周关注”、“法眼观察”栏目,增加新闻监督的力度,让民主和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积极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保障社会长治久安服务。
  我们还要向您提出希望:为了更广泛地加强与读者的联系,使周刊的民主和法制宣传更加卓有成效,竭诚希望您能经常给我们来稿、写信,或报道您所关注的有关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人和事,或对周刊各个栏目的报道提出宝贵意见,或向我们提供新闻监督的采访线索,或反映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让我们的周刊更贴近社会生活,更富有针对性。
  亲爱的读者朋友,我们已迈进了新的千年,步上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新征程。前贤有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民主和法制宣传同样需要众人的关心和支持。在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让我们合力同行。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新千年:准备什么礼物
  士心
  时光流转到2000年,人们因这个“新千年”而漾起无限遐思。这也难怪,既然面对的是一个新的千年,那它一定会对人们提出许多更高更新的要求。不少人在猜测,应该学点什么,才能适应这个新时代而不致落伍。
  有许多人相信这种说法:21世纪的人要学会3种本事:外语、电脑和开车。这或许是作为今天的现代人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技能。但是在现代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库中,其实还有一种真正不可缺乏的重要知识,这就是法律知识。如果确实需要为新千年作准备,法律应当是其中的必修科目。
  纵观人类有史以来的几个千年,从人治走向法治,是其重要特征之一,而且这一过程的步伐正日益加快。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和法制建设可谓一日千里。尤其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后,加速向法治社会转化更是势在必然。
  所谓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法律经济: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财产权和其他经济权利,都由法律来规范;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各种活动,从产品生产、市场交换、分配方式、产品消费到社会保障等环节,都要与法律打交道;参与市场竞争要懂得其规则、规范,这些规则、规范大部分包含在法律中;如果学好了外语想走向世界,更是首先要了解一些国际经贸法律、规则和惯例的基本知识。由于法律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会不知不觉地“陷入法中”。因此,一个“法盲”身处市场经济发达的社会中,可能会比“电脑盲”、“外语盲”更觉不便甚至寸步难行。
  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对个人有用处,对社会也大有好处。法律的价值体现在更加理性、效率、文明、民主和秩序等诸多方面。如果一个社会的成员大多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市场经济就会更加健康有序,社会也会实现长治久安,从而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创造出更好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的质量。
  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未必都要入学深造。大部分人可以利用普法的机会,不走过场地认真下一番功夫。目前不少传媒如电视、报刊等都很注意向受众传授一些法律知识或以案说法,这些都是“寓学于乐”的大好机会。不过,最有可行性又效率较高的办法,是不妨买来几本法律教科书,每天专门抽出一点时间,细细研读一番,日积月累,定会受益无穷。现实生活中不乏一些人原先文化水平并不高,但因个人遇到冤屈而发愤钻研、终成“法律内行”的事例。即使你不想涉足法律纠纷,起码也应活得明明白白。
  如果想为新千年准备一份礼物,认真学点法律,这是明智的选择。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代表影集

  敢为天下先的刘炳银
  本报记者 崔士鑫
  编者按:从今年开始,“代表影集”栏目的内容和形式将有一些变化。我们将在这一栏目中重点从不同角度介绍各级人大代表的事迹,力图使代表名册上的名字,变成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让人民代表走近人民,让人民了解人民代表。
  刘炳银,河北武安人,1941年出生。1955年到河南新乡富民铁工厂当工人,1981年调到“新飞”前身的新乡市无线电设备厂主管生产,1983年任厂长,现为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八届、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1996年9月16日,河南新飞集团总裁刘炳银,作为中国企业界的唯一代表,登上了“中国首届保护臭氧层大会”的讲坛。1999年11月28日,在“联合国蒙特利尔议定书十一次缔约方大会”召开之际,刘炳银再次作为中国政府观察员出席大会,备受瞩目。
  新飞的成就当然不仅仅是在环保方面,这个位于偏僻地区的企业,业已稳居中国冰箱行业前三强,近年来其增长速度列同行业之首。
  新飞的崛起是个传奇,而这个传奇与刘炳银密不可分。
  1983年,刘炳银临危受命、出任新飞前身的新乡市无线电设备厂厂长时,这个始建于1958年的小型军工企业,因产品单一,加上军费削减,已累计亏损70多万元,职工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厂办公室穷得连支圆珠笔都买不起。
  怎么办?从小就敢独自从故乡河北外出闯世界的刘炳银没有抱怨,而是率先把眼光瞄准了市场。在北京、天津、沈阳、广州的市场上,他看到了一个现象:冰箱特别抢手。“去冰箱厂看看!”他来到福建漳州冰箱厂,参观了厂房,又买回了5台80升单门冰箱作样品。靠着一股韧劲和对市场的了解,1986年,他居然真的将一条意大利飞利浦公司的电冰箱生产线引进到这个落后地区。工厂自此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1990年5月20日,刘炳银又干出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就在新飞冰箱订货会现场,只见400多台新飞生产的冰箱一字排开,刘炳银声音激昂:“这些都是我们厂生产出来的不合格产品,如果把这样的冰箱卖给用户,是我们新飞人的耻辱!必须全部销毁!”话音刚落,刘炳银率先举起铁锤砸向第一台劣质冰箱……
  这一锤,砸出了客户的信心,也砸醒了新飞人的质量意识。那时正值中国电冰箱销售的最低谷,不少冰箱企业被迫停产、限产或转产,而刘炳银相信:只要是好东西,就不会没人要。质量,是打开市场之锁的钥匙。
  刘炳银提出:“不重视质量的工人不是好工人,不重视质量的干部不是好干部,不重视质量的干部不能当干部。”几年来,厂里按照改革开放试点企业的权限,先后免掉了20多名抓质量不力的中层干部,“质量”二字,在全厂职工心中牢牢扎下了根。与此同时,厂里又投资6000多万元对原有生产线进行了大规模技术改造,新飞冰箱的开箱合格率,迅速上升到近100%。
  “我们是在新乡这样的小地方,与北京、上海只保持同步都不行。”刘炳银总是向职工灌输危机意识,“同样质量的一块肥皂,一个是新乡的,一个是上海的,顾客一定买上海的。因此,我们要质量更高,管理更严格,技术更超前,才能赢得消费者。”
  早在1987年,规定发达国家在1996年、发展中国家在2010年后禁止使用原制冷剂氟利昂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刚出台不久,刘炳银就敏锐地觉察到,使用新型环保制冷物质的冰箱将是大趋势。
  1995年,刘炳银凭藉几年探索的经验,推出了一个令国内众多冰箱厂家十分吃惊的举措:与外商合资,投资4.2亿元人民币,建成国内第一条年产60万台的大规模全无氟电冰箱生产线。
  当时有不少人议论,认为是不是上得早了,怀疑技术能不能过关。但新飞“绿色冰箱”投入市场后,以其过硬的质量和性能,很快打消了消费者的顾虑,掀起了“绿色革命”的浪潮。新飞也以关注环保的形象深入人心,40多种全无氟冰箱热销全国城乡。仅1999年1到10月,新飞就已销售冰箱(柜)130多万台,销售增长幅度位居冰箱行业第一位。
  刘炳银并没有满足于此。他说:“新飞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改革开放,就是永远不能停步。”如今,新飞依然每年投入1亿多元开发环保科技新产品,刘炳银,也依然保持着工作到深夜的“夜猫子”习惯,而且和以前一样,无论多晚休息,第二天一早也一定准时上班。
  刘炳银,一个事事都要走在前头的人。
  下图为刘炳银(中)在车间了解生产情况。(附图片)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集锦

  “一府两院”聘人大代表为监督员不妥
  其一,混淆了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的监督关系。“聘任制”把人大监督纳入了执法机关的自我监督机制,客观上排斥了人大监督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导致代表执行职务错位,不仅未起到加大人大监督力度的作用,反而对权力机关的职能起了分散或削弱的副作用。
  其二,“聘书”没有法律保护作用。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代表职责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并没有规定代表“受聘”才能执行职务、履行职责。人大代表依照法律执行职务、履行职责,不存在、也不需要聘请。
  其三,代表职权挪位。人民代表由人民选举,接受人民重托,而“聘任制”的群众基础不牢。由于“聘任制”纳入了“一府两院”的自我监督机制,只求代表承认、认可或服从、服务于其内部监督体制,甚至为其评功摆好,使代表职位出现了挪位。可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不宜由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聘任。
  ——辽宁省人大《辽宁人大信息》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集锦

  商州市制定列席人大常委会制度
  近日,陕西商州市人民政府就政府组成人员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定了专门制度。该制度的建立,使政府组成人员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规范化,形成了制度。制度要求,接到人大常委会会议通知后,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度强调对人大常委会会议形成的纪要和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要限期落实,并跟踪督办,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反馈落实情况。这一制度的制定,约束了有关部门的行为,确保了常委会会议的质量,推动了审议意见的落实。 ——陕西省人大《民意》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集锦

  重视“官员代表”“三少”现象
  一是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少。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既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同时也是其职责和义务。而现实情况是,一些“官员代表”很少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二是提议案、建议少。如果一个人大代表在一届任期内对“一府两院”工作提不出任何议案、建议,那就等于放弃了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就是对人民不负责任,就是失职。
  三是联系选民少。一些“官员代表”除了在提名其为代表候选人时能与选民见几次面外,当上代表后就“无影无踪”了,几年也不与选区的选民照一次面,更谈不上反映民情民意了。
  ——山东省人大《山东人大工作》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集锦

  海安县任命干部实行拟任报告制
  日前,江苏海安县人大任免“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前,拟任的几名人选在会上作了拟任报告。这是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为有效行使人事任免权实行的新举措。拟任报告制度规定,凡是在常委会会议上任命的干部,在任命前必须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特别着重汇报自己对拟任职务的工作思路、目标责任、落实措施等方面的任职承诺。
  ——江苏省人大《人民与权力》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农村选民直选人大代表
  新年前夕,湖北武汉市乡镇人大换届工作全面铺开。据悉,新年前将有近300万农村选民参加投票选举乡镇人大代表。武汉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人介绍,这次全市投票选举乡镇人大代表,出现了新迹象:妇女、私营及个体方面的候选人比例大幅增加。
  图为汉阳区江堤、永丰两个乡的农村选民正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
  胡维洲 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飞向新时代 徐鹏飞 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