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9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立法聚集

  福建加强涉台立法
  切实保障台胞权益
  本报记者 毛磊
  《福建省招收台湾学生若干规定》今年六月一日在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已是福建省出台的第九部单项涉台地方性法规,它也标志着福建涉台立法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与此同时,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近日还在全省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的执法检查活动。
  一水相连殷殷相望
  闽台之间,一水相连,殷殷相望,有着亲缘和地理上的优势。八成以上的台胞祖居地在福建,他们有着强烈的爱乡热情。近十年来,福建人民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通过自己的立法机构,来表达对台湾同胞各方面的关心和体贴。
  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九九○年七月三日通过的《福建省台湾同胞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开了福建省涉台立法的先河。
  此外,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五十九部具有涉台内容的地方性法规。由于福建省涉台立法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抓住重点,保障台胞投资权益,广泛调动了广大台胞来福建投资兴办各种企事业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福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据统计,到目前福建省已累计批准台资项目五千多项,协议台资一百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达五十亿美元。
  台商投资企业,已从试探性投资,发展到扎根型投资,出现了投资领域不断拓宽,投资期限和规模继续延长和扩大,农业合作迅速发展的可喜态势。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台商投资区走进健康发展的阶段,形成各自不同的特色。福州的马尾和厦门的杏林、海沧、集美四个台商投资区已成为台商和台资云集的地区。
  法制环境日臻成熟
  台商和台资涌向福建的引力,有的来自闽台同胞的亲情关系,习俗相同、语言相通;有的来自大陆的硬件开发,注重搞好基础设施的建设,还包括福建有着广阔的市场和廉价的劳动力,但最重要的是,福建的台商投资法制软环境日臻成熟,这种良好的法制环境是由国家立法和福建的地方性立法共同营造的。
  作为全国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两岸交往具有重要位置的福建省,始终把完善涉台立法,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台资促进经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任务来抓,在涉台地方立法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
  为适应台湾船舶和台湾同胞来福建贸易、投资以及避风、修船、补给的需要,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先后批准了二十九个台湾船舶停泊点和四个台湾船舶避风点,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于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五日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为推动两岸交往提供了法制规范和保障。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一九九四年九月十六日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七日通过了《福建省接受台湾同胞捐赠管理办法》;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等两项涉台法规;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州市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若干规定》。这样,福建省通过这一系列地方性涉台法规,对闽台人民之间的经济合作、经贸关系、权益保障等方面加以规范和调整,使两岸关系得以健康发展。
  由点到面点面结合
  福建省涉台立法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不仅取决于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路线的正确指引,以及广大台胞和全省人民的有力支持,还在于立法工作机构认真负责、团结协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体现地方特色的立法方法和途径。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创举。地方立法没有前人经验可资借鉴。为了开展涉台立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不等不靠,坚持解放思想,从实践中认真摸索出一条从点到面、点面结合的立法工作方法和途径。
  因为缺乏经验,起初只能制定一些条款式的涉台法规。这些工作为相对集中系统地制定单项涉台法规作了大量准备,工作方法上经历了一个从点到面不断积累的发展过程。因为有了前一阶段奠定基础,近十年来既集中系统地制定了若干单项涉台法规,又继续有目的地出台了不少条款式的涉台法规,这后一阶段的工作方法可以说是点面结合了。
  福建省人大这种立法工作方法无疑同涉台立法成果一样,已成为一份珍贵的财富。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强化质量法治净化消费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产品质量法重庆执法检查纪实
  本报记者 王比学
  产品质量,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今年5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山城重庆检查产品质量法的执行情况,记者随行采访,深深体会到产品质量是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探索质量管理新路
  “产品质量法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重庆市通过几年的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去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抽查了重庆市50家企业的产品,合格率达79.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全民质量意识有了较大提高,‘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越来越被广大企业所认识。”重庆市委常务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云龙为检查组作了整体评述。
  重庆市在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中,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即实行质量公告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同时力争政府的支持。
  5月23日,检查组来到了大足县五金市场,记者在感受这繁忙而有序的交易场面的同时,采访了县技术监督局副局长,他介绍说:“这个市场去年可没这么热闹。去年一季度市技术监督局对五金市场的一些农机配件进行了抽检,合格率仅为30%左右。市技术监督局公告后,我们压力很大。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立即召开全体从业人员参加的整改大会,广泛宣传产品质量法和技术标准。同时,完善进货检验制度,并定期进行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者,先规劝,不改者,则给予处罚。经过一系列措施,目前产品质量大大提高,今年一季度再次进行抽查,合格率超过70%。”当记者采访市场内的从业人员时,他们也感到“只有质量过硬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站住脚”。
  对此,市技术监督局局长不无感慨地对记者说:“以前我们技术监督部门要求企业整改,有的企业根本不理睬,我们总感力度不够。现在有政府的支持,由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我们的工作顺畅多了。”
  但愿悲剧不再发生
  检查组在为重庆市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取得成绩感到欣慰的同时,也为过去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悲剧而痛心,纷纷呼吁,加强质量立法,让悲剧不再发生。
  质量问题的投诉,历来是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问题,已成为危害消费者权益的主要原因。据重庆市消协介绍,去年重庆市共受理涉及质量问题的投诉88件,其中包括:啤酒瓶爆炸、家用电器燃烧、燃气热水器中毒、高压锅爆炸、伪劣药品及化妆品、变质过期食品和劣质农用资料等。
  南川市个体户黄女士,去年1月25日购买了一台10升液化气热水器,第二天第一次使用,便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检测,热水器存在严重的漏气现象。南川市消协通知厂家,妥善处理了此事,厂家赔偿死者家属25万元人民币。
  江津市两农民共同出资9.8万元购买了一台推土机。购回3天,推土机就出现发动机油管破裂、履带断裂等问题。他俩多次打电话要求厂家派人修理,厂家一直置之不理。两农民自行找人修理后,质量问题还是不断发生,最终导致推土机完全不能运转。眼看用东拼西凑的钱买的推土机快变成了一堆废铁,两农民只好向江津消协投诉。经消协调解,由分公司退还两农民原购货款9.8万元,赔偿两农民经济损失3万元。
  问题不容忽视
  产品质量法的颁布,对重庆市加强质量管理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是质量监督投入不足。据反映,重庆市技术监督系统的经费一半以上靠自筹,市财政没有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配置和更新质检设备。区、县技术监督局,特别是一些不太富裕的县,经费主要靠自筹。当记者问技术监督部门的人员“自筹”一般采取什么形式时,他们无可奈何地回答:“只有靠质检收费和罚款返还。”但他们同时也意识到,这样带来了两个不好的后果:一是行政部门以罚代刑,对一些触犯刑律的案件不依法移交司法部门,造成对违法行为“打不疼,打不死”;二是乱收费、乱罚款。
  其次是一些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基础薄弱。检查组检查了一些企业,发现重庆市的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大企业要好于小企业。个别小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以质取胜的意识淡薄,质量管理工作或流于形式,或名存实亡。有的小企业连必需的计量检测设备都没有。有的销售企业不严格把关,没有必要的进货检测手段,造成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再次是行政部门职能交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涉及技术监督、工商、卫生、商检以及众多的专业生产部门,而现行的法律在相关部门职能方面的规定又不很清楚,现行体制下一些管理职能没有理顺,造成这些部门职能交叉,重复抽查,重复检验。一些企业在座谈会上向检查组诉说他们不堪忍受的多头抽检和重复收费。
  让假冒伪劣产品不再侵害百姓,这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它需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立法,强化执法力度,提高全民的质量意识。(附图片)
  右图:5月18日至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重庆市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图为检查场景。
  张玉璧 郭洪波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一票之差”的联想
  许长荣
  今年4月29日结束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有一条令人关注的新闻:在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草案)》时,因赞成票未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草案未获通过。
  关于公路法修正案草案,早在去年10月召开的第五次常委会会议就进行了初步审议,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改后的公路法草案再次进行了审议。但在随后表决中,参加会议的125名组成人员,赞成77票,反对6票,弃权42票,未过现有全体组成人员154人的半数。因此,这一决定草案仅以一票之差没有通过。在“遗憾”之余,我又非常赞赏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制定国家法律涉及国家大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得不谨慎,不得不权衡利弊得失。参加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委员普遍认为,对现行的公路和车辆的收费制度进行改革是完全必要的。但一些委员对费改税后会不会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表示担心,心里没底,希望国务院考虑得更细些。心里没底,不盲目投赞成票,体现了委员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也说明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过程是决策过程。决策要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就要广泛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就要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不同的意见,反复论证、修改,使之不断完善,符合实际需要。法律通过后,还要适应实践的发展变化作出必要的修改。国家立法如此,地方立法也是如此,也需要立法工作者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作风来做好这项工作。
  国务院提出法律修正案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表决中没有通过,这在过去是难以想象的。现在人们却以平静的心情接受这一事实。它一方面反映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进步,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公民民主法制观念和承受力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国家立法机关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水平的提高,西方媒体对中国人大的“橡皮图章”的诬蔑之词被越来越多的事实击得粉碎。当然,我们也无须讳言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中还有不少薄弱环节,需要不断完善;更不要陷入这样的逻辑“怪圈”:凡是议案在审议和表决时没有顺利通过,或者提出许多不同意见,就是“民主”;否则,就是“不民主”,就是“橡皮图章”;或者说议案没有顺利通过,就是“没有实现党委意图”;只有顺利通过才是“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完全可以相信,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各级领导机关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提高,无论是人大审议的议案,还是党委、政府将作出的决策事项,在表决中通过或不通过,都是正常的现象。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守卫着“黄金国道”的河南省济源市公安交警五大队的民警们十年如一日忠于职守、热情服务,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并获得全国“公安战线廉政爱民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图为最近交警为五龙口镇实验小学建立起德育基地,并担任辅导员。
  刘灿 马二京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信息通道

  福州边防警察破获走私大案
  本报讯 5月23日午夜,福建省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紧急调动连江、马尾、罗源三县区边防官兵实施跨地区作战,夜袭宁德地区漳湾及八都等地的走私窝点,一举破获了一起特大走私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32名,查获装有进口汽车部件、相纸、成品棉等走私物品的40个大型集装箱,总案值达3000多万元。同时被查扣的还有走私船“苏鹏”号货轮及12辆运送走私物品的拖车。据悉,这是近年来福建省破获的最大一起走私案件。(江一 贺华锋)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信息通道

  商丘梁园区人大密切联系代表
  本报讯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大常委会,今年以来注重发挥代表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密切联系代表。
  他们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例会,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并形成制度;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各委室联系代表制度;建立走访代表制度;定期召开代表联络组组长和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使人大常委会能准确掌握代表的工作情况,便于决策和指导工作。(王才喜)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信息通道

  长沙市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
  本报讯 5月上旬,湖南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新一届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全市118个乡镇人大的主席或副主席及4个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工委主任共120多人参加了培训。他们系统地学习了宪法及其修正案、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村委会组织法、湖南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周建军 王锡财)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信息通道

  珠海市政府办理人大代表提议案
  本报讯 今年二月召开的广东珠海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十多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切实整顿政府机关工作作风,优化珠海市改革与发展软环境》的议案。珠海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决心抓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的契机,于今年五月中旬制定出机关作风整改建设方案,建章立制,公开政务,广泛建立量化岗位目标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黄东)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周末,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罕镇九乡小学六年级的傣族学生们来到公园与他们喜爱的大象嬉戏。云南民族地区近年来十分重视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教育事业得到很大发展,适龄儿童入学率已超过97%,小学在校人数达250多万。
  新华社记者 王长山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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