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记者调查

  暗访北京站前发票非法交易
  本报记者李忠辉
  北京站前票贩子倒卖火车票由来已久,屡禁不止,令铁路、地方公安机关头痛不已。如今,这里又多了一项非法交易——买卖发票。不论是从参与人员的数量还是从公开叫卖的程度上看,这项非法活动绝不亚于贩卖火车票。
  12月6日15时30分,记者扮作旅客,行色匆匆地走出北京站东侧出站口,穿过揽客住宿者组成的人墙,直奔地铁站口。“要发票吗?”一声不算太大但足以让人听清楚的问话,传了过来。一位年龄不到40岁、怀里抱着一个婴儿的外地妇女,站在记者的面前。记者停下脚步,和她进行了如下一番对话:
  “你有什么发票?”
  “什么发票都有,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商业服务、五金电器、建筑材料都有,你想要哪一种?”
  “我想要行政事业单位的发票,你有吗?”
  “有,就是价钱贵点儿。”
  “多少钱一张?”
  “70块钱一张。”
  “太贵了,能便宜点儿吗?”
  “你想要几张,50块钱行吗?”
  “不行。”
  “如果你诚心要,30块钱一张,不能再降了。”
  记者说了声“得请示老板以后才能定”,便离开她往东边走,准备横过马路。又有几个人围了过来,其中居然还有一位老太太。她说:“20块钱一张,你要不要?”“你的发票是真的还是假的?”记者问。“实话跟你说,有真的,有假的,真的贵,假的便宜。你要真的,我就给你真的,带防伪的。”记者见围的人挺多,赶忙说:“我先到别处转转,了解了解行情,如果你这里便宜,我再回来买你的。”
  记者在过马路前,又碰上四五个卖发票的小伙子,其中一个穿黑皮夹克的跟了记者十几米远,一再让记者买他的发票。记者没有理会,径直往前走。他又去问别人,记者准备将他摄入镜头,他很机警,躲到一条胡同里去了。
  过了马路,记者沿路边由东向西而行,在距地铁站口大约30米的地方,被一个穿棕色皮衣的男青年拦住。“要不要发票?什么样的都有。”“有行政事业单位用的发票吗?”“那玩艺儿不好弄,我手里没有。不过,别人那儿有。”说完,他向另外两个人招手,那两个人立即走了过来。穿棕色皮衣的小伙子问:“你们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发票吗?”一位年龄稍大一点儿的男子回答:“现在手里没有,如果想要马上可以去取。”他又对记者说:“这种东西不能带在身上。你想要几张,跟我去拿。”记者问:“多少钱一张?”“100块钱一张。”“你们也太宰人啦!”“大哥,这样吧,你给50块钱,我卖给你两张,你总得让我们挣盒烟钱吧!”“对不起,广场那边儿有人卖20块钱一张我都没要。”这三个人大有拉住记者不让走的架势。恰在此时,记者看见一辆公安巡逻车停在马路拐弯处,一位干警正在车上看报纸,便赶紧往那里走。他们见状不敢再纠缠,记者趁机得以脱身。
  在站前丁字路口东北侧靠近围栏的一排坐椅上,坐着几个卖发票的男女,有过路者停下来和他们讨价还价。记者走上前去,见一个40多岁的男子手里拿着一个报纸包,里面有五六种发票样品。记者问:“这里面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发票吗?”“这里面没有。如果你要的话,两天以后可以给你,一本200块钱,不讲价。”记者问:“你每天都在这里吗?”“在。我给你留个传呼号——68213388呼130130666,你随时可以呼我。我姓于。”
  记者随后又转了几个地方,16时10分从北京站前离开。在这40分钟里,碰见了大约20名卖发票的不法人员。听口音他们大都是外地人。从言谈举止可以感觉得到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在广场、路口维持秩序的公安、保安人员不少,也许是司空见惯了吧,记者没有看到他们出面制止这种不法行为。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实话实说

  好在“暗访”
  贵在“督办”
  山东莱阳市吕秀玉贾庆海
  据报道,今年4月以来,重庆市公安局派出144名暗访人员,对全市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执法情况进行“暗访督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统计表明,实施“暗访督办”以来,群众举报投诉的信件和民警违法违纪立案案件都比往年减少了一半。
  “暗访督办”,好在“暗访”。说句实在话,和明察相比,老百姓更欢迎暗访。其一,明察兴师动众,上级官员往往被某些基层干部糊弄,有的甚至在“好吃好喝好玩”中身不由己地为虚报浮夸者搭了升迁的梯子。其二,老百姓面对上级派来明察的官员不愿也不敢实话实说,怕官官相护,不光自己反映的问题解决不了,还会留下把柄,以后遭人报复。而“暗访”则不同。像重庆市公安局那样,派出的三批暗访人员,出门不带车,下去不打招呼,食宿自理,全然没有钦差大臣那副派头。如此“暗访”,老百姓并不一定知道你是上级机关派来的官员,很可能把你当成朋友,谈得投机,就会一五一十地向你掏出心里话,把他们对基层民警的看法一古脑儿地全盘端出来。这对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掌握了解基层公安民警的真实情况,无疑大有裨益。“暗访”实际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有利于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暗访督办”,贵在“督办”。“督办”要讲求实效。重庆市公安局正是这样做的。据报道,第三批暗访组在荣昌县了解到,县政协一位老同志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跑了五个月还没有办下来。暗访组主动找老同志了解情况后,责成派出所立即办理,还以此为典型,在全系统通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引以为戒。据了解,仅前两批暗访组就当场纠正130起民警执法中的违纪行为。上半年,这个局立案查处了22件违法违纪案件,对27位民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事实证明,对在“暗访”中查出来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督办”,是树立公安机关整体形象,提高公安民警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良方。
  “暗访”是为了了解民情,“督办”则是为了达到从严治警的目的,“督办”不兑现,就会有悖“暗访”的初衷。从这个意义上说,重庆市公安局“暗访督办”从严治警的做法,不仅公检法机关有学习、借鉴的必要,对其他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也不乏启迪意义。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见闻录

  深圳边检站前:
  “特区通行证”黑市猖獗
  新华社记者钟玉明张知干
  近几年来,在进出深圳特区的南头、布吉、同乐等几个主要检查站前,非法倒卖《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活动日趋猖獗,并形成了规模化的黑市交易市场,使本来凭证进出的特区边检站形同虚设。
  近日,记者前往深圳同乐、南头检查站进行了暗访。我们走到同乐检查站门前,一男子立即靠过来:“要证吗?三百元一个。”记者嫌贵,找另一名拉客仔,他说:“二百元一个,我送你们从另一个关口过。”拉客仔开车将我们带到离南头检查站几百米处的一条小巷里,等候在那里的一青年男子过来拿走我们的身份证。十分钟后,送来了三张通行证。
  记者持证顺利过关。下午,我们再绕回南头检查站。只见检查站大楼门前、大厅里、检查站广场,游荡着一群群男女,有一二百人之多。一名民警过来驱赶:“靠边点靠边点”,拉客仔们往旁边略让了让,民警还没走远,一切又回复原样。记者花一百元钱、五分钟时间,又一张通行证到手。
  通行证到底是真是假?我们找到南头检查站值班室。他们检验后回答:“都是真的。”他们向记者展示了一大摞查获的通行证说:黑市通行证大都是从各地办证机构流散出来的。有的是全空白,发证公安机关印章由不法分子伪造;也有的是发证公安机关公章、填发人印鉴都盖好才流出来,买证者将有关资料一填,就是一张“合法证件”。
  记者从这些通行证的统一编号发现,查获的黑市通行证来自十多个省市。新版通行证启用刚半年,查获的黑市证已有厚厚一沓儿。检查站的同志说,拉客仔在关口前兜售通行证现象已有五六年了,目前这里的拉客仔每天都有一百来人。黑市证价格最高的是八百元,最低二十元。
  特区通行证黑市买卖如此猖獗,严重损害了特区的形象。一些旅客向记者反映,希望有关部门能治治这种非法倒卖特区通行证的行为,维护边防通行证的严肃性。
  在进出深圳特区的几个主要检查站前,非法倒卖《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活动已经存在五六年了,为什么有关部门不采取措施彻底整治?明知黑市通行证大都是从各地办证机构流散出来的,有的还盖有发证公安机关的公章和填发人印鉴,为什么不顺藤摸瓜,查一查这些通行证是怎么流散出来的?
  如今,倒卖通行证的活动日趋猖獗,甚至已形成了规模化的黑市交易市场,这正是打击不力乃至姑息养奸的结果。我们希望深圳市有关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特区的形象出发,拿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这种非法活动。
  ——编者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尊老敬老大家谈

  这样的遗愿不该违背
  近日,笔者在回老家探亲时听说了这样两件事:
  一件是年老多病的二大娘在临终前提出要火化,不要土葬,为的是节约耕地。但是做子女的却认为,村里从来没有一个过世老人火化的,自己要是开先例恐怕会被人议论,最后还是选择良辰吉日,请来吹鼓手,办了酒席,实行土葬。
  另一件是邻村一位卧病在床的李老汉,临终时把儿女们叫来安排“后事”,说死后把遗体捐献给医疗事业,请儿女们为自己代办一下有关手续。做儿女的不忍心让老父亲死后再受“千刀万剐”之罪,在老人死后仍按当地的土葬风俗办理了后事。
  在不少人眼里,上述两家子女的做法不算错,甚至还可以说是为老人着想。我却不以为然,子女在老人去世以后不按老人生前意愿办“后事”,就是不尊重老人,不孝敬老人。
  笔者以为,尊重老人、孝敬老人,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概念,是一个善始善终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一些新的、科学的、文明的思想观念对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产生了冲击,促使一些老年人思考如何科学文明地安排自己的“后事”,既为社会作贡献,又不给家人添麻烦。对于老人正当、合理的要求,做儿女的一定要想办法去满足,包括老人自己文明地安排“后事”。这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尊重与孝顺。
  山西原平市鼓风机厂沈义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

  离退休老人学电脑
  11月22日中午,我吃过午饭回到办公室,刚想歇歇,就听到一声召唤:“小韩,去安装电脑吧!”我急忙拿上预先准备好的接线板、扫描仪、打印机等,赶到国土资源部机关离退休干部活动站。
  活动站里异常热闹。一张张电脑桌被抬了进来,工作人员在紧张地忙碌着,为电脑培训班开课作最后的准备。
  负责这次电脑培训任务的许宝文同志原系地矿部副总工程师,今年已经66岁,大家亲切地称他许总。这位老知识分子是个电脑迷,虽然已经离休,但他积极建议开办这个老年人电脑培训班,并主动要求承担义务教学任务。按他的话说: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给老同志找点儿乐。我原来担心电脑陈旧(所有电脑均为兄弟单位淘汰的旧机器),数量有限,会遇上很多麻烦。但实际上,升级、配件、调试等都进展得十分顺利,加上离退休干部局领导的支持和老同志们浓厚的兴趣,大大增强了大家办好培训班的信心。
  23日12时30分,近30位离退休老同志端坐在活动站里等候,有的老同志仍在报名……这些老同志年龄最大的79岁,最小的58岁。他们当中,有的曾在地质一线任队长、工程师;有的曾在机关任司局长、党委书记;有的过去从事行政工作,有的从事技术工作,如今来学电脑,目的各不相同;有的是为给自己“充电”,赶上时代的步伐;有的是为与孙子同步学习,寻找乐趣;有的是为给国外的子女发电子邮件……
  两点整,离退休干部局领导同志作了简明扼要的开课动员,在热烈的掌声中,许总的授课正式开始了。
  通过学习,老同志们边实践边探讨,收获都挺大。
  国土资源部离退休干部局韩建立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社会聚焦

  跨区作业咋就这么难
  ——台州联合收割机在乐清被毁坏,机主遭殴打
  11月10日晚,笔者在乐清市虹桥镇仙垟赵村的田埂上,看见停着一台严重被毁、无法使用的联合收割机。机主叶云夫含泪告诉笔者,他和其他机手来自台州市的温岭、黄岩等地,这次应许多乐清农民之邀,共开来了18台联合收割机,本以为能帮助这里的农民抢收晚稻,没想到到乐清的当夜便有3台收割机严重被毁:履带、输送带、三角带被利刃割断,部分零部件被卸走。
  虽然这些台州人已及时向虹桥镇派出所报了案,可他们还是害怕,夜里不敢合眼,有许多本地小青年不时前来窥探并逼他们离开乐清。
  笔者又赶到虹桥镇街上,见许多收割机停聚在一起,机主们情绪激动。另外两台被毁收割机也停在这里(右图),3台收割机被毁合计损失上万元。60多岁的机主李增友告诉笔者,他在上仙垟村刚下地,便被几个当地收割机主围打。
  正说话间,跑过来一个满身是泥的年轻人,他惊慌失措地喊道:“不好了,我们又有4个人被围在连桥打了!”机主们顿时炸开了锅。其中一人喊道:“我们跟他们拼了!”“对,拼了……”机主们纷纷抽出摇把,拿起棍子,召了几辆三轮车,往连桥赶去。
  笔者见情势危急,连忙用手机向虹桥镇派出所报案,接电话的人支吾了几句便挂断了电话。笔者和台州人一同赶往现场。
  快到连桥时,参与围打台州机主的6名当地青年见来人多,骑摩托车扬长而去。被打者中有一位是温岭市联合收割机厂厂长,只见他纽扣掉了,衣服破了,脸也肿了,浑身上下都是泥。他委屈地告诉笔者:我们的收割机走苏南,闯苏北,上安徽,走到哪儿都受到农民欢迎,没料到在乐清受到这样的“礼遇”!
  这时,又有几辆摩托车开了过来,从车上下来八九个青年,骂骂咧咧地走向台州人(左图)。
  据了解,向台州联合收割机主发难的是虹桥镇的收割机主。在台州收割机没来之前,虹桥镇当地的联合收割机十分抢手,一些机主趁机哄抬收割价格,一般每亩收割价格70至95元。而台州来的收割机每亩收割价格才45元。当地一些机主心生妒意,便找人毁掉外地来的收割机,殴打外地机主,以迫使他们知难而退。
  当地机主这一排外行径,不仅激怒了台州机主,还激怒了许多当地农民。他们认为,台州收割机跨区来帮他们抢收晚稻,收费合理,是一件好事。本地机主有意跟外地机主过不去,其实就是跟大多数渴盼优质优价服务的农民过不去。
  台州收割机主是否像虹桥镇某些人所说,是在搞不正当竞争呢?笔者为此采访了乐清市农机管理站站长朱阿通。朱站长说,管理部门对收割机收费没有硬性规定。按台州机主的说法,他们每亩收割成本只有20元,他们每亩收费45元,还有25元的赚头。朱阿通站长表示只要收割机证照齐全,可以跨区作业。台州联合收割机一到虹桥镇,乐清市农机管理站便派出一名副站长带人前去接洽,见这些机主都持有农业部印制的“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99作业证”,便及时疏通,帮他们补办了来乐清的登记手续。而虹桥镇派出所的表现却令人失望,接到报警不出警(事后的解释是警车忙别的事去了),发案八九天了,一询问案情,答复还是“正在调查”!
  乐清市有关部门领导表示将全力支持这些外地机主。他们说,市场经济应该允许竞争,少数乐清当地收割机主如此狭隘地盲目排外是不行的。但最后的结局却是,遭受排挤的18台台州市联合收割机带着累累伤痕,于11月19日离开了乐清市。
  浙江乐清市报社张瑞(附图片)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来自一线

  运货税费多车主受不了
  10月24日上午,河南省西峡县双龙镇小集村村民李洪恩等人在嵩县白河乡收购香菇450公斤,价值1万元。谁知货刚装好,一辆小车拦住了他们的去路。来人称自己是白河乡财政所的,让李等缴税,否则将扣车或扣货。无奈,李等人只好缴纳300元,得到一张“农业特产税应税产品外运税收管理证明”,证号为NO.1120309,上面有“定期定额纳税”字样,有效期“自1999年10月24日到1999年10月27日”,盖有嵩县白河乡人民政府农税征收专用章。李洪恩等人拿着完税票开车上了公路,没走多远路过林木检查站,让缴纳2%的香菇检疫税。后又碰上一个检查站,让缴纳1%的林业资源补偿费;再走,又遇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让缴纳2%的工商管理费。
  李洪恩等人的汽车行驶在311国道上,过了一关又一关,一关更比一关难。24日下午,李洪恩等人路经栾川县庙子乡时,又被身着财政服装的工作人员拦住,硬让缴特产税800元。李洪恩忙拿出嵩县白河乡的完税证明,对方说:“那是嵩县的,我们收我们的,不然把车开到所里去。”李洪恩等苦苦求情,对方才同意减到300元。
  笔者还了解到,双龙镇小集村程定山等人在嵩县白河乡购的一车香菇,在白河缴纳了特产税,栾川县庙子乡财政人员硬让再缴纳2600元,程定山等人交不起这么多税,只好将货拉回嵩县。
  李洪恩、程定山如今都闲在家里。他们说:“路上拦路收费的太多了,跑一趟生意赚的钱还不够交费,不如闲在家里。”
  河南西峡县司法局金晓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专题调查

  关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法院在审理借款合同案、承包租赁案、企业破产案及涉外经济纠纷案过程中,经常发现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最近,山东省长清县法院对此做了专门调查分析。
  国有资产流失分实物资产流失和无形资产流失两种,前者包括资金、设备、固定资产等,后者指技术、专利、市场等。
  实物资产流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产权不登记。《国家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及以其他形式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应按规定在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登记是企业进行评估立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和产权转让等审批的必备文件之一。但实践中发现个别企业不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或逃避年度检查,造成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经营效益、资金周转、资产增减变动及收益等情况监管不到位。
  决策失误。有的企业未对市场进行深入调研,搞重复建设,造成产品积压,生产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有的企业生产管理水平低,产品成本高于售价,企业呆账、坏账、账外账长时间无人过问。有的企业违法炒股票,炒房地产,在不规范的产权交易中廉价出售国有资产。
  资产评估不当。在建立合资企业过程中,中方大多以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作为投资,在对中方投资作价过程中,有随意评估、降低国有资产价值的现象。在国有企业改造过程中,有的国有企业在资产评估时,将企业原账面净资产列为实收资本,而将资产升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计入全体股东股,造成新增权益分配中国家应得收益减少。
  无形资产由于其价值形态的复杂性,使得企业很少把它作为企业资产建账。
  国有资产流失,令人痛心!建议加大国企改革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企管措施,建立责任查究制度。人民法院应运用经济审判手段,保护好国有资产。
  山东济南市委政法委
  王岩长清法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

  存单纠纷案增多应重视
  今年,湖北南漳县金融部门在为储户支付存款中,多次发现假存单、伪造印章、存单的款项没有进入会计账和金库等问题,拒绝支付到期的存款和利息,从而引发储户与金融部门的纠纷。据统计,1至10月,南漳县法院经济庭受理此类存单纠纷案12件。笔者经过分析发现,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金融部门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上有疏漏。有些储蓄所虽然在营业场所公布了法定的利率标准,但是没有向社会公开办理存款业务的程序和手续。有的银行职工在办理业务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或在自己家中填写存单,或任意托人转送存单,储户以为将钱交到揽储人员的手中就安全了,不知道存款的程序;另外,由于没有公开印模和标准存单的式样,储户对有瑕疵的存单无从辨认。
  目前,各专业银行之间竞争比较激烈,为了能够争取更多的存款,各单位都派出大批外勤人员揽储,更有甚者,不惜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抬高利率标准。少数外勤人员乘机采取伪造印章、填发假存单、多收少报、收而不报等方法,贪污储户的存款,一旦察觉风声不对便迅速携款潜逃。
  有的储户不了解国家存贷款利率政策,不知道高息揽储不受法律保护,为了获取蝇头小利,听信个别银行职工的谎言,把自己的血汗钱交给他们,到期取不出钱才发现上当受骗。
  存单纠纷案件数量增多,损害了金融部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危害了社会稳定。金融部门应对此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实行业务公开,发现职工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湖北南漳县人民法院王洪陈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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