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1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做好国企下岗职工工作
  张富有(代表工会界)
  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经过各方通力协作、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我们建议:
  第一,各级政府和企业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第二,必须着眼于把下岗职工全部组织到再就业服务中心中来,使其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同时要搞好培训和就业指导,做到多进快出,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第三,各级政府和企业要毫不动摇地贯彻“三三制”的筹资原则,加大筹集力度,保障资金到位。必须从制定政策和落实政策两个方面下功夫。
  第四,动员全社会力量拓宽再就业渠道。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抓好现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这是减少企业职工下岗,缓解再就业矛盾的重要措施。坚决贯彻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各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同时,必须把工作重心更多地转移到促进再就业上来。要抓住国家加大投入、扩大内需的时机,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步伐,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行积极的“退二进一”、“退二进三”和加快发展三产的政策,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
  第五,必须有效加快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扩大覆盖面。包括个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必须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任何企业都不能例外。(附图片)
  张富有委员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完善利益分配协调机制
  瞿世镜
  我们的利益分配机制,亟须全面调整。这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
  一、加大反腐败力度,制止以权谋私。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漏洞甚多,造成收入分配的混乱无序状态,权力参与分配的反常现象尤为令人关注,具体表现为利用公有制赋予的行政权力为集团或个人牟取私利,是民愤最大的分配不公。要制止以权谋私,首先要完善监督机制。目前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都是由同级党委提名、同级人大任命,司法部门对同级党委、政府成员的监督就难度极大,而且往往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上述情况建议中央研究。
  二、改革税收制度,调节收入分配。我们必须加强和加快税收体制改革,包括合并所得税税种,规范所得税税基;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改进资源税征收方法,强化税收调节级差收入功能;完善流转税制,实现普遍调节与特殊调节相结合;深化个人课税制度改革,强化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累进税制,合理调节分配,缩小两极差距;加强税收立法,强化征收管理,依法严惩偷漏税收和贪污挪用税款,保证税收调节力度。
  三、实行储蓄实名制,使个人收入规范化、明晰化。目前个人收入来源庞杂,个人实际收入从工资单上难以反映出来,造成收入透明度极低和税收漏洞极大的局面,个人所得税也就难以真正调节收入差距。目前利益分配两极分化的原因,主要不在于正当工资收入和资本收益,而在于不正当不合法收入不断增加和严重失控。这些都与偷逃税收有密切关系。因此,亟须使个人收入货币化、明晰化、规范化、制度化。其中最关键的环节,是实施储蓄实名制。
  四、调整财税分配比例,加强转移支付。众所周知,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必须依靠中央政府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通过转移支付来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维持适度平衡。在民间层次,要通过税收调节缓解两极分化现象。在居民和政府之间,要通过税收调节加强政府财税收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要大大提高中央政府财税收入份额。(附图片)
  瞿世镜委员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确保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白大华(代表民建中央)
  纵观最近发生的一系列质量事故,核心是管理问题,是“人祸”。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质量意识淡漠,建设思想混乱。一些官员和部门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忙于跑项目、催项目、批项目,搞“首长工程”、“献礼工程”,完全不考虑客观条件和主观能力,甚至随意规定工期。
  二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工程管理混乱。一些建设单位无视法定程序,不论证、不设计、不报建、不立项,盲目蛮干。设计施工队伍鱼龙混杂,一些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够的单位混水摸鱼。
  三是受上述影响,加上体制转换期间难以避免的管理真空和管理错位,建筑市场发育不健全,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给腐败提供了温床。一些人利用手中的项目审批权、工程发包权、施工管理权、质量监督权、材料设备采购权、资金批贷权等,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特别是在工程发包中搞暗箱操作,炒买炒卖、索贿受贿、私招滥雇、吃拿回扣现象十分严重且带有普遍性。
  这里,我们仅就依法治乱,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提几点建议:
  一、大张旗鼓地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
  二、依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堵塞腐败和各种不正当交易的暗流。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建筑领域里的违法活动,严惩腐败分子。建议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把建筑领域里的反腐败和打击违法活动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
  四、深化改革,理顺体制,健全法规。
  五、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监督作用,重视人民群众的投诉。(附图片)
  白大华委员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以人为本推进社区建设
  周铁农(代表民革中央)
  依靠社区力量解决社区问题,是当今各国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从国内看,当前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迫切要求开展社区建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城市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创造一个优美的居住环境、良好的社会治安、便利的生活条件与和谐的人际关系,越来越成为人们的迫切愿望。
  据测算,全国大中城市社区服务能提供2000万个就业岗位,这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将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社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方位地开展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治安和社区互助等项目,方便了人们生活,满足了群众需要,体现了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受广大居民欢迎。
  根据我们的调查,当前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亟须建立适应城市社区建设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可以说,城市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反映在社区。社区的这一特点决定了社区建设不是某一部门某一系统能够独立完成的。相关各方,到底由谁负起主要协调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二、群众参与不够,辖区单位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三、配套政策不够。
  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建设,我们建议:第一,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社区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组织上加强领导,从行动上采取有力措施。第二,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理顺条块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和规范社区建设。第三,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强舆论宣传,为社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社区工作社会化。第四,增加投入,完善配套政策支持,以体现政府对社会性事业的重视和关心。第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防止形式主义和“一刀切”。要选择一些各方面基础比较好的大中城市先试验,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进。(附图片)
  周铁农委员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警钟长鸣严防质量事故
  刘西拉(代表无党派界别)
  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和安全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最近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工程事故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偶然的突发事故存在着必然的原因。
  一、这几年建筑业内有一种较普遍的现象:层层承包、层层搞鬼,贪污行贿、金钱开道等不正之风盛行,其目的都是要从工程款中大捞非分之财。
  二、行业管理松懈,建筑市场混乱,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审查管理不严格。
  三、有些领导搞部门分割、“地方保护主义”,利用行政干预确保“肥水不外流”,搞什么“亲属工程”、“亲信工程”等。也有的领导为了表现自己在任期内的“政绩”,违反科学规律任意压缩工期,造成大量工程质量问题。
  四、不重视建筑工程原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合格的材料照样投入市场使用,造成无数工程隐患。
  五、有不少监理公司只关心按时拿钱,只要按时付钱就可以统统盖章。有些验收评审变成了一种利益交易。
  在此,我们就确保我国工程质量与安全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做好工程管理必须首先从政府主管部门做起。当前最重要的是要规范建筑市场,把项目的立项、招投标、承发包放在一个透明的环境下进行并接受舆论的监督。应当学习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凡立项重大工程都依法由政府直接委派无经济利益关系的著名教授、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把关,对不合格的方案有权否定。
  二、开展全行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教育具有根本性的意义。上至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下至班组工人,都要全方位长期不懈地学习,树立牢固的质量安全思想和正确的职业道德观。与教育相伴的应是考核,并把考核成绩作为职务升、留、降的重要依据。
  三、当前在建筑业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治腐败最为关键。对诸多事故的分析表明,目前问题的症结在于已有的法规未得到认真的遵守。有关执法部门应立即开展执法检查,对那些违反法纪者要绳之以法,予以惩处。(附图片)
  刘西拉委员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
  张文范(代表李贵鲜、万国权、范宝俊)
  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之快、基数之大,高龄人口之多都是前所未有的。目前,我国已呈现出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这种态势必将深刻地影响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我们从宏观、微观上加以重视并尽早提出相应对策。
  一、强化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养老意识和法制意识。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种宣传媒体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大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老年法》应列入国家普法宣传计划。
  二、采取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办法,大力兴办老年福利事业。据抽样调查测算,我国目前住在各种养老设施中的老年人不足100万人。从现在起到下世纪中叶,社会养老设施供需矛盾将更为突出。应大力倡导社会事业社会办,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发展老年福利事业。
  三、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积极推进以社区为中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家庭养老是中国独特的养老模式,不可动摇。应制定相应政策,从制度上鼓励和实施家庭养老,发挥家庭在供养、照料、精神慰藉方面的作用。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老年法规体系,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营造健康老龄化的环境,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五、各级政府应加强和改善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将老龄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加强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和对策研究。(附图片)
  张文范委员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加大对台资引进力度
  邱国义(代表李敏宽)
  台商投资祖国大陆,截至1997年底,获准项目共3.8万多个,协议金额380多亿美元。投资领域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投资规模逐步扩大。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成功的例子举不胜举。我们必须抓住当前的大好时机,加大引进台资的力度,促进引进台资的健康发展。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对引进台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应结合台资的引进工作,在全国各省市区开展一次对引进台资重要意义的宣传工作。表扬、鼓励对引进台资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与人员,普查与处理好在引进台资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2.深入调查研究,尽早出台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台商和涉台部门希望尽快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以减少执法中的随意性。全国人大、政协及地方各级人大、政协应组织对两个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尽早出台实施细则。
  3.尽快建立科学、有效的引进台资管理的保证体系。要加强各级政府台办的工作,努力提高台办人员的素质,给予台办更多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加强台办的监督、管理等职能。
  4.尽快出台进一步鼓励台商把资金投到农业、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投到祖国大陆中、西部地区的优惠政策。
  5.由国家投入部分启动资金,由台商认缴部分资金,组建专门为台资企业服务的股份制银行,同时,吸引台湾银行来大陆办分行,以解决台资企业的贷款问题。
  6.各省市的有关领导应直接抓一家本地区有代表性的台资企业,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引进台资工作。(附图片)
  邱国义委员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迎回归 展宏图
  吴荣恪
  澳门回归,是继香港回归之后,祖国统一大业的第二站。在迎接这一民族盛事的重要时刻,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没有新中国的诞生,没有邓小平先生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没有祖国强大的国力,没有中央政府的正确领导,实现港澳回归的长期奋斗目标是不可能在本世纪实现的。
  澳门的回归得来不易,是中央政府和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多年来努力的成果。澳门的回归,直接关乎我们全体澳门居民的前途和福祉,我们要备加珍惜。作为澳门同胞,作为炎黄子孙,在迎接回归盛事的时候,最紧要的就是以实际行动,认真履行当家做主的神圣职责和切实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积极参与和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的有关筹备工作,促进澳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澳门的美好明天作出我们自己最大的贡献。
  第一,积极关注和大力支持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和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产生等筹组未来特别行政区的工作。
  第二,踊跃参与后过渡期事务,推动葡方加快解决涉及政权顺利交接问题的步伐,确保澳门平稳过渡。
  第三,发扬主人翁精神,再接再厉,促进澳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当前,澳门正在发生历史巨变,正经历着一个伟大的历史转折,有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在澳门同胞当家做主人,“澳人治澳”历史时刻即将到来之际,抓住机遇,自强不息,开拓进取,促进澳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历史赋予我们40多万澳门居民责无旁贷的伟大使命,也是我们澳门居民表现才华、发挥聪明才智的最好时机。我们一是要发扬澳门同胞爱国爱澳、团结勤奋、拼搏进取的光荣传统,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为澳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献计献策,多作贡献。二是要发挥澳门作为珠江三角洲西部对外开放窗口的作用,促进祖国对外经贸发展。三是要不断发展和加强澳门与内地的经济交往与合作。(附图片)
  吴荣恪委员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早日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郑励志(代表台盟中央和全国台联)
  香港已经回归,澳门回归在即,解决台湾问题日益突出地摆我们面前。“和为贵”已成为两岸中国人的共识。但是,在实现和平统一的问题上还存在不少障碍。祖国必须统一,这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之所系。最终解决台湾问题的有利因素和有利条件是:
  一、两岸人民同根同源。两岸同胞都是中华民族的子孙,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是两岸同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都引以为自豪的,这是我们共同的精神纽带。
  二、两岸经济互补互利局面逐渐形成。从祖国改革开放以来,台湾同胞投资祖国大陆协议金额400多亿美元,实际投资200多亿美元。截至1998年底,两岸贸易额累计近1370亿美元,台湾方面顺差900多亿美元,如果没有两岸贸易,台湾外贸将由顺差转为巨额逆差。同时,经广泛采纳岛内外同胞意见后将颁布实施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条例》,会进一步依法保护台商合法利益,为台商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两岸民间交流正在扩大。随着台湾海峡局势走向缓和,两岸民间交往蓬勃发展。10年来来过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已超过1300万人次(以实际人数计算约300万人),祖国大陆同胞赴台的也有24万人次。来祖国大陆就读的台湾学生累计2500余人。
  四、两岸人民都欢迎民主。民主要根据本国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定,不可照抄照搬。祖国大陆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人民的整体文化水平差距较大,只能按自己的方式推进民主的进程,并不断进步。“一国两制”方针正是从尊重台湾现实出发,统一后的台湾将与回归后的香港一样,继续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五、两岸人民不容外国势力乱打“台湾牌”。少数外国反华势力不希望中国统一强大,不断用各种手段来牵制中国。打“台湾牌”是美国一些人牵制中国的重要手段。我们曾多次听到台湾有识人士谈:“台湾要依靠美国到何时”、“美国不可靠”。我们两岸要通过对话和谈判,不容外国势力干涉,尽早实现祖国统一,共享一个伟大国家的尊严和荣誉。(附图片)
  郑励志委员


第5版(两会专版)
专栏:

  扬优势 促合作
  胡法光
  中央政府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方针,不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港人的基本权利,包括人权、自由均得到充分的保障,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港人对中央政策和特区前途充满信心。
  加强内地与特区政府官员的沟通和合作。“一国两制”是一种创新的制度,贯彻和落实“一国两制”是一个新的课题。香港在争取经济早日复苏的前提下,如何增强国际竞争力,继续发展与内地经济合作十分重要。特区和内地政府官员的紧密交流、相互了解、沟通和合作,必须加强。特别是较高层次的接触,对香港争取内地更多的支持甚为重要。
  向港人开放市场。回归之后,为加强香港与内地的经济联系,在经济持续增长的条件下,建议率先向港人开放尚未向外商开放的通讯、发电、农业、零售及商业服务等投资领域,这不仅为港人制造投资机会,有利于香港经济复苏;对内地而言,也可以从中掌握国际商业规则,熟悉西方经济活动模式和法律。
  利用香港推广市场服务技术,促进内地产品的出口。内地改革开放与香港经济的繁荣是相互促进的。两地结合可以在发展某些领域的贸易方面创造优势。
  加强科技交流,引入内地专业人才。香港拥有资金和国际贸易经验优势,内地则以人才众多、科研技术先进为特长,两者结合力量甚大。香港发展创新科技和高增值产业,可以引进内地有关高级专业人才,发展内地科研成果。
  规划区域大型基建。回归之后,香港和内地的联系更加密切,香港的发展须依赖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其他经济城市,因此长期规划应着眼于跨地域,特别是华南地区和珠江三角洲的未来发展,而不能局限在香港之内。
  发展香港的文体事业。香港是个国际城市,政府一贯推行“二文三语”(即中文、英文,英语、粤语、国语)。回归后,中、小学基本实行母语教学。香港可聘请内地有经验的教师到港任教中国语文和中国历史。既可以使香港学生受到中国文化和传统伦理道德的熏陶,也可以提高学生的中文水平。
  香港房地产发展的制度和法规可供内地借鉴。目前,内地正在进行住房制度的改革,但是仍然遇到许多困难。组织内地主管官员和有关企业家,研究香港在发展房地产方面累积的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内地有关发展房地产的法规和制度,去芜存菁,对于内地发展房地产,解决楼房销售不畅和进一步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附图片)
  胡法光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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