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27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发展慈善事业为国为民分忧

  营造社会氛围 传播慈善种子
  我国现代慈善事业才刚刚起步,大多数国人对慈善的认识还很不够,参与程度也很低。因此,要办好慈善事业,宣传介绍必须先行。只有创造一种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慈善事业的氛围,让慈善走向国人,才能让国人走向慈善。
  慈善是人们基于自愿原则向社会及受益人提供无偿的援助,它包括资金、实物及劳务方面的援助。社会捐助是慈善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慈爱之心则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道德基础,具有爱心的社会群体又是慈善事业得以蓬勃发展的源头动力。要营造有爱心的、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我认为有以下几种途径:
  借助传媒,创造良好氛围。我国古代即有通过民间善书的方式来劝人为善的。明清时期善书尤其盛行,民间慈善活动也很活跃。当前应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传播媒介,借助小说、雕塑、戏剧以及户外广告等艺术形式作慈善宣传,以唤起人们的恻隐之心,乐善之心,进而形成一种乐善好施的社会风气。
  结合社会弱势群体的需要,设置新的慈善项目。如可设置“新生工程”,主要针对患有疑难病症又无钱医治的群体,使他们通过慈善组织的支援获得第二次生命。以往遭遇不幸时,走投无路的家人通常是向报社、电视台等新闻机构求援,善良的人们也只是在偶然的情况下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这种做法既不规范,又不专业化、社会化。建立“新生工程”后,绝望的病人及其家庭只要向有关的慈善组织求援即可,变走投无路为有路可寻,借助慈善组织的中介获得社会的支援,或许更及时更有保障。另外,还可设置“彩虹桥”项目,来实现东部沿海地区先富裕的人们带动、帮助中西部落后地区的人们,缩小东西部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在中西部地区的人们受着贫困煎熬的同时,东部沿海地区的人们却受着富裕的“困扰”,大多数富人虽然物质生活丰富却缺少有价值的精神生活的支撑。因而,通过救助他人,行善积德,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使自己获得快乐和满足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吸引新富阶层,开展劝善活动。主要对象应是当前中国的新富阶层,劝其行善积德,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经济支持。国外较成熟的慈善事业来自富人的捐款比例很高,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富翁们同时又是慈善家,并且大多数都送其子女去慈善学堂学习。美国首富比尔·盖茨新近宣布,除了为自己的家人各留1000万美元以外,将把他的全部家产捐出来,而此前他已经捐了60亿美元,这次据说高达770亿美元。与此相反,我国的慈善捐款中来自富人的比例却是极低的。而且,正如一位学者所指出的,中国当代富有者的作用和他们对财富的使用所起的社会作用是很消极的。社会上人们之所以对一些富人不满,大多是对其缺乏社会责任感、无视穷人苦难的不满。一个人仅仅有钱还不能赢得个人的尊严和社会的尊敬。因此建立、健全社会团体和公民参与慈善事业发展的机制很重要,若能够获得中国新富阶层的捐助,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步伐会更加矫健与坚实。
  评选慈善之星,褒扬善行善举。对有较高捐款额的慈善家、企业、团体以及定期或不定期为社会公益组织提供志愿服务的团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既可以使他们在行善活动中获得荣誉和鼓励,又有利于崇尚慈善道德的社会氛围的形成。
  从娃娃抓起,增强慈善意识。现在的青少年是中国未来有能力为他人提供善款的主体,慈善意识的培养应从娃娃抓起。为此可设置与慈善相关的课程,也可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徐桂华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经验交流

  桓台县纪委
  从初信初访入手抓一次结案效果
  山东桓台县纪委在信访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在初信初访上下功夫,连续5年初信初访一次结案率均达到95%以上,既满足了上访群众的要求,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又避免了重信重访的发生,增强了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感,树立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区别情况,认真对待。对属于纪委受理范围的信访,不论问题大小,问题多少,一律认真受理。对不属于纪委受理范围的信访,热情介绍到有关部门,使到纪委的信访件件有着落。
  加大力度,多办少转。对重要的信访案件和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信访案件尽量自办。对自办案件严把三关:一是时间关,严格按照《控申条例》的时间规定,快查快结;二是质量关,对每一起信访反映出的问题梳辫子,分清主次轻重,力求入手准确,抓大带小,每一个问题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保质量;三是责任关,对信访问题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强化督办,及时催办。对转到基层要结果的信访案件,除要求基层纪委按时上报调查结果和处理结论外,还要对其办案程序、取证方式、证据材料、处理依据等进行审核把关和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信访案件退查制度,使基层纪委查办的每一起信访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此外,他们加强了对信访人的复信、回访工作,以巩固信访处理结果,提高初信和初访一次结案率,并达到进一步巩固结案效果的目的。他们的这些做法,不仅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好评,而且深受群众欢迎。
  山东桓台县陈桂香 毕宜勤李学芳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荣贵村委会好“计谋”
  河床上建起办公楼
  广东五华县歧岭镇荣贵村村委会竟在韩江河上建办公楼(如左图)。日前,五华县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建设者停止施工并拆除已建部分,但建设者拒不执行,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韩江是五华县境内的最大河流,歧岭镇正处在韩江河段转弯处。每当汛情发生时,这里水流湍急,若遇下泄不畅,就险象环生,给全镇的居民带来生命危险和经济损失。荣贵村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工地正处在歧岭大桥上游东侧,工地的桩基都在河床上,占地面积近150平方米。现场勘察过的五华县建设局、水利局有关人员认为,这将严重影响河床的水流畅通,如不及时拆除,后果不堪设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文规定,在河流的河床上不得兴建建筑物。荣贵村村委会有关负责人是不知道这些法律规定吗?歧岭镇镇长戴运贤说:“我们多次向荣贵村的负责人宣讲过法规,他们这是明知故犯。”为纠正这起违法建筑事件,镇政府专门开了几次会议讨论此事,并做出了拆除的决定,但最后都没有执行。
  广东珠海市南粤法制报社
  彭正东(附图片)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浦江县康复医院
  治病诊断太草率
  无端定人为性病
  8月1日下午,我因下身发痒而前往浙江浦江县康复医院就诊。医生用一试纸检验分泌物后即断言患有淋病,并当即叫我妻子也来检验一下。他们用同样的方法也诊断她患有淋病,随后给我们开出了620余元的药物。
  这家医院的一纸报告单,使得我们夫妇从互相埋怨,到互相责骂,幸亏亲朋好友的竭力劝解,才避免了惨剧的发生。
  我们从未有过不检点行为,检验结果会不会有误?亲友们的劝导提醒了我们。第二天,我妻子到浦江县中医院作了检查,结论是没有淋病。8月3日我到浦江县人民医院重检,结论也是没有淋病。同日,我们两人又赶紧到康复医院再检验,结论依然是患有淋病!这时,我拿出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的化验单,张院长辩解说,这两家医院检验不准确,并要求我们到县卫生防疫站重检。我们只好按他的要求做,然而防疫站的检验结果也证实了我们夫妻俩并没有淋病。为了慎重,我们又对血液进行抗体检验,得出的结论是没有淋病抗体。8月4日,我们再次找到康复医院,张院长又改口说:防疫站的化验结果也不一定准确,又要我们到县计生站检验。我们要求张一同前往,张亲眼看了计生站的医生检查,面对事实,终于承认了他们的误诊。但是,他至今拒不认错,对给我们心灵造成的痛苦,给我们的名誉造成的损害,拒不赔礼道歉。
  浙江浦江县浦阳镇和平北路张根强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要加强农村机动地的管理
  在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时,一些地方的村干部在划分土地时超量留取机动地,再由村里转手承包给他人耕种,所得收入用来充实村里的“小钱柜”。据了解,有一个村,农民的承包地的数量平均含“水分”0.05亩,机动地的收入也是一笔糊涂账。
  留取一定的机动地,以解决承包期间因人口增减而导致的土地矛盾,是必要的。但是,相应的管理措施也应加强。首先,留取的机动地必须适量,不能超过政策限定的比例。其次,机动地的收入,要列入村务公开的范畴。
  机动地管理看似小事,却事关土地延包政策能否不折不扣地执行,也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一环。希望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
  湖南会同县金子岩乡人民政府林昌福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应减少村级吃补贴的人员
  当前,一些地方出现了村级吃补贴人员增多的现象,黑龙江青冈县今年就精减了这类人员1743人,减少开支548.2万元。可见,这种现象的存在会加重农民的负担,应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要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做到“三定一抓”。
  一是定人员。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详实情况,明确规定享受村级定额补贴的只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三人,其他一律减掉;村级补贴干部一般只设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三人,村干部之间可交叉兼职但不兼酬。
  二是定报酬。要明确享受定额补贴村干部的报酬标准为:有承包田的干部补贴为本村当年人均收入的1.5倍;没有承包田的为本村当年人均收入的3倍;其他误工人员报酬不得超过村定额补贴总额的2/3。对村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实行公开化,进行民主监督。
  三是定开支。对于村设电工、村屯防疫员、护林员、计生服务员的报酬改变开支渠道,分别在收取的电费、防疫费、林业收入等款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村从经营收入中解决。
  四是抓管理。对村级非生产人员的设置和报酬支付,要实行公开化,由农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和监督。无论县直部门还是乡镇,想要设置和增加村级非生产人员,必须报经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否则坚决予以撤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黑龙江青冈县委组织部
  王永刚 朱锡铭 马振英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野三关镇假货不退也不赔
  九月上旬,我在本镇王牌彩电专卖店花五千三百元购买了一辆嘉陵牌摩托车。购回发觉车辆性能极差,嘉陵公司打假办鉴定为假冒伪造产品,于是我要求店主退车还款,遭到店主的无理拒绝,从此走上了漫长的投诉路。我曾多次找到当地的工商局、法院,可是这件事被当作“绣球”,在二者之间抛来掷去,至今没有解决。
  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治坪小学杨祖勋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武威地区保安强卖合格证
  近几个月,在我市环城路上,时常有五六个身穿公安服(有警衔),手持停车牌的武威地区保安服务总公司的保安,在马路当中横站一排,拦截过往的“面的”车,令司机购买由他们发放的安全防护栏“合格证”(地区公安处监制),每证价格从七八十元至一百元不等。不买者一律不得通行。司机买证后向他们要正式发票,没有,只给开一张收款收据。而收据上写的并不是“合格证”费,而是“安装防护栏预交款”。
  为此笔者受众多司机之托,打电话询问了“合格证”的监制单位———武威地区公安处的有关负责人,他表示很吃惊,说这是胡闹,要对此事了解后处理。笔者为此事也向武威地区物价处、市物价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单位反映,他们大都表示吃惊,也都答应下去了解一下再处理。然而,此事已有三个多月了,上述有关单位竟对这件事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和有效措施,武威地区保安公司照常在马路上强卖“合格证”。
  甘肃武威市张长志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
  湖南岳阳市张治雄
  现在,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淡漠。有的高高在上,听不进不同意见和建议,总以为自己说的做的都是正确的,把自己看成“诸葛亮”;有的对监督心存误解,把接受监督看成降格丢面子,害怕失去威信;有的“叶公好龙”,口头欢迎监督,内心却十分反感,闻“过”之后,依然我行我素;有的抱抵触情绪,认为监督是找茬子、挑毛病,对监督明顶暗扛;有的不能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外,成为不受监督的特殊一员;有的讳疾忌医,明知自己有缺点和错误,却害怕别人批评指出,千方百计捂着、盖着;有的面对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是积极配合,而是消极应付;更有甚者,不但不接受监督,反而对监督者伺机报复,或给穿小鞋,或抓辫子,或相要挟……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影响很坏,同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背道而驰。这就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问题变得更为紧迫和重要了。
  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首要的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毛泽东曾经指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相对于人民的利益来说,领导干部还有什么个人的利益不能牺牲和舍弃的呢?共产党人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和气度。陈毅说过“难得是诤友,当面敢批评”。没有广阔的襟怀,缺少敢于“亮丑”的勇气,是不可能真心实意地欢迎和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的。别人的监督尚且不能接受,自己怎么能开门纳谏,从善如流?此外,领导干部还要经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律己,始终以普通一员置身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高高在上,颐指气使,是谈不上自觉接受监督的。只有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才能“闻过则喜”,“采纳雅言”,“见贤思齐”。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是保持我们党先进性的需要,是各级领导干部所处的地位决定的,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带头自觉自律,接受监督,做出榜样,才能有效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心里话

  一位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呼声
  我是湖北省旅游局直属骨干企业武汉璇宫饭店法定代表人。我店是具有70年悠久历史的老字号、三星级涉外旅游饭店,在计划经济时期主要承担省、市政府的外事接待工作。1985年我店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性质以来,面向市场,艰苦创业,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为社会作出了贡献。至1998年,累计为国家上缴税金1263万元,利润432万元,房租和各种规费800余万元,为340名员工提供了就业机会,多次被评为全国和全省旅游行业先进企业。1998年度,我店全员劳动效率和客房利用率仍在武汉市和湖北省旅游饭店行业处于领先水平。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企业改革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集中表现出来,特别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某些管理制度,严重困扰着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突出的问题是:我店作为省旅游行业国有骨干企业,作为以国有房屋为主要生产资料的三星级国有饭店,对长期经营使用的国有房屋却不享有法人财产权,而是由武汉市房地产局享有,并委托武汉市直属房地产公司经营。这种“两张皮”的机制,使我店处于有名无实的“空壳”运行状况,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经营日渐艰难,失去了一个又一个发展机遇。对此,我深感焦虑,深感痛心。
  房屋产权归属不合理已成为我店改革与发展的主要障碍,解决这一问题已迫在眉睫。希望这一问题能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并切实予以解决。
  武汉璇宫饭店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邢国丽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两张皮”的困扰
  ——来自武汉璇宫饭店的调查
  本报记者龚金星
  简单地说,璇宫饭店的困扰是经营权属于湖北省旅游局,而房产权证却又在武汉市直属房地产公司的手中。经营权和房产权的分离已严重影响了这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存发展。这种“两张皮”的问题应及时得到解决。怎么解决?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统一到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议上来,坚持有利于国有企业转机建制、有利于国有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这样才能使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落实好。——编者
  一些学者把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象,通俗地称为“两张皮”。湖北武汉市璇宫饭店就是一家这样的企业。
  已有70年历史的璇宫饭店,是位于武汉市汉口闹市区的一家三星级涉外宾馆。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周恩来、张治中、马歇尔组成的军调三人执行小组曾在这里设立机构;解放后,毛泽东、邓小平等中央领导人曾在这里宴请宾客;朝鲜人民领袖金日成、英国元帅蒙哥马利等一大批外国政府首脑和代表团曾在这里下榻。因此,璇宫饭店是湖北旅游饭店行业最富人文内涵、最具广泛影响、最有开发潜力的老字号。
  由于“两张皮”问题的困扰,璇宫饭店不仅无法把这些优势有效地发挥出来,而且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也逐步陷入了困境。
  一、不断变更的行政隶属关系,导致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
  璇宫饭店原为官僚资本,解放后饭店管理者将财产移交当时的军管会。自此,璇宫饭店成为国家财产,其所有权属政府。饭店先由部队使用,1950年移交武汉市政府交际处,1955年划归中国旅行社武汉分社,1973年归属省外事部门管理,1978年移交省旅游局,1985年璇宫饭店由国家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计划经济年代,在每次隶属关系的改变过程中,有关单位都只办了经营权的移交,没有进行财产权的划转。
  1958年,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璇宫饭店的房产由武汉市房地产局代管。1987年,武汉市房地产局将璇宫饭店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自己名下。此后,璇宫饭店的房产一直由武汉市直属房地产公司管理,饭店每年向该公司缴纳租金。
  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王文涵对记者说,璇宫饭店的房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1958年前是重合的,以后出现了“两张皮”的问题,饭店反而成了承租方,导致了房产与“璇宫饭店”品牌完全分离的局面。事实上,几十年来房管部门收取了租金,却很少对饭店的房屋维护进行相应的投入,而且现在这些租金已成为另一个企业的收益的一部分,显然不适当,应还璇宫饭店的本来面目。
  二、产权不到位,经营权被悬空,企业的发展机遇一失再失。
  由于房屋产权不到位,璇宫饭店的经营和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具体表现在:
  不利于正常行使经营自主权。因为对自己使用的基本生产资料(房屋)不能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力,璇宫饭店正常的房屋出租等主要经营活动的开展都必须报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否则就被视为非法转租经营。
  不利于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近几年,国内外不少客商看中了璇宫饭店的品牌效应,多次提出合作、合资和连锁经营的意向,并提出共同开发璇宫饭店品牌的愿望,但终因饭店的产权不到位而无法落在实处。
  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由于处于产权虚置状态,饭店不能充当改制的发起人,无力吸纳投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成了一句空话。
  三、政府行政行为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只能由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来处理。
  璇宫饭店的“两张皮”问题,在湖北省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今年7月,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对这一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双方的原则,对解决璇宫饭店的问题提出了两种方式:
  第一,政府出面,行政划转。即由省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将璇宫饭店房屋产权无偿划拨给省旅游局。按照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理”的原则,省政府有权对省属国有资产进行上划下拨,合理配置资源。
  第二,合理协商,共同拥有。这就是对璇宫饭店进行公司化改造,使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将房地产管理部门与饭店的租赁关系转变为投资关系。考虑璇宫饭店是省属企业,以及作为旅馆业专业性强等因素,改制后饭店应相对控股。
  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在给省政府的报告中指出,不论采取何种方式,最终目的是使璇宫饭店尽快摆脱目前不合理的产权管理格局,提高老字号名店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其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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