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经济专页)
专栏:

  面向新世纪勇攀更高峰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建立、广泛发展于解放区,新中国成立后得到全面发展。半个多世纪以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中曾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为农业、农村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供销合作社获得了长足的发展。199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的发布,极大地促进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但因传统体制的长期影响、历史形成的问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的阶段性变化、农村市场多元化格局的形成,致使相当一部分供销合作社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和农民对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经营机制不活,为农服务功能不强,社会负担及债务包袱沉重,亏损不断增加,阵地日益萎缩。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1995年中央5号文件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目标、总体思路和重点措施。1999年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着力解决扭亏和清理整顿社员股金等当前最突出的几个问题。这都表明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地位。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应当加强,不能削弱。
  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应坚持以下几个基本点:
  第一,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5号文件提出的改革目标,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中央5号文件抓住了供销合作社问题的实质,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新时期指导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长期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
  第二,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发展我国的合作经济不能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不能脱离供销合作社的社情,也不能照搬国外合作经济的模式,而是要充分考虑我国农民普遍接受的程度,考虑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对生产关系的客观要求,考虑供销合作社几十年曲折发展的客观现实。表现在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具体形式上,要实事求是,在坚持合作制一些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首先办成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经济组织。为“三农”服务是我们发展的源泉和根本,也是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同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的最起码的要求。要切实为“三农”解决实际问题,并在为农服务中发展壮大自己。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发展之路。
  第三,把长远目标和当前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方向,要坚定不移。但实现这一目标是个长期过程,需要逐步推进。作为阶段性目标,供销合作社必须从实际出发,尽快扭转效益下滑、亏损增加、经营萎缩的被动局面,清理整顿和规范社员股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通过改革,使供销合作社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更好地为农服务,为进一步发展合作经济奠定基础。
  第四,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分类指导。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要允许大家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围绕改革的总目标创造性地工作。按照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只要有利于社有资产增值,有利于企业增效,有利于职工和农民增收,就要大胆地试。改革要加快,改革滞后就等于落后。看准了,能行的,就要大胆改革。基层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
  供销合作社下一步改革和发展应围绕下列思路开展,即:卸掉包袱,集中优势,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改造和发展自己,在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的基础上,逐步改造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今后一段时间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供销合作社应依托自身的优势条件,在建立新的农村经济体制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要把开拓农村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去开拓经营。要着眼于农村市场需求,紧紧抓住传统业务不放,同时积极开拓新的经营服务领域。要积极参与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搞活农产品的流通。供销合作社要把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机遇,要把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与供销合作社自身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引进合作社机制,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的利益关系问题。既要把供销合作社融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又要在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改造自己,获得新生。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以组织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为切入点,通过合作制这种形式,组织农民专业化生产,对接龙头企业和市场,把农业产业化的链条紧密衔接起来,实现贸工农一体化经营。
  (二)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也是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键环节。基层社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求得发展。为此,要对基层社实行战略性的调整和改组,要按经济区域调整基层社建制,并与农村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合理的经济规模和布局结构。要引进产供直挂、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等新的流通方式,改造基层社的经营网点,形成群体优势和规模竞争优势,树立新的形象,更好地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服务,重新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力军。基层社改革与发展的根本出路是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尽管实现这个目标的路程比较长,但必须朝着合作制的方向发展,各种改革的措施都要有利于这个目标的实现,而不是远离这个目标。
  (三)把社有企业的改革工作引向深入。社有企业改革在很多方面可以参照国有企业进行,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供销合作社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必须解决好社企职能分开的问题,理事会主要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对国家委托的商品经营的监督权。企业都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改革,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鼓励社有企业从实现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宗旨和加快自身发展出发,上联市场,下联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化生产的农户,组织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可以通过吸纳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入股,对龙头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民直接享有企业资本的收益权。
  要加强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发展企业集团,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企业的联合与合作,必须用经济的方法,而不是行政手段。化肥、棉花经营体制改革后,供销合作社企业真正进入了市场,要在流通中继续成为主渠道,必须提高竞争力。要用经济手段、利益纽带,实现系统内的联合与合作。同时加强供销社经营环节的联合,通过联合形成竞争优势。供销合作社的其他主营业务也要按这个思路去做。
  放开搞活中小型社有企业。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小型社有企业,盘活社有资产,促进结构调整。
  在即将来临的21世纪,可持续发展将成为国际合作社的新课题。中国供销合作社同样面临着可持续发展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积极适应农村经济形势发展的变化和要求,坚持合作制原则和为农服务方向,探索和合理选择合作经济的多种组织形式,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新贡献。(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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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筹备三载盛会空前
  ——访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春生
  本报记者赵志文
  经国务院批准,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部长会议将于10月11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承办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筹备此会历时三年。日前,就该会的有关事宜,记者采访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本届会议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春生。
  记者:请谈一谈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的由来及历届会议的概况。
  李春生:合作社部长会议是国际合作社联盟为协调各国政府与合作社之间的关系,改善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推动合作社事业的发展,于1988年倡议,并由联盟所属的亚太、非洲、美洲和欧洲四大区办事处协调,定期召开的会议。
  亚太地区合作社部长会议每两到三年举行一次,自1990年起,先后在澳大利亚的悉尼、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斯里兰卡的科伦坡和泰国的清迈举行,至今已举行了四届。
  记者: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筹备过程及目前的筹备进展情况如何?
  李春生: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地区办事处曾多次提出,鉴于我国供销合作社在国际合作社运动中的地位和影响,希望我国供销合作社承办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同时表明我国政府对合作社事业的重视与支持,交流和借鉴本地区各国政府发展合作社的经验和采取的政策措施,促进本地区各国及其合作社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经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常务理事会研究,并报经国务院同意,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定于1999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在北京召开,由我国政府主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承办。
  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每届都有一个主题,本届会议的主题是:进入21世纪,支持和促进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极努力,目前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就绪。据不完全统计,参加此次会议的主要有国际合作社联盟在本地区的会员国以及特邀的非洲、欧洲等30多个国家主管合作社事务的22位首脑和政府部长,60多个国家级合作社组织的180余名领导人及观察员。按照前几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邀请有关国际组织与会的惯例,这次会议还邀请了国际合作社联盟、国际合作社联盟设在美洲、非洲和欧洲的的各地区机构、国际合作社联盟各专业机构和专业委员会、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的领导人和代表。此外,参加这次会议的还有国务院有关部门代表,专家学者,全国省、区、市供销合作社负责人,与会人员大约在300人左右,规模为历届之最。
  记者: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在我国召开对推动我国合作社事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李春生: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是我国政府举办的首次大规模、高层次的合作社问题国际会议。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加强我国合作社与亚太地区合作社的经济联系与往来,提高我国合作社在国际合作社运动中的地位,推动我国合作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同时,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扩大供销合作社的影响,提高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地位,树立起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信心,振奋精神,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也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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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供销合作社在前进
  龚言
  中国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它诞生于战火纷飞的革命战争年代,曾为解决群众当时的经济困难,团结群众支援革命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以后,供销合作社在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促进城乡商品流通、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巩固工农联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联结城乡、联系工农、沟通政府与农民之间关系的桥梁和纽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供销合作社进入了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进一步完善了经营服务网络,积累了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在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5年2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高度出发,专门作出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指明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是真正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并恢复成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使供销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有了更加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证。1996年1月,江泽民总书记致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全国代表会议,殷切希望供销合作社担负起“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历史重任,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使自己真正“成为农村综合性服务中心,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1999年1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协调、扶持和监督,对供销合作社结构调整、企业改革、再就业工程等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并切实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为供销合作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支持下,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加强基层社建设,坚持“自愿入股,自我服务”原则,争取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坚持供销合作社财产属于农民社员共同所有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社、加强市场建设、进行科技示范等多种为农服务的方式,以利益和服务为纽带把农民与供销合作社联系在一起。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委托的棉花、化肥经营任务,各项为农服务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受到政府和农民的好评。目前,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形成了遍布全国、联通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拥有32个省(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300多个县(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8373个基层社。1.8亿户农民社员;县以上社有企业3万多个,各种经营服务网点约70万个,1998年全系统商品购销总额居我国4大内贸系统之首;拥有各类科技服务站、庄稼医院8万多个,科技服务队伍20多万人,通过建立信息网络、科技示范基地,开展科普宣传、技术培训和科技承包,向农民提供了大量的科技和信息服务;兴建各类市场2600多个,年交易额1000多亿元;共有商品生产基地2.2万个,各类专业合作社14506个;社办工业企业13600多个,其中大型工业龙头企业106个,1998年全系统工业总产值846亿元,出口创汇6.01亿美元。目前,全系统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流通企业130余家,二十年来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合作社和企业合作,建立了1200多个合资、合作企业,每年组织出口货源600多亿元。
  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供销合作社将始终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力量,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支持下,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正在肩负起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重任,为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而努力。展望未来,中国供销合作社必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海中劈波斩浪、勇往直前,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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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小资料

  小资料
  历届亚太地区政府
  合作社部长会议简介
  第一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
  时间:1990年2月8日至11日。地点:澳大利亚悉尼。参加国家:19个,其中有10个国家部长参加。与会国际组织:11个。参加人数:90人。会议主题:政府与合作社的关系。主要情况:会议通过了《关于合作社发展的悉尼宣言》。
  第二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
  时间:1992年2月18日至21日。地点: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参加国家:22个,其中有17个国家部长参加。与会国际组织:12个。参加人数:164人。会议主题: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合作社—政府协作战略。主要情况:会议考虑并认可了由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地区办事处制定的融合合作社价值、社会经济目标和竞争力于一体的行动纲领。
  第三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
  时间:1994年7月26日至30日。地点:斯里兰卡科伦坡。参加国家:23个,其中有15个国家部长参加。与会国际组织:10个。参加人数:136人。会议主题:政府与合作社的关系。主要情况:大会通过了《科伦坡宣言》。
  第四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
  时间:1997年3月18日至22日。地点:泰国清迈。参加国家:22个,其中有10个国家部长参加。与会国际组织:11个。参加人数:158人。会议主题: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中的合作社。主要情况:会议认为,各合作社必须开始计划建立与其他公共政府机关相区别的企业形象,否则,合作社会受到极大压力,并处于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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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合作社小知识
  什么是合作社?
  合作社是劳动人民为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谋取共同的经济、社会利益,通过资金、劳力、技术或生产资料入股的方式,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自愿联合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一九九五年九月国际合作社联盟关于合作社特征的声明,对合作社的定义确定为:“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这个定义已经得到世界各国合作社的承认。
  国际合作社联盟
  国际合作社联盟,简称ICA,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联合自治组织,它联合、代表并服务于全世界的合作社。国际合作社联盟于一八九五年在英国伦敦成立,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下设十个专门委员会。现在国际合作社联盟有来自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二百四十多个成员组织,代表着全世界七亿三千多万合作社社员。一九四六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为获得联合国咨询地位的第一个非政府性机构,现在它是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享有第一咨询地位的四十一个机构之一。
  经国务院批准,一九八五年二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正式参加了国际合作社联盟。一九九七年九月,在国际合作社联盟全球大会上,我国成为国际合作社联盟副主席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穆励现任国际合作社联盟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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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棉花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它关系到纺织工业生产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
  供销合作社承担着收购、加工、经营棉花的重要任务,多年来,他们一手抓流通,一手抓生产,不断加大科技兴棉的力度,使广大棉农受益。
  右图为新疆棉农在采摘新棉。辛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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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左图为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会徽。
  会徽正中的七彩鸽是国际合作社联盟会徽的一部分,代表合作社;七彩为彩虹色,代表团结和进步;七彩鸽下方的蓝色长城是美术体的“21”,代表21世纪,同时也体现了中国特色,表明这次会议是在中国召开的;七彩鸽在形为“21”的长城上腾飞,代表着合作社将于21世纪获得巨大的发展;在会徽的外环上,用中文写着“中国北京”,并用英文写着“5THAPCMCBEIJING1999”,即1999年北京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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