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25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张绪武报告个人独资企业法草案审议结果
  个人独资企业须诚实信用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今天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个人独资企业法草案强化了个人独资企业的守法信用原则。法律委员会认为,个人独资企业法草案经过了两次审议和修改,主要规范是可行的,能基本适应当前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需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绪武向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个人独资企业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张绪武说,有的常委委员提出,个人独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的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应当限制这种行为,提倡诚实经营,讲求信用,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第一款修改为:“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张绪武说,有些常委委员和部门提出,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投资人负的是无限责任,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应当要求它的名称与其自身的责任形式和所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以避免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形式相混淆,也防止与实际营业状况不符,以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第十条修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从事的营业及规模相符合。”同时,将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张绪武还就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时间等有关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顾昂然汇报招标投标法草案审议结果
  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今天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招标投标法草案,对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招标投标法草案经过两次审议和修改,内容已比较完备,各项规定是可行的,能适应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当前需要,基本成熟。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昂然今天向大会作关于招标投标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汇报。
  顾昂然说,有些常委委员和财经委员会提出,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规定得更明确。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有关规定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有些常委委员和财经委员会提出,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招标方式中,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对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有必要的限制。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应当进行公开招标;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法律委员会还就投标文件的保存、评标委员会专家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律责任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非法干预行为的处理等提出了修改意见。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周克玉作气象法草案修改情况汇报
  气象有偿服务是必要的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在今天的常委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克玉作了气象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他说,法律委员会认为,气象服务应当以公益性的无偿服务为主,但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满足一些特定用户对气象服务的特殊需求,也为气象事业的改革创造一定的条件,气象法规定有偿服务是必要的。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气象法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大家对草案第四十条的规定持有不同意见。草案第四十条规定,“气象台站和气象科研、教学单位可以从事气象有偿服务,从事气象有偿服务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周克玉说,对这一规定在审议中有不同意见,其中一种意见认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范围不断扩大,单一的公益性气象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对气象服务的特殊需求,应当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依法从事专业气象有偿服务,这种服务有利于气象事业的发展和弥补经费不足。
  为此,法律委员会对气象法草案的有关条款作了相应修改。第四十条修改为:“气象台站和其他开展气象有偿服务的单位,从事气象有偿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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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乔晓阳汇报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有关情况
  海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成为关注焦点
  本报北京八月二十四日讯在今天的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作了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他说,目前,各方面的意见都集中于修订草案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规定。
  乔晓阳说,一些常委会委员和有关主管部门对修订草案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规定分歧意见较大。法律委员会于八月十三日、十八日召开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意见和有关部门及地方、专家的意见,着重对修订草案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规定进行了审议。
  他说,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在修订草案中如何规定,法律委员会建议是否可以按照以下三条意见考虑:第一,海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涉及国务院部门的职责分工,原则上应当以国务院批准的各有关部门的“三定方案”为依据。第二,鉴于国务院“三定方案”有的还需进一步协调,机构改革也还需要不断完善,为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有些规定可以留有余地。第三,修订草案通过后,由国务院制定实施办法,有些具体问题如何解决,由实施办法再予以明确。并建议对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继续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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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侯宗宾就重大违法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草案作说明
  清除司法腐败须有法律保障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近几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公、越权办案、违反诉讼程序办案,以及各种司法腐败现象反应强烈。群众要求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为清除司法腐败提供法律保障。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形成了关于对审判、检察工作中重大违法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草案。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侯宗宾就这一规定草案向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情况说明。
  侯宗宾说,草案明确规定立法的宗旨是:“加强和规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检察工作中重大违法案件的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监督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侯宗宾说,草案把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监督的原则概括为五个方面: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的原则;事后监督的原则;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不代行审判权、检察权,不直接处理案件,不干预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的原则;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应接受人大监督的原则。
  侯宗宾说,草案规定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监督的对象是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草案规定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监督的范围有三个方面:一是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有错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后,有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未依法及时纠正的;二是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严重超期限办案、超期限羁押、越权办案,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后,有关机关未依法及时纠正的;三是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刑讯逼供,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后,有关机关未依法及时查处的。
  侯宗宾还就草案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对有关人员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等有关规定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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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李国光作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草案说明
  让海事审判有法可依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扩大,特别是香港、澳门的回归,我国海洋事业将有进一步的发展。制定一部符合我国海事审判实际需要,又与国际海事处理规范相适应的海事诉讼程序法,对于促进海运和对外经贸事业的发展,体现我国的海洋大国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草案)》。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就这个法律草案向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情况说明。
  李国光说,制定特别程序法是保障海商法实施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海事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而这些制度的实施需要程序法作保障。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是海商法颁布施行之前制定的,无法为实施这些专门的海事法律制度确定相应的程序性规范。由于程序法与实体法不配套,给海事审判带来了困难。尽快制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使海事诉讼方面有法可依已是势在必行。
  李国光指出,制定特别程序法是履行国际公约规定义务的要求。海事案件涉外性较强,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海事案件逐年增多,所作出的裁判需要外国法院承认执行的比例较大,但我国对涉外海事案件的管辖权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为保障国家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立法,以确定我国法院对海事案件的管辖权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海事审判实践表明,民事诉讼法不能完全满足海事诉讼的要求,而且有些规定还制约了海事审判特殊程序的适用。因此,制定特别诉讼程序法也是对民事诉讼法的必要补充。
  李国光说,随着海事审判的迅速发展,新的程序问题层出不穷,而最高人民法院现有的有关海事审判的程序性规定,已不能适应审判实践需要,应当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和完善,以有利于海事审判的进一步发展,更有力地保证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本栏由本报记者傅旭、崔士鑫、武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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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曲格平作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说明
  改善大气质量要抓住重点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在今天上午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在就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作说明时指出,尽管从全国来说,我国在短时期内还不可能以清洁能源代替煤炭,城市大气质量还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变,但是对一些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来说,可以通过调整能源结构,以气代煤,以电代煤,改善大气质量。
  曲格平介绍,这次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主要是面对现实,抓住要害,对重点城市、重点地区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集中力量抓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及重点旅游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二是将防治机动车船污染单独作为一章,从机动车制造、在用车使用和维修、燃油质量、监督检查等几个环节上,加强对机动车污染的防治;三是加大对城市扬尘的控制力度;四是禁止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否则视为违法;五是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和许可制度;六是建立排污收费制度,按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缴纳排污费;七是强化法律责任,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实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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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李伯勇汇报会计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
  严格法律界限加强会计监督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今天上午,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伯勇在作关于会计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时介绍,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委委员等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这一法律草案提出了实质性的修改意见,重点是提出更加严格的法律规定,加强会计监督。
  根据有些常委委员、地方、部门提出的会计账簿应当依法设置,各单位所发生的经济业务都应当在依法设置的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同时必须在法律上明令禁止违反规定私设账簿的审议意见和建议,法律委员会建议修改的条文进一步明确了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
  针对目前在一些单位中,行政领导及有关人员授意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以及违法办理有关会计事项的问题,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予以禁止。
  有些常委委员、地方、部门、专家提出,对被吊销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限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加大惩处力度。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修改修订草案的有关条款,对因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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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特殊两国论”是对亚太和平的公然挑战
  新华社评论员
  李登辉抛出的“特殊两国论”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不安。舆论普遍认为,李登辉的分裂言论充分证明他是一个麻烦制造者、维护世界和平的绊脚石。亚太国家尤其密切关注着“特殊两国论”引发的海峡两岸紧张局势,认为李登辉的举动对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形成了严重威胁。一个又一个的亚太国家为此重申坚持一个中国的政策。
  众所周知,台湾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尽管海峡两岸尚未统一,但“中国只有一个,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则是世界上绝大多数主权国家以及国际社会的共识。即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一些敌视中国的势力都没有否认海峡两岸是一个国家。一个中国的铁样事实赢得了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正式承认,得到包括美国、日本在内的亚太主权国家在条法上的认可,这是任何敌对势力和分裂活动所改变不了的。
  中国是亚太地区的重要国家,一个和平统一的中国是维护和促进亚太地区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台湾海峡局势的相对稳定,两岸关系的良性发展,同整个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紧密相连。实现海峡两岸和平统一,是中华民族全民族的共同意志和神圣使命。中国政府已一再表示,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台湾问题,维持海峡两岸与整个亚太地区的和平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和亚太地区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为了确保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中国不能承诺不使用武力,这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应有权利。中国的这一正义立场,得到了亚太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和尊重。只有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台湾海峡的和平才有根本保证;否定一个中国的原则,是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就是破坏台湾海峡的和平与安宁,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就得不到保证。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决维护一个中国的原则,有决心、也完全有能力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李登辉的“特殊两国论”已经成了危及台湾人民安全、破坏亚太和平的祸根。
  最近,霸权主义在国际新形势下又有新的发展,“新干涉主义”开始抬头。但是,在把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作为神圣使命的12亿中国人民面前,国际上任何力量都不得不充分掂量在台湾问题上干涉中国内政的代价和风险。在另一方面,遭受了长达两年金融危机冲击的亚洲一些国家现在刚刚出现经济复苏的迹象,这些国家都希望加快经济恢复的步伐,尽快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以保持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为前提。在这种形势下,李登辉抛出“特殊两国论”,破坏台湾海峡局势的相对稳定,进而直接威胁到整个地区的和平,等于是向亚洲国家谋求在和平与稳定的周边环境中发展经济的努力提出挑战,理所当然也遭到了亚太地区各国的反对。我们相信,在中国人民和亚太各国人民的坚决反对下,李登辉以牺牲台湾人民和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牺牲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为代价来实现他分裂中国的企图绝不可能得逞。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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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办国办就进一步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发出通知
  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教育转化解脱绝大多数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掌握政策界限,进一步做好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
  通知说,中央决定公开揭露批判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法轮功)”,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非法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拥护,积极投入揭露、批判和控诉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斗争。绝大多数曾经练习“法轮功”的党员、团员、干部和群众明确表示脱离“法轮功”组织,不再参加“法轮功”组织的任何活动。许多“法轮功”组织的站点负责人和一些骨干陆续悔悟,表示脱离“法轮功”组织,并揭露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内幕。做好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是衡量这场斗争成效、取得这场斗争胜利的一个重要标志。
  通知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利用人们练功健身、延年益寿的愿望和对生老病死的关切心理,编造一套歪理邪说,蒙骗、愚弄群众。应该看到,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参加练功是出于健身强体的愿望,他们对李洪志等极少数人的政治目的和险恶用心并不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其本身也是受害者。因此,对他们要进行诚恳、耐心、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他们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严重危害,认清这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是符合国家利益、符合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的。要相信他们在接受教育帮助和了解真相后,会提高认识,自觉维护大局,拥护党和政府的决定,会主动脱离“法轮功”组织,不再参加其一切活动。要注意把一般的“法轮功”练习者与李洪志等极少数违法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区别开来,注意把为了健身强体而练习“法轮功”的人与李洪志等极个别有政治意图、存心作乱的幕后人物区别开来。工作中,既要态度坚决,立场坚定,又要慎重稳妥,切忌简单草率。
  通知强调,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中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参与“法轮功”组织的活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中,必须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坚定地团结、教育、解脱绝大多数,孤立、打击李洪志等极少数。对于只是为了健身强体而练习“法轮功”的人,只要他们对“法轮功”问题有了正确认识,并不再参加“法轮功”组织的活动,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要及时宣布不作为问题提出,不得歧视他们,也不要搞人人过关。对于修炼过“法轮大法”,参加过“法轮功”组织策划的非法聚集活动和其他群体性事件,以及在“法轮功”组织中起一般骨干作用的人,只要从思想上同“法轮功”划清界限,组织上与“法轮功”脱离关系,已说清自己参与非法活动的情况,并揭露“法轮功”问题,不再参加“法轮功”组织的活动,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采取适当形式,宣布予以解脱。对于错误严重的“法轮功”组织的骨干,在思想上已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划清界限,对参与的非法活动进行了认真的交待,主动认识和检讨自己的错误,主动提出脱离“法轮功”组织,积极揭露“法轮功”组织内幕,确实已不再参与“法轮功”组织一切活动,可视情节从轻处理,有立功表现的,也可免予处理。对于极少数在幕后组织策划、蓄意破坏社会稳定、构成犯罪的骨干分子,必须依法惩处。
  通知说,要注意方式方法,努力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各级党政群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群众的满腔热情,精心组织和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和解脱工作。对于一般“法轮功”练习者,要允许有一个思想转化的过程,所在单位的党政群组织要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同时,要尽可能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创造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条件,引导他们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心情舒畅地投入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对受李洪志“法轮大法”毒害比较深的练习者,要采取“一包一、几包一”的办法,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对“法轮功”练习者比较多的街道、居委会和乡、村,所在地区的市、县党委要派出工作组协助工作。工作中,要时刻注意把握政策、原则,及时给予正确的指导。通过教育转化工作,使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进一步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政治本质、险恶用心和社会危害,为取得这场斗争的彻底胜利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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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民共和国为你骄傲
  张秉贵:“一团火”温暖万人心
  从一个普通的售货员到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和全国著名劳动模范,张秉贵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在百货大楼工作的32年中,他总计接待顾客近400万人次,他以“一团火”的精神照亮了顾客的心。
  张秉贵解放前在一家食品店当学徒。新中国诞生后,他考进了北京市百货大楼,开始了新的柜台生涯。他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把对党、对社会主义的爱,化作对顾客的爱。张秉贵说,过去站柜台是为了养家糊口,现在是为人民服务,因此我们的服务要充分体现对人的尊重和关心,使顾客满意。张秉贵苦练基本功,牢记所经营的80多种糖果的价格,算账时用心算而不用算盘,取货时不论是一两、二两或是一斤,他十有八九是“一抓准”,其余的也是只差一两块。包装时,他动作迅速,包扎结实,交货时已把账报出来,这样大大提高了售货效率。张秉贵“一抓准”、“一口清”的高超售货艺术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千百万顾客的赞誉。在商店设立的意见本上,顾客常用“主动”、“热情”、“耐心”、“诚恳”、“周到”等词汇来赞扬他。他那“心有祖国、有集体、有他人”的“一团火”精神,传向四面八方。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时传祥:一人脏换来万人净
  时传祥,五六十年代北京市崇文区粪便清除工人。他以“一人脏换来万人净”,赢得了人们的普遍尊敬,并因此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
  出生在山东省齐河县赵官镇大胡庄的时传祥,15岁逃荒流落到北京城郊,受生活所迫当了掏粪工,从此在粪霸手下干了20年,受尽了欺凌。新中国成立后,党的阳光照耀着掏粪工人的生活,也照亮了时传祥的心,他决心用自己的双手,为首都的干净美丽作出贡献。就这样,建国后的十七八年里,他以“宁肯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精神,无冬无夏、挨家挨户地为首都群众掏粪扫污。在那些年里,他几乎放弃了节假日休息,有时间就到处走走看看,问问闻闻。哪里该掏粪,不用人来找,他总是主动去。不管坑外多烂,不管坑底多深,他都想方设法掏干扫净。他一勺一勺地挖,一罐一罐地提,一桶一桶地背,每天掏粪背粪5吨多,背粪的右肩磨出了老茧。
  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中央领导曾亲切接见时传祥。刘少奇还对时传祥的事迹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你当清洁工是人民的勤务员,我当主席也是人民的勤务员。”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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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博园”成为科普基地
  图为云南农大副教授周红杰(左)带学生在茶园了解科技种茶情况。
新华社记者周重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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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50周年优秀影片展映举行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秦杰)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从8月20日至10月15日,举办优秀影片展映活动。
  据介绍,这次展映活动将放映18部优秀国产新片;复映展播24部优秀国产影片;在农村展映8部16毫米影片。活动期间,还将举办优秀国产影片的全国群众影评征文比赛;在全国性的电影报刊上开辟展映活动的专栏,介绍重点影片的创作、生产、发行、放映情况,展示新中国成立50年来电影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在国庆期间,举办一场庆祝新中国成立50周年的综艺晚会。此外,在展映活动期间,在各展映场地还将举办一系列现场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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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德画册》出版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朱德研究组和新华出版社共同编辑的《朱德画册》近日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发行。全书由风采、求索、征程、公仆、丰碑、朱德生平大事年表等部分组成,收录了207幅珍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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