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14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社会视点

造成“豆腐渣”工程的症结在于腐败,腐败造成了“豆腐渣”工程,“豆腐渣”工程又暴露了腐败。有识之士呼吁我国建筑市场应逐步走上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有序轨道,绝不允许——
劣质工程误国害民
本报记者王比学
编者的话
建筑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近几年,一些建筑工程由于腐败的侵蚀,出现了不少被人们痛斥为“豆腐渣”的工程。面对无数个“豆腐渣”工程的无辜牺牲品,面对亲人撕心裂肺的痛哭,我们无法再保持沉默!
今天特刊出一组依法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工程质量的文章和图片,为的是再一次敲响警钟,使每一项工程建设,不再贻害我们的子孙。
当人们漫步街头时,总会发现正在兴建的建筑物上悬挂着这样的标语:“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而且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劣质工程误国害民,甚至遗祸子孙后代。工程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请看这些——
触目惊心的事实
据统计,“八五”期间,全国共发生建筑恶性坍塌事故86起,平均每年17起,不仅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许多无辜的生命瞬间被死神夺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国有资产顷刻间化为灰烬。尤其是近年来,桥梁垮塌、河堤决口、路基沉陷、房屋倒毁等一幅幅惨不忍睹的画面,不时地冲击着人们的视线,撞击着人们那颗无法平静的心。
今年1月4日晚6时50分左右,重庆市綦江虹桥因严重质量问题,突然整体垮塌,40人殒命,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被誉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总投资4.26亿元人民币的宁波大桥尚未合龙就断裂。
素有浙江“母亲河”之称的钱塘江,其两岸堤塘工程是一项抵御百年一遇的特大江潮、洪水、台风同时袭击的重点建设项目,本应浇筑混凝土的沉井里却填进了大量泥土,幸好及早发现,否则九江防护堤决口的悲剧将在杭州重演。
除了一些重大工程外,一些民宅的质量也令人担忧。多少年来,中国人一向追求安居乐业,但居住环境并不能让人安心,又怎能谈得上乐业呢?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1998年,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高达1.7万件。住房质量问题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百姓头上。
在一起起工程质量事故的背后,是一个个悲惨的故事,在人们内心深处产生了强烈的震撼。人们不禁要问——
“豆腐渣”工程症结何在
建筑领域为何事故频发?归根到底是,人祸大于天灾!
我国建筑市场开放后,建筑队伍鱼目混珠,建筑工程量的增长速度远不及建筑队伍的增长速度。建筑市场这种僧多粥少的局面,势必造成大家都来争抢工程。那些资质低的小企业竞争手段比较灵活,用钱打通各路关系,挂靠在大的建筑企业,而发包方也是见钱就发包,根本不管你有无能力和水平。一项工程经过层层转包后,最后干活的往往是低资质、设备差的施工队。
造成重庆綦江虹桥工程质量问题是由于有关领导急功近利,有关部门严重失职,有关人员玩忽职守,工程立项、发包、承包、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均严重违反了基本建设程序,且设计、施工主体资格不合法,工程管理十分混乱,导致施工质量极为低劣。
在钱塘江大堤建设中,个别施工单位惟利是图,少数领导见利忘义,肆无忌惮地搞起了“豆腐渣”工程,造成了重大事故隐患。经水利、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调查查明,这是一起人为的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由此可见,造成“豆腐渣”工程的症结在于腐败。腐败造成了“豆腐渣”工程,“豆腐渣”工程又暴露了腐败。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惟利是图,见钱眼开,在工程发包与承包过程中,不是以工程技术水平为标准,而是借机从中大捞一把。
找到了工程质量事故的症结之后,怎样才能使这些负有责任的为官者醒悟,减少或避免悲剧的发生,使我国的建筑市场走上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有序轨道,有关人士指出,应当——
完善体制严格执法
今年2月1日国务院在京召开了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工作。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强调,工程质量百年大计,必须坚持质量第一。
为此,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体制。一些地方和单位往往在事发后才引起重视。为什么这些工作不做在事发前呢?难道非要以人的生命和国家财产作为代价吗?如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能形成一项长期的制度,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不敢说工程质量事故能完全避免,但至少可以减少。可喜的是有关部门表示今年要加大质量管理力度,国家计委首批60名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经过4个多月的培训,将以新增国债建设项目为重点,开展跟踪稽察。
其次是强化法治,依法惩治腐败。工程质量事故频发,重要原因是由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严重腐败现象,内外勾结,贪赃枉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以及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实施建筑法,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贪污、行贿、受贿等行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惩处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建设部和监察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方法》,该办法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规定了具体的处理办法。它对建筑法是一有效的补充,将有利于建筑法落到实处。记者在监察部了解到,199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中共立案查处3189件,结案2406件。处理违纪违法人员2427人,受到党纪处分的1615人,政纪处分78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268万多元。这些案件的查处,极大地震慑了建设领域的腐败分子。
再次是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今年2月27日,交通部在南京召开了全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现场会。会上交通部部长宣布,今后对公路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再出现“豆腐渣”工程,有关责任人不管调到哪里、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可以说,每一个“豆腐渣”工程背后,都隐藏着一伙腐败分子。实行“终身责任制”,是预防“豆腐渣”工程的有力举措,应加以推广,逐步扩大到其它工程建设管理上。
在本文即将完稿之时,重庆传来消息:4月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綦江虹桥垮塌案作出一审判决,林世元等13名罪犯依法被判刑。事实再次证明,法律是公正的,无论谁触犯了法律,都将受到严厉的制裁。
我们祈求身边的工程质量事故不再发生!祈求我们的生存环境多一份安宁,少一份悲哀!同时,我们也相信:有高悬的法律利剑来铲除这些建筑领域的蛀虫,共和国的大厦将更加坚固!
(压题照片为晓力摄)(附图片)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警世钟

杜绝“豆腐渣”工程
孙照华
由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规、制度尚不健全,以及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近年来建筑市场出现了比较混乱的状况。在建筑领域,不正当竞争、消极腐败现象呈蔓延之势。具体表现为:工程建设管理失控,行业垄断、私下交易、倒手转包、肢解工程、非法挂靠等普遍存在;一些施工企业高估冒算、粗制滥造、偷工减料,致使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频发;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行贿索贿严重,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这些不仅给国家和集体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建筑市场的混乱状况,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严重问题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为此,国务院作出统一部署,从一九九六年初开始,全国范围开展了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为目的的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目前,这项工作还在深入进行。
几年来的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实践说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必须依法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工程质量事故暴露的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其根本原因仍是由腐败引起的建筑市场混乱。欲使建筑市场由“乱”到“治”,杜绝“豆腐渣”工程,首先应针对造成建筑市场混乱的原因,建立健全对市场各主体行为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去年三月,国家颁布的建筑法以及建设部、监察部最近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和近年来各地出台的法规、条例,是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的法律依据。但由于有的对问题只是作了比较原则规定,有的随着形势的变化已不太适应,因此,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和规章,建立和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逐步形成较完整的建筑法规体系,是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当务之急。
另外,要严格执法执纪,依法查处违规违法案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建筑领域较普遍存在,也是造成建筑市场混乱和工程质量事故频发的另一重要原因。重庆市綦江虹桥垮塌事件、辽宁铁—四高速路青洋桥和云南昆禄公路严重质量事故,都是严重违法违规而又无人去监督检查的典型例子。而这些事故均发生在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过程中,更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在查处所有建设工程重大责任事故时,除对与工程有关的当事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外,还应对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的某些领导同志,也要有个说法。否则,法律、法规制定得再好,而不认真贯彻执行,也将是一纸空文。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律师答疑

律师在工程建设之中可提供哪些法律服务编辑同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施工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同时规定律师应当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以保证并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性、规范性。请问律师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中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务?陈先生陈先生: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1999年3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均有关于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规定,对于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司法部、国家计委共同颁布的《关于律师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法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聘请有资格从事招标投标业务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既可以代理招标人,也可以代理投标人进行工作。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有:
1.依法审查招标投标人的主体资格
协助招标人安排审查投标人的资格证明,依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协助投标人审查招标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情况等)和工程建设的政府批准文件及其有效期。
2.协助编制及提供各类招标投标文件
对于招标文件,律师应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协助招标人或招标投标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人须知,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数量、质量、技术规格、投标价格的要求及计算方式,投标人应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他形式的担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定标的时间,评标标准及方法等各项内容。对于投标文件,律师应依据招标文件之规定,协助投标人进行规范和完整的编制。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载明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等证明投标人具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能力的文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担保等各项内容。同时律师还应协助投标人按规定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3.参与招标投标程序的全过程
律师依据有关规定,可以在招标投标的全过程提供法律帮助,并监督该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具体工作有:代理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协助开展资格预审、编制出售招标文件、协助组织开标、定标等;代理投标人协助审核招标人主体资格、协助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的合法有效性等。定标后,律师还应及时协助招标投标人与对方签订相关合同。
4.就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文本出具法律意见书
《关于律师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项目法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聘请律师就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文本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律师也可为投标人就有关投标活动出具法律咨询意见。在法律意见书中,律师应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招标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招标投标人的主体资格、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信函及其出具程序合法性发表结论性意见。
作为招标人或投标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需注意两点:
第一,鉴于招标投标业务专业性较强,律师管理机构确定了从事此项法律服务业务的律师须有专门的执业资格,所以,作为招标投标人一定要聘请有从事招标投标业务资格的律师。
第二,聘请律师要与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法律服务内容,并按有关规定确定律师费用的支付。
北京市金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德荣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律知识ABC

建筑法
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公证:工程卫士
王忠华高业庆
如何运用司法行政职能,行使监督权,消除工程腐败,湖南省常德市公证处依法介入工程建设,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曾荣获司法部一等功的常德市公证处新近又增添了一面鲜艳的锦旗,锦旗上“工程卫士、公证尖兵”八个大字熠熠生辉,这是常德市委、市政府为表彰他们依法介入防洪大堤建设,消除工程腐败,确保了大堤质量而颁发的。
1996年和1998年常德市连续遭受历史上罕见的洪涝灾害,市委、市政府痛定思痛,于去冬今春,投入资金10亿元,兴修和加固防洪大堤1120公里。为了消除工程腐败,确保大堤质量,常德市公证处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主动为防洪大堤建设提供全方位公证服务。
首先,他们坚持提前介入,在大堤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前,依照国家关于招标投标公证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参与大堤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逐个进行资格审查。为了防止弄虚作假,他们对投标人提供的企业简介、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信用担保、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等进行认真甄别。同时,还对投标单位和个人的施工能力、施工信誉等进行调查,从一开始就作好了避免层层转包的防范工作。在资格预审阶段,他们依法取消了332个单位和个人的投标资格。开标大会上,他们又公开宣布74个未提供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原件的单位所投标书无效,从而确保招标投标质量。其次,他们坚持依法提出公证建议。在招标过程中,为了防止底标泄露,他们建议将底标的研究放在投标人标书送达并密封之后进行。
他们还认真行使监督职能,并将重点放在投标监督、开标监督和质量监督上。在投标监督中,主要监督投标人送达标书的情况。先后有31个单位因超过规定送达时间,被公证员当场取消资格。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实在不能前来的,要出具较完备的授权委托手续。在开标监督中,他们严格坚持开标原则,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都坚决予以制止。某工程公司所投标书中,出现两个报价,被当场宣布无效。
由于实行了公开招标,公证监督,大大节省了建设成本,提高了大堤质量。大堤招标之前,每土石方单位预算为22元,通过公开招标降为每土石方单位14元。据测算,仅此一项,大堤建设节约经费占原预算成本的23%以上。同时,工程进度大大加快,兴修和加固的大堤全部提前20天竣工,且一次性验收合格。此外,通过严格的公证监督,还有力地消除了工程腐败。各施工单位负责人说,以往搞工程,请客送礼要花很多钱,而现在只要凭质量,凭能力。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新比萨斜塔有感于设计施工质量低劣冯春生画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3月2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綦江虹桥垮塌一案的公开审理进入第二天。在法庭辩论阶段,旁听席中数名遇难者的家属在听到法庭上义正辞严的公诉词时,禁不住泪流满面。新华社记者杨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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