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18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自豪同骄傲是两回事
  张研农
  在即将进入新的世纪的时候,想想我们国家在本世纪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历程,每一个中国人都会由衷地感到自豪。我们有理由自豪,昔日积贫积弱的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但我们不能骄傲,因为毕竟还落后。邓小平同志当年说得好:“我们可以自豪,当然自豪同骄傲是两回事,骄傲不得,说大话也不行”。(《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85页)
  自豪同骄傲是两回事。这是一句内涵深刻、发人深思的话。
  表面看来,自豪与骄傲似有某种相近之处,实际上两者的区别是严格而明确的。无论是回顾过去,还是展望未来,自豪与骄傲鲜明地呈现两种成因、两种结果。自豪,洋溢着光荣感、爱国志、奋斗情,表达了对我们国家和人民优良品质和取得成就的感情升华。骄傲,充斥着片面性、狂妄气、轻浮风,暴露的是自以为是,自命不凡,自我放大,目空一切。自豪依据事实,从人民奋斗的成就中获得力量,理所当然;骄傲扭曲现实,把群众创造的业绩归于个人,情理难容。自豪与谦虚相联,骄傲与谦虚对立。自豪激励斗志,通向新的希望,必然成为继续再创辉煌,争取更大成功的起点。“骄傲使人落后”,扼杀新的生机,必然成为偏离正确轨道,滑向衰败倒退的开始。自豪导演喜剧,骄傲制造悲剧。这是已为无数事例反复证明了的。
  自豪同骄傲是两回事,其实质是什么?归根到底是认识论和世界观的“两回事”。自豪立足于国家、人民、集体的作用而生发,骄傲计较于个人的“能量”而流露。自豪同国家、人民的利益与荣辱紧密相连,把个人融入了集体的奋斗之中;骄傲同国家、人民的利益与荣辱割裂开来,把个人凌驾在集体之上或游离于集体之外。自豪体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骄傲反映自高自大,自恃高明,无视党和人民的根本作用。在自豪的人看来,党和人民是伟大的,值得自豪;个人是渺小的,不值得骄傲。而骄傲的人看问题恰恰相反。正是在这种对待个人与群众、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关系上的差异,表明了自豪与骄傲的“两回事”,可谓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泾渭分明。
  在认识这个区别的基础上,如果我们把个人的命运融会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实践之中,如果我们真正把造福社会、服务人民作为崇高的信念和现实的追求,那么自豪同骄傲也就相通了。面对五千年的灿烂文明,我们完全可以说为勤劳勇敢智慧的中华民族而骄傲;面对新中国五十年的光辉成就,我们完全可以说为人民的共和国而骄傲;面对那些可歌可泣的历史名人、民族英雄、革命先辈、模范人物,我们也完全可以说中华儿女为你骄傲。这里的骄傲就是自豪。
  希望在前,任重道远。重温邓小平同志“自豪同骄傲是两回事”这一名言,不由人不增一分力量,添一分信心,也多一分清醒,加一分理智。在自豪之中,表现的是胸怀宽广、豪迈自信、昂扬向上的气质。在骄傲之中,显露的却是狭隘短视、夜郎自大、故步自封的情绪。自豪包含沉甸甸的责任意识,骄傲徒增飘飘然的浮躁心态。增强自豪,远离骄傲,应当成为我们自觉的持久的选择。
  总而言之,集体主义的自豪是有理由的,无须妄自菲薄;个人主义的骄傲是要不得的,不能忘乎所以。


第9版(理论)
专栏:理论信息

  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中宣部学习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会综述
  庄程文
  前不久,中共中央宣传部在辽宁沈阳召开了学习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会。部分省区市党委宣传部主管理论宣传工作的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委讲师团团长和宣传部理论处长,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和邓小平理论研究基地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研讨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白克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与会同志认为,当前理论战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积极投身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伟大实践,全面、准确、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好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行动纲领
  与会同志认为,十五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世纪之交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立足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站在时代制高点,面向新世纪,深刻总结了二十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践经验,系统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对国有企业的跨世纪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全会及其《决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和跨世纪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与会同志提出,深刻认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意义,必须从世界和国家发展的大局看问题。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代世界的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没有逆转,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总的来说仍然比较有利。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今年以来国际形势出现了许多值得高度警惕的新情况。一是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有新的发展,同世界多极化趋势形成尖锐对立;二是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提出“新干涉主义”,在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上坚持冷战思维,推行新炮舰政策;三是西方少数人推行新经济殖民主义政策,企图把经济全球化变成美国化,阻止建立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国内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一些深层次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迫切需要妥善解决。鉴于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发展,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发展自己,说到底,就是要通过改革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而改革的中心环节就是国有企业改革。因此,能否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能否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在新世纪的前途和命运。一定要从这样一个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紧迫感。
  与会同志从多方面对《决定》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决定》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问题上都有新的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认识上有新提高。《决定》进一步强调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关系到中国在下个世纪的前途和命运。二是目标上有新要求。《决定》在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实现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三年目标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并将近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三是理论上有新发展。《决定》系统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十条重要方针,提出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以及处理“新三会”和“老三会”关系的新思路等。四是战略上有新定位。《决定》第一次提出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第一次明确了国家应控制的重要行业、领域的范围,第一次提出了放开搞活中小型企业的方针,扩大了放开搞活的范围等。五是政策上有新举措。《决定》提出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减轻社会负担的各项措施,如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实行债权转股权,增加银行核销呆坏账准备金,对企业技术改造可给予贷款贴息等。《决定》的这些新发展和新突破,表明我们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又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以“三个坚定不移”作为理论宣传和引导的着力点
  与会同志强调,宣传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着力点,是要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江泽民同志强调的“三个坚定不移”上来。
  第一,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开拓。这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历史经验。真正做到这一条,必须坚持以下四点:一是坚持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我们学习和领会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方针和原则,都要立足于这一基本命题。二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关系的基本原理。要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样一个最深刻的理论层面认识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些重大措施。三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评价尺度,确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和基本原则,制定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措施,衡量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得失。四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企业具体对待的实事求是态度。要从各行各业的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和部署。
  第二,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决不是搞私有化。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保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始终不能动摇的。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要求我们在强调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时候,不要以为是搞私有化;在强调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时候,也不要以为是抑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第三,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使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改革目标。
  宣传好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加强针对性。把《决定》精神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国有企业改革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弄清企业在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上的疑惑,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帮助干部群众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积极支持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要讲究辩证法。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些重大关系,如有所为与有所不为,改革、发展与稳定,国有企业的质量与数量,抓大与放小等关系。要根据中央《决定》的基本精神,全面、辩证地开展宣传,避免工作中的片面性和实践上的偏差。
  要坚定信心。既要帮助干部群众客观分析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看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长期性、复杂性,又要看到二十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看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诸多有利因素,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
  加强理论研究,为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作出贡献
  与会同志指出,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课题,也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造。完成这一历史性的伟大任务,理论战线负有重大责任。理论工作者要先学一步,全面深刻领会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同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有关论述结合起来,同总结二十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经验结合起来,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同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特别是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经验结合起来,还要同深入学习有关经济知识结合起来。
  许多同志还强调,理论工作者要加强研究,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作出贡献。为此,要全面准确地贯彻党的“双百”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鼓励广大理论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中遇到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不断开拓,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用创造性的研究成果,为深入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党和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重大问题上的科学决策服务。


第9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西部大开发战略与对策研究》评介
  卫兴华
  陕西师范大学组织撰写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与对策研究》一书,已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西部大开发的内涵、实质、目标及模式选择;国际开发不发达地区的经验对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借鉴意义;陕西经济结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原则、重点、措施与主导产业的培育;西北水土流失治理及生态环境建设;黄河断流与黄河产权制度;陕西教育、人才优势及其转化;陕西历史文化传统与旅游产业的振兴;陕西水果产业尤其是苹果产业的振兴等。其主要特点是:
  第一,紧密联系西部大开发这一客观实际进行理论研究。该书立足于西北地区的区位、资源、经济、社会、生态条件的实际进行研究,所提的近百条对策建议,不仅有深厚的理论基础,而且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第二,多学科综合研究。开发大西北是一个涉及多门学科的综合性很强的研究项目。该书由多学科的专家、教授联合攻关,对许多重大项目,如水土流失治理、黄河断流防治等,都从发展经济学、历史地理学、区域经济学、生态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民族学等不同学科侧面进行了综合研究。
  第三,将开发大西北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研究。该书将开发大西北放在我国跨世纪发展的总体战略构想中进行研究,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的前提出发,提出开发大西北必须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国家、地方(集体)、个人利益三兼顾;必须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宏观调控、市场调节、政策手段相配合,科技、工程、生态措施一齐上,进行综合开发和治理。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

  规范化:企业集团健康发展的基础
  徐文才
  内容提要:●规范化是企业集团健康发展的基础。必须从建立和完善出资人制度入手,推进企业集团规范化。
  ●企业集团规范化总的要求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产品为龙头、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合理组建企业集团;重新构造能够对市场变化及时作出反应的企业运行机制;合理划分和科学定位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功能;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母子公司体制。
  ●企业集团规范化牵涉面广,需要正确处理政企和政资关系、生产经营与资本营运的关系、深化改革与加强管理的关系,以及坚持市场经济原则与发挥政治优势的关系。
  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经济技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因而,无论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改组国有企业的角度,还是从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素质、增强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的角度来看,都需要培育和发展企业集团。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着力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要发挥这些企业在资本营运、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力量。发展企业集团,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以企业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来形成,不能靠行政手段勉强撮合,不能盲目求大求全”。从实践看,规范化确实是企业集团健康发展的基础。
  企业集团不规范的主要表现
  在我国,企业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始于八十年代中期。但真正把企业集团的规范化问题提上日程还是党的十五大以后的事。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围绕理顺企业集团产权关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母子公司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化工作,使企业集团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企业集团的规范化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主要表现在:第一,法人治理结构不科学。有些企业集团虽然在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但董事会成员与经营班子高度重合,使董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又多是内设的,因而无法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者之间合理制衡的机制。第二,母子公司体制不健全。部分企业集团尚未被授予国有资产经营权或授权不到位,母公司对子公司没有形成明确的出资关系,缺乏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产权基础。第三,集团公司功能不完善。一些企业集团继续沿用行业主管局或二级行政性公司的职能,尚未成为资本营运、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重大决策的中心。第四,政企不分问题仍很突出。一些企业集团特别是由行业主管局转制组建的企业集团,仍行使着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有的甚至是行业主管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三位一体,政企、政资职能集于一身。
  造成企业集团不规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企业集团资产的人格化问题没有解决。虽然长期以来许多政府部门都在不同程度、不同层次上对国有资产拥有一定权力、履行一定职责,但谁也无法成为现代企业意义上的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出资人制度是明确企业出资人,界定出资人权益、职责、义务及其与经营者之间关系的规定和准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集团规范化的重要基础。离开了出资人制度,就无法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母子公司体制,政企、政资分开也就无从谈起。出资人缺位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种种不规范问题,尽管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难以避免,但如果不尽快解决,将对企业集团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难以得到制度保障。因此,必须从建立和完善出资人制度入手,加速企业集团规范化的进程。
  推进企业集团规范化的总体要求
  我国企业集团的规范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一方面要反映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另一方面还要立足于中国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体现中国国情。推进企业集团规范化,必须按照组建合理、机制灵活、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的要求进行。
  组建合理。组建企业集团,本质上应当是企业之间的投资行为,必须以企业为主体。但在现阶段,在数量众多的国有单体企业之间进行的资产重组和组织结构创新,还难以完全成为企业自主的行为,需要由政府适当采取行政手段加以组织和协调。由于行政手段的介入,必须注意企业集团组建的合理性,使行政手段的运用与市场的导向相一致,以保证重新构造的企业资本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和人才知识结构优势互补,获得“1+1>2”的组合效应。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并严格按经济规律办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产品为龙头、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在调整和优化资本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和人才知识结构上下功夫。同时,要注意改变股权结构过于单一的状况,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化。避免盲目求大求全,坚持突出主业、增强竞争优势的发展方向。切实打破集团所属企业“大而全”、“小而全”的生产格局,分离辅业、精干主业,建立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的生产组织体系。突出一个或几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主导产品,并围绕这些主导产品形成紧密的协作配套关系。
  机制灵活。企业集团的规范化,不仅意味着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也意味着运行机制的重新构造,以逐步建立起能够对市场变化及时作出反应的企业运行机制。构造灵活的运行机制,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产权清晰,要求按照出资人制度,向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授予国有资产经营权,使其能够以子公司出资人的身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真正成为国有资本营运的主体。权责明确,要求依据产权关系,明确出资人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明确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真正实现“两权”分离,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政企分开,就是打破政府与企业集团的行政隶属关系,政府不干预企业集团的内部事务,企业集团主要依据产权关系而不是行政关系进行自主经营。管理科学,包括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领导体制、管理制度和经济核算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这四个方面,既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特征,也是构成企业集团灵活机制的主要内容和必备条件。
  功能完善。在推进企业集团规范化的过程中,一定要着眼于充分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对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功能进行合理划分和科学定位。母公司作为资本营运、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和重大决策的中心,要集中精力运筹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盘活企业的存量资产,增强吸引增量资本的能力;建立统一的科研机构和营销网络,集中组织企业集团的科技力量和营销队伍进行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逐步形成“两头大”(产品开发与营销)、“中间小”(产品生产)的经营格局;按照集中决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对企业集团的发展方向、战略规划、市场策略、年度计划、重大项目、管理制度以及高层管理人员任免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子公司作为成本中心、利润中心,主要功能是提高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总之,要积极创造条件,使企业集团逐步向符合科学原则和国际惯例的母子公司功能分工体制转变。
  运行规范。企业集团与单体企业相比,产权关系复杂,管理层次较多。要实现企业集团的规范运作,必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母子公司体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实现权力的合理制衡和企业的高效运转。要依法落实董事会的企业重大决策和高层管理人员任免的职权,实行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向企业集团委派监事会成员,解决好监事会形同虚设的问题,从而使企业集团的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适应多层次管理的需要,从理顺产权关系入手,加快建立和完善母子公司体制的步伐,真正使母公司具有出资人的资格,建立起紧密的资本联结纽带,通过控股、参股并辅以契约、协议等形式来调控子公司,赋予子公司相应的经营管理权利和责任,形成既有合力又有活力的企业组织管理体制。
  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企业集团的规范化是一项牵涉面较广的系统工程,必须正确处理与之相关的一些重要关系。
  正确处理政企、政资关系。目前,政府对于国有企业来说,通常具有两种职能,一是社会经济行政管理职能,二是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由于这两种职能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政府的有关部门集政、资两种职能于一身,以“婆婆加老板”的双重身份对国有企业进行直接管理,造成了长期以来的政企不分。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核心在于政资分开。社会经济主管部门作为行政管理者,对企业集团主要是加强宏观调控、工作指导、政策支持以及协调和监督;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所有者代表,对国有企业集团主要是落实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从而使行业主管局和综合管理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对企业集团的直接管理,把工作重点转到间接管理、政策引导和加强服务上来,为企业集团自主经营、规范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正确处理生产经营与资本营运的关系。生产经营是资本营运的基础,资本营运是生产经营的更高层次,是生产经营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通过资本营运,可以盘活资产、吸纳资金,为生产经营拓展更为宽广的领域。目前,一些企业集团尚未走出生产经营的困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尚未进入资本营运的天地。如果就生产经营抓生产经营,而不去有效地组织和开展资本营运,就失去了企业集团存在的实际意义和最重要的特征。因此,在企业集团规范化进程中,一定要围绕生产经营上规模、上水平的需要,大力拓展资本营运的功能。要以主导产品为龙头、以主辅分离为重点、以股份制聚集社会资金、以增强资本实力为出发点,在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重组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和运用好现有优良资产,广泛吸纳增量资产,使企业集团真正成为高效运转的资本营运中心。增强企业集团的生机和活力,还必须把资本营运作为一个永无止境的动态过程。改变仅仅依靠银行贷款筹集资金的做法,综合运用银行贷款、盘活存量、吸引增量、合资合作、股票上市等多种形式,加速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从而使企业集团的资产达到合理化、高效化的营运状态。
  正确处理深化改革与加强管理的关系。无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正常运转,还是母子公司体制的规范运行,都离不开科学的管理。对于组织结构庞杂、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集团来说,科学的管理更显重要。科学管理是企业集团规范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推进企业集团的规范化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克服和避免重改革、轻管理的倾向,扎扎实实地抓好企业管理工作。要突出抓好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加强财务管理等环节,广泛采用行之有效的现代管理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要使企业管理达到预期的效果,还必须把严格管理与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努力把社会主义企业办出特色、办出活力。
  正确处理坚持市场经济原则与发挥政治优势的关系。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企业集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在推进企业集团规范化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把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则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把按经济规律办事与发挥政治优势结合起来。理顺新老三会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企业党委、职代会、工会的代表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特别是通过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的方式,把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体现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去。切实加强企业集团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实绩取人的原则,选好董事长和总经理,委派好监事会主席,把选择、任免总经理的职责交给董事会,并全面落实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使企业集团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善于经营管理、熟悉资本营运的坚强领导集体。同时,从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加大力度,通过试行年薪制、股票期权,严格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果等措施,努力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事业成就感,使其专心致志地带领广大职工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奋力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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