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专访

  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权益
  ——民政部副部长范宝俊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出台
  本报记者周朗
  10月1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这个《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的关心和爱护。近日,记者就有关情况专门采访了民政部副部长范宝俊同志。
  记者:请问《条例》的颁布实施有什么重大意义?
  范宝俊: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改革。
  我国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是五六十年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主要是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的城镇“三无”孤老、社会困难户、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以及国家规定的一些特殊救助对象,给予定期定量救济或临时救济。几十年来,社会救济工作已形成一定的体系,为保障社会弱者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救济范围窄、标准低、程序不够规范,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城市贫困人口的构成和规模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职、下岗、失业和退休人员中的贫困人口有所增加,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成为城市社会救济工作的新课题。
  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改革和完善传统社会救济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也是为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一项配套措施。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提出了这个问题。如今,《条例》的出台,将促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记者:《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特点?
  范宝俊:一是明确了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在9月底之前,全国668座城市,1638个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已全部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后,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使非农业人口的居民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保障资金来源的主渠道。《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社会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三是明确了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和权限。《条例》规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人民消费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必须以保障居民的最低生活为原则;另外,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还确定了“只升不降”的原则。
  四是《条例》根据各地的实际做法,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核实、审批、监督等程序都作了比较明确具体的规定。
  五是明确了工作人员和保障对象两方面的法律责任。《条例》列举了一些工作人员和保障对象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明确了惩处的办法。
  记者:贯彻落实《条例》应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范宝俊:第一,要做好宣传工作。当前,我们党和政府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非常关心生活困难的群众,出台这个《条例》,就是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此事直接关系社会稳定的大局,大意不得、疏忽不得、马虎不得。通过宣传,一方面要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实施《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另一方面也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条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让群众明白:你生活发生困难的时候,国家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但你要想生活富裕起来,就要积极参加再就业,不能因为有了国家救济就不想工作了,更不能收入增加了隐瞒不报,继续伸手要救济。
  第二,要认真实施《条例》。这个《条例》是作为国务院行政法规颁布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仅应按规定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还要互相配合好。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一定要做好预算,保证及时到位。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正确地审核确定保障对象,科学地制定保障标准。所谓科学制定标准是指,标准不是订得越低越好,更不是越高越好,而是保障基本生活所需。
  第三,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因为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工作主要在基层,而且实行的是动态管理,有些工作很细致,所以我们考虑要尽快对基层具体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使他们能科学、准确地依法进行管理:不能漏掉一个应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也不能把不该享受的人纳入进来。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实话实说

  敢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
  黑龙江肇东市委黄俊生
  最近,某县公安机关陆续破获了多起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村干部案。值得注意的是,被敲诈的村干部都不是第一次遭“难”,但始终没有一人起来反抗,也没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向罪犯送金纳银,以求平安。这种反常现象发人深思。
  目前,农村一些地方邪恶势力滋生蔓延,宗族、宗派、非法宗教势力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活动非常猖獗,寻衅滋事、聚众赌博、宣扬迷信、敲诈勒索、打家劫舍等事件时有发生。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一些乡村干部对此或充耳不闻,或心惊胆战,或敬而远之,即使在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也是忍气吞声,任人宰割。
  经调查分析,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有四:其一,部分乡村干部缺乏政治敏锐性。当前,农村一些地方社会秩序比较混乱,各种邪恶势力趁势而出。对于这种情况,有的农村党员干部没有足够的警觉,未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分析和看待,忽视了这些邪恶势力给农村的社会稳定带来的严重影响,给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政府的正常工作造成的困难,有的甚至认为这是农村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其二,部分乡村党员干部面对邪恶势力不敢弘扬正气。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自身的党性修养,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法治观念淡薄,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邪恶势力进行非法活动时,装聋作哑,怕引火烧身,毫无正气可言。其三,部分乡村党员干部自身不正,腰杆不硬。个别乡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中饱私囊。这恰恰成了某些邪恶势力要挟他们的“杀手锏”。自己有短处,底气不足,所以每当犯罪分子登门时,便笑脸相迎,花钱免灾。其四,有的司法机关对邪恶势力打击不力,执法不严,一些不法分子有恃无恐,使个别党员干部产生了“法律都管不了,我们管什么”的心理。
  农村党员干部不能有效地同各种邪恶势力作斗争,致使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下降,如果这种情况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会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甚至会威胁到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要在乡村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明辨是非、分清善恶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引导乡村干部运用法律武器同邪恶势力作斗争;三是对那些惧怕邪恶势力,甚至包庇纵容不法分子的农村党员干部给予严厉的组织、纪律和法律处分;四是司法部门要加大对邪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于那些煽风点火、为非作歹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严惩,为乡村干部勇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提供可靠保证。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基层见闻

  裁员——
  为乡镇“减负”
  日前,笔者走访了一些乡镇党政机关,了解到机构重叠,人员超编,财政吃紧,几乎是普遍现象。四川旺苍县是个只有43万人口的山区小县,全县控制的行政编制是522人,事业编制574人,但实际已远远突破了这个数目。三江镇有1.6万人口,人事部门下达的编制是51人(行政35人,事业16人),但是在镇上领工资的达81人,除6个退休干部外,超编24人(乡镇自聘10人,县级部门驻镇机构自聘14人)。镇党委书记何彦修说:“多一个和尚就多一份斋饭,镇上每年要自筹几十万元,才能保证正常的人头经费,地方财政赤字成为永远填不满的窟窿。”东河镇是旺苍县的第一大镇,现有24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总人口2.7万,1998年工农业生产总值2.44亿元,财政总收入1166.9万元,经济实力居广元市各乡镇之首。就是这样一个经济大镇,也被众多的超编人员吃出400多万元的财政赤字。县里给东河镇下达的编制是130人(行政60人,事业70人),现在实有工作人员206人(不包括退休干部),超编76人。其中有62个自聘人员,属政策性自收自支,他们的“俸禄”全靠老百姓负担。镇党委书记何海生说:“去年底我到东河镇工作,接下了400多万元的财政赤字,今年还不能按月发工资,这个沉重的‘包袱’我实在背不起了!”
  造成乡镇一级机构臃肿、人员庞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具体分析一下情况,不难看出与县级有关部门的下伸机构有直接关系。这些下伸机构(原来老百姓统称为“七站八所”,现在已不止此数)是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其设置及人员配备,应与乡镇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负担水平相适应,不能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更不能违反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由于这些站所管理体制的特殊性(有的由乡镇管理,有的实行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双重领导,有的由县直部门直接管理),所用干部的安置、调动、任免,难免各吹各的号,各自都有“红头文件”作为“尚方宝剑”,强调自己的重要,因此随意性比较大,突破编制也就在所难免了。
  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首先是加重基层财政压力,增加农民负担,财政被“冗员”吃空了,无钱投入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其次是凭各种关系进各站所的工作人员,有很多不懂业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给工作造成损失。如某镇农经部门的10名工作人员中,比较熟悉业务的只有4人。有的人对农村财务管理一窍不通,他们虽然包村驻社,但所包的村社财务仍十分混乱,群众意见很大。第三是有些工作人员(反映比较大的是自收自支的司法员、国土员、计生员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违纪违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党中央和国务院已经三令五申,改革机构,裁减冗员,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旺苍县编制委员会经过摸底调查,作出了关于清退机关企事业单位计划外用工的决定,要求各基层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旺苍县东河镇今年5月就解散了治安队,企业办也由14人精减到8人。镇纪委书记王成玉说:“将站、所工作人员精减一半,各项工作照样正常运转。”老百姓希望动真的,来实的,采取有效措施,把乡镇沉重的“包袱”卸下来,使乡镇一级真正成为廉洁、勤政、精干、高效的办事机构。
  四川旺苍县委报道组
  何学元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尊老敬老大家谈

  真心实意尊重老人
  老年人一般具有阅历深、见识广、体验多、眼光远的优点,所以,应该创造条件,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尽其所能,发挥余热。尊重老人不能停留在口头上,重要的是要做得实在,要真心实意。例如:
  认真听取老年人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于老年人离开了生产、工作岗位,没有了名、权、利和地位的缠绕,更能客观地看问题,对于国事、家事都有较深刻的思考,较成熟的见解,能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如果我们能认真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事业的发展,无疑会有很大的益处。在我的家乡,村委会就推选了几位德高望重的老年人,组成老年协会,请他们对村里的大事、要事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一做法得到了村民们的赞许,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去年我村与邻村发生纠纷,老年协会从历史、现实和将来的发展考虑,有理有据地主张和好,决不能扩大事态。村委会认真听取并接受了这个意见,派出由主要村干部和老年协会组成的“和好团”到邻村去协调,圆满地解决了纠纷。
  正确发挥老专家调研检查的作用。一项工作有计划、部署、检查、总结,才是完整的过程,如果有头无尾,有部署无检查,工作就难以落实见成效。如果能组织一些有眼光、有水平的老专家参与对某些专项工作的调研和检查,找出经验与教训,并提出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这不失为真心尊重老人的好方法和好形式。
  充分发挥老年人培养与教育青少年一代的作用。今天的老年人,大多是从旧中国走过来的,他们经历了生活的苦、辣、酸、甜,对社会主义的发展有着特别深切的感受,对培养和教育青少年一代有深刻的思索。既要勤俭朴素,艰苦创业,又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既要讲理想、有道德,又要有知识,搞现代化,这才是现代人的风范,而搞好传帮代乃是老年人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因此,让老年人参与培养、教育青少年一代的工作,是利国、利民、利老、利幼的大好事,这是真心尊重老年人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
  湖南永州市委党校谭振武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尊老敬老大家谈

  儿女给我们办婚庆
  我今年83岁,老伴也快80岁了,我俩结婚整60年,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钻石婚。为了庆贺这一天,儿女们商量要给我们办个热闹的婚庆,我俩愉快地答应了。
  事情定下来后,大儿媳和大女儿忙着联系地方,大孙子写好了横幅:同贺张振、范玉琴钻石婚。几家儿女集资给我们买了老寿星工艺品———屏风。5个小字辈也送来我们非常喜欢的纪念品。
  婚庆那天,虽然连续多日的阴冷天气未改变,但在酒楼的一间KTV包间里,气氛特别热烈。婚庆活动由长子主持,一共来了16口人,大家都穿得非常漂亮,尤其是我老伴,穿上60年前结婚时穿的那件大襟宝石蓝缎子小棉袄,我穿上一身合体的中山装,两人胸前还别着红绢花。
  我简单地回忆了与老伴含辛茹苦走过的60个年头,说到动情处,我忍不住掉下了眼泪。60年了,不易呀!两儿三女各家都过得美满,两个孙子都考上了大学,实在令我骄傲。大女儿代表5个子女发了言,主要讲了我们二老的养育之恩,表示今后要更好地孝顺爹娘,其他家人也都从不同角度谈了感想,几乎都是热泪盈眶。
  大家共进午餐后,又尽情地唱了卡拉OK。我第一个登场,唱了京剧《沙家浜》选段,在座的家人都拍手叫好。儿女们、孙子孙女们也抢着唱,那个场面,真是令人高兴啊!
  没过几天,婚庆的相片洗出来了,有好几十张。现在只要有空闲时间,我和老伴就要拿出来仔细看。我和老伴想,就凭改革开放的好形势,我们也要把身体保养好,一是自己少受罪,二是不给儿女添麻烦,高高兴兴安度晚年。
  北京市张振口述
  袁立明整理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短波

  中央台推出夕阳红老年之旅
  近日,中央电视台《夕阳红》栏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桑榆情》栏目与有关单位共同推出的’99国际老年人年“夕阳红老年之旅”活动,根据老年人的特殊要求,克服传统旅游走马观花、疲于奔命的通病,使老人们能在旅游中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
  北京白树为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短波

  浑源县人武部组织民兵禁毒
  浑源县人武部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斗争。今年以来,组织民兵铲除非法种植的罂粟3.7亩,收缴土制大烟2.3千克,抓获制毒贩毒分子6人,受到当地群众的赞扬。
  山西浑源县人民武装部
  沈忠祥高俊生辛伟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社会聚焦

  排放粉尘四邻不安
  四川广安市华蓥矿务局实业开发公司附属的一个水泥厂,排放的粉尘严重污染周围环境。附近的学校、医院和职工家属对此反映强烈,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上图:该水泥厂生产车间排放大量粉尘。
  下图:昔日的绿叶被污染变成了“白叶”。
  四川华蓥市贺全明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焦点透视

  采取措施预防医疗纠纷
  医疗界将患者接连3次反映情况定为医疗纠纷。近日,我们对所属3家医院进行调查,发现医疗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如某中心医院1997年发生医疗纠纷9例,1998年上升为14例,而今年上半年就达到16例。
  分析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我们认为应从医院和患者两个方面看。
  医院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医护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如某医院骨外科在为一位患者实施骨折石膏固定后,没有按规定及时观察伤肢的血运情况,最后导致患者伤肢软组织缺血坏死,造成截肢,引发纠纷。二是有些临床医护人员技术不精。医疗技术是不断发展的,医护人员如果单凭在学校学到的那点知识,而不注重在日常医疗工作中的实际锻炼和深造,很难满足临床需要。三是少数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差。其表现为说话粗鲁生硬,工作拖拉,病人给了好处则笑脸相迎,有求必应,没给好处则冷言相待,爱理不理等。如一位患者问护士给自己输的什么药,护士回答:“瓶子上面写着,自己看。”一句话将战火点燃,引起纠纷。四是有的医护人员医风不正。他们染上“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在医疗过程中搞权钱交易,收受索要病人红包、礼品,接受病人吃请,开搭车药等,为医疗纠纷留下了隐患。五是医护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少医护人员只顾埋头业务,对遇到的纠纷隐患缺乏敏感性,说话随便,容易说过头话,使病人抓住把柄不放,引发纠纷。如某医院在为一重型法乐氏四联综合征患儿手术前,科主任说:“手术没问题。”术后,患者因并发症死亡,患者家属不干了,抓住科主任说过的话,纠缠了好长一段时间。
  从患者方面看:一是法律意识普遍增强。随着我国人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人们依法保护自己权利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如今在日常的医疗过程中,医生护士如果由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而产生不良后果,就会引发医疗纠纷。二是当医疗结果与期待相违时,患者极易挑起纠纷。有一位老年患者,因骨盆骨折入院,住院后,医院通过一系列检查,发现患者患有肺癌(晚期),骨盆骨折为肺癌转移所致。对此,院方进行了积极的治疗,但终因回天乏力,病人去世。病人家属接受不了,他们以“住院时患者只是骨折,却死在你们医院”为由,与医院纠缠不休。
  医疗纠纷的出现,不仅给医院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也牵扯医院上上下下的精力,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因此,我们应当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和解决。
  树立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医护人员要摆正自己和患者的关系,认识到医疗工作是神圣的,患者在把生命托付给我们的同时,也把信任交给了我们,在工作中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对病人做到热情周到、尽心尽职。
  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医疗纠纷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的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不高有关。虽然,现在绝大多数临床医护人员都经过专业培养,但面对飞速发展的医疗技术,还要注意加强学习。到院校再进修深造是一种办法,在实践中学习也是一种方法,要使我们每一个医护人员都成为精通业务的合格人才。
  加强自律和自我保护意识。医护人员在提高医疗和服务水平的同时,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力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维护病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自己。要能够针对不同的病人,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矛盾,及时防范,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医疗纠纷发生后,部分医院领导从怕麻烦和怕影响医院声誉的角度考虑,往往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事实证明,这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个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对那些蛮不讲理、素质差的患者,此法则显得苍白无力。我们呼吁医院必要时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河北张家口市251医院
  陆君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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