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5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头条竞赛

北京高层住宅的比重越来越大,目前1.5亿平方米住宅中有近25%是高层建筑,新建的高层住宅几乎全是高耸的塔楼——
我们需要多少塔楼
本报记者杜海涛
北京正在“长高”。
1978年以前,北京仅有少量高层住宅。1978年至1982年,高层住宅占新建住宅的比重为10%左右,到1990年接近60%。随后几年,由于市政府采取措施控制,1994年高层住宅建设比重回落到21%。可到1997年又接近50%。目前,1.5亿平方米住宅中有近25%是高层建筑。近郊新开发区几乎都是高层住宅,且新建的高层住宅几乎全是高耸的塔楼。
住宅建设模式对住宅建设的发展和人们居往条件的改善影响很大,好的住宅建设模式不但可以提供更加优越的居住条件,还可以节约资金和土地。面对高耸的塔楼,有关专家提出——
塔式高层住宅,是住宅建设的发展方向吗
我国建筑设计大师、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张开济认为,建筑设计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对人的关怀”,居住建筑中更应强调这一原则,因为人们一生中几乎有2/3的时间是在家里度过的。阳光是人类生存和保障人体健康的基本要素,而一般塔式住宅至多只有大约1/3的住户是朝南的,其余的成了“阳光贫困户”。
70年代末期,高层住宅在北京出现时,张开济就提出高层建筑由于结构方式、基础处理、垂直交通以及消防要求等均不同于多层建筑(一般指五、六层建筑),所以它的经济效益比较差。由于电梯、楼梯占建筑面积,它的平面利用系数也比多层住宅低。此外,住宅区庞大的楼群在冬天还引起高层风的侵扰,使住宅区小气候恶化。从防灾的角度看,高层住宅消防问题至今也没妥善解决。塔式高层住宅比一般高层住宅问题更多。
既然如此,为什么北京高层住宅的比重日益增加呢?这是因为不少人认为,要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问题,必须建造高楼,那么——
塔式高层住宅,是解决人地矛盾的出路吗
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宋融认为,中国人口基数大,而土地是有限的,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而且人口还在不断膨胀。因此,节约土地是每个建筑师必须考虑的问题。宋融强调,现在我们国家的住宅建设已经开始进入商品化时代。以前的住宅带有平均主义的色彩,每户住宅的大小和朝向基本相同,而商品住宅则要求在住宅等级上有所区别,以不同的标准,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爱好,包括光照。
至于造价,虽然高层住宅本身的造价和管理费用高。但是,如果连同开发使用土地的费用、市政管线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费用一起综合比较,那么高层住宅就并不比多层住宅贵了。而且高层住宅能够节约人类最宝贵的、而且是不可替代的资源——土地。
宋融强调,板式高层住宅也可以造得很高,但在节约用地上优势不大,而且还遮挡太阳光在背后形成一个大阴影。而塔式高层住宅虽然使一些居室牺牲了光照,但可以多节约土地,提供了绿化用地、停车用地和娱乐、休闲、体育活动的公共用地,为老年人、儿童提供了活动场所。
但也有不少专家认为节地确实必要,但可采取多种途径。
张开济指出,现在国外采用较多的是“低层高密度”或“多层高密度”,它们同样可以提高建筑密度,却没有高层住宅带来的副作用。目前的塔式高层住宅的设计模式主要是从香港引过来的,而它是香港地少人多,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住宅建设模式。北京气候比较寒冷干燥,香港则炎热潮湿;北京需要阳光和采暖,而香港更需要通风。北京的土地资源虽然也很紧缺,但住宅建设用地仍远比香港丰富,因此没有必要完全模仿香港。
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城市规划专家董光器认为,高层住宅之所以能够节约用地,是缩小楼间距、片面追求高容积率的结果。他指出,目前北京市人均居住面积约为9平方米,仅能满足人们基本生活的需要。由于地价昂贵,目前开发公司建造塔式高层住宅,很多只是为了多出房,不是为了解放绿地。现在塔式高层住宅往往是低标准的,卧室小,起居室小,厨房小,厕所小,阳台小,在目前住房紧张的情况下,这些住宅可以卖出去。但在将来,当住宅商品化成熟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之后,这类住宅很可能被人们拒绝,成为城市发展的包袱。因此,着眼未来,我们不能不思考——
塔式高层住宅,是面向未来的选择吗
董光器强调,目前,北京80%的人口集中在6%的土地上,这是不合理的。北京是政治文化中心,城市中心住宅不宜过多,人口应该疏散,北京需要的是合理布局。着眼未来,北京应该着力解决大容量快速轨道交通和公路交通问题,完善和加强社区生活服务建设,开发近郊区住宅建设,千方百计带动郊区市场发展。
董光器指出,北京目前建的塔式高层住宅,不仅楼越建越高,而且体形越建越胖,每户楼梯所联系的户数,从一梯4户、6户、8户,一直发展到一梯10户至12户。更有甚者,为了争取多盖房,出现了双塔联体以至多塔联体。塔群林立的居住区大大损坏了居住环境和城市风貌。
有专家指出,由于城市人口的过度集中,必然会在交通、环卫、治安、社区服务等方面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着眼未来,城市住宅如何建设,这必须引起城市规划人员的充分关注。(附图片)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专家学者谈再就业

逐步放开行政性垄断
——访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
本报记者朱剑红
作为长期研究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的学者,周其仁近年开始研究城市劳动力市场问题顺理成章。他从农村劳动力进城所带来的冲击中,看到了对城市劳动力市场发育的积极影响。那就是竞争给城市的用工制度、工资制度等带来的活力。一个有竞争力的城市劳动力市场,对于提高我国城市化水平,是非常有帮助的。
按照多数国家的情况,当一个国家的工业增加值占GDP(国内生产总值)的30%时,城市化水平应在50%左右。而我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城市化发展水平滞后于工业发展水平。在我国工业增加值占40%以上的情况下,城镇人口还不到30%。就是把统计上低估的因素考虑进去,也只有30%多一点。因此,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将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阶段。
但是,我们必须回答,进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能够增加多少就业空间?一般认为,城市第三产业可以容纳比较多的劳动力。因此,人们强调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这无疑可以带来许多就业机会。但就目前情况看,小的服务业如饭馆、澡堂、零售业等,放开程度已经很高了,而城市的需求毕竟有限。于是,周其仁把眼光投向大服务业,他提出一个大胆的观点:把行政性垄断的产业、部门、产品和服务,如电信、金融和城市公用事业部门等,进一步放开,降低垄断,增加竞争,可以开辟新的就业领域。
周其仁提出,首先要对目前还实行行政性垄断的所有领域,一个一个地去审核研究,看看可否分步骤增加竞争程度。
虽然我们改革开放已经有20年了,但由于长期生活在计划经济中,使得人们对经济生活中的行政性垄断现象已经熟视无睹,甚至麻木不仁。周其仁举例说,一些城市不允许中国联通的无线通讯130接通匪警110、火警119,甚至不让130接通联通公司的无线寻呼191。这种典型的用行政垄断来维护部门利益的做法,不仅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利益,也损害了全社会的利益。而如此恶劣的情形,居然堂而皇之地存在着。
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已经证明,原来人们认为只有政府部门可以做的事情,放开竞争以后,社会也可以做得很好,而且带来了非常可观的就业效果。比如我们现在司空见惯的BP机,在近几年发展飞快,全国已有大约6000万用户。为这6000万BP机配套服务的发射台、24小时服务台以及设备的制造、销售、维修,带动了多少就业!如果不是把行政性垄断放开,这样的局面是不可思议的。再如,当我们的航空领域开放竞争后,各公司为了吸引旅客,采取了很多办法来方便人们乘飞机。过去售票点少,买机票难乎其难,现在售票点数量大增,购买机票已相当方便。城市的书刊发行也很能说明问题,过去人们订报买书只有靠邮局、新华书店,现在书摊报摊随处可见,送报上门屡见不鲜,方便且不说,重要的是这里存在着多么庞大的一支就业大军啊!
周其仁承认,行政性垄断的领域多为敏感的领域,必须谨慎研究和对待。但他也相信,这的确是一个就业潜力很大的领域。那里会有想象不到的就业天地,因为竞争首先增加的是“创业”的空间,有了足够的创业空间,再就业、就业问题才可以解决好。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谁是纳税人
刘佐
谁是纳税人?这似乎是一个听起来十分简单的小问题。但是,人们对此却有许多不同的说法,其中以下两种说法比较典型。
一种说法是:“只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才是纳税人。”但是实际上,纳税人中除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以外,还有缴纳其他税收的个人(如购买住房缴纳契税的职工和屠宰应税牲畜缴纳屠宰税的农民等)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等(如生产企业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多种税项)。由此可见,此说不能成立。
另一种说法是:“所有的人都是纳税人,因为所有的商品中都包含着税收,所以人们在购买商品的时候都纳了税。”我以为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理由如下:
首先,并非所有的商品中都包含着税收。例如,市民在集贸市场上购买农民出售自产的鸡蛋的时候,买卖双方都没有,也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收,因为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此类交易既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农业税,也不征收所得税。
第二,即使是商品价格中包含着税收,也不能说购买者就是纳税人。因为“纳税人”是一个法律概念,通常是指负有法定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其内涵是有明确规定的。例如,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而在商场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并不需要办理增值税的登记、申报、纳税等手续。
第三,在正常的情况下,商品价格中不仅包含着销售税金,也包含着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按照利润缴纳的所得税与其他税收以及成本、费用,能说这些税收、成本、费用都是购买者缴纳的吗?
其实,要弄清谁是纳税人并不困难,只要看一看有关税法的具体规定就可以了,难的是负税人(即税收的最终负担者)有时难以确认。而上述第二种说法之所以欠妥,正是由于将纳税人与负税人混为一谈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常应当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进行商品交易。这时候,商品销售者可以用其销售收入扣除成本之后的盈利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各项税金,并由自己负担上述税金。但是,如果商品的价格与价值发生了偏离,则有可能发生税负转嫁。例如,某些消费品(如烟、酒)的价格通常大大高于其价值,同时国家对于这些消费品征收较高的税收,以达到取得财政收入和调节消费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发生了税负转嫁:即虽然税款是销售者缴纳的,但是这些税款已经全部或者部分地转嫁给消费者负担了。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旅行社突发变故怎么办?委托投资公司买卖股票时能否对股市风险找赔?在“工伤概不负责”的牌子下出了工伤找谁说?
新《合同法》有新“说法”
孙明新
新近颁布的《合同法》的起草人和统稿人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日前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新《合同法》充分体现了对消费者和劳动者的保护,增添了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没有的内容。
梁慧星说,现在,中国90%以上消费品和80%以上生产资料完全由市场调节,由当事人自由缔结合同,不受国家计划管制。凡是市场交换行为都受《合同法》规范。
梁慧星指出,比如旅行社将天气变化、人数增加解释为不可抗拒力,以此为由单方面变更合同,或房地产开发商以材料价格上涨为由要求购买楼花的消费者追加费用等行为,原来都于法无据,现在新《合同法》上对这些节目变更和免责的因素,包括不可抗拒力,都作了与一般情形变化和商业风险不同的严格界定。同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提供服务的一方往往将“概不负责”或“与本公司无关”的条款,强加于消费者的情况。按照新《合同法》,如果这些公司未依平等原则确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那么公司的说法无效。同样,客户在委托一家投资咨询公司买卖股票时,该公司就有义务提醒投资者“股市有风险”,收益和损失都由投资者承担,否则,没有这些说明,合同即为无效,投资者就可以拿着新《合同法》讨“说法”。还有,针对有些建筑公司招外地民工时,在合同上写着“工伤概不负责”字样,按照新《合同法》的关于免责条款的规定,工人一旦出现工伤,公司要承担责任。
梁慧星特别指出,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自由、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指合同的内容及目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因此,它为消费者在《消法》和《产品质量法》之外,又提供了一种新的维权武器。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记者来信

南宁彩票市场为何急剧降温
本报记者杜峻晓
南宁自3月6日开始的4000万元赈灾福利彩票销售,原计划5天销完,结果5天后,仅销售彩票1700万元,40个20万元大奖还余25个,40个10万元大奖还余23个。
记得去年12月的一次社会福利摸奖开始后,记者前去销售点采访。时间尚早,人们已挤得严严实实,记者不得不在距摸奖处3公里以外的地方存了自行车步行前往。到离摸奖现场尚有1公里的地方,宽30米的街道已被挤得水泄不通。
如今彩票销售为何变冷?“彩票销售密度过大,提不起市民的兴趣。”一位国家干部淡淡地对记者说。从1998年初到现在,南宁共发售过7次彩票。去年年初是900万元的体育彩票,眨眼间就被人们抢光了。主办方觉得南宁人消化能力挺强,便隔几个月来一次,前前后后差不多吃进了1.5亿元。这位干部说,做什么事情都得掌握一个度,接二连三地发,把彩票搞成家常便饭,对国家对人民都不是一件好事,太频繁还会损害彩票市场的信誉,让人觉得国家是在变着法儿掏居民口袋里的钱。
南宁彩票市场的转冷,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医疗改革:个人负担多少
本报记者白剑峰
今年,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将进行重大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每个城镇职工在医疗问题上都将面临巨大变化。那么,改革究竟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广大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有关负责人。
问: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哪些人?
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
离休人员、老红军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在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问:改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有多重?
答: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为了保持收支平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规定了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问:改革后会不会出现看病更贵的情况?
答:不会。因为病人的就诊费用主要由诊疗费和药费两部分组成。城镇医疗机构改革要逐步理顺和调整医疗服务的技术劳务价格,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服务总收入的比重。这样,医疗服务收费将会有升有降。部分低于成本的医疗技术收费项目可能调高,一些大型检查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将降低。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海关缉私警察出手了
3月19日上午,南京海关缉私警察把企图逃往境外的走私犯罪嫌疑人施文航押解回宁。
走私犯罪嫌疑人施文航1998年以来以开展加工贸易为名走私进口腈纶短纤200吨,偷逃国家税款86万余元。南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发现施文航有逃往境外的迹象,立即采取行动,于3月17日在河北邯郸将施文航抓获归案。
据介绍,以往由于海关只有行政执法权而没有刑事执法权,经常发生主犯抓不到、取证难的现象,最终只能对案件作行政处罚,犯罪分子没有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海关缉私警察则可以在走私案件立案的同时,就开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和抓捕工作。走私犯罪分子再也不能轻易脱逃。(王戈吴振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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