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28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为祖国统一大业知情出力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考察沿海省市对台工作纪行
新华社记者赵新兵本报记者何煦昭贾昭全
从4月12日至25日,为响应江泽民主席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八项主张,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风尘仆仆,在沿海6省1市就推动海峡两岸政治谈判、经贸合作和直接“三通”等问题进行考察和研讨。
在闽粤大地、江浙地区、山东半岛,在五指山下、浦江两岸,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部分无党派人士认真听取各地对台工作的情况汇报,举行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并深入台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两岸交流与合作的形势使他们兴奋不已,实现祖国统一的强烈愿望又使他们倍感使命的神圣与紧迫。在考察结束之际,他们表达了共同的心声:衷心赞同和拥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江泽民主席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八项主张。他们呼吁台湾当局以民族大义和两岸同胞的福祉为重,尽快与祖国大陆进行一个中国原则下的政治谈判,为祖国的统一多做实事。
(一)
与台湾仅有一水之隔的福建省,由于特殊的地缘、亲缘等因素,得两岸交流合作风气之先。考察团一抵达与金门遥遥相对的厦门,便被这里热络的两岸交流交往氛围所吸引和感染。
福建省委、省政府负责人向他们介绍:从1992年到现在,台胞来闽达220万人次。其中来闽交流1100多次;福建赴台交流451批、近2500人次。至今年2月,福建累计批准台资项目5562项,实际利用台资70.27亿美元,贸易额累计已达167.46亿美元;1990年以来,福建地方剧种赴台演出660多场次。
闽台间的交流与合作只是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一个缩影。据统计,目前已有1300万人次的台胞到过祖国大陆,祖国大陆赴台也累计达24万人次。祖国大陆累计批准台资企业近4万家,两岸年间接贸易额超过200亿美元。
在浙江、上海、广东、海南、江苏、山东,除了听取省、市委,省、市政府对台工作情况的介绍外,考察团还深入宁波、杭州、嘉兴、浦东、中山、东莞、深圳、万宁、三亚、南京、苏州、青岛、烟台等地具体了解两岸经贸、文化等方面交流合作的成绩。参加考察的人士对这里的对台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们称目前两岸交流合作“像春天的江南一样气象万千,如南方大地的红土一样火热”。
全国工商联名誉主席王光英感慨地说:“此行对于两岸各项交流及两岸关系的现状,有了许多真切的了解和感受,可喜的成绩令人欣慰。”
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说,中共中央早在20年前就提出了政治谈判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张,邓小平同志在1983年针对台湾问题明确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江泽民主席1995年又提出八项主张,建议两岸尽快进行“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的谈判,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加强两岸各个领域的交流、交往与合作等。这些方针政策极大地促进了两岸关系的发展,事实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九三学社中央主席吴阶平认为,通过10多天的考察,进一步了解到祖国大陆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江泽民主席的八项主张,制定了一系列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的具体政策,较好地落实中央有关精神。
(二)
福建莆田湄洲岛是两岸人民共同信奉的妈祖女神的故乡,当地负责人向考察团介绍说:“每逢妈祖诞生日和羽化日,湄洲岛外舟樯林立。台湾同胞多次冲破台湾当局的禁令,乘船由台湾直航到达湄洲。”
民建中央名誉副主席万国权说,尽管两岸目前处于暂时的分离之中,但两岸人民的交流交往是任何人为因素都无法阻隔的。
台盟中央主席张克辉指出,解决台湾问题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是台湾人民,这就需要更进一步加强两岸人民的交流交往,增进沟通与理解,这样中国的统一就更有希望。
在各项交流合作中,经贸合作交流有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在繁荣两岸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浙江宁波市,全国工商联主席经叔平在参观了这里的台资企业后深有感触地说:“两岸经济互补性很大,具有很大的合作潜力,加强两岸合作可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农工党中央主席蒋正华、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认为,台湾经济面临岛内发展空间和市场狭小,资源有限的难题,而祖国大陆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土地、资源、劳动力和市场方面存在众多优势。
在南京金桐石化有限公司机器轰鸣的车间里,台商陈武雄介绍了与当地合作办企业的发展情况。这家企业1995年投产,去年产值达2.8亿元人民币,实现利润5600万元,上缴税收4900多万元。民盟中央主席丁石孙说:“这充分显示出两岸经贸合作的成果。”
两岸各个领域交流与交往的加强,客观上对两岸直接“三通”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考察团人士指出,两岸不能实现直接“三通”损害了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严重影响了两岸人员、经贸等领域的合作交流。成思危指出:“两岸近在咫尺,‘三通’问题解决不了,连两岸人民共同信奉的海神妈祖赴台,也不能乘船直航,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在厦门、福州等地,参加考察的人士看到,祖国大陆方面在港口、机场、公路、通讯等方面已基本为两岸直接“三通”做好了准备。张克辉在福建马尾港考察时指出,目前两岸同胞要求尽快实现直接“三通”的呼声日益高涨,希望台湾当局拆除阻碍两岸交流合作的障碍,尽快开放两岸直接“三通”。
(三)
在厦门鼓浪屿的鼓浪石上,一株原产台湾的相思树在微风中摇曳。台盟中央副主席刘亦铭在鼓浪石前沉思良久。
他说:“海峡两岸都是中国人。把这样一种亲情不能往来、两岸隔绝的状态带入新世纪是不公平的,也是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所不能同意的。”
民盟中央名誉主席钱伟长在考察时说,两岸实现和平统一完全是从人民的愿望出发提出来的,代表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意志。从历史上讲,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是统一最深厚、最根本的基础。
在孙中山先生的故乡广东中山市,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周铁农目睹了当地经济发展的新成就和与台湾交流合作的情况。他说:“孙中山先生一生致力于国家统一、民族富强。通过两岸人民的不懈努力,孙先生的夙愿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无党派人士、北京大学副校长陈章良教授认为,不论是哪一党、哪一派,都应该追求中国的繁荣和富强。如果大家都能够以民族的前途、国家的利益为重,海峡两岸就能很快走到一起来。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在座谈中纷纷指出,台湾当局近年来推行“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政策,甚至纵容“台独”势力,企图把台湾从中国领土上分裂出去。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说,我们对台湾当局违背一个中国原则,拖延祖国统一的做法表示坚决反对。
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副主席王文元说,两岸间的分歧主要是政治分歧,政治问题不解决,事务性问题也难以得到解决。两岸政治谈判是不可回避的。希望台湾当局积极回应江泽民主席的八项主张,不要再制造种种借口拖延政治谈判,尽早与祖国大陆进行一个中国原则下的政治谈判,结束敌对状态,推进两岸关系的发展。
参加考察的人士表示,促进祖国完全统一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神圣职责。他们将一如既往地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在推动两岸政治谈判、加强经贸合作和实现直接“三通”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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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学习广泛听取意见
上海市领导班子“三讲”教育认真扎实
据新华社上海4月27日电(记者陈毛弟)中共上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在“三讲”教育第一阶段,以自觉学习文件和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意见相结合,思想发动、学习提高阶段进行得既认真又扎实。
上海市“三讲”教育根据中央的部署和统一安排,从3月31日起正式开始。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黄菊要求全市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三讲”教育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认真按照中央的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整风精神贯穿“三讲”教育全过程,努力搞好上海的“三讲”教育。
上海市级领导班子先后召开有600多位各界人士参加的40多次座谈会,并以书面方式征求500多位各级干部的意见,广泛听取对搞好“三讲”教育以及对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参加座谈会的党内外干部和群众一致认为,“三讲”教育完全符合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愿和上海跨世纪发展的要求。许多参加座谈的人士事先征求本单位、本部门同志的意见。他们在发言中热切希望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三讲”教育中起带头作用,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和批评,下决心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上海市级领导班子为加深对“三讲”教育意义的认识,还专门举办讲座,邀请学者、教授作有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专题辅导报告,还听取了全国劳动模范马桂宁、新时期学雷锋标兵陶依嘉关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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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审议行政复议法草案和公路法修正案草案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记者傅旭报道: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4月26日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行政复议法草案和公路法修正案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行政复议法草案是在行政复议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行政复议的法律,也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以后的又一重要法律,必将对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行政复议法草案经过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吸收了大家提出的主要意见,目前已基本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有的委员还就个别条款的表述提出了修改意见。
不少委员在发言中建议,行政复议法草案通过后,要对广大人民群众广为宣传,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促进依法行政。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公路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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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审议预防少年违法行为法草案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记者吴兢报道:今天上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预防少年违法行为法草案。与会者认为,将预防少年违法行为法更名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一改动很好,重点突出,针对性更强。从我国的国情看,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
刘珩委员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定,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和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国已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这部法律重在保护;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两部法各有侧重。实践证明,遏制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至关重要。所以制定本法,对控制、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战略意义。
来自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黄保欣在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草案表示赞成的同时,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对修改草案的第25条“禁止在中小学校门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禁止开办上述场所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他认为“附近”的范围,应由本法具体规定,而不应留待各地自行规定,这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没有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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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审议公益事业捐赠法草案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记者吴兢报道:今天下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公益事业捐赠法草案。对受赠主体的范围、募捐的程序、对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对捐赠的优惠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专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展开了审议,气氛热烈。他们认为,制定公益事业捐赠法,规范受赠和募捐活动,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必将促进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公益事业捐赠法草案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三)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公共事业;(四)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张皓若委员说,该条对教育、卫生、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公共事业予以了“非营利”的限定。但如何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这对于确定本法的范围十分重要,应当予以明确。
宦爵才郎委员说,草案第五章作了专门规定,对捐赠者予以税收方面的优待。但其法条规定比较笼统,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他建议对捐赠的优惠措施规定得更具体明确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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