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1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各地干群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表示要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作坚决斗争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综合新华社、本报记者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后,各地干部群众纷纷进行学习和讨论,表示坚决拥护有关的法律规定,要运用法律的武器,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到底,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北京大学哲学系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丰子义教授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非常及时和正确,对“法轮功”这样的邪教组织就应该毫不留情地加以取缔和惩治。他说,取缔和惩治邪教组织,也有利于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两高”的司法解释也为今后防范、惩治邪教组织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从中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在依法治国方面的进步。北大光华管理学院96级本科生吕晨飞说,“法轮功”组织有着险恶的政治意图,他们就是要破坏国家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作为热爱祖国和人民的当代大学生,应该同“法轮功”展开坚决的斗争。
  在天津,河西区马场街党委组织党员和原“法轮功”练习者130多人,集中收听收看了有关重要新闻,并举办了声讨“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座谈会。街道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冯大文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两院’的司法解释,表达了民意,在群众中引起极大的共鸣。这是我们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原“法轮功”练习者贺恩玉通过自己受害的经历,揭露了“法轮功”组织的反动本质。他说:“我要用自己受害的经历教育别人,提高政治辨别力,坚决不再上邪教组织的当了。”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长春市委主任委员王维忠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两院”的司法解释十分适时必要。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济南退休老干部张俊卿在收看了电视报道后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我们开展对“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法律武器。对邪教组织应毫不留情地予以铲除。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专门就打击邪教问题作出决定,可见我国打击邪教的决心。这些关于邪教的详细规定和解释,提高了我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了斗争的决心。
  武汉青山区冶金街派出所刑侦队长周东方告诉记者:“‘法轮功’让许多人家破人亡、致病致残,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它是地地道道的邪教。我们要运用法律武器,坚决压住这股邪气,铲除这块社会毒瘤,决不留任何隐患。”
  湖南长沙市开福区委书记谢树林对记者说,我们开福区,是遭受“法轮功”组织干扰、破坏的重灾区,“法轮功”一度搅得我们区不安宁。我们一定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为武器,继续深入揭批“法轮功”,团结广大群众,坚决、严厉打击极少数,特别是当前仍在利用“法轮功”组织进行反人民、反社会、反政府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把揭批“法轮功”的斗争进行到底。
  河北省司法系统的干部群众认真收看、收听电视。省司法厅律师处处长何汝云告诉记者,无可辩驳的大量事实说明,“法轮功”是祸国殃民的邪教,其骨干分子已触犯国家刑法。“法轮功”蒙骗群众、扰乱社会秩序,大肆盗窃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是罪大恶极的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两高”的法律解释,为我们提供了同“法轮功”斗争的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我们要依法严惩邪教势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王维澄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报告关于气象法会计法修改意见
  报告两个草案审议的结果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在今天结束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报告了气象法、会计法两个法律草案修改意见。
  王维澄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气象法草案、会计法修订草案分组进行了审议。大家认为,气象法草案和会计法修订草案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部门、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两个法律草案。同时,大家对这两个法律草案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委员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
  关于气象法草案,王维澄说,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草案只规定无偿向农民提供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可能会产生其他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是不是无偿的问题,凡公益性气象服务都应当是无偿的,对此应当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草案有关条款修改为:“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及时主动提供保障当地农业生产所需的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
  关于会计法修订草案,王维澄说,对于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修订草案应当规定为受到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恢复名誉和恢复原有职务、级别,王维澄说,法律委员会建议将有关条文修改为:“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王维澄说,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对违反本法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行为,应当在法律责任中有相应的规定。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此外,常委会委员还对上述两个法律草案作了个别文字修改。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今天向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王维澄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分组进行了审议。委员们认为,对公路和车辆的收费进行改革,由收费改为征税,符合改革方向,表示赞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公路法的决定草案,吸收了常委会委员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第九次会议上审议公路法修正案草案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在对公路法有关条款作出修改决定的同时,还提出了国务院在制定有关实施办法时应当重视的问题,这对于保证这项改革的顺利实施很有必要。
  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财经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对公路法的有关条款作相应的修改是必要的。法律委员会同意关于修改公路法的决定草案,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对于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王维澄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决定草案分组进行了审议,委员们对草案表示赞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同意草案的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在审议中,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对因无中文本而未审查的121件葡文本法律应继续审查处理。法律委员会建议有关方面抓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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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要求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依法严惩邪教犯罪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向各级检察机关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法轮功”等邪教犯罪。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组织广大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决定》和“两高”司法解释,深刻认识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项长期复杂的重要任务。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当地查处组织和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实际情况,做好贯彻执行工作,保证其正确实施。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组织、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加强对有关案件的立案监督,加强监所检察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对涉嫌组织、利用“法轮功”犯罪的案件,依法批捕、及时起诉。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组织和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案件时要严肃执法,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界限。对于实施组织、利用邪教“法轮功”进行各种犯罪活动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坚持顽固立场、继续破坏社会稳定,坑害人民群众的极少数“法轮功”幕后策划者、组织者、指挥者及骨干分子,必须依法严惩,坚决打击。要把不明真相参与“法轮功”的人,同组织、利用邪教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区别开来;把在“法轮功”问题上犯了错误但有悔改表现的人,同执迷不悟、拒不改正的人区别开来;对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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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首都律师界举行座谈会批判“法轮功”邪教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新华社记者李术峰、本报记者王比学报道:首都律师界代表今天在司法部举行座谈会,认真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高法、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深入批判“法轮功”邪教组织。与会律师一致认为,大量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法轮功”是地地道道的邪教,必须坚决依法取缔,依法严厉惩治这个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
  与会者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和“两高”的司法解释,非常及时,非常正确,为夺取与“法轮功”邪教斗争的最后胜利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首都律师界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将认真学习“两高”的司法解释,以更加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与一切危害社会的邪教特别是“法轮功”邪教进行坚决的斗争,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进行作出应有贡献。
  司法部部长高昌礼在会上指出,法律工作者必须清醒地认识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的反法制本质,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少数骨干分子的种种违法犯罪行为。这对我们积极投入这场斗争,直至取得最后胜利,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落实自己的责任,和人民群众一道,把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下去,把揭批“法轮功”的斗争进行到底,不获全胜,决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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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翘首盼回归
  ——澳门同胞庆祝回归倒计时50天纪事
  新华社记者唐小可本报记者王荣久
  距澳门回归祖国怀抱的日子还有最后50天。连日来,澳门同胞通过集会、歌舞等形式,把多姿多彩的迎回归活动推向了新的高潮。
  在欢庆倒计时50天的喜庆气氛中,双眼布满血丝的“特首办”主任何永安见到记者只有匆匆的两句话:“缺觉。高兴。”而作为未来澳门的“当家人”,何厚铧更是恨不得把每分每秒都用在工作上。虽然头上白发频添,心中却豪情更增,他的话是:“为澳门的美好明天多长了几根白头发,值得。”
  为了一个伟大历史时刻
  12月19日晚至20日,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和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仪式将先后举行。
  这是殖民统治旧时代的结束式,“澳人治澳”新时代的奠基礼,是澳门有史以来最庄严、隆重而盛大的庆典。因此,它紧紧牵动着40多万澳门儿女的心。今天的澳门,上上下下都行动了起来,紧锣密鼓地为澳门新生典礼的成功进行做着准备。
  中葡两国政府都对政权交接仪式给予了高度重视。经过双方反复、慎重磋商,仪式工作小组、新闻小组、礼宾小组、后勤小组等相关机构相继成立并开始了工作。
  澳门新口岸填海区海边,一座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高20米的新型建筑正拔地而起,12月19日晚,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将在这里举行。这个场地目前已进入最后装修阶段,在下月中旬便可全部完工。虽然是一个临时建筑,然而负责主体结构工程的江门机械厂和中国机械安装总公司却用永久性建筑的标准施工。原计划使用1380吨钢材,实际使用了2100多吨,整个结构没用一颗螺栓,全部电焊。近3个月的时间,工人们吃住不离开工地,高高的钢架上每天24个小时都是焊花闪烁。
  欢歌声中向明天
  倒计时牌上闪烁的分分秒秒紧连着澳门同胞的脉搏跳动,归期一天天临近,人们迎回归的热情也在一天天升温。
  10月29日,澳门地区青联委员澳门特区筹组工作关注小组主办的“迎澳门回归,迈进新纪元”座谈会,揭开了澳门同胞庆祝回归倒计时50天活动的序幕。一个又一个的座谈、展览、文艺表演和群众体育活动紧接着展开,今天达到了最高潮。一份澳门报纸用“排山倒海”一词来形容人们的欢乐盛况。
  成千上万市民拥向市中心友谊广场,上午10时,澳门各界庆祝澳门回归祖国活动委员会主办的群众性大型庆祝活动开始。鞭炮震响,龙狮狂舞,人们的热情一浪高过一浪。全国政协副主席马万祺、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何厚铧、新华社澳门分社社长王启人,以及未来特区的主要官员、各界知名人士,与市民一起欢度这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装扮成澳门回归吉祥物“回归燕”的卡通人物的到场,引起了人们的热烈欢呼。广场四周,出售各种回归纪念品、纪念衫的摊棚被人们紧紧围绕,而派发首日封的摊棚和专门开来为首日封加盖纪念戳的邮车前则排起了长队,出售邮票和盖戳的工作人员忙得满头大汗。
  入夜,澳门街市华灯齐放。灯火通明的永乐戏院,来自祖国北疆的呼伦贝尔民族歌舞团用热情奔放的民族歌舞带来了蒙古族兄弟的祝福,带来了全国人民的祝福。场上场下的融融情意,生动地勾画出民族团结、亲如一家的动人图景。
  欢乐在继续,奋斗也在继续。澳门同胞在欢歌声中开始了向明天的冲刺,一个朝气蓬勃的新澳门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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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澳门各界庆祝回归倒计时五十天
  本报澳门10月31日电记者王荣久报道:今天是澳门回归倒计时50天。澳门各界举办了多项活动,庆祝这个在澳门回归祖国的历程中值得纪念的日子。
  清晨,由澳门中国企业协会主办的“九九迎澳门回归环山行”在澳门著名的东望洋山举行。上千名各界代表,胸前佩戴着此次活动的标志,沿着“健康径”步行一圈,象征澳门正在回归路上豪迈前进。
  今天上午,澳门各界庆祝回归祖国委员会在市中心的友谊广场举行了庆祝回归倒计时50天的大型活动,同时进行首款纪念封赠发仪式。大会由庆委会主席团主席马万祺、候任行政长官何厚铧、新华社澳门分社社长王启人、庆委会执委会主席吴仕明和澳门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并剪彩。马万祺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刚刚欢度新中国50华诞,我们又齐聚一堂,共庆澳门回归倒计时50天。时光飞逝,催人奋进。长达12年的过渡期转眼即将胜利完成,此时此刻,我们既感到欢欣鼓舞,也感到责任重大。马万祺指出,现在,在何厚铧先生领导下,澳门特区政府的组建工作即将胜利完成。这为回归之后正确实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午3时,由澳门基本法协进会和新华社澳门分社联合主办的“澳门回归历程图片展”,在澳门置地广场开幕。
  晚上,在澳门大会堂举行了盛大的庆祝回归倒计时50天文娱晚会。(附图片)
  10月31日,在距我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倒计时50天之际,首都高校及澳门、香港籍学生代表在一条长幅上挥毫泼墨,表达喜迎澳门回归祖国的心情。
  本报记者张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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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举行座谈会
  深入揭批“法轮功”邪教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今天在北京举行座谈会,认真学习讨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大家一致认为,《决定》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广大青年和学生表示坚决支持和拥护。
  全国青联常委、中国广播艺术团说唱团团长姜昆,全国青联常委、中国中西医结合烧伤协会会长徐荣祥,全国青联常委、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汉林说,“法轮功”具有邪教的所有重要特征,是一个典型的邪教组织。近年来它迅速发展,进行了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引起全国人民的愤慨,为国法所不容。如不依法对“法轮功”这类邪教组织予以严惩,就会国无宁日,民无宁日,就很难保持社会稳定,巩固改革开放成果,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金融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李玫,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秘书长袁志鸿说,“法轮功”是一个典型的邪教组织,对其必须依法予以取缔,对其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决定》和《解释》合民心,顺民意。
  全国青联副主席、中科院计算机语言信息中心主任陈肇雄,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周振想说,《决定》要求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依法严惩极少数犯罪分子。这是非常正确必要的。
  全国学联副主席徐磊、北京大学99级刑法博士生汪永乐、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97级学生牛学辉、法律系97级学生高玉洁说,必须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强调,各级团组织和青、学联组织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同“法轮功”斗争的一系列决策,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决定》和《解释》,运用法律武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坚决斗争。座谈会由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巴音朝鲁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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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白云机场公安局荣获集体一等功
  本报广州10月31日电新华社记者孙勇、本报记者毛磊报道:公安部长贾春旺近日签署命令,为民航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民航总局公安局同时给白云机场公安局向军、龚海民同志记个人一等功,记功授奖仪式日前在白云国际机场举行。
  主要负责机场空防安全和地面治安管理工作的白云机场公安局,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预谋劫机、破坏航空运输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5年来对30多名隐匿、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其它违禁物品乘机的人员进行认真审查,多次快速有效地处置和及时破获各种突发事件及预谋劫机案件。
  白云机场公安局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5年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48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3500多起,处理违法人员3万多人。
  广州白云机场公安局通过从严治警,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有强大战斗力的队伍,他们多次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单位、全国民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广东省“严打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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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检举行贯彻《决定》座谈会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记者吴兢报道: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召开了检察机关贯彻《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座谈会。与会的检察官代表和法学专家纷纷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两高”的司法解释的公布,为司法机关惩治邪教组织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依法防范和严惩邪教犯罪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主持了今天的座谈会。他说,近年来,邪教组织在我国一些地方发展蔓延,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特别是“法轮功”邪教组织,涉及范围之广、参与人员之多,印制违禁品数量之大、对社会危害之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没有的。对邪教组织必须坚决依法取缔,对其犯罪活动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顺民心,合民意,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坚决拥护。
  韩杼滨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要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界限,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依法严惩极少数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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