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华昌路农贸市场:占道扰民何时休
  本报记者王莹
  9月3日,全国卫生城市检查团一离开昆明,刚刚享受到几天宁静生活的昆明市华昌路农贸市场两侧的小区居民,生活又恢复了原样。被市有关部门禁止在这几天开张的商店又开了门,商品依旧摆在人行道上;郊区的菜贩一大早就赶来抢占摊位,吵闹声与叫卖声不绝于耳;垃圾污水遍地,居民上下班通行十分困难。居民们困惑了:难道占道为市的华昌路农贸市场只有在检查团来时才会有所改观吗?
  9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华昌路农贸市场采访。才刚刚上午10点钟,市场内已是人声鼎沸。随处摆摊设点的菜农、小贩,前来采购的市民和附近出行的居民,使整个市场内拥挤不堪。从市场入口进去200多米长的路程,记者足足挤了近20分钟。这其间,还有身穿工商制服的管理人员在毫无秩序的摊位中穿梭收取管理费和摊位费,稍有争执,这一段路程便是全部堵塞。正对着华昌路的求实小学4.8米宽的大门紧闭,几个卖豆腐小贩的三轮车堵在门口。原来,由于小贩们每天很早就占据了马路,求实小学全校1000多名师生不得不从仅1米宽的后门出入。有一段时间,就连学校的后门也被摊贩们占据,经学校领导和昆明市工商局的几度协调,学校后门附近改成了小贩们停放三轮车的停车场,虽然安静了很多,小贩们却把成堆的垃圾倾倒在这里。
  华昌路宽25米,位于昆明市五华区,北接滇池路,南连高架路,是豆腐营小区与永昌小区之间唯一的一条主要道路。1989年修通后,就被昆明市工商局作为菜市场占用,两侧人行道上盖了200多间铁皮棚。1995年市政府决定在昆明市四区盖10个农贸市场,华昌路市场就是其中之一,由市工商局向市财政贷款600万元,五华区工商分局具体实施改建成为大棚市场,于1995年10月投入使用。大棚宽10米,建在马路正中,两侧各留出了6米与9米宽的人行通道,商贩们集中在大棚内经营。市场开放后,由于交通便利,生意非常红火,越来越多的摊贩们看中了这块宝地。但大棚毕竟容量有限,于是,在人行道随街摆摊和违章搭建店铺日渐增多。如今,市场两侧人行通道被占近一半,连自行车、行人都难以通过,汽车就更难进出。
  其实,这个市场本不该有。因为,华昌路是由两侧居住单位集资修建而成,集资款中包括建一座与小区配套的农贸市场的费用。昆明市工商局刚占用华昌路做市场时,曾对小区居民称,这只是临时过渡,等小区规划的市场建好了,就会把道路让出来。然而,规划的农贸市场建好后,却成了货场和永昌工商所的办公室;市场旁边一座已贴上了“华昌路农贸市场”的大楼建成两年以来,楼门紧锁;隔窗望去,整齐的白色铁皮摊位已标好号码,却积满了灰尘。既然有闲置的市场大楼,为什么不把马路市场上的摊位挪进大楼里去呢?五华区工商分局局长赵明才说,小贩们都反对,因为那里面收费太高,在楼房里进出货物也不如在马路上方便。楼房容量有限,装不下马路上这么多摊位,多出来的摊贩,你叫他上哪去?
  这些人员的说法让人感到,他们为小摊贩们考虑得的确是很周到。那么,附近居民们的感受,他们又考虑了多少呢?
  在昆明市工商局准备在华昌路建农贸市场之初,华昌路两侧居民就多次向市政府、市人大等部门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在小区主干道上建市场,不仅影响了小区居民生活,侵犯了临街群众利益,也违反了市政府一再提出的“不准占道经营”的规定。然而,就在这一片反对声中,市场建成、开放了。四年来,小区环境日益恶劣。脏、乱、闹,路难行,被居民们戏称为“难民小区”、“被遗忘的角落”。由于临街的下水道、阴井经常被垃圾阻塞,每逢雨季,求实小学附近的街道、市场和居民小区内积水常达30多厘米,学生上学、放学要由三轮车摆渡或由父母背负;道路、人行道被占道为市,消防车、救护车遇到火险和危重病人无法进入,只好绕道,使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市场缺乏有力的卫生管理措施,造成污水遍地,蚊蝇滋生,每天从早到晚一刻不停的叫卖声更使居民生活失去了应有的宁静。这些情况,小区居民一直在反映,在申诉,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昆明市工商局副局长阳瑞认为,建市场是市政府决定和批准的,这是一种政府行为,工商局没有什么责任。而事实上,华昌路农贸市场虽由政府决定建设,但在规划中只允许摊贩集中在大棚内经营。现在扰民最深的不是大棚内的摊贩,而是分布于大棚东西两侧、占据了人行道的非法摊点与店铺。由于昆明市工商局对这些非法摊点没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取缔,而是采取收费的方法进行管理,才使得这个本是为造福于民的市场变成了嘈杂混乱的扰民市场。
  今年4月,为了贯彻落实昆明市委、市政府“塑造昆明新形象,迎’99世博会”的要求,五华区政府制定了一份《关于整治华昌路农贸市场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对大棚东西两侧占据人行道的摊点要坚决取缔,还路于民。而现在,这些措施还仅仅是停留在纸上和昆明市工商局有关人员的嘴上,非法摊点猖狂依旧。据了解,为了迎接世博会的召开,昆明市政府取缔和整治了一些马路市场,使市容市貌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华昌路农贸市场作为昆明市最大的农贸市场,也不应是被遗忘的角落,市场两侧小区居民都强烈呼吁,是结束占道经营,还道于民的时候了。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倾听民意办好议案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呼和浩特市建设局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
  今年年初,云丽珠等五位呼和浩特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要求呼和浩特市建设局解决海西路夜间照明问题。市建设局收到建议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办理措施,在多方协调的情况下,决定垫资十五万元,安装全部灯具。现在,海西路、焦化路、小府路的路灯亮起来了。
  像上述这样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每一项建议、每一次批评、每一条意见是呼和浩特市建设局多年来的好传统。今年以来,该局收到了市政府转来的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共二十一件。在这些建议、议案中,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七件;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六件;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不能解决的有八件。
  人大代表所提建议、议案有相当一部分是有难度的,其中涉及道路、桥梁建设方面较为集中,而且办理起来颇为不易,更需大量的资金和上级部门协调。呼和浩特市建设局加强可行性论证和汇报请示,千方百计使所提问题大多数得到解决、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例如,王虎虎等十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建南二环路”的议案,目前正着手进行前期工作,工程立项、资金筹措等工作正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再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光明路改造”的议案、“东沙梁路改造”的议案和关于“修复呼托公路○至九公里处路段”的议案,都是因为资金所限,暂时不能进行,呼和浩特市建设局承诺:将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早日对这些道路进行维修、改造。
  针对有些代表提出的属于跨部门、跨系统的疑难问题,呼和浩特市建设局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加强协调,使大多数问题得到解决。如李丰等十五位代表和胡亚娟等十四位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呼和浩特市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围环境管理问题,在市建设局的积极努力下,得到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经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研究,已责成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对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围环境进行治理整顿,近日治理整顿工作已见到成效。
  为了把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落在实处,呼和浩特市建设局建立了完善的报告制度、检查制度、通报制度、归档制度等督办机制,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级级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呼和浩特日报社刘根明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由“落选补助”想到的
  顾茂春
  据报载,前不久,广西柳州市郊沙唐村村民代表大会直选新一届村委,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双双落选。事后,他们悄悄找到会计,分别领走了1万多元的“落选干部补助”。村干部退下来领取补助的决定,是该村党支部1988年专门研究通过的。落选干部有“补助”,真让人匪夷所思!
  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是按德、能、勤、绩全面衡量,并充分发扬民主。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这本属正常现象。可上述村干部却把落选看成是一种损失,需要“补助”。这“补助”从何而来?说明了什么?我想,一方面是精神上的安慰,说明一些干部“官本位”意识非常浓厚,他们把当官作为一种极大的荣耀,有一种优越感,在位的时候“精神焕发”,离任后则感到精神空虚;另一方面是物质上的安慰,权力物化、以权谋私的现象在我们一些干部身上比较严重。有的干部有了权便把权力作为生财的资本,去捕捉生财的机会。当初村党支部作出那样的决定,主要是因为有关领导“居位思退”,想给自己留条后路。在位时“透支”权力,早早定下制度,以便离任之际再好好“捞一把”。从他们悄悄领取所谓的“落选补助”来看,他们也知道那是不合理、见不得人的,但贪心终究还是占了上风。他们的“聪明”还在于假借组织的名义,让不合理的东西变得“合理”,以制度来确保其目的的实现。很难想象,一个习惯陶醉于权力并且总是想通过权力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人,会认真履行职责,会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
  由此可以看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首要的一点是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帮助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只有干部的思想端正了,他们才能正确对待个人的利益得失,才能真正做人民的公仆。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管理亟待加强
  河北省兴隆县地税局在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目前各种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票据名目繁多,既有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预算内、预算外收费收据,又有各行政主管部门专用收费票据,如工商、公安、水利、矿山、城建、环保等部门都有各自的专用收费收据。很多企业一年里收到的各种收费票据达十几种。例如,长城铁矿收到的收费票据,有“河北省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收据”、“河北省收款收据”、“收据”、“承德地区非经营性统一收费票据”、“矿产资源补偿费收费收据”、“水资源费收费收据”等。
  收费票据混乱,给企业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带来许多问题:一是名目繁多的收费票据使企业财务人员和税收征管人员难辨真伪,不知哪种是合法票据,哪种是非法票据,给税企双方在票据合法性上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争执。二是给财务管理造成漏洞,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有些人通过给企业开具各种收据偷逃税款,单位以非法票据入账,造成个别人中饱私囊。三是名目繁多的收费票据给税务检查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笔者建议,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加强管理,一是将收费票据划分为管理性收费票据和服务性收费票据,由国家指定部门监制,并对其收费范围、标准和票据式样予以明确和公开;二是将行政管理性收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收费管理;三是加强对收费票据使用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开具及取得收费票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发票管理办法从严进行处罚。
  河北兴隆县地方税务局
  建军占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代表影集

  土家山寨女强人
  ——记全国人大代表刘中慧
  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的村村寨寨,父老乡亲无不知晓刘中慧把一所民办中学办成省级重点职业中学的办学事迹,称赞她是土家山寨的女强人。刘中慧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一职业中学校长,也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5年,组织上决定刘中慧任一所民办中学的校长。那时,学校教育经费无保障,校园到处破破烂烂,除一座破庙可利用之外,其余均是危房,教师思迁,升学率为零,学校趋于解体。刘中慧上任后,敢想、敢闯、敢干,严于治校,加强教学管理,实施民主办学。第一把火,改造危房,修建教学楼。学校没有钱,集资修建,刘中慧带头将自己积蓄多年的900元钱,借给学校。无言的行动,感召了全体师生,有许多教师手中无钱,找亲戚朋友借,也要支持学校修建教学楼。同时,学校发出“节省一分钱,修好教学楼”的倡议。凡是师生们能干的,就自己干。刘中慧和师生们一道挖土抬石,背砖挑瓦,经过51天的苦斗,一幢建筑面积为1853平方米的教学楼拔地而起,成功地解决了教室难的问题。第二把火,修建教师住宿楼。1992年,西沱经济扶贫开发区成立,刘中慧抓住这个机遇,提出修建“园丁街”的设想,在各级组织的支持下,征用土地80余亩,沿街修建教师楼。1994年,在边远贫困的少数民族山区,在没有要国家一分钱的情况下,园丁街诞生了,160余幢教师小楼林立街头,解决了教师住宿难的问题。第三把火,走好勤工俭学之路。由于是民办中学,刘中慧大胆探索勤工俭学,学校先后办起了印刷厂和特种经济动植物气候生态试验场,还清了债务,还扩建了学校操场,购置了大量教学、实验设备。刘中慧领导的民办中学红火了,学校由民办转为公办初级职业中学,多次受到国家教委、四川省委、重庆市有关领导的好评。
  在办学过程中,刘中慧大胆提出,职教的宗旨是提高民族科技水平,增强民族的科技意识,以科技发展民族经济。学校必须面向大农业,瞄准大市场,为农村、农业和民族地区的繁荣服务,为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作贡献。为实现这个宗旨,学校一是送教下乡,科技兴农;二是选择一个点,以点带面,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三是抓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出社会需要的过硬人才;四是搞好一个结合,即农村职教与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校企结合,产教结合。为使职业教育深层次发展,刘中慧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下,探索普教、职教双轨运行,面向“普九”,开设普通教育班,面向市场经济的多元化经济发展格局,重点办好职教,实施长短期相结合,快速培养人才。
  为了支持妻子的工作,刘中慧在大城市工作的爱人也调到土家山寨工作。为土家山寨教育事业多作贡献,刘中慧矢志不渝。
  重庆石柱县
  周万喜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多棱镜

  纳溪矿砂专用码头脏乱差
  源于贵州省境内的永宁河穿过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汇入长江。在河东片距长江约400米的永宁河边有个转运硫金砂等矿产品的码头。
  但这个码头只是修了100多米不规则的石坎,其他应有设施都没有,卸货非常随意,装货上驳船没有专用的传送带或抓斗,肩挑手推上船,撒入河中的硫金砂不计其数。如今,永宁河河床不断抬升,河水遭污染,纳溪市容卫生、城区交通等也受到影响。
  这个码头再不治理,会贻害无穷。
  化工部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 郭茂林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热线

  邓州:算命市场何时撤
  河南省邓州市造纸厂门口至农业发展银行邓州支行门口,约150米的路段,近年来形成了一个算命市场。数十名算命“专业户”在此地公开“营业”。他们以几张红纸、几个小凳子、几块砖头和一筒竹签为道具,常年在这里搞迷信活动。当地政府虽曾采取过一些措施,拘留过一些算命“专业户”,但这些人往往是当天抓走,隔几天交过罚款又回到算命市场重操旧业。一位过路的电信局职工说:“这些算命‘专业户’经常在此骗人。去年,我们单位一对夫妻生活得好好的,一个算命‘专业户’却硬说人家夫妻命相克,从此,这对夫妻变成了吵架夫妻,前不久离婚了。”广大市民对此意见纷纷,大家都说:“算命市场该撤了!”
  河南邓州市贾素梅朱贵炳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2535户农民打赢跨省“种子官司”
  1997年7月12日,湖南省安乡县种子公司与广西宾阳县种子公司签订了一份“汕优桂99杂交稻种”的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稻种级别为国家二级,纯度如低于96%,每低一个百分点,每亩赔偿稻谷4公斤。安乡县种子公司购回15330公斤稻种后,于1998年3月至4月间分别卖给8个乡镇的农技站,再由各农技站卖给农户。
  1998年9月下旬和10月上旬,买回此批稻种的农户发现种子不纯,田间有大面积杂株,所栽晚稻大幅减产。农民们把情况向出售此批种子的安乡县种子公司、种子管理站及当地政府反映,要求处理此事和赔偿相应损失。安乡县种子管理站调查此事后,于1998年10月20日作出调查技术鉴定结论,认为此批种子平均含杂率为9.6%,应理赔5.6%,2535户农民总共减产面积为15000亩,应赔偿稻谷33792公斤,折合人民币392001.12元(按国家定价1.16元/公斤计算)。但是安乡县种子公司多次搪塞,称此批种子为宾阳县种子公司提供,要待其与宾阳县种子公司联系后再行处理。
  然而,由于宾阳县种子公司对安乡县种子公司要求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不予配合,致使安乡县种子公司向农户作出的承诺无法兑现。1998年11月27日,8个乡镇的2535户农户联合起来,一纸诉状将两家种子公司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安乡县种子公司和宾阳县种子公司赔偿损失和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
  今年1月25日,安乡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安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杂交稻汕优桂99种子,造成原告2535户农户经济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宾阳县种子公司作为种子生产单位,造成原告方晚稻减产228928公斤,直接损失265556.48元。安乡县种子公司作为稻种的销售单位,在销售中未将种子正常用量(按合同约定的种子用量)告知用户,使原告缩小用种量,扩大种植面积4780亩,加大了用户的损失126444.64元。因此,法院作出判决:一、被告宾阳县种子公司赔偿2535户农户损失折款265556.48元;二、被告安乡县种子公司赔偿损失折款126444.64元。一审判决后,宾阳县种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18日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法院判决。
  湖南常德市周敬峰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新事瞭望

  舒城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减负观察点
  为全面真实地获取农民负担的第一手资料,安徽省舒城县人大常委会自今年4月开始,先后在阙店乡、千人桥镇确立20户农户作为“人大减负观察点”,采取各户按要求逐日记好收支流水账,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人员按月上门填写,县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上门检查指导一次的方式,观察农户的收入和负担、结构及变化等情况。
  为保护观察户的合法权益,解除观察户的疑虑,确保观察记录的内容规范、真实可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向20户观察户发放了一本记录簿、一支圆珠笔以及10张信封和邮票,并告诉他们在3年内如有什么不好公开记录的项目,可通过信函直接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
  安徽舒城县查德金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新事瞭望

  扶风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环保见实效
  今年9月中旬,陕西省扶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把环保工作列入审议议题,会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视察检查了18家企业环保治理情况,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环保法》加强环保工作的专题报告,并提出了四条审议整改意见,要求县政府对全县28家造纸、水泥、化工等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排污达标,若有“闯红灯”者,一律关停。
  决定做出后,县政府和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会同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对有排污、粉尘、噪声、固体物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又进行了全面检查,增强了企业的环保意识。
  陕西扶风县薛立兴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今年80多岁高龄的朱贤湖是江西省南康市蓉江镇岭背村老党员,当过10多年的村干部。不久前,村里开展“村官”直选,他投上了神圣的一票,并高兴地说:“‘村官’直选好,当年我在任时咋就没想到这一招。”
  江西德兴市忠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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