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17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荣誉不是“护身符”
  吴志雄
  某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对一位涉嫌贪污受贿的企业厂长进行审查。谁知,这位厂长不但不主动配合,反而趾高气扬:我是“省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要审查我,必须先经领导同意。对此,办案人员给予了针锋相对的反驳:“荣誉不是护身符,任何人违法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荣誉不是“护身符”,给人启迪、引人深思。
  长期以来,许多人认为:功可以补过、誉能够赎罪。有了功劳、有了荣誉,就有了“资本”:既可以晋级升职,又能够免过减罪。这种“把荣誉当作护身符”的心理,其实是对荣誉的扭曲和误解。
  荣誉,顾名思义是光荣的名誉,是对一个人某一方面突出成绩或贡献的肯定和奖赏,具有激励先进、鞭策后来的社会价值功能。但是荣誉不是万能的,更不是“挡箭牌”、“保护伞”。荣誉可以成为个人或者社会的追求,但不能违背社会准则,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必须是一个功过分明、赏罚严明的社会。“陟罚臧否,不宜异同”,才能正气行、歪风止,高尚举、卑劣弃。如果荣誉变成“护身符”,意味着功可代过、赏可替罚,则社会何来功过、赏罚之明?何来有序运转?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论其地位多高、权力多大,都没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一切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如果荣誉变成“护身符”,不仅会阻碍法律的贯彻执行,还会使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不择手段地去捞取荣誉,用荣誉来掩盖、保护自己的违法行径,开脱责任、逃避惩罚,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荣誉不是“护身符”,因此,荣誉的拥有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珍惜和维护来之不易的荣誉;不要得意忘形、自我放纵,为荣誉所绊倒。荣誉不是“护身符”,提醒人们:不要迷信荣誉,要提高警惕,“透过现象看本质”,学会识别并大胆揭露荣誉“光环”掩盖下的丑恶行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热线

  近一个月来,昆明铁路局昆东中心小学的师生们一直受着来自与之一墙之隔的昆明市日用化工厂刺鼻的气味和持续不断的噪音的侵扰,该校许多师生出现恶心、头昏等现象,一些学生不仅在教室里,甚至在操场上体育课时也不得不戴上口罩。
  下图:该校6年级的一名学生戴着口罩在教室做作业。
  上左图:该校学生戴着口罩在操场上做操。
  上右图:校园一角,与其一墙之隔的便是昆明市日用化工厂。
  新华社记者王长山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代表信箱

  人大代表不仅要举手表决审议、通过法律,更应成为维护法律权威的先锋——
  人大代表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近日,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荣事达集团董事长陈荣珍向本报反映:他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行为向法院提出诉讼。他说,人大代表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审议、表决、通过各项法律。在生活中,人大代表更应成为维护法律权威的先锋。
  陈荣珍诉说了事情的原委:1999年10月8日,《合肥晚报》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一则广告:“美菱冰箱日前首批通过中国节能认证中心认证。美菱集团成为获得节能认证的企业。”广告还附了一个“部分家电企业获证一览表”,有3家企业名列其中:合肥美菱、河南新飞、合肥荣事达。表中美菱电冰箱的荣获数量为4,而荣事达荣获数量为0。与此同时,美菱公司还将广告内容制成广告牌,放置于合肥百货大楼、鼓楼商厦、乐普生商场等商场内。
  “荣事达根本没有参加认证,何来荣获数量为零?”陈荣珍说,参加此次认证的9家企业都有产品通过认证,最多的一家有40多个型号获得认证证书。因为荣事达电冰箱公司开工不到一年时间,按规定不能参加此次认证。美菱公司发布的广告中,没有把其他更多通过认证的企业名称列入其中,而只是把没参加认证的荣事达扯了进来,好比一个人没有参加比赛就宣布他是最后一名,这种做法合适吗?
  举办此次认证活动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为此出具的证明称:“节能产品认证目前属于企业自愿,合肥荣事达电冰箱公司未参加首批节能产品认证,所以不能在公布名单之列……”
  荣事达公司的法律顾问、合肥君安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表示:此种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违反了市场交易中诚实守信的竞争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陈荣珍要求法院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并索赔人民币500万元。
  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呼唤德法并重的市场经济新秩序,我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陈荣珍说得很坚决。(陈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山西公安机关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
  本报讯自9月以来,山西各级公安机关根据省公安厅的部署,将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和听取意见作为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全面实行警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创造了条件。
  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全省的56名全国人大代表、20名政协委员,采取集中座谈和发放意见卡等形式征询了意见。9月21日,公安厅邀请在太原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17人召开了座谈会,公安厅厅长聂海舟在汇报了今年以来的公安工作后,与会代表李立功、张邦应、李双良、亢龙田、田桂兰等均畅所欲言,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方面的工作成绩,并就进一步搞好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山西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厅的要求,根据所在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职业特点、居住情况、采取登门走访、集中座谈、邀请参加警务执法监督等形式,汇报了工作,征询了意见。
  目前,全省11个地市公安机关都聘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警风警纪监督员。太原市公安局在认真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给2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订阅了全年的《人民公安报》、《太原日报》,发了警风警纪监督卡。
  (王克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柘城聘请代表监督征兵
  本报讯为有效遏制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兵员质量,今年河南省柘城县人武部聘请了46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担任征兵监督员,参与征兵工作。该县还建立了武装干部廉洁征兵档案,签订了征兵责任书,设立了26个举报箱,公布了两部举报电话号码,下发了关于严肃征兵纪律的通知,为廉洁征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张超王健刘颜宾)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来函照登
  《人民日报》国内政治部:
  贵部主办的《人民日报》“民主和法制周刊”第15期(1999年4月21日)第十二版题为《不畏艰险查大案》一文中“泸州市农业银行发生职工周某挪用390万元公款后畏罪潜逃案”一句,由于作者笔误,“泸州市农业银行”应为“泸州江阳供电局”。特此函告,并向读者致歉,请予以更正。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依法监督为民解难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信访监督掠影
  柳松
  近几年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作为人大监督司法不公的重要渠道,在具体工作中抓住了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加大监督力度,注重实效,“处理一案,解决一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997年2月,在黑龙江省第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旁听人员座谈会上,哈尔滨美登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同志反映,哈尔滨美登高食品公司是美国美登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松江罐头厂合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哈尔滨松江罐头厂合资前是一个特困企业。在合资后1年多的时间里,哈尔滨美登高食品公司在银行的账户,因哈尔滨松江罐头厂的债务,先后被三家法院强行划款6次,累计扣划金额达到47万余元。而更大的威胁在于,哈尔滨松江罐头厂现有债务1亿余元,如果各家法院均裁定从哈尔滨美登高食品公司扣划款,哈尔滨美登高食品公司只能破产。
  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反复研究了哈尔滨美登高食品公司负责同志的申诉,认为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1997年10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集省法院执行庭的负责同志到省人大常委会专门研究此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孙贵芳和信访处处长聂德民分别阐述了对此案的看法,建议省法院尽快纠正此案。会后,省法院执行庭对三家法院将哈尔滨美登高食品公司错列为被执行第三人和强制执行的做法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并要求限期纠正。
  1998年1月,在黑龙江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黑龙江省城镇房屋开发公司全体职工到人大上访反映,该公司经理刘长杰,1988年6月至1992年5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70余万元为其姘妇在深圳购买住宅装修,并开除了举报他的几十名职工。1996年6月,刘长杰纠集社会几十人及公司被蒙骗的职工共67人,开5台卡车将公司财物洗劫一空。刘长杰潜逃后,却到处上访告状,说黑龙江省城镇房屋开发公司是他的私人企业,他有权随意支配、处分公司的一切,蒙骗了有关部门。公司广大职工要求省人大主持公道,依法对此案实施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认真详细地了解了有关情况。为了促使此案尽快结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立即召开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和省检察院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会上,与会人员反复研究、探讨了开发公司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最后达成共识。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车承军当即表示检察机关一定依照法律对此案认真侦查、取证,争取尽快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1998年10月,兰西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长杰有期徒刑12年。至此,历经9年的集体上访案件,终于得到了依法公正的解决。1998年11月,黑龙江省城镇房屋开发公司给省人大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锦旗上书:“伸张正义,依法监督,为民解难,高度负责。”
  人大信访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与监督工作紧密联系。从目前来看,人大及其常委会受理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监督的重要案源。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选择一些人民群众反应强烈、久拖不决的典型案件,列为个案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实践证明也是可行的。1998年11月24日,山东省威海市农村对外经济开发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公司)经理白显明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上访反映,1995年9月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行政庭违法办案,错误地将案外人威海公司的三艘废铝船扣押。牡丹江市中级法院下达确认书,确认西安区法院行政庭扣押威海公司三艘废铝船行为违法,西安区法院行政庭既不对扣押物解封,又不对扣押物进行管理,最终造成扣押物灭失。据此,1997年5月13日,威海公司向西安区法院递交“司法赔偿申请书”,但西安区法院以找不到人、情况不明需要调查为借口进行推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认真详细地听取了白显明经理的申诉,认为西安区法院行政庭在执行过程中违法办案,是酿成错案的根本原因。
  1998年12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文给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依法纠正此案。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立即责成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尽快依法纠正此案。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对市人大交办的案件认真负责,经赔偿委员会及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西安区法院应赔偿威海公司30余万元,在1个月内给付山东威海公司。1999年4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此案编发《信访动态》,要求追究违法办案人员的责任。随后,西安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胡某受到了撤职处分,该案此时才画上圆满的句号。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从脏乱差到文明村
  ——北京丰台区万泉寺以法治村见闻
  本报记者吴坤胜
  京西近郊的万泉寺村,曾经是环境“脏乱差”的典型村,村民上访在京城也是出了名的。如今,这里却成了远近闻名的“首都文明村”。踏入万泉寺村,映入眼帘的是规划整齐的房屋,平坦整洁的街道,绿草如茵的小区……“变化的法宝是什么?很简单:以法治村。”村党总支书记李增海这样回答。
  早先,村民看中向外地人出租房屋的经济利益,纷纷出租,没有房屋的村民也乱搭乱建。结果,有136户村民建起了240间违章房屋,村里一下子涌入了3500多名外地人租住。外地人超过村民人数。这些外地人多以从事收购废品、养猪、贩菜、屠宰等为生,造成村里各种废品堆积如山。同时,外地人增多也带来严重的治安问题,盗窃、入室抢劫等刑事案件不断。
  村里及时出台了“外地来京人员租房管理细则”,规范村民出租房屋的行为。根据市里的规定,明确要求村民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必须取得乡综合办开的“出租房屋安全合格证”与“暂住证”,育龄妇女要有经村委会办理的“婚育证”。有法可依,村民们主动拆去违章建筑,主动退出违章出租的房屋。结果,全村腾退绿地3000多平方米。村里又清理了“三无”外来人员,取缔了行医、食品加工、废品收购等30多个非法经营点。外来人口的控制和管理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其成功经验得到公安部门的肯定和表彰。
  以法治村,在万泉寺村深入民心,村民也从中得到益处。最被村民看重的是评选“十星文明户”的活动了。经村民代表反复修改审议的“十星文明户”标准,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勤劳致富、合法租房、无违章、热心公益、家庭和睦等,奖罚分明。这些条款都被村民背得滚熟。
  去年评选,全村1001户村民中评出“十星户”193户,他们的先进性得到村委会的重奖,乡亲们有了学习的榜样。而有7户人家因打架斗殴、出租房屋违章等原因被评为“四星户”,对他们的惩罚是取消一年村民应享有的福利待遇:住房基金2000元以及合作医疗、电价补贴和社会养老保险金。
  万泉寺“以法治村”仅仅两年,村环境面貌大变,治安刑事案件也从未发生,为村里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全村的经济年均以20%—30%的速度增长,是丰台区增长速度最快的行政村。1998年,全村实现集体总收入1.6亿元,人均集体所得近4500元。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建设巡礼

  人大依法监督不讲情面
  规范学校收费难题不难
  涿人
  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始终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抓难管难见效,尽管上级三令五申,有关部门反复治理,依然是“按下葫芦起来瓢”,边治边犯,收效甚微。近两年来,河北省涿州市人大抓住这一“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迎难而上,不讲情面,终于使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得以解决。
  近年来,因经济条件限制,涿州市财政投入难以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解决经费问题,一些中小学只得“独辟蹊径”,通过扩大班级容量,超计划招生,超标准收费来弥补办学经费不足。人们把这种学校收费“市场”化的做法讽刺地称之为“集资卖学”。
  一九九七年九月,正值中小学入学关键时期,涿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接到来自不同学校学生家长的投诉,反映学校收费过高,名目繁多,学生家长不堪重负,群众意见很大。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群众投诉、代表议案,决定认真查处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由二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挂帅的调查组先后走访了十五个乡镇二十多所中小学,走访学生家长、召开各类座谈会。调查证明,来信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城市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相当严重,而且普遍存在。
  在市人大常委会上,委员们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小学乱收费问题时,联系教育实际,在肯定教育工作成绩的同时,严肃地指出中小学乱收费是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教育者形象的不正当行为,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制止。会议对一些行政主管领导存在的“中小学乱收费合理不合法”的错误认识进行了纠正,并做出了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决定。决定要求市政府要继续提倡和鼓励多渠道集资办学,政府要保证教育经费的足额投入,对于借集资办学之名,强行收取高额学费又挪作他用的中小学,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育管理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使教育者依靠认真、诚实的工作保持和维护人民教师的形象和尊严,以赢得广大群众对教育、对教师的爱戴。
  市人大不讲情面的严厉监督,使政府下决心,动真的、来实的,立即由主管副市长带队组织教育局、审计局、物价局、监察局等部门分组分片对全市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查出的违法收费三百零五万元,如数退还学生。
  去年九月中小学入学时,一些学校乱收费又死灰复燃,市政府教育部门也开了会议,但有些学校又偷刮起了乱收费风,市人大又接连收到双塔中学、南皋店中学等几所学校学生家长的揭发信,引起了人大常委会注意,随即召集教育、监察部门组成办案组再次查处了几所学校,这次共查处没收乱收费二十三万元,全部退还学生。市政府严厉追究了有关学校校长的责任,对于收取高额收费而又滥支滥用的六名校长撤销了其职务,另一名校长因涉嫌贪污已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与此同时,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市政府按国务院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中小学收费管理的规定》,并向全市中小学学生家庭印发了收费监督卡。就这样,一个纷纷扰扰好几年的难题,终于在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得到解决。
  今年,为巩固这一工作成果,市人大未雨绸缪,最近又召集教育、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开会部署,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对个别学校乱收费重新抬头问题给予严厉的整治,从而有效地制止了乱收费现象的回潮。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日活动在北京举行。图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尹伟(右二)在图书大厦为中学生演示简单易行的防卫技术。新华社记者李俊东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