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8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社会视点

  堵住发票偷税的黑洞
  吴廷秀张桂芳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条
  发票,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出门坐车、到商店购物、旅行住宿等等,与发票打交道是常之又常的事。
  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发票是财务会计记录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的原始依据。税务管理的主要手段就是“以票控税”。
  现实中,一些不法分子常常搞“以票偷税”,利用发票达到其偷税逃税的目的。
  漏洞之一:消费者未养成要发票的习惯,经营者屡屡少开或不开发票
  税务部门是按经营者的生产或销售额征税的,而生产和销售额又主要通过经营者开具的发票来计算。发票上开出的数目多,缴税就应该多,经营者为了偷逃税款就经常在发票上做手脚,少开具或不开具发票。
  许多消费者认为,自己又不报销要发票干什么。这种想法正合某些经营者偷逃税的意。
  1995年7月,山西忻州市国税局破获了一起销售洗衣粉偷税案。一家外地洗衣粉生产厂家在忻州市设了销售点。许多城乡小商贩来该销售点批发洗衣粉都不索要发票,为该销售点隐瞒巨额收入偷税提供了便利。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经营者不得不承认偷税事实,一次补缴税款、罚金共33万余元。
  为了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并养成习惯,一些城市的税务部门特意在当地开展购物发票抽奖活动。
  漏洞之二: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税款,虚开增值税发票活动猖獗
  1998年11月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的浙江省金华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此案被称为“共和国第一税案”。从1995年3月至1997年3月,金华共有218户企业参与虚开发票,开出发票65536份,价税合计63.1亿元。案件涉及36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
  为什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活动如此猖獗?最主要的原因是:增值税发票可抵扣税款。
  我国是从1994年实施新税制开始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它是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设计的。它与普通发票不同,它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所以,一些不法分子便利令智昏地大肆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活动。
  漏洞之三:普通发票乱要胡开,也会造成偷逃税
  1998年9月,山西省原平市国税局对在原平地段朔黄铁路工地上的12个施工单位取得的普通发票进行税务检查。其中,个体户宋某向朔黄铁路销售并运送砂石,自己没发票无法结算货款,便向某个体玻璃商店索要了15张空白发票,存根联是空白的,发票联填开14.15万元。类似的偷逃税的普通发票被查出后,当事人都受到了补税、罚款的处罚。
  普通发票使用中常见的违法行为,一是乱要,二是胡开。税务部门称为“非法使用、收受、转让发票”。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证者,可以按规定到税务部门申请领购发票,正规使用发票。偶尔发生的销售服务等应税行为,须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依法纳税。可是一些缺乏纳税观念或故意逃避税收的人,需要发票时常常是到处乱要发票,这是违法行为。
  漏洞之四:白条、收据、过期发票……不合法的发票照使不误
  常见的不合法的发票有以下三种:
  一是白条。一些机关食堂购肉、购菜后,卖货者无发票,一个白条写上数量、单价、金额便结算货款。
  二是自制收据。有的大商场自制收据凭证,只能证明消费者付了款,并不是规范合法的购货发票;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用的是无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章的“收据”。
  三是过期发票。对税务部门已明令作废的以前印制的发票,经营者故意继续使用。
  遇到不合法的发票,消费者有权拒收,并可要求收款方提供合法正规的发票。
  漏洞之五: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假发票大施“障眼法”
  1999年4月8日,原平市国税局人员在原平化肥厂所属的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正遇一个南方推销员来该公司推销商品。公司顺便将这个南方推销员所持发票交国税局人员鉴别。推销员一看发票本递到了国税人员的手中,做贼心虚,急忙借故溜走。
  经初步鉴定,这一南方人所持的“福建省南安市工业企业统一发票”疑点重重,系一本假发票!所幸的是,这本25份的发票仅仅开出一份,便“撞上枪口”,被税务部门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纳税人领购发票的正规渠道只能是税务机关,绝不能从街头、摊点、车站去随意购买。
  发票的检查涉及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等各个环节。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堵住发票偷税的黑洞已是当务之急。(附图片)
  图为山西省忻州地区国税局直属分局工作人员日前深入纳税户进行发票检查。周俊平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人生

  严管发票
  克克
  目前,发票管理上的漏洞导致大量国家税收流失的现象,日益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发票和税收之间的关系,可谓密之又密。发票是财务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对于税务机关来说,“以票控税”,是最主要的管理手段。而对于不法分子,则常常“以票偷税”。他们有的私自印刷、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有的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这些行为,使发票成了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工具。
  发票环节的漏洞,已形成了税收流失的“黑洞”!严管发票,已是当务之急。
  一要高度重视。对发票管理,切莫以为是小事一桩,掉以轻心,听之任之。从税务机关到使用发票的单位或个人都应该如此。
  二要严格管理。1993年12月23日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保管、检查及处罚作出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办事。
  三要从严监督。税务机关是法定的发票管理机关,对发票的管理监督涉及发票印、领、用、存、查、罚等各个环节。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行政,严肃执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四要依法严惩。对有关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要睁大双眼,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郑州街头
  假文凭猖獗
  近来,在河南省郑州市,一些不法分子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肆无忌惮地制造、出售各类大中专文凭和相关证件,他们张贴的广告、名片在街头电话亭触目皆是。
  图为一名打电话者一边打电话,一边看着“代办文凭”的广告。
  孟亮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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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金通律师信箱

  证券营业部如何转让
  北京市金通律师事务所:
  我公司在各地有若干证券营业部,现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计划将这些证券营业部转让,请问转让如何进行?
  某证券部田洪刚
  田先生:
  信托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分别设立、分业管理是国家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基本原则之一。信托投资公司原有的股票经营业务,可以通过独立或联合组建证券公司、证券经纪公司来分业经营,也可通过转让或出售其证券营业部解决。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贵公司所属的证券营业部的转让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转让的对象和方式
  依据上述规定,不能单独或联合组建证券公司的贵公司,只能将所属证券营业部以变现、抵债或折股的方式转让给规模较大、经营规范、业绩较好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证券公司。
  二、转让的步骤
  首先,贵公司通过证券营业部以各种形式吸收的个人、单位的资金以及其他负债必须在转让之前予以全部清退;如果贵公司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的情况,该保证金也要在证券营业部转让之前全部归位。
  其次,贵公司要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计划转让的证券营业部进行资产评估。贵公司可以在公司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时将各证券营业部一并进行评估,但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指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且评估结果要报省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审查确认。
  清退资金和评估资产后,贵公司即可寻找转让对象、洽谈转让意向并最终与受让方就具体转让方式、价款、办理相关手续等问题达成初步协议。依据前述规定,证券营业部的转让价格应以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可加上转让前一年的经纪业务利润,但最高加价不得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没有经纪业务利润的不得加价。
  三、转让的审批
  贵公司在做好上述工作后,即可以先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在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意后,贵公司与证券公司再将有关资料报送证券营业部和证券公司所在地的证监会监管机构进行初审,合格后再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证券营业部的转让过程涉及清理债权债务、资产重组等诸多专业法律问题,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此过程,解决、排除转让各个环节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障碍,将有助于转让的顺利进行,从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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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官提醒

  律师上当骗子得手
  在一般人眼里,帮人打官司的律师是很精明的,可最近在广西南宁市,却发生了多起专门骗律师的案件。骗子们以打官司、进行法律咨询为名,专门骗取律师钱财。
  某日,南宁市某律师事务所来了一位西装革履的年轻人。年轻人称他的一位朋友与人合伙做生意,现发生经济纠纷,特来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接待他的赵律师从法律角度给他作了详细的解答。年轻人对律师的接待非常满意,临走时又顺便提出晚上请赵律师吃饭,并与他那位朋友见上一面,委托赵律师打这一场官司。赵律师欣然应允。
  在酒店包厢里,赵律师见到了那位朋友。酒足饭饱之后,那位朋友表示一定请赵律师代理此案。赵律师欣喜万分。这时,那位朋友说有急事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包厢里就留下了赵律师和那位年轻人。但过了许久,仍不见那位朋友回来。年轻人着急了,他对赵律师说:“借你的手机传呼一下那位朋友。”赵律师没有怀疑,爽快地把手机递给了年轻人。那年轻人拿过手机后,一边拨号一边往外走。赵律师以为他可能是觉得包厢里电视机声音太大,到外面打电话干扰少些,也就对此没有在意。
  没想到,那年轻人出去了半个多小时仍不见回来。赵律师左等右等没有结果,才觉得情况不妙。出门一看,年轻人早已不见踪影;而自己的手机,也已关机。
  赵律师不但丢了手机,而且还要支付这顿饭钱。
  类似的案件,最近在当地还发生了多起。笔者在此提醒广大律师朋友:时刻不忘防骗!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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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武陵大力创建119安全小区
  本报讯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公安分局大力开展创建119安全小区的活动,收到了良好成效。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21.4%,火灾损失下降94.5%。(罗学知)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济南十位专家教授当上了“法官”
  本报讯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聘请了山东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山东省工商局等单位的10位教授、专家担任市法院的特邀人民陪审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办案中,法院注意发挥特邀陪审员在专业技术上的优势,以提高办案质量。(郭尚兰)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德钦严惩捕杀金丝猴犯罪
  本报讯最近,云南省德钦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滇金丝猴的案件,被告人和建国等分别受到了法律严惩。滇金丝猴系国家重点一级保护动物,现在发现的不足千只。而在两天时间里,这些不法分子先后捕杀了5只滇金丝猴。(官晋东)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微山渔民学好法律闯市场
  本报讯在山东省微山湖区,“心中装着法,走遍天下都不怕”成为湖区人的一句口头禅。1995年以来县乡两级共培训基层法制宣传骨干6000多人次,有针对性地让渔民学习《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常洪科李政陆以恒)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税虫”哪里逃
  张玉华
  仅半年时间,犯罪嫌疑人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240张,合计税价1979.8万元
  这是一起时间跨越两年,空间跨越赣浙两地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江西省弋阳县警方的穷追猛攻下,终于在1999年5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负案在逃2年的犯罪嫌疑人应尚中等已全部缉拿归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
  早在1997年春,犯罪嫌疑人应洪福从浙江到江西弋阳县湖山乡的表哥家玩。他得知当地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就想投机取巧赚上一笔。回浙江后,他认识了在永康五金城开店的方岩镇人应尚中。他与应尚中一拍即合,一起制定了他们的发财大计:由应尚中投资五金等货物,由应洪福出面到弋阳投资,然后从发票中做手脚赚钱。为了骗取当地政府的信任,应洪福到弋阳后,找到认识的弋阳城郊的农民罗来元,利用其地方熟、关系多的优势为他跑腿。
  1997年2月,应洪福等打着投资的幌子,受到弋阳县湖山乡的热烈欢迎。他们投资两万来元,办起了“弋阳县湖山福康工贸有限公司”。
  表面上应洪福的公司从事五金等各种正当生意,实际上他们是利用办公司的名义骗取增值税发票。刚开始,发票是代管监开的,他们就假装老老实实。日子稍长,他们与税务人员混熟,并且骗取了税务人员的信任。
  应、罗二人见时机已经成熟,就胆大妄为开始了犯罪活动。他们暗中与浙江的应尚中勾结,或从税务部门撕下空白发票,或按应尚中指定的金额、数量、品名开出阴阳票,然后带回永康,给应尚中。应尚中再将发票转手卖给他人,从中捞取好处费。
  发财心切的应、罗等人,从3至9月仅半年时间,就从税务部门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240张,合计税价1979.8万元。正当他们得意忘形之时,狐狸尾巴露了出来,税务稽查局发现了其中的阴谋。应、罗等见事情已经败露,立即转移了全部货物,逃之夭夭。他们想一走了之,可是他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自从接到报案,弋阳县公安局就开始立案侦查。就算犯罪分子跑到天涯海角,干警们也决不让他们逍遥法外。他们屡次乘着夜色“夜访”罗来元家。然而,罗来元过年过节也不敢回家。
  时光很快走到了1999年5月23日。经侦科接到确切消息,有人发现应洪福在上海闵行区一带活动。接到消息后,弋阳警方立即赶赴上海。一到上海他们就立即投入了紧张的追捕。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雇了一辆出租车,在应洪福打工的地方搜寻,等待目标的出现。当应洪福出现时,很快便被警方制服。通过审讯,干警们得知了罗来元的下落。他们乘胜追击,又捕获了罗来元。
  5月25日两个案犯被带回弋阳。经过审讯,他们供出了幕后指挥——浙江永康的应尚中。弋阳警方立即奔赴浙江,追捕应尚中。一到浙江永康方岩镇,他们就分头行动,寻找应尚中的行踪。几经较量,警方终于将应尚中捕获。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为友帮忙寄炸药炸伤无辜坐牢房
张广旭/文孙新义/画
  26岁的V因为给朋友“帮忙”,被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事情源于朋友B。B托V开车去邮寄了事先准备好的炸药给张某,返回时告诉了V。
  V听后听之任之。张某打开“邮件”时,和父亲一起被炸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V投寄爆炸物后,明知会发生危害后果,而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其行为构成了爆炸罪。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潍坊法院:
  “百镇千村”送法忙
  宋执船
  近两个月来,山东省潍坊市的农民群众坐在家里,便有法律服务送上门。原来,潍坊市两级人民法院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抽调230多名干警,展开了“百镇千村”法律宣传活动,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
  法官们把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作为重点。他们抓住与农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土地承包、集资提留等关键问题,深入到250多个乡镇、3100多个村庄、162个集贸市场和8600多个农户院落,讲解法律条文,剖析典型案件,发放宣传材料11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20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过重、劳动用工使用不合理的问题,某乡3名农民,代表5个村1200多户农民到法院讨公道。法官热情接待,讲法律、说道理,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避免了集体上访。
  对了解到的某些行政部门强行收费、搭车收费等错误做法,审判人员都从法律角度,及时与160多个乡镇政府、1100多个村委及有关部门进行交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同时,针对少数农民有能力而拒交合理收费的情况,他们本着“积极、稳妥、慎重”的原则,配合党委、政府开展“依法治负”。
  “百镇千村”送法忙!法官们坚持边宣传、边收案、边审理,对于各类涉农案件及时收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某乡106户农民因乡政府搭车收费、非法集资,选出代表多次到市县党委、人大上访,要求处理。法院收案后,根据这些农民生活困难的实际,让农民们缓交了1.6万元诉讼费;为了解决问题,法院10多次找乡政府做工作。最终乡政府改变了具体行政行为,征得农民同意,将多收的3万余元抵顶下年负担,使106户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近一段时间,潍坊市法院共处理各类涉农纠纷案件5230件,共收到群众感谢的锦旗27面、镜匾38块、感谢信70多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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