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21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领导论坛

把律师业推向新世纪
司法部部长高昌礼
我国改革开放的20年,也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的20年。20年来,我国律师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而不断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律师工作已扩展到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律师工作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稳定,促进了民主法制建设。20年来,广大律师认真履行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职责,积极参与历次“严打”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尺度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促使审判机关准确适用法律,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几年来,律师积极参与河北衡水100亿美元备用信用证诈骗案、新疆克拉玛依“12·8”特大火灾案、浙江千岛湖游船特大抢劫案、张子强案等国内外有重大影响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律师工作在促进各级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到目前为止,全国律师共担任政府部门和企业法律顾问25万多家。特别是近几年来,一些省市为适应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需要,先后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团(组),集中了一批素质好、能力强的律师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广大律师大力开拓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反倾销、高科技等市场经济的新兴领域,积极承办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法律事务,充分发挥了市场经济中介组织的服务、沟通和监督作用。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几年来,律师先后参与了三峡工程、黄河小浪底工程、大亚湾核电站及上海地铁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融资等合同的谈判、签约,为这些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律师工作在促进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和经济贸易的发展中,依法维护了国家利益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中外经贸技术交流与合作。20年来,随着中外律师界交流合作的不断加强,律师在对外经贸合作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积极办理了一大批涉外法律事务,依法维护了国家利益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
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首先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那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努力实践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深化律师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律师工作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作用。
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事业推向新世纪,其基本任务是:紧紧围绕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素质,拓宽领域,优化服务,为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律师的政治和职业道德水准;不断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改进律师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依法参与刑事诉讼,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大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决策当好法律上的参谋助手,促进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大力开拓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服务、沟通、监督的职能,依法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走出国门,拓展涉外法律业务领域,促进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特别报道

我们走在大路上
——访第三届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任继圣
刘桂明
几经风雨,几度春秋,中国律师又面临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
建国近50年,弹指一挥间,中国律师制度经过建立、废除、重建的一波三折,终于又出现了今天这样蓬勃发展的局面。
作为中国律师行业管理的最高机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1986年7月在北京成立之后,召开了三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现在,第四届全国律协又即将产生。回首往事,我们不禁为第三届全国律协的改革成就而自豪,同时也为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前景而欣喜。
日前,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任继圣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对第三届全国律协的改革实践作了简单回顾。
1995年,司法部党组决定实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并逐步向司法行政的宏观监督指导下的行业管理体制过渡。这是律师工作改革的重要步骤。同年7月份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全部由执业律师组成的第三届全国律协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任继圣认为,几年来全国律协的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常务理事会由执业律师组成,改变了传统的行政领导的观念,常务理事会考虑问题、行使职权的出发点与立足点都是围绕着律师工作和律师的呼声,为律师业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解决实际困难出力。
理顺了关系,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首先是理顺了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实现了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协调和谐,形成了合力,共同为律师事业出力。二是逐步建立了与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重要机关和部门的友好协作关系,律协作为联系广大律师与党委、政府、立法、司法机关的桥梁和纽带,如实反映了律师界的呼声、意见和建议。
建立完善了律协机关的运行机制。常务理事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定期会议制度。1997年10月司法部党组批准全国律协成立机关党委,以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
由于改革方向正确,措施得力,全国律协各项工作逐渐开展起来了,律师维权、职业培训、业务调研、立法建议、会刊改革、国际交流工作都出现了新局面,并且吸收、吸引了大量律师参与。
任继圣告诉记者,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地展望未来。在未来的工作中,全国律协将全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维权工作,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是律师协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全国出现了多起严重侵犯律师人身权和执业权的事件。为此,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已审议通过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利规则》,并于1998年7月成立了维权委员会。全国律协已经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系,争取就律师被指控的案件进行调查,以尽可能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二、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依法治国,给予了律师广阔的发展机会和用武之地,也对律师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律师协会将通过各项业务活动,在民主政治建设、依法行政、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发展事业中,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律师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监督、检查。
近年来,广大律师积极参加希望工程、捐资助学活动,普遍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对提高律师形象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全国律协正积极推广各地的好办法、好经验,并与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结合起来,搞好形象工程。
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
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呼唤高层次的人才,没有高素质的律师就不能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职业培训是律师法赋予律协的重要任务。全国律协将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把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好。同时结合新业务领域的开拓,办一些业务培训班,指导好各地律协的基础培训工作。
五、抓好业务调研和国际交流工作。
全国律协这几年已新组建和调整了8个业务委员会,今后,结合律师业发展的实际,还将组建新的业务委员会。同时还要利用法学界的力量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更好地指导律师的实践。国际交流是律协的重要职能,全国律协将在司法部的大力支持下,把交流的重点放在国际组织、律师培训、智力和经验引进等方面,为中国律师事业走向世界服务。
最后,任继圣强调说:“在司法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第三届全国律协换届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工作局面初步打开,同时离时代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但实践证明方向是正确的,我们必须坚定信心,走自律自强之路。”
这是一条宽广而光明的大路,这条大路通向辉煌的未来。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云南律师
不惟金钱为正义
本报记者王比学
云南,我国西南边陲省份,有70多个国家级特困县。在这片经济欠发达的土地上,活跃着一群不惟金钱为正义的律师。他们为百姓伸张正义,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他们从事的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更是一项正义的事业、公理的事业、良心的事业。
“我只是想让社会了解律师”
在一些外国人眼里,中国律师文化素质低,只会在法庭上求情;而在一些中国百姓眼里,律师办案就是为了钱。可是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胡乐却用实际行动证实了律师并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
1995年12月,原昆明钢铁公司一车间工会主席姚某被检察院指控为伪证罪,姚在取保候审期间慕名找到刘律师,本来她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的,当她将案情向刘律师诉说后,刘律师当即决定代理此案。为了充分收集证据,在事务所距姚所在的工厂30多公里的路途上曾往返十几次,本来对这样的下岗人员,刘律师是分文不收取辩护费的,但是姚某说:“再困难也要交,更何况是请这么知名的律师。”最后,律师事务所只是象征性地收了她200元代理费(按正常收费应该是数千元)。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宣告姚无罪。事后,姚将家当卖了,拿了4000元钱,想感谢刘律师,刘律师不仅没有接受这份谢意,而且还自费多次往返法院和她的单位为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作了妥善的安排。在刘律师的十几年律师生涯中,办理了上百件像姚某这样贴钱贴力的案子。“在中国法制化进程中,很多人不理解律师,认为律师是为罪犯开脱,我感到很苦恼,曾发誓再不办刑事案件,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又驱使我继续干下去。因为社会需要一批律师为刑事案件辩护,我只是想让社会了解和理解律师。”刘律师这样对记者说。
“当律师一定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扎根在少数民族地区,一干就是40年的凡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凡人曾被司法部授予“从业清廉先进律师”称号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模。几十年来,他一直坚持“当律师一定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1993年9月,李凡人为兰坪县营盘镇信用社杨树辉贪污86万元一案进行辩护。这在当时是云南省第一大贪污案。根据事实和法律,李凡人认为应该从轻判处,免于一死。可是,一审结果却判处杨树辉死刑。当事人提起上诉,李凡人为杨提供法律援助,免费担任杨贪污一案的二审辩护人。没想到,二审裁定维持原判。他在与杨的亲属取得联系后,准备抓紧时间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这时有人劝他说:“你已经尽到责任了,何必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冒风险去搞什么申诉?”对这些善意的规劝,他一概不理,向最高法院提出了申诉。1997年7月,此案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发回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撤销了死刑判决。
“这个官司,我免费帮你们打”
一般人总认为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不收一分钱,不会尽心尽力替当事人办事。可从四川农村来昆明打工的何光伍夫妇却用他们的切身经历否定了这种误解。“我们真的遇到了帮我们打了两年的官司,不收一分钱的好律师。”1997年4月30日,6岁的男孩何义超不慎跌进一无盖窨井,不幸溺死。孩子的父母何光伍夫妇强忍失去爱子的痛苦,决心讨回公道。可身上没有多少钱,上哪儿请律师呢?经人介绍,他们找到了云南事兴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文洁。“这个官司,作为法律援助我免费帮你们打。”马文洁接下此案,前后花了两年多时间,没吃过当事人一顿饭。经过两审法院判决,终于替何光伍夫妇讨回了公道。
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不难,难的是贫困地区的律师本身并不富裕,还时常为百姓提供法律援助。丽江地区云南滇西北所律师赵晓泉,当他坐在记者面前时,朴实的穿着和简陋的办公条件,使人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位丽江地区鼎鼎有名的大律师。可就是这样一位律师,每年要花1/3的时间办法律援助案件。记者对这个律师所实行自收自支,还办理了这么多的法律援助案件感到不解。对此,赵晓泉说:“别人来找你打官司,是信任你,你嫌钱少不办,那不等于把律师与金钱画上等号了吗?”
去年,云南省律师共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26起,相当于平均每位律师办理1.5起。
这些只是今日云南律师的一个缩影。在采访将结束之时,云南省司法厅厅长阿苏大岭对记者说:“从事律师这种职业,是追求一种人生价值。律师在办案时,不惟金钱为正义,对弱者、贫困者伸出援助之手,正好体现出其人生价值,也使律师这种职业得到了社会的承认。社会需要这样的律师,同时这也是一种时代精神。”编后
目前,有个别律师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愿办刑事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而云南有这么一批律师为正义、为公平,免费或减费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他们的劳动付出只能收到内地律师报酬的几十分之一。他们的行为不仅是我国国情的需要,也是一种高尚思想情操的体现,在律师界应鼓励和提倡。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闻资料

律师之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1979年,在恢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同时,中国律师制度随之恢复。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1985年第221次会议关于“同意成立全国律师协会”的指示精神,第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于1986年7月5日在北京召开,正式成立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全国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首任会长邹瑜曾任司法部部长、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曾是首任名誉会长。第二、三任会长任继圣是中国著名执业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业务素养;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全国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在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执行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秘书长领导执行机构进行日常工作。
今年4月26日至28日即将在北京举行第四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这次律师界世纪之交的盛会必将为我国律师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生机与希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组织律师业务培训;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协会按照章程对律师给予奖励或给予处分。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现共有团体会员31个(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10万余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现设8个专门业务委员会:刑事、民事、海商海事、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经济、涉外和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此外,全国律协还于1998年成立了专门的维权委员会,负责维护全国律师的合法权益。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民间对外交流工作,在国际组织中占有重要位置和积极的影响。先后参加了亚太律协、国际律协、国际律联等组织。同时,积极参加国际会议及各种活动,扩大中国律师在国际上的影响,促进了中国律师与世界各国及台、港、澳地区律师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晓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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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制人生

律师的社会角色
千古洲
1980年,刚刚打开国门的中国迎来了一位美国著名律师。那时,很多中国人尚不知律师是干什么的。有不少人认为律师是“为坏人说话的人”。于是,这位名为艾伦·德肖微茨的教授(后曾参与辛普森案的辩护)几次遇到有人向他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政府要花钱请律师为破坏社会法制的人辩护?这位来自律师制度很发达的美国律师一向口若悬河,对此竟一时语塞……
当然,今天不会再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了。
因为,不到20年,斗转星移,律师已由一个空洞的职业名词演化成了洋洋十万之众,并在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已绝不仅仅局限于打官司。打官司只是律师业务中很小的一部分,不打官司的业务实际上更多。如金融、证券、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房地产等非诉讼事务中,都有律师忙碌的身影。
按照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具体地说,律师就是通过自己的执业活动,使社会秩序得以维护,使法律制度得以完善,使人权价值得以保障,使社会正义得以体现,使民主法制得以加强。这几年,伤害律师的事件频频发生,如湖南律师彭杰被错误关押案、山西律师马海旺眼睛被抠案、河北律师任上飞被非法拘禁案等。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个别执法人员的头脑中,“衙门”作风在作祟,往往做出与自己身份和职责不相适应的违法举动;二是一些人认为律师在工作中仅代表委托人的利益,不是执行公务,因而对律师工作不配合,对律师意见不听取,对律师执业不支持;三是一些人不理解律师是从另一个角度维护国家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而对律师工作产生了不应有的反感,甚至常常无端怀疑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谋”。
事实上,律师和法官、检察官肩负着同样的法律和道义责任,只不过是从不同的方向维护着社会正义和社会秩序。当然,在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内,律师与法官、检察官最终还是一种分工与配合或者说分工与制约的关系。但必须强调的是,律师的法律地位和对律师权利的保障状况,往往是一个国家民主与法制发达程度的标志。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步入人民大会堂的中国律师
出席九届全国人大的代表中律师有8位,比上一届增加一倍,其中两位香港律师是首次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产生的代表在人代会上亮相。女律师伍增荣(右三)还成为建国以来第一位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律师代表。图为6位内地律师代表步入人民大会堂。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中国律师发展统计表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关心公益事业的中国律师
左图:作为国内唯一以律师工作为核心内容的国家级法制刊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刊《中国律师》杂志,10年来已形成严谨、求实、厚重、可读的独特风格,并以其高品位、高层次、高质量的特点在期刊界独树一帜。日前,该刊以一杯清茶的俭朴方式度过了10周岁生日,并将节省下来的钱捐给了“希望工程”。
下图:1998年4月,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捐资100万元,在西南政法大学设立“中豪律师奖学金”,旨在推动法学教育事业。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律师界对教育界最大的一笔捐助。此举高度弘扬了律师的社会形象。同时,该所还积极支持“希望工程”,今年3月,捐资10万元设立了“中豪律师希望小学”,并认领了45名失学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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