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29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社会视点

  为价格加一道法律屏障
  郭莉莉
  过去曾有一段时间,市场价格虚虚实实;价格陷阱形形色色。在市场的呼唤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正式出台,它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基本价格制度,严格禁止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构筑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价格权益的法律屏障。
  打折特价消费者眼花缭乱
  维权护利价格法禁止欺诈
  对经营者而言,打折似乎是最简单快捷的促销手段。以薄利促多销本无可非议,但是众商家一哄而上,结果却得不偿失。去年国庆前后,南京市各大商场再掀价格大战,分别以“店庆”、“老店拆迁”等名义大幅降价,但效果并不理想。
  由于价格竞争潜力有限,于是各种价格欺诈行为屡屡出现:王女士在一家商场以68元买下了一件“原价138元”的羊毛衫,不料在另一商场却发现同样的商品仅标价60元;张先生夫妇在见到一家粤菜馆“基围虾1元1斤”的广告后欣然前往,待结账时才知道条件是在该酒家消费500元以上……在无序的价格混战中,上了当的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合法经营的商家也撞得头破血流。
  虚假降价、模糊标价和两套价格等价格欺诈行为在价格法第二章第十四条中被明令禁止: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今年8月1日,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又对经营者违反该条款行为的处罚方式作出了具体的配套规定,把维权武器郑重交到消费者和经营者手中。
  国家物价局经济政策协调司司长韩永文说,价格法的目的是通过整顿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为拉动消费需求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消费者能自觉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要,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费者学法、用法的意识。
  垄断倾销经营者深受其害
  竞争淘汰价格法保护合法
  1998年元旦后,上海市场上各品牌一升盒装纯鲜牛奶竞相降价销售,个别品牌甚至悉数收购对手同类产品,有的超市的该类产品标价还低于销售成本,严重损害了市场秩序。这种价格违法行为就是倾销。
  有不少消费者对倾销的认识存在着误区,认为这样正好利于自己,被排挤出去的合法经营者就像哑巴吃黄连。实际上,一些商家采取倾销的方式进行竞争走的是“放长线钓大鱼”的路子,其目的在于挤垮竞争对手以垄断市场。到那时,因为没有他人参与竞争,为了迅速弥补低价竞销的损失,其定价将远远超过合理范围,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市场竞争的确是自由的,但不代表没有秩序,如果放任不法商家践踏公平原则,竞争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价格法将倾销明确规定为不正当价格行为:经营者不得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应该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
  定价指导政府不独断专行
  听证监督价格法给您权利
  价格法规定我国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价格形成形式,政府对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但同时又给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充分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时,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而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要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消费者有权对政府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并受到价格部门的保护。
  据国家物价局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现在已有31个地方分别以人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制定了实行听证会制度的规章,大部分地方已开始实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以北京为例,自来水、出租汽车资费等都曾举行过听证会,在社会上反响很好。今后的工作一是要确保在组织上成立严格的听证委员会,二是要确保在实践中使之成为一项必经程序,把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的制定及调整都纳入听证范围。
  价格法规范了政府的价格行为,明确规定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范围,定价的方式、程序和原则,这对于提高政府管理价格的科学性十分有利。它赋予消费者参与政府定价的权利,使消费者在价格方面的权利受到高度重视和保护。
  衣食住行,每一样都与价格紧密相关。价格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任何一部法律要发挥作用,关键还是在全社会的贯彻执行。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人生

  知法尚须用法
  文者
  这几年来我国法制建设加快了步伐:人大每年都通过数部新法;执法检查开展得风风火火;各地纷纷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这张法律的大网已经越织越紧密了。然而“法治”不仅是要有法可依,更要依法而治。
  依法而治有两层涵义,其一是公检法各级机关严格执法,其二是要使法律深入民心,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使全社会都能知法、用法,最终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律贯彻执行的障碍固然有执法机关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法律本身有待进一步完善,群众没有自觉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样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价格法的颁布实施为价格行政执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它出台一年半以来,在整顿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方面的成效是有的,但是市场上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仍然层出不穷。不少消费者仍是“忍”字当头,“吃一堑长一智,下次不上当就行了”;有的经营者在遇到他人利用价格垄断进行不正当竞争时,不是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而是抱着一种“你会我也会,看谁更厉害”的态度,这样如何能达到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目的?价格法赋予群众参与定价、监督政府工作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国家对消费者在价格方面权利的重视和保护,但能不能得到实践,关键还在于群众能否自觉地依法行使这种权利,因为群众监督形成的压力就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动力。从另一个方面说,一部法律完善与否必须由实践来检验,这个实践除了执法者的实践,还包括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地学法、知法、用法,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才能有效推动法律的完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叔叔,辛苦了,请喝一杯水。”
  深圳市公安消防局目前开展的“走万家、送安全”活动,受到市民的广泛赞誉。图为民警正深入百姓家中讲解消防知识。
文书启余海波摄影报道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有困难找警察”
  袁小平杨庆宪缪孝恩
  在四川省西昌市,“有困难找民警”几乎成了市民们的口头禅。在市民们心目中,人民警察总是在他们需要的时候,向他们伸出热情的双手,热忱服务。
  这里,各派出所都建立了警民联系卡,并在街口、路口等场所增设了“有困难找警察”的指示牌,向群众公开了传呼和电话号码,方便群众求助和监督。在110报警服务系统正式开通时,西昌市公安局公开向社会承诺:“有警必接,有案必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并坚持不懈抓落实。
  提起西昌市公安局,西南师范大学的师生至今还记得他们英勇救人的故事。1996年12月的一天晚上,西师大美术系教授胡成恩一行8人,乘木舟观赏冬季“月亮城”的湖光月色。船至湖心,船底突然断裂,8人全部落入冰冷刺骨的邛海湖水中。群众的生命危在旦夕。正在水上巡逻的新村派出所民警听到呼救声,立即驾驶摩托快艇飞速赶来。民警仅用了短短8分钟时间就救起了所有落水的人。
  去年,西昌市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洪灾。8月10日,已被洪水冲塌的南桥市医院岸堤出现了更为严峻的险情,9名小孩和两名大人被困在浊浪滔天的洪水中,随时有生命危险。西昌市公安局接警后,迅即组织抢险民警投入紧张的抢险。民警们奋力将一根粗长的尼龙绳带向河心,并与对岸的绳子连成一道水中“生命线”。然后民警们背起儿童,攀着绳索,将被围困的9名小孩和两名群众“传递”到安全地带。在场围观的群众激动地喊出了:“公安万岁”!
  西昌公安民警一次次舍己救人的壮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两年多时间里,全局共有48个集体80多人次受到省、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表彰。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山西大同铁路公安处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基础上,始终坚持把铲除黄、赌、毒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他们制定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车上查,站上堵,有效地打击了涉及黄、赌、毒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促进了铁路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图为大同站公安派出所干警正在清理查获的淫秽物品。
  王慧韩兴旺摄影报道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四面八方

  重庆公安从严治警
  本报讯重庆市公安局从严治警出新招,今年四月起分批派出暗访组,深入各地暗访,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实施有效监督。针对暗访发现的问题,该局党组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整改措施,全市公安队伍作风纪律取得了根本好转。自四月初暗访组出巡以来,群众举报投诉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的信件由往年八百件降至四百余件,民警违法违纪立案由往年二百余件降至一百余件。
  (程平)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四面八方

  道县法院服务国企
  本报讯湖南省道县法院把为县域国有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作为审判工作的中心和重心,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去年至今,道县法院通过审理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千六百余起各类案件,不仅为国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两千余万元,而且通过办案创造了无形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县法院连年被评为省、市、县“文明单位”,连续两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龙文辉杨爱民雷晋荣)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四面八方

  淄博开发区地税分局送法上门
  本报讯山东淄博地税局开发区分局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主动送税法上门。他们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专门上门了解情况、宣传税法。对企业,他们及时把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送进门;对残疾人,他们服务上门、细致入微。(张军)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看守所里的故事
  王京肖丹
  听起来有些让人不敢相信:在押人员随时可以喝上纯净水,秋冬季节每周可以洗一次热水澡,表现好的还可以请假回家探亲。然而这一切都是真的,是笔者在江苏省常州市看守所亲眼目击的事实。
  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葛树明说,“犯罪和罪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打击犯罪和改造罪犯要用不同的政策。看守所作为一个特殊的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对在押人员实施有效教育管理,其目的不仅在于教育、挽救当事人,更是为了服务全社会。”
  坐落在江苏省常州市西郊的这座看守所,总面积两万多平方米,建有监室一百二十个,设计容量一千四百多人,主要关押被依法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留所服刑罪犯。
  一天,看守所四一○四监舍在押人员陈建伟突然休克。警铃骤响,看守所的医生立即跑步奔向监房抢救,所领导也闻讯赶到抢救现场。经过医护人员全力抢救,陈建伟终于转危为安。
  在亲眼目睹了看守所民警全力抢救陈建伟的全过程之后,四一○四监舍的全体在押人员在感谢信中这样写道,“为了一名在押人员的病惊动了看守所所有领导、干警,确实体现了共产党的好领导,体现了人权之平等。”
  要尊重人权,首先要尊重生命,民警们以人道主义精神对待每一位在押人员。没有带餐具的,民警找来碗筷;没有衣服被子的,民警会帮助,甚至牙刷毛巾都送到他们手里。
  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民警们充分尊重在押人员的人格,杜绝了打骂、体罚、虐待、侮辱现象,依法保障他们的上诉、辩护、控告等权利,坚持对在押人员进行直接管理,面对面教育,对思想包袱较重和违反监规的坚持作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转化工作。
  一流的硬件设施,一流的监管民警队伍,创造出常州看守所十六年安全无事故的一流业绩,队伍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违纪事件。今年一月被常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四月又被公安部评为“一级看守所”。
  四一○四监舍的全体在押人员在感谢信的结尾这样写道,“我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反省自己,言行一致,洗刷躯体和心灵,重新踏上人生新途。”
  在常州市看守所大门前,矗立着三把七米多高的用花岗岩雕塑的钥匙。常州市公安局监管处处长吴建国说:这三把钥匙,一把可以用来开启在押人员扭曲的心灵,一把用来帮助他们打开法制的大门,第三把用来帮助他们开启通向新生活的大门。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金通律师信箱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通律师事务所:
  我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3名,注册资本600万元。因企业发展需要,我公司计划增资扩股,将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请问我们应如何履行变更手续。 北京某公司刘勇刘先生:
  有限责任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均会遇到变更公司形式的问题,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现将有关程序作如下简要介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即公司至少要有五名股东、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并按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来办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等于公司的净资产数额。因此,贵公司必须在增加两名以上股东、确认公司的净资产数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后,才可以进行改制。
  首先,贵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先与有关当事人达成初步意向,再将新增股东的人选报贵公司股东会审议(贵公司原股东亦有权追加投资)。该决议通过后,新股东应当履行出资义务;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但须经过评估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出资完毕后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同时,贵公司股东会还要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由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其次,贵公司董事会要拟定变更公司形式的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各股东所占的份额、公司变更后的名称、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和全权办理有关事宜等等),由贵公司的股东会审议;同时,新老股东可共同签订有关协议,重新明确各方的出资额(股份)及各自的权利、义务。然后,贵公司董事会应将有关变更公司形式的申请、决议、章程和财务会计报告等法律文件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变更公司形式的申请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后,贵公司应当通知新老股东召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核变更公司形式的报告、确认各相关费用等等。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贵公司董事会应持有关法律文件在30日内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和公告,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需要注意的是,股份有限公司需对原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予以承继。
  变更公司形式的实际操作过程较为复杂,其中涉及诸多专业法律问题,故贵公司可以考虑聘请专职律师,参与具体策划、谈判、申报、登记等过程,起草有关法律文件,以便及时解决其间存在的疑难法律问题。
  北京金通律师事务所研究部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新疆军区联勤某分部,加强对战士的法制教育,主动邀请新疆军区法规办的法律专家来部队为官兵授课,并现场解答官兵提出的问题。该分部已连续十三年无案件发生,多次被两级军区表彰。阿丑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官提醒

  介绍工程收取费用违法
  贾某是一位从事工艺美术工作的个体工商户。当他得知山东省滕州市某剧院进行装修时,便与该剧院联系承揽装修。剧院告诉贾某剧院要进行全面装修,依贾某的能力无法进行该工程。贾某提出可为该剧院寻找合适的建筑施工单位,剧院表示同意。此后,贾某与滕州市某装潢厂签订了一份《中介合同》,合同约定:贾某为该厂介绍装修工程,工程预算不低于30万元,该厂支付中介费1.5万元,于中介成功时付清。合同签订后,贾某在剧院与装潢厂双方之间展开了穿梭活动。很快,该剧院就该装修工程与该装潢厂订立了承包合同。该装潢厂依约向贾某支付中介费500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写明尚欠贾某人民币1万元整。到工程完工时,贾某索要其余介绍费时,装潢厂以工程款未结清为由拒付。于是,贾某起诉到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了原告贾某的诉讼请求,同时对贾某已取得的5000元予以收缴。
  我国《建筑法》规定,严禁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依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这就是说债权受法律保护是有前提的,即该债权须是合法的债权。因而贾某基于非法的中介行为而取得的债权不应受法律的保护,其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同时,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给承包单位介绍工程索要信息费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对已经取得的部分信息费、介绍费可予以收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的债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赌博之债、违禁品交易之债、不正当性交易之债等均不受法律保护,相反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光明李文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加强执业规范关注自身维权
  全国律协强化行业自律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全国律师协会获悉,今年是我国恢复律师制度20周年,也是第四届全国律协工作的第一年,在这一年里,全国律协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为改革开放和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做出了新成绩。
  针对律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国律协认真抓行业自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服务优质的律师队伍。一年来,全国律协通过了《律师协会章程》,起草了《在华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常驻律师登记办法》,修改了《律师执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律师行业自律工作初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全国律协还认真办理律师的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的力度。今年,全国律协共接办律师维权案件9起,目前已解决4起。
  为使律师行业自律工作更加规范化,切实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全国律协成立了律师纪律、外事、财务、行业规则、律师发展战略和行业纠纷调处等6个专门委员会,并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任务和方向。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律协秘书长会议上要求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加强律协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律协的行业管理职能。
  (王比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