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1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执法检查

  让绿色与大地相拥
  ——全国人大常委会赴广西、四川森林法执法检查综述
  本报记者柳晓森
  我国是一个多山、多丘陵的国家,山山相连,水水相接。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穿行于广西、四川的崇山峻岭中,对两省(自治区)的森林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成绩来之不易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各地都十分重视林业建设,认真贯彻森林法。广西加强了林业法制建设,自治区人大和政府先后制定8部与森林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14个地市林业局举办了普法培训班,全区建立了包括资源林政、森林公安在内的林业执法队伍1.5万人。1998年10月以来,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查处案件2329起。
  四川作为全国重点林区之一,山地和高原占全省面积的80%,它又地处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的源头,是长江流域的主要水源涵养地区。四川首先加大依法制止滥伐盗伐林木和毁林开垦的力度,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近几年,四川基本没有突破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1998年9月1日,根据《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对川西三州两市一地的天然林资源实行禁伐。一个月后,全省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一律禁止。
  两省在依法保护现有林业资源的基础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也初见成效。广西采取飞播造林、封山造林、人工造林等措施,绿化了八桂大地。为了从根本上遏制珠江流域日益严重的水土流失,从1997年起,又在78个县实行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占全区国土面积的26%,构筑了全区生态环境的整体框架,成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建设希望之所在。
  四川省每年都要造林400万亩。成都市的温江县形成以花卉苗木种植和“四旁”植树为主的平原绿化格局,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方式有效地巩固了绿化成果;阿坝州的著名景区九寨沟即将展现千里绿色长廊的美丽画卷。
  仍需为秀美山川而努力
  检查组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是滥伐盗伐和毁林开垦。由于两省(自治区)人口众多,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广西在1994年至1997年间一度出现严重的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现象。据广西百色地区统计,近年来因改种甘蔗、水果等经济作物,毁林开垦就达两万公顷,不少面积竟在国家明令禁止的28度坡以上。南宁吴圩机场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征用林地,国家还未批准就动工兴建。因为这些原因,广西近年来大力造林绿化成果被严重抵消。据今年6月4日广西公布的《199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全区林业用地面积正以每年8.5万公顷的速度递减。特别是原始森林和天然林面积减少严重,森林生态防护功能减弱,水土流失严重,致使汇入江河的泥沙含量大大增加。
  四川省一些地方和少数单位毁林开垦或乱占林地,把林地化整为零、少批多占,造成林地减少和森林资源被破坏现象时有发生。内江至宜宾高速公路宜宾段占有林地1000余亩,自1997年至今,虽经省地林业主管部门多次交涉,至今仍未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人与森林争林地的现象在四川时有发生。在山中穿行,随处可见被剥去绿装的山体。
  提高认识保护林业
  针对此次检查情况,检查组认为各地、各部门应按可持续发展观点,提高对林业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认识。
  广西的特点是“八山一水一分田”,其中石灰岩山地和25度以上陡坡等生态极其脆弱的地区又占了很大面积。保护这些地方的植被是生态脱贫的根本措施。植被一旦遭到破坏,不要说脱贫、致富、发展经济,就连生存都很难维持。检查组认为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生态自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用可持续发展眼光发展经济,切忌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对于四川林区的毁林开垦,林、粮争地的现象,首先要向老百姓宣传林子保不住,泥石流和水土流失就不可避免,山谷地和平原的耕地最终也保不住,为此要封山育林,坚决依法推进25度坡以上的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并且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以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粮食产量,这样才能真正调动起农民积极性,切实保护森林资源。(附图片)
  左图:执法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杨振怀(右二)在广西百色退耕还林现场详细地向林农了解情况。
  柳晓森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武当山:松树在流泪
  记者近日到旅游胜地武当山采访,只见武当山国家森林公园唐代古神道两旁,鲁家寨、武当山玉虚宫背后凤凰山等地的上万棵生长30—40年以上的大松树,因采割松脂,树干被刀割留下一块块“Y”字形难看的大树疤,不仅严重破坏了武当山的自然景观,而且因采割松脂,松树危在旦夕。
  武当山国家森林公园风景管理处(武当山国营林场,处场合一)一名副场长告诉记者,武当山国营林场有7万多亩山林。多年来,由武当山所在的湖北丹江口市政府财政拨款发放林场工人的工资。但1986年市财政对林场断奶后靠砍树卖木材发工资维持生计,后被记者发现予以揭露,引起了国家和省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停止砍伐,并恢复部分人员的财政饭。国家林业部从1997年至今,共下达武当山森林公园修路和建设贴息款250多万元,但至今资金到不了位。所以林场经市政府批准,与安徽省黄山市屯溪林产品开发公司签订协议,同意该公司采割松脂,每年交场资源开采费2万多元。与此同时,假借“间伐”为名仍砍树卖材。盼望早日放下斧头和大刀,切实保护武当名山森林资源。
  右图:松树被割开“Y”字形刀口,每棵树上凿有约50厘米长的槽,下吊一个塑料袋,树汁化为一股股松脂流入袋内。
  下图:林场工人正在运送采伐的松树。
  右上图:在林场储木场,有30多立方米带“Y”字形树疤被采伐的松树。袁正洪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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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治论苑

  树木之本在树人
  三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可见育树不易,育人更难。树对人类而言,意义重大。对于林木巨大作用的认识,人类也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至于能够主动地保护和利用林业资源,更是人类环保意识和综合素质提高的结果。人作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可以说,欲先树木必先树人。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与环境、资源之间存在严重的矛盾。滥砍乱伐树木,人、林争地,工程建设违法占用林地等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我国森林资源未能有效地得以保护。因此,我国森林法及地方与之配套的森林法规以严肃的法律形式对人与森林之间的关系加以规范和约束,希望能以此规范人们合理地开发、利用、保护森林资源。
  从森林法目前实施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还是好的,森林覆盖面积有所增加,全民性绿化活动蔚然成风,森林的作用被广泛认识。但是在贯彻森林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中以政府行为和法人行为乱占林地的现象较为突出。有的地方为了搞基础设施建设,上经济项目,林地随便占用,树木遭到砍伐。这种打着公家旗号乱占林地的行为后果更为严重。它们不仅占地面积大,砍伐林木数量多,而且直接改变山河面貌,破坏原有生态平衡。对此,我们应该首先教育干部要学会用可持续发展观点,眼光看得长远一点,不要只顾眼前利,不顾子孙地。
  在林区,经常可以看到农民被生活所迫,在原本就贫瘠的山坡上种粮食。他们不知道,山上的林子保不住,泥石流、水土流失就不可避免,山谷地和平原的耕地最终也保不住,由此将导致山区的生存条件更为恶劣。因此要教育农民树立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并通过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想方设法提高山区农民在河谷地和冲积平原上的粮食单产,以弥补在贫瘠的林地收获的粮食产量,这才是提高农民育林、护林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森林不仅造福林区本身,它的水源涵养作用更是造福全流域,所以保护森林不光是林区政府和人民的责任,也应是各地、各部门的任务。这就需要广大的干部、群众要有全局意识,以生态补偿等形式切实解决林区的生产、生活困难,齐心协力,为再造秀美山川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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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监督广角

  岂容如此卖房
  ——记一起在人大监督下被依法纠正的错案
  傅裕
  一起由原、被告恶意串通,伪造证据,法院办案干部严重失职,导致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错误调解和执行,严重损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汪清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日前被依法纠正。
  1990年7月,延吉市居民李某某与梁某某的儿子达成买卖房屋协议,将梁某某在延吉市的一间尚未办理房照的门市房购买(1994年11月,李某某办理了房照手续)。1994年5月,梁某某女婿金光虎在明知房屋已被卖出的情况下,恶意串通汪清县汪清(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金京镐,策划、伪造了梁某某在汪清(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的“贷款协议书”、“调查报告”,并据此为凭证,以汪清(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汪清县法院起诉,要求梁某某退还拖欠的14.1万元贷款及利息共计299711.86元。1994年8月18日,汪清县法院受理此案,由经济审判庭审判员张万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此案,并于同年9月1日调解结案。调解书生效后,梁某某没有按期还款。1995年4月18日,汪清县法院作出裁定,采取强制执行方式,将李某某的房屋抵债给汪清(农村)信用合作社,李某某的房照予以注销。根据裁定,该房所有权便归汪清(农民)信用合作社所有。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李某某多次到州人大、州法院申诉、上访。1995年6月27日,州法院向汪清县法院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中止执行。但此时,汪清县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此后,李某某又多次向州人大提出申诉,引起州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1997年5月5日,州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该案交由州法院办理。州法院指派专人进行了审查,于同年5月20日交给汪清县法院办理,明确要求通过再审程序纠正原调解书的错误。但是,汪清县法院进行再审时,并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第一审程序开庭审理,而是进行了书面审理,认为原审没有错误。
  1998年8月,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该申诉案交给州检察院办理。9月,州检察院提交的案件调查书面报告查明,原调解依据的证据是原告和被告恶意串通伪造的,认定的事实是不存在的。1998年10月,州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要求州法院对汪清县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本案过程中发生的错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尽快予以纠正。
  10月23日,州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进行了宣判。一、撤销汪清县法院原民事调解书及执行程序上的民事裁定书。二、驳回汪清(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起诉。州法院领导代表法院向李某某表示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要求汪清县法院尽快进行执行回转工作。11月30日,汪清县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将犯罪嫌疑人金京镐、金光虎批准逮捕。
  这起由原、被告恶意串通,伪造证据,法院办案干部严重失职,导致汪清县法院错误调解和执行,严重损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被澄清、纠正后,汪清县人大常委会和汪清县法院的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他们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认为出现错案的关键是办案人员没有严格审查证据,不按法定程序办案。汪清县法院对此组织各庭室进行讨论,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吸取教训,坚持严格执法,防止和杜绝错案的发生。与此同时,汪清县法院对负有责任的3名办案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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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知人善任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干部任前审查制
  丁利民刘晓东
  长期以来,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通常做法是在例会上听取“一府两院”负责人的提请报告,然后讨论一下进行表决,导致对提请任命的干部是只知其名而不识其人,对其法律素质、工作能力、在群众中的威望知之甚少,如同“雾里看花”,很难做到知人善任。其结果只能是被动投票,极有可能造成用人不当,轻者不利于工作,重者则影响权力机关的形象。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多年实践和探索,从1998年开始已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任前审查制度,克服了“雾里看花”,做到了知人善任。
  为使工作有章可循,他们重新修订了《人事任免办法》,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命人员的任前审查作了明确规定:首先由“一府两院”在例会前10天向人大常委会报送提请报告。对于提请任命审判员和检察员的还要提报批准为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有关材料。然后由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提请任命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审查。譬如对“两院”的提请任命人员,就依据法官法第九条或检察官法第十条中的规定,重点审查其是否具备任职资格。再是对提请人员进行法律考试,考试不及格者暂缓提请,经补考及格后可再提请,补考不及格者,一年内不得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同一职务。另外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组成调查组到被提请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了解和考查,组织民主测评。最后由人事代表工作室根据审查情况写出审查报告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由主任会议确定是否提交常委会议审议表决。
  该市人大常委会还规定,在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命人员进行表决前,被提请人员要到会与委员们见面,并作供职发言,针对拟任职务谈谈自己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及对人大常委会表决结果的认识和今后的打算,使委员们对被提请人员的综合素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真正做到知人善任。
  实行任前审查制度以来,该市人大常委会共审查16人,经审查合格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表决并通过的15人。其中,在对市中级法院提请任命的一名副庭长进行审查时,他们通过信访等渠道了解到该同志在一件错案中曾担任主审法官,有一些问题还没有查清,不宜提请任命。于是,主任会议确定暂不提请例会表决,并建议市中级法院撤回了提请。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福贡:依法行使否决权
  最近,云南省福贡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扶贫资金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在提交福贡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审议时,被否决。
  《工作报告》被否决的原因,主要是扶贫资金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不明晰,扶贫资金乱投放的现象严重,没有真正体现扶贫效果。报告起草、审核马虎了事,文理不通,数据前后矛盾等。对此,会议提出了三点建议:尽快配好配齐县扶贫办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继续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扶贫工作方式,公司经济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彻底体现政企分开;政府要组织调查组,查清往年承贷贴息低息扶贫资金自办公司、办厂、办实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县政府有关领导当即表示:一定要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批评和监督,为做好全县扶贫攻坚工作依法行政。
  ——《云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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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衡阳:一号议案治污水
  在不久前举行的湖南省衡阳市第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式上,400多名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朱菊桂等1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保护湘江水质的议案》,这是闭幕式上审议表决的第一个议案,这个议案的通过赢得了代表们热烈的掌声。
  今年以来,由于湘江以及蒸水两岸的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部分单位和个人向江中倾倒垃圾,加之大源渡水利枢纽工程截流蓄水,流量大为减少,流速减慢,各种污染物滞留迂回于饮用水源区内,有害细菌和微生物大量繁殖,造成湘江衡阳段部分水质遭受严重污染。全市供水水质发生多项指标超标,达到不能饮用的程度,市民反映十分强烈。
  群众的呼声深深打动了人大代表们的心。在大会分团审议时,以朱菊桂为领衔人的27名市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就湘江水污染的问题,向衡阳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了议案。
  与此同时,另有5个代表团共85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治理饮水污染的议案。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认真审议了这6个议案,决定合六为一,列为第一号议案,交大会表决。第二天,大会通过了该议案。
  目前,市政府正认真执行市人大作出的决定,加大了饮水治污的力度,关闭了衡阳县西渡造纸厂,派人督促大源渡开闸放水,加强对饮用水质的监测,自来水水质各项指标达到了饮用标准,市民喝上了卫生水。
  ——湖南《人民之友》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淳安:河道清障动真格
  今年入汛以来,浙江省淳安县各级政府认真按照省、市、县人大常委会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时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在积极开展病危水库除险加固、山体滑坡排险防范和加强植被保护的同时,对侵占河道建造违章建筑等设障行为动了真格。
  到六月中旬止,全县已拆除侵占河道违章建房九幢,计三百九十七平方米,晒坝一百零五处,计二千八百六十平方米;铲除河道内桑、竹园二十八亩;清运倾倒在河道内的工程弃渣、建筑垃圾五千二百立方米。
  ——浙江《人民政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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