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8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头条竞赛

  民营企业:说说心里话
  本报记者 李丽辉
  “给点阳光就灿烂”,有人这样形容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的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个体、私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靠的是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扶持。党中央提出的修改宪法的建议,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记者近日采访了部分民营企业家,这些民营企业家在激动与振奋的同时,也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他们迫切希望在国家根本大法的指导下,尽快制定出台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希望一些具体办事部门能够摘掉“有色眼镜”,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四通集团公司总裁段永基说:“1984年下海之前,我是我们研究所最年轻的室主任。当时辞去公职时思想压力很大。下海之后我儿子填父母单位,我说填你妈别填我,我这个单位拿不出手。”段永基对记者说,回想起来,这么多年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是越来越开放,民营经济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了。但是,在某些方面民营企业仍受到一些不公平待遇。比如,去年四通与国外合资兴建的集成电路厂投产,生产用于彩电、冰箱、洗衣机上的集成电路芯片。这个厂论规模和技术水平在国内都是一流的,但产品进入市场却遇到困难,就是因为有关部门发文,要家电生产企业买另一家国有合资企业的芯片,给企业在经营上造成很大困难。
  通产企业集团董事长陈金飞说:“我们是北京第一家合伙经营企业,公司从600元起家,到现在资产总额将近30亿元,净资产18亿元。公司在十几年的时间里有这么大的发展,当然是靠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扶持。”在谈到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时陈金飞说,现在各级政府对私营企业的发展都非常支持,但在具体操作上有的时候不够清楚,具体办事人员因无章可循,可能会把本来简单的事搞得很复杂,使企业的发展受到影响。他认为,如果修宪通过,最重要的是根据国家的大法,在其他的法律细则中,尽可能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方面的因素固定进去,包括财政、信贷、进出口权、行业准入、市场准入等。如果这些能在具体的法律法规中规定出来,相信私营企业今后发展所遇到的困难就少得多。
  用友软件公司董事长王文京说,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我们在基层有这种体会,特别是最近几年,总体的经济环境是越来越宽松了。但在具体的问题上,我们感觉到,国家宏观上是鼓励,到中观一层是支持,但到了微观这一层不少就见不到下文了。
  天津市银座集团总裁王贵武希望舆论界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从政府领导一直到具体办事人员,在观念上要真正地看得起个体户,在行动上真正支持个体户。
  河北新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宇认为,国家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从1982年的不准雇工,到十五大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已经有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了,走过了一个对立、补充、重要组成这样一个过程。但目前具体操作中对民营企业的歧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特别是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现象有特别大的惯性,尚未完全消除,这个问题应该从立法上得到解决。
  从民营企业家的言谈话语中,记者感到党的政策的确像阳光雨露,滋润着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壮大。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家们渴望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的阳光普照下,走向更加灿烂的明天。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宪法第十一条原文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修改建议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从“必要补充”到“组成部分”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们长期受“左”的思想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片面追求公有化程度,我国形成了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经济格局,到1978年底,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几乎绝迹。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实践证明,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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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农民开上小轿车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海北村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一九九八年全村人均纯收入六千二百元。农民富了,观念变了,为了做生意方便,村民纷纷购买轿车,目前全村轿车、面包车已有三十多部。
  刘文忠摄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靠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访全国人大代表、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
  本报记者 彭嘉陵
专家学者谈再就业
  厉以宁认为,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关键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特别是发展民营经济;一二三产业都有增加就业的大量潜力,不可偏废。
  很多人认为,解决就业主要应靠国家投资,保持经济的高速发展,就业岗位就能增加了。厉以宁说,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国家增加投资是必要的,能保持经济增速快一点,但关键要靠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它的好处是,变国家一方投资为社会各方共同投资,变政府一方解决就业为社会各方都能吸纳劳动力。
  因此,厉以宁认为,中国再就业问题下一步要把重点放在这方面。大企业注重质量,产品向高精尖发展;小企业广泛发展,增加就业岗位。他说,劳动密集型行业在中国始终不会过时。把企业都改成技术密集型不可能,大量劳动力要靠小企业吸收,大量没人做的事要有人去做。
  厉以宁认为,就业问题的缓和不仅仅解决社会问题,还能带动市场。他说,经济学上有个很重要的原理就是“以就业带动就业”。有工作就会有收入,有收入就会有消费,有了消费就会带动另一部分人就业,相辅相成。
  厉以宁说,现在很多人都明白,三产能够大量吸收劳动力,这并无疑问。但是在中国,不要忘记一产也能大量吸收劳动力,因为土地还没能充分利用。如果引导得好,在新一轮的承包开始后,荒山荒坡荒滩的开发就会吸引大量劳动力。如果搞成农业产业化,并且与出口创汇农业结合起来,效果更好。
  第二产业还能吸收劳动力吗?回答是肯定的。厉以宁认为,关键是要把小企业的位置摆正。在国外发达国家,大多是以大企业为核心,周围很多小企业为之配套服务,共同发展。一个大企业搞好了,可带动一批小企业。小企业搞活了,发展了,能够吸收大量劳动力。
  这样看来,一二三产业都有增加就业的潜力。这样来寻找再就业的门路,思路就开阔了。
  厉以宁认为,就业问题的严重性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解决失业,不可避免地涉及许多经济理论问题和经济政策问题,经济学家们应当对此多做研究。他认为,目前经济理论界需要在两个问题上加强研究:一是要把“靠自己的劳动取得正当收入就是就业”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讲清讲透,让广大劳动者明白,不是只有进了国有企业才是就业。二是再就业问题不能孤立地谈,要与社会保障联系在一起。人们都要进国有企业,就是因为养老、失业、医疗有保障。社会保障改革要跟上去。
  经济政策上,政府还应出台一些鼓励措施。一方面鼓励劳动者自己寻找就业门路,一方面鼓励有产者为有劳者提供就业机会。要发展民营经济,就要尽快制定《独资企业法》,让投资者感到安全,遇到问题有法律撑腰。
  厉以宁表示,对中国中长期解决就业问题持乐观态度,但急功近利不行。如果像有些国有企业那样,为了解决就业问题,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将多余人员安插进去,这将对中国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长期发展十分不利。因为这样做,表面看来就业问题解决了,但深层次的问题隐藏下来了。中国解决目前就业压力主要靠市场复苏。随着经济的增长,逐渐会吸纳多余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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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为什么建议修改宪法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规定
  李崇淮
  1997年10月在武汉市政协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座谈会上,我提出包括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列入宪法等条修宪建议。后来我和民建辜胜阻以及王曦同志又将此建议上书民建中央,由民建中央上书党中央,终于列入这次修宪的建议之中。
  这次修宪,把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当成“重要组成部分”,并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这将有利于促进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现在由于国有企业在整顿改革,在“减员增效”过程中出现大量待业人员,利用社会资金大力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特别是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轻工业和第三产业,将会大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并加快地区经济的发展。现在有些内陆城市,把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列为与国营、集体“鼎足为三”的目标,有的甚至争取达到“半分天下”。有人考虑,这会不会导致“向资本主义社会演变”?我认为:一方面我们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另一方面“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是不会导致向资本主义演变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是符合邓小平同志理论和“三个有利于”的原则的。
  (李崇淮,男,1916年10月生。江苏省淮阴人。第六、七、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第五、六届副主席,现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名誉副主席。)(附图片)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您了解私营企业主吗?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全国工商联研究室牵头并联合中央和地方部分政策研究人员、科学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理论工作者所组成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已对中国私营企业和企业主持续调查近十年之久。
  年龄:
  被调查企业主平均40.0岁,有40.8%的业主集中在36—45岁年龄段内。
  他们开办自己企业时的平均年龄为35.7岁,开业越早的,当时年龄越小,1988年以前平均开业年龄是31.5岁,1992年以后开业时平均已36.7岁。
  原职业:
  被调查企业主开业前的职业,1988年以前开业的,个体户和农民分别占35.8%和20.8%,企事业干部、工人和服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19.8%、13.2%、1.9%,其他或无业人员占8.5%。个体户所占比重最高。到1992年,个体户所占比重为36.9%,仍然最高,但农民下降到第三位,为15.8%,企事业干部已上升到第二位,为25.5%,专业技术人员也上升为4.9%,工人和服务人员为10.8%,其他或无业人员占6.1%。
  文化程度:
  1988年以前开业的,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38.8%,初中占37.1%,文盲和小学占14.7%,文化程度较低,大学及以上仅占9.5%。到1992年,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已上升到16.3%,高中、中专占44.8%,初中占32.6%,文盲和小学占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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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情况
  1997年,全国个体工商户为2851万户,吸纳从业人员5442万人,注册资金2573亿元。个体工商户产值总计为4553亿元,消费品零售额为8074亿元。
  1997年,全国私营企业为960726户,吸纳从业人员1349万人,注册资金5140亿元。私营企业产值为3923亿元,消费品零售额1855亿元。
  私营企业65%分布在东部,23%在中部,12%在西部。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分别为2%、45%、53%。私营企业62%分布在城镇,38%分布在农村。
  个体工商户44%分布在东部,39%在中部,17%在西部。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分别占4%、12%、84%。个体工商户36%分布在城镇,64%分布在农村。(“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路越走越宽
  全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 胡大鹏
  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要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其中将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合称为非公有制经济,上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我这样一个从事了37年个体经济的人来说,感到很振奋。我觉得,从当年干个体好像是见不得人的事情,到对国民经济拾遗补缺,直至今天,路越走越宽了。这些年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从业人员已达六七千万人,在不少行业是其他经济成分不可替代的。他们中间不少成为“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并带动更多的人走向小康富裕之路。
  与此同时,我认为,国家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引导、监督和管理很有必要,特别是在税收方面,目前征收35%的所得税率,是很合理的。广大经营者不应该投机取巧,偷税漏税,发不光彩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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