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1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兰州市是世界上污染严重的城市之一,这既有地理的原因,也有历史的原因。甘肃省人大、兰州市人大为子孙后代正做着艰苦的努力——
  任重道远千载业
  ——甘肃省、兰州市人大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纪实
  雪玉萍
  甘肃省兰州市地处甘肃中部黄土高原干旱地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特殊的自然和地理条件,使兰州市大气污染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冬季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在采暖期均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大气环境标准。在去年公布的52期空气质量周报中,兰州市只有20期空气质量为Ⅱ级,即兰州市市民有近5个月生活在重度污染的空气中。兰州市大气质量状况,同其作为省会城市和大西北商贸中心的地位很不适应,严重影响着甘肃省对外开放的形象。近年来,甘肃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重视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下了很大决心,为遏制大气污染的进一步恶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取得了成效。据今年6月初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城市环保考核成绩显著、增分幅度较大的城市中就有兰州市。
  积极立法,严格执法,不断加强环境法制建设。1988年6月,《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施行后,甘肃省、兰州市人大对环境保护工作非常重视,多年来通过立法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1990年4月28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并颁布了《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法办法》。随后几年省人大常委会又批准颁布了《兰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和《兰州市城市园林管理办法》,今年3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颁布了《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兰州市人大于去年4月在常委会上作出了“关于《兰州市实施防治城区冬季大气污染特殊工程议案》的决定”。这些法规、规章从兰州市实际出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保障。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省、市人大也特别重视加强执法监督。省人大自1994年、市人大自1993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开展全省(全市)环保执法检查工作,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有力地打击了违法活动。
  抓住重点,强化管理,加快污染治理进程。为了加快大气污染治理进程,兰州市采取了积极的防治措施,并通过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千方百计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采取了建“两网”(煤气管网和二热供热管网建设)、改“两炉”(治理锅炉和窑炉)、治“两源”(治理兰州钢厂和西固热电厂两个重点污染源)、“一突破”(治理汽车尾气有新突破)等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对兰州市100多家企业或车间实行了停产或限产措施,1995年至1998年,全市共治理炉窑灶665台。兰州第二热电厂管网工程投资8000万元,建成8.1公里输送管线和7座换热站,新增集中供热面58万平方米。铺设市区煤气管网20公里,新增煤气用户1.28万户,建成“烟尘控制区”108.62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3.11%。实施了以“绿化、气化、热化、阳光”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蓝天计划,目前已完成投资15.2亿元,获得了良好的效益。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在省市人大视察和督促下,西固热电厂停运了3台污染严重的老锅炉,兰州钢厂停造了1座化银炉、电炉和3座轧钢加热炉。从去年7月1日起停办柴油车入户手续,查扣冒黑烟和尾气超标车4137辆。
  甘肃省在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治理兰州大气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上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取得了较大成效,城市大气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主要污染指标有所下降,大气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了初步控制。但是,还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大气质量的要求,也远不能满足现代化建设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然相当艰巨。甘肃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把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以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摆到战略位置上抓。治理大气污染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全民动员打好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监督执法情况,依法治理大气污染,把监督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政府当真吗?
  ——承德市白桦梁乡人大监督侧记
  李文林
  4月10日,河北省承德市白桦梁乡乡政府那间本不宽敞的会议室里,“人大代表评议政府整顿矿山污染大会”的横幅格外引人注目。一向坐在主席台上的乡政府官员,今日却坐在了台下,20名从来没登过台的人大代表,今天却端坐在主席台上。这些平日默默无闻的人大代表今天要评说乡政府的功过是非。消息一传出,十里八村的乡亲们,一大早纷纷前来观看。会议室的过道被挤满,连院子里都站满了人,乡亲们都想知道上次评议时,老百姓提出的问题政府当真吗?
  引起这场轩然大波的是上次人大对政府的评议会。三个月前,也是在这个会议室内,县人大代表米学义大胆发言:“现在小氰化炼金,虽然使乡政府腰包鼓起来了,但这是自己祸害自己,还给子孙后代造孽……牛录村去年就药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鹤3只、灰鹤5只……”此言一出,震惊四座,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这里的村民,历代都承传着人鹤和睦相处,相敬如宾的风俗。牛录村的人大代表王凤春大声说:“氰化炼金不但污染了空气,还污染了河水和地下水,人畜吃水都得到上游去挑,鹤吃了死鱼也被药死了。”代表们议论纷纷,他们时而提出严肃的批评或质问,时而运用风趣的比喻,提出善意的意见。乡长邹全及乡政府一班人,时而被代表的质问搞得红头涨脸,时而又被入情入理的分析所折服。原定半天的会,延长到了晚上,最后代表对政府治污工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18票不及格,2票及格。乡人大主席王贵林根据代表投票结果向政府提出了限期治污的建议。乡长邹全感慨地说:“感谢人大代表给我打了一针清醒剂,让我听到了肺腑真言。治污是好是坏,下次请代表再给我打分。”夜幕悄悄地拉下了,代表和群众都走了,会议室内只剩下了政府一班人,时至深夜他们仍无睡意,还在认真研究着今后治污方案。
  转眼三个月过去了,第二次评议会如期举行。邹全依然坐在被评议席上。但脸上似乎较上次多了几分镇定。今天第一个发言的仍是米学义:“我对乡政府这次治污较满意,几个月,共撤了15个水碾子(氰化炼金设备),没收氰化物几百公斤,成效挺大。”牛录村人大代表说:“乡政府停了水碾子后,污染没有了,河里又有鱼了,再也没药死过仙鹤,原先飞跑的几只如今又回来了。”他的话,引来会场内外一阵掌声,这掌声既是对仙鹤回归的欢迎,也是对政府治污成绩的肯定。刘景春代表说:“上个月,一个体采金户,又把水碾子悄悄安上了,乡政府接到举报后,连夜上山把水碾子没收了。现在光堵还不是办法,还要上一个没污染的炼金厂,不然采下的矿石不炼怎么办?”他的话,又引发了代表新一轮评议。最后,代表给政府治污工作打分,此时乡领导有些坐不住了,如同小学生等待老师给下鉴定一样焦急,会场紧张得令人有些透不过气来。计票后,王贵林主席宣布投票结果:与会代表20名,2票满意,12票比较满意,6票较差。邹全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他代表政府表示:“尽快上一个5万吨炼金厂,坚决取消氰化炼金,彻底治污,还乡亲们一个蓝天绿水,争取代表下次评议时,把‘比较’二字去掉。”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抓住一个“实”字
  胡健
  近年来,各级人大重视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执法监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执法检查活动,取得了不小的成效。通过这些活动,初步扭转了环境保护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提高了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督促政府解决了一大批环境与资源问题,推动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今天本版介绍了几个地方人大监督环保的事例,这些事例说明,执法监督关键是抓住一个“实”字,即听实话,查实情,议实事,抓实效。
  要做到听实话,查实情,议实事,抓实效,就必须在执法检查前听取政府部门的汇报时,要求政府的工作汇报实事求是,不能掩盖矛盾,报喜不报忧,以便了解真实情况,抓住要害,有的放矢。在实地执法检查时,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仅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还要实地考察,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在执法检查之后,要做好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依法整改,一抓到底,直到问题解决为止,取信于民。只有做到这些,人大才可以说不负使命。
  环保是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人民群众对各级人大寄托很大的期望。希望各级人大监督环保继续在“实”字上下功夫。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给执法人立规矩
  ——河北省藁城市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
  张占锋
  河北省藁城市人大常委会于一九九七年底开始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一年多来,这一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意识,规范了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对于改善目前执法状况,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为了规范这一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借鉴外地经验,制定了《关于在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暂行办法》,就执法责任制操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做了规定:
  界定执法主体。执法主体是指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执法任务的政府事业管理部门,要经市政府授权,方可享有执法资格。分解执法责任。将执法责任自上而下明确到部门法人、内部科室和各个执法岗位。进行岗前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试。对所有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发给执法证件,方可从事执法活动。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对执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方法、步骤、要求及执法文书制作、整理、立卷等有关程序做出规范要求。建立配套制度。针对该市实际,要求围绕执法责任制建立了配套制度,即: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检查制度、执法评议制度、两卡一日制度、法律监督书制度、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评比表彰制度等。
  一年多来,推行执法责任制取得初步成效。各执法单位的领导和执法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的气氛越来越浓。工商、公安、交通等单位,还建立和坚持了定期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聘请有关专家授课辅导,从而使大家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办案过程中,严格按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大大减少了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发生。如技术监督局过去因为一些执法人员本身素质低,甚至有的在办案中,照顾人情关系,导致错案和执法过错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执法责任制以来,受理各类案件共二百五十四起,没有发生一起错案和执法过错,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问题。推行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在推行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对那些因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造成的错案和执法过错,认真予以了查纠。去年以来,全市共发生错案和执法过错二十七起,根据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办法,都认真及时地进行了处理。如畜牧局今年对两名多收费少开票、收实物不开票的检疫人员,吊销了执法证,取消了执法资格,调离了工作岗位,纯洁了执法队伍,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衡阳第1号议案:
  整治饮水污染
  本报讯 今年3月28日,湖南省衡阳市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400多名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朱菊桂等1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保护湘江水质的议案》。
  今年以来,由于湘江、蒸水两岸的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部分单位和个人向江中倾倒垃圾,加之大源渡水利枢纽工程截流蓄水,流量大大减少,流速减慢,各种污染物滞留迂回于饮用水源区内,有害细菌和微生物大量繁殖,造成湘江衡阳段部分水质遭受严重污染。3月中旬,城北水厂和演武坪水厂供水水质发生多项指标超标,不能饮用,市民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社会的议论,群众的呼声深深打动了人大代表们的心。
  于是,1999年3月24日,朱菊桂等27名市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就湘江水污染的问题,向衡阳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了议案。
  议案在分析饮水污染的原因及危害之后,强烈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湘江、蒸水等流域的环境保护,迅速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在短期内明显好转,并尽快得到根治。代表们在议案中建议:环保部门要加快水源水质监测频率;自来水公司要加强饮用水质处理和监测;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自来水水质监督监测,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发现异常,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如实报告。市人民政府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与此同时,另有5个代表团共85名市人大代表也提出了关于治理饮水污染的议案。3月27日,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认真审议了这6个议案,决定合六为一,列为第一号议案,表决通过了朱菊桂等1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保护湘江水质的议案》。3月28日,提交市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获得了通过。
  目前,市政府正认真地执行市人大作出的决定,加大了饮水治污的力度,关闭了衡阳县西渡造纸厂,派人督促大源渡开闸放水,加强对饮用水质的监测,承诺自来水水质各项指标达到了饮用标准,保证市民喝上了卫生水。(王美汉 宋腾飞)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人大跟踪监督环保 小高炉污染得根治
  本报讯 今年5月,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该市近百家小型炼铁厂,对小高炉治理情况进行了跟踪执法监督,收到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去年入冬后,临汾市大气污染加剧,群众反映强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对主要影响城市大气质量的小型炼铁厂进行了环保执法检查,市政府根据人大意见,责令其停产限期改造治理,临汾市大气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今年3月11日,在临汾市召开了临汾地区小炼铁厂小高炉污染治理现场会。
  为了进一步了解小高炉治理情况,防止污染情况的反弹。4月20日,他们再次深入临汾市一些乡、镇,对经环保部门验收达标、恢复生产的小炼铁厂进行了一次全面地治理效能调查。沿途望去,看不到炼铁厂烟囱冒着黑烟、小高炉炉顶排放荒煤气,难以判断是不是在生产。但走进厂门一看,只见马达飞转,人声鼎沸,一派紧张、忙碌、有序的生产景象。金城铁厂厂长王九生给检查组讲了这样一件有趣的事:一位外地老客户乘车从他的厂外经过,见高炉不冒烟,以为没生产,结果耽误了一笔生意。据介绍,去年临汾市污染最严重时,大气总悬浮微粒是每立方米3.614毫克,为国家标准的7.6倍,而今年一季度已下降为每立方米0.848毫克。治理前,一般铁厂每天收尘1.5吨,现在每天收4.5吨,比过去每天多收3吨,一座小高炉每年就多收尘900吨以上,全市100多座小高炉每年要少往大气中排尘9万多吨。小高炉经治理改造后经济效益也是可观的。晋尧炼铁厂厂长杨心亮介绍说,他的铁厂经治理后,由于跑料加快,焦比下降了0.2,高炉系数提高了0.2,因而吨铁成本下降了30元左右,而且日产量提高了3吨以上。检查组测算,临汾市100座小高炉,每年可增产生铁9万吨;按年产生铁160万吨计算,可减少成本4800万元。目前临汾市治理小高炉污染的作法已辐射到乡宁、洪洞、蒲县、侯马、霍州等县、市。
  (阎丽英 段德红)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7月28日,京城水系昆(昆明湖)玉(玉渊潭)河段在治理工程全面竣工后正式通航。此次治理共清淤200余万方。这是北大、清华两校的双人皮艇队员在昆玉河上进行表演比赛。
  新华社记者 李俊东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在淮河、太湖重点污染源治理达标后,江苏省率先对长江沿岸408家重点污染源进行限期达标治理。至今年7月1日,已有98%的污染源治理达标。但是一些未列入重点治污或已经达标但未正常进行治污的企业,仍向长江排污。这是南京附近的一家企业在超标排污。新华社记者杨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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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蒙城人大不打环保“白条”
  关停18家小造纸厂对 16家排污企业进行监督
  本报讯 安徽省蒙城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监督环保法规落实,强化治污监督力度,在1998年积极参与淮河治污的“零点行动”的基础上,做到环保工作时时抓,治污警钟天天鸣。
  今年5月中旬,县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就把治污工作列入大会审议议程,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题汇报,并做出了三条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对全县二十余家小造纸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污水达标排放,若有“闯红灯”者,一律关停。
  决定做出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督查力度的基础上,会同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对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结合随时抽查方式进行“飞行污检”。这一举措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增强了企业的环保意识。
  在广泛宣传环保法的基础上,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并积极激发群众和各部门的环保热情,加大举报力度。对每一件来信来访举报,县人大都立即组织专门人员进驻排污企业调查,一经发现属实,立即给企业挂排污“黄牌”,并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绝不能打环保“白条”。
  蒙城人大对治污敢动真格,出真招。对“黄牌”警告企业再次污检不合格,立即关停。在县人大的监督下,18家排污不达标的小造纸厂被“下岗”。对“飞行污检”不合格的县庄子造纸厂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行为,立即查处,通报全县,引起强烈反响。在小造纸厂排污治理取得突破后,县人大又两次专门召开会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治污面监督,向全县16家重点排放废气、粉尘、固体废弃物、噪声的企业单位“开刀”。(魏放)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今年3月成立建筑市场监察大队,至今已检查建筑工程500多处,查处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139个。近日被正式授予“建筑警察”称号。图为大队工程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复查图纸。新华社记者崔峰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成都市给古树名木戴上“安全帽”
  本报讯 6月18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并实施《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为全市共1500多棵古树名木戴上法律“安全帽”。
  古树名木是人类珍贵的自然遗产,是活的文物,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标志之一。成都市政府历来重视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早在1983年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市树市花的决定,1989年12月2日制定并颁布了《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对古树名木进行了调查、鉴定、登记、建档、挂牌和与古树名木管护单位签订责任书等管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1991年制定并于1997年修订的《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对城市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的管理也作了严格规定。这些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措施的实施,使成都市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由于有的法规规定过于原则,难以操作,管理范围界定不清,执法力度不强,给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困难。特别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人们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淡薄,任意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据统计,截至1998年底,成都市城区现仅有古树名木35种,共1576株。这种情况与成都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很不相适应。因此,制定一部切合成都市现实情况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专项法规,对于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促进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对成都城市规划区内和区外及各单位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对移植、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都作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条例》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及特殊价值的树木。(谭家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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