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28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质询案提出之后
本报记者李杰钱志新
编者按: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不满意而提出质询,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它从一个方面反映出我国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过程中,人大代表履行职权的意识和能力正在不断提高。这是十分可喜的。各级人大的有力监督,必将推动和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河南23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房改问题的质询案,既给省里有关部门增加了压力,也带来了动力,有助于问题更快更好地得到解决。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河南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23名省人大代表联名对住房改革中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了质询案。一石激起千重浪。提质询案,这在河南省人大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此事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人大代表仗义执言
省人大会议召开前夕,代表们收集了群众对房改工作议论最多的一些问题。如:房改资金在有些地方迟迟到不了房改办,有关的单位竞相争管数额不小的房改资金;房产证迟迟不办;住房资金有被挪用的现象,存在着类似金融风险的问题等等。社会的议论,群众的担心,深深打动了代表们的心。
大会开幕后,寿楠椿代表与杨小萍代表商量,群众对住房改革有关问题反映强烈,应该向大会提个批评、意见或建议。杨小萍认为,提批评、建议或意见分量太轻,难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如提议案,此事又不属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经考虑再三,寿楠椿代表提议:十五大倡导依法治国,我们要依法办事,提个质询案,这样既快,效果又好。于是,杨小萍、寿楠椿等23名省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就住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庄严地向河南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了质询案。
质询案提出:“省、市直机关、大专院校、各级学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公务员、教师、科技人员、职工、离退休老同志为响应住房制度改革,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或寻求亲友资助、或子女帮助,有的背上债务,有的提前支取存款,按政策购买了自住的公房。但付款多日,有的已逾几年,至今仍未拿到合法的产权证。”
质询案又提出:“大家反映,有关部门要求交款时,时限很紧,要求群众几日内必须筹资数万元购房,但钱交上了,就再没回音,可办理房产证不知找谁,一级一级往上推,发证遥遥无期。事关千家万户,为确保我省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尽快开放房产二级市场,代表们要求房改主管部门说明如下问题:1.已交付的购房款管理和使用情况;2.购房款交付后,发产权证的明确期限;3.对购房款使用的监督情况;4.房主的权益保障情况;5.产权证发放及购房款使用中有无违法情况。”
不满答复再提意见
代表们的质询引起了大会的高度重视。会议秘书处向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提交了“关于办理杨小萍等23名代表质询案的建议”。随后,大会主席团会议全票通过了办理质询案的决定,并交由省建设厅限时书面答复提质询案的代表。
河南省建设厅按时于2月5日上午向提出质询案的代表们送达了对质询案的答复。代表们对这个答复并不满意,认为答复强调客观,避重就轻,没有按照他们提出的问题作答。于是,代表们又迅速向大会秘书处提交了对省建设厅答复质询案的反馈意见:答复对挤占挪用购房资金问题提出的解决措施和时限表述含糊,对发放房产证问题没有作出针对性的答复。反馈意见经大会主席团研究以后,要求省建设厅再次作出答复。
获悉代表们的反馈意见,省建设厅马上召集省房改办、省直房改办、郑州市房管局、市房改办和厅房产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开会,专门研究产权证发证时间表,给代表们一个明确的承诺:属郑州市房改办受理的、尚未发放的房产证,在各售房单位申请登记发证之日起,4个月内办理完毕。对于售房单位不积极申请登记发证的,建设厅将督促郑州市有关部门逐个催办落实。对审计中发现的挤占挪用购房资金问题必须尽快归还,确因特殊情况暂不能归还的,要求有关单位拟定还款期限,由建设厅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负责逐个催办落实。“再次答复”送达给代表以后,代表们认为“比第一次答复要好,有了解决实际问题的内容”。
省人代会闭幕了,但代表们仍然关心着质询案答复的落实情况。
多方协调加快落实
省人大代表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河南省房改工作的深入开展。截止到3月底,全省房改产权证平均发证率达到65.3%,有8个城市的发证率超过80%。发证率较低的郑州市,由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单位申请等必备的要件不齐全,还有216万平方米已出售的公有住房一时还不具备办证条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工作,根据不同单位的不同情况,分别落实。省建设厅蒋书铭厅长、邬学德副厅长对记者说,我们要变压力为动力,争取在年底前在全省基本完成产权证的发证工作,给人大代表一个更满意的答复。
记者了解到,购房资金挪用问题在河南确实比较突出。省里许多市、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挤占挪用购房资金的问题,全省审计共发现挤占挪用款达2.08亿元。被挪用的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市政建设和其他基建项目、经营投资和借给企业作流动资金、平衡财政预算发工资和弥补行政经费不足、兑付企业发行的到期债券。
人大代表的质询案,不但引起了建设部门、房改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重视,也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各方通力合作,措施有力,从而大大加快了被挪用资金的归还速度。目前,有1.78亿元被挪用资金已归还,尚欠的0.29亿元资金年底前将全部归还。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议政直通快车”的启示
山东即墨市人大常委会王坤
为便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及时反映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广东省委、省政府专门开辟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政直通快车”,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议政直通快车”开通近八个月,已受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信件320件,许多来自基层的声音及时传递给省领导,不少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我们不禁为“议政直通快车”拍手叫好。
首先,“议政直通快车”好在“直通”上。它的开辟,使省领导能直接听取代表和群众的呼声,直接从基层获取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丰富了决策信息,加强了同代表、委员及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同时,代表和委员通过“议政直通快车”径直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意见,遇到紧急或重大事件直接约见省领导,排除了一切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也极大地提高了他们议政履职的积极性。
其次,“议政直通快车”好在“快”上。对意见和建议,工作人员要马上办理,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对重要事件要当天送达省领导。此举无疑大大加快了“议政直通快车”的运转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一些现实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第三,“议政直通快车”好在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开展监督工作开辟了一条崭新的渠道。从倾听民声、接受监督、促进工作的角度讲,真正为代表和委员履行职责提供了条件和便利。
开辟“议政直通快车”是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一项有效措施,惟愿各级政府、各部门能从中得到有益启示,把接受代表和委员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来,采取积极措施,倾听民声,广纳民意,认真解决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使一列列寄托人民厚望和希冀的“议政直通快车”满载而归。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多棱镜

牌告如同虚设
垃圾污水照排
江西省上饶市卫生局、环保局、城建局在上饶市信江河畔的自来水厂取水处立了保护水源的牌告:上游1000米,下游300米,严禁一切破坏环境、生态平衡的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图①)
然而,距取水处上游200米处一家洗涤剂厂的工业污水,下游50米处居民的生活污水及垃圾照旧直接排入信江河,未见有关部门制止,依法处理。一名在附近居住的老人气愤地说:“我们喝这样的水要喝到啥时候?”(图②)
江西南昌市江南都市报社邹红梅(附图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建设巡礼

关注社会焦点加大监督力度
——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纪略
蔡诗宏
在今年二月上旬召开的湖北省孝感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受到代表的好评。过去一年,孝感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减轻农民负担紧抓不放。减轻农民负担问题是农村工作中的一个“焦点”,市人大常委会一直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监督重点。一九九六年以来,连续三年组织人大代表对农民负担问题进行检查。一九九八年十月,在全市开展了农业执法大检查。十一月份,又组织专人对部分乡(镇)、村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情况表明,多数地方执行农民负担政策规定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地方农民负担出现了反弹苗头,存在乡镇及村、组增项加码的问题,有的乡镇在灾后水利建设中实行部分以资代劳,程度不同地搞了搭车收费。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坚决查处违规违纪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对农民的不合理负担要坚决清退。市政府对人大常委会的意见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市、区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并组织十二个检查组对部分乡镇进行重点检查,对增项加码的收费一一清退核减。市农委检查组直接检查的三十个村,村平均核减了四万元。市政府还出台了“不准强制统一以资代劳”;“不准搞“二合同”、“两本账””;“不准强制推行有偿服务”等规定。
再就业政策落到实处。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召开的孝感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报告”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审议。委员们在肯定取得的成效的同时,对政府个别部门推诿责任,个别地方财政应负担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迟迟不能到位等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对有关部门触动很大。人大常委会提出三条明确建议:一是市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督办和落实;二是加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特别是财政负担部分要列入预算,足额到位;三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广开就业渠道。今年三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对全市再就业工作进行了检查。经过全市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市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再就业工程目标任务,再就业人数占下岗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一点八,基本确保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保护个体、私营经济健康成长。近年来,孝感市个体私营经济异常活跃,被确定为孝感经济发展再创业的突破口。市人大常委会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几位副主任带领调查组广泛走访个体户和私营业主,与有关部门和基层干部座谈,深入分析有关统计数据,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作了比较全面的基础性调查,形成了三篇有分量的调查报告。报告提出孝感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关键是要改善发展环境,指出一些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随意性大,乱收费,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障碍,建议对个体、私营企业税费征收要严格实行“明白卡”制度,政府要从政策、市场等方面为个体、私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市政府采取措施,对收费状况进行了清理整顿,对私营企业大户实行挂牌保护,对各项政策的落实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一九九八年末,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达一百点三亿元,实现税收三点四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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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事中有法

施工未设明显标志
致人死亡理当赔偿
1998年8月19日,江西省宁冈县公路段承接了319国道部分路段的路面改建工程。根据工程需要,施工人员在该路段开挖了一条引水涵洞,并将从该涵洞挖出的泥土堆放在涵洞两边,但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防护措施。1998年12月21日晚,泰和县碧溪乡江边村农民李页先骑自行车回家途经该涵洞时,坠入洞中,当场死亡。事后,死者李页先的家属找施工单位要求赔偿,但宁冈县公路段不同意赔偿,只表示愿意补偿经济损失4000元。为此,李页先的妻子、儿子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宁冈县公路段赔偿丧葬费、抚养费、死亡补偿费等共计人民币2万元。
泰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宁冈县公路段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法院调解,宁冈县公路段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宁冈县公路段在改建公路、开挖引水涵洞时,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致使李页先坠入洞内身亡。对于这种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是自愿补偿。法院正是依据该条规定调解处理此案的。
江西泰和县人民法院
李展辉李兴根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针对土地二轮承包经营中存在的各种侵权行为和纠纷,山东郯城县人民法院及时组织审判人员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案情,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郯城县高峰头镇麦坡村农民马福杰(中)高兴地说:“有你们这些法官保护,我们种地就更放心了。”山东郯城县高峰头镇房德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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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新事瞭望

顺平:公安机关健全监督机制
河北顺平县公安局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教育整顿,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1998年被省政府授予全省行政执法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顺平县公安局结合公安队伍思想现状和工作实际,专门制定了《关于建立社会内部监督规定》、《形象工程建设三年规划纲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民警违法违纪实行一票否决。
为了从严管理队伍,顺平县公安局进一步规范了向社会公开办案程序和民警的执法行为,纪检、政工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股、所、队的财务,有效地堵塞漏洞,同时坚持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为使警风建设取得实效,局机关、交警大队、派出所制定了许多便民、利民措施,受到群众欢迎。
河北保定市王常顺葛彦杰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与法

学法懂法提高执法水平
保康依法行政出现转变
在1996年、1997年两年间,湖北保康县行政机关陷入了“一打官司就输,一当被告就败”的被动局面。经过1998年开展依法治县,行政机关终于走出了屡屡败诉的窘境。
从保康县1996、1997两年发生的125件行政诉讼案件来看,因执法者执法程序不规范而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的占70%。而造成执法程序违法的主要原因是有些执法人员对1996年颁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法》不熟悉,不知法、不懂法,还习惯于沿用过去的行政命令,重实体轻程序,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程序不过是手续问题,无关紧要。
保康县政府把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纳入1998年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去年6月15日,全县4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一把手”走进考场,参加《行政处罚法》闭卷考试。县人大、纪委、组织部主要领导监考,考试成绩全县通报,成绩不合格者限期补考。保康县还对全县执法人员开展大培训,统一进行考试,合格者发证上岗,有18人因考试不合格下岗。
在此基础上,县政府还7次组织行政机关到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开庭,让部门主要领导和执法人员现场学法。每次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场场爆满,连庭外都站满了人。一些执法人员深有感触地说,在市场经济形势下,我们如果不严格执法、依法行政,随时都有坐上被告席的危险。
在抓执法责任制的同时,县政府还狠抓了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谁办错案追究谁”,从上至下垂直追究。各部门相应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对错案实行层层把关,综合评议,追究一针见血。目前,全县已追究责任人80人,中层干部就地免职2人,受到经济追究的有21人。
保康县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依法行政,实现了“四大转变”:一是行政诉讼由官败居多向胜诉转变;二是执法目的由片面执法向服从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转变;三是执法观念由被动应付向主动适应转变;四是办案质量由低向高转变。行政执法“软”、“乱”局面得以扭转,一大批社会焦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的处理。
1998年,保康县人民法院受理了101件行政诉讼案件,在结案的100件中,原告主动撤诉的34件,行政机关胜诉14件,用其他方式结案的占52件。
湖北保康县黄佳祥宋涛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热线

跑了十一趟冤枉路取不回存款一百元
这样的储蓄所服务太离谱
去年12月,我在中国工商银行天水市支行火车站储蓄所办理了开户存款手续。
今年3月14日上午,由于急需用钱,我到中国工商银行天水市支行秦城区大城储蓄所准备取100元现金。一位约30岁左右的男工作人员告诉我:“现在微机组机房正休息,没有联通信号,钱取不出来,你下午再来看看。”下午3时许,我又来到该储蓄所。一位女工作人员给了我同样的答复。我心想:既然休息也就算了,等明天再说。
15日上午9时,我又来到该储蓄所办理取款手续,得到的答复却是:“火车站储蓄所的联网信号没过来,暂不能支取。”16日中午,我来到火车站储蓄所,要求取款,一位女工作人员拿着存折在微机上检查后发现,微机显示出的金额与存折金额相差100元。工作人员便拒绝为我取款,当我说明曾在大城储蓄所办理取款手续的情况,该工作人员向我解释:可能是由于信号问题造成划账但没取钱,让我到大城储蓄所去讲明情况。16日下午3时,我又来到大城储蓄所,一位工作人员经认真核查,认为情况属实。他让我先回去,等明天给单位领导汇报后再说。
17日上午,我又来到该储蓄所,一位女工作人员对我说道:“我们主任已经与火车站储蓄所联系过,下午给你一个明确答复。”下午,我找大城储蓄所主任询问此事,他显得十分茫然。当我说明情况后,他与火车站储蓄所联系,并告诉我:“下午在这边直接支取,其他事不用管了。”下午5时许,我又来问此事,一位女工作人员说道:“钱没有划过来。”由于我急用钱,想从存折上另取时,工作人员说取不出钱。18日中午12时,我又询问此事,钱仍然没到。下午3时去取时,钱还没到。20日中午,我又到该储蓄所询问该主任,他理直气壮地说:“差错不是我造成的。”当我问起他们的社会承诺时,他说:“我也不知在向谁承诺,我不负责任。”
事情已经过去多天了,先后跑了11趟,我仍然没能取出钱。我不明白,自己的钱,为啥存到他们那儿再取就这么难?
甘肃天水市驻军某部陶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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