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9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实话实说

  公开要用制度保证
  四川省委组织部李俊
  据统计,四川省目前已有93.6%的村实行了村务公开。从实际效果看,村务公开对改进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方法、改善干群关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等都有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发现,一些地方在开展此项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形式醒目,内容简单。各村修建的村务公开栏,已成为一处醒目的标志性建筑。但要细看上面的内容,就发现一些村公布的东西过于简单,除了几笔收支账目外,没有按要求公开其它方面的内容。
  周期长,更新不及时。少数村是在上级督促下才搞村务公开的,本身没有主动性。据一些地方统计,有20%的村公开栏内容几个月不更新。
  表面公开,实则捉迷藏。除部分村因村务有问题不敢公开外,多数村有顾虑,怕村务公开后使一些干部难堪,于是公开时只报大账,或瞒报重要事项,使群众难以了解真情。据抽样统计,一些地方有40%左右的村公开的内容不实,含有一定的水分。
  流于形式,应付了事。有些村的年度计划不公开,村里的大事在决策前也不公开,即使搞了公开也不收集群众意见。有的村干部不愿意公开接受村民监督,而只把公开当成上级部署的一项任务来应付了事,使村务公开流于形式。
  应该说,实行村务公开,强化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切切实实地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这才是我们推行此项工作的根本目的。
  要纠正目前一些地方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的问题,还应从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入手。一是建立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载体的民主决策制度,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二是建立包括村级财产、集体资金、承包合同、农民负担等在内的民主管理制度;三是建立以离任审计、民主评议、定期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制度。有关部门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要进行考核评估,设置专门的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强化监督和指导工作。尤其要批评、教育那些不公开或搞假公开、应付公开的村干部,对屡教不改者,要给予处理。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社会调查

  个人住房贷款缘何发展缓慢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业务呈上升趋势,而在我省大部分县市这一业务却难以开展。据对某县住房信贷情况进行调查,办理住房贷款的商业银行均有该项贷款指标,居民也有需求,但实际办理的却很少。那么,困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有以下几方面:
  消费环境障碍。我省居民整体收入偏低,无形中制约了超前消费水平的发展,形不成消费信贷群。尽管不少居民有住房消费需求,但他们认为,自己现在的收入水平不高,未来收入也不乐观,而未来支出可能增多,因此不宜贷款消费。
  贷款期限较短,金额不大,而各项费用又较高。就个人住房贷款期限而言,从居民收入情况来看,以5至10年为宜。而实际在贷款的操作过程中,各家银行为了降低信贷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实行审贷分离制度,谁放贷,谁负责。作为最基层的支行,尽管给予审批认定放贷,但金额也较小,一般在二三万元左右,期限1至2年,利率实行优惠。可是办理贷款需要房产证登记评估,保险公司保险,公证处公证,各部门都要求收费。评估登记费按15‰收取,保险费按3‰收取,公证费按最低标准50元收取。如办理一笔1万元期限为一年期的住房贷款,贷款抵押率取70%,各项费用总计为306.9元,相当于该贷款利息的45.8%。贷款成本过高,贷款户不划算。
  办理贷款手续繁杂。贷款行为了确保贷款安全,都要求贷款人办理复杂的贷款手续。如申请贷款时,贷款人要提供经济收入的证明、单位担保、符合规定的抵押物评估登记清单,还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产保险,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申请公积金贷款还要取得住房管理中心的批准,办理这些手续涉及部门多,手续繁杂。
  在制度上,缺少为银行和个人提供贷款风险转移方面的保证。当借款人由于各种原因出现违约责任或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在处分抵押物的问题上,缺乏足够的信心。处理的抵押物难以依法变现。
  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居民用房产作抵押必须进行抵押登记和保险抵押,一年评估一次,保险金要一年一交。而当居民取得了贷款以后,银行难以监督贷款人,无法保证贷款人每年的抵押登记和参与保险。
  综上所述,各种因素制约着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发展,但从城镇居民住房的现状来看,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着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如何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使住房消费真正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关部门应拿出有效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新干县支行刘实根
  中国建设银行江西新干县支行黄建华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专题调查

  莘莘打工者维权何其难
  近年来,我国每年有成千上万农民涌入城镇,到建筑工地或各类企业打工。在为城镇建设付出辛勤汗水的同时,他们既有自主自强的喜悦,也有人格尊严惨遭践踏、合法权益屡被侵犯的酸楚。透过一个个泪水和痛苦交织的事例,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个十分沉重的话题。
  打工仔的辛酸
  小李家住湖南衡阳县岘山乡农村。今年初,他到衡阳市一家酒店当勤杂工,老板许诺,每月工资400元,月底发放,不拖欠;奖金则年末计发。头两个月,酒店生意红火,小李均能按期足额领取工资。后来,酒店生意转淡,老板决定将小李的工资每月减半,说生意转旺后再补发。考虑找份工作不容易,小李同意了。但其后几个月酒店生意依然不好,老板遂以此为借口,拒绝补发工资。当小李找老板协商时,对方竟说他“不识时务”,将其解雇。数天后,他再次来到酒店讨账时,发现酒店已经易主,原来的老板不知去向。
  今年4月,湖北襄阳县程河镇70多位农民到山西太谷县一家暖气片厂打工,男工每天工作近20个小时,女工每天不少于14个小时,吃饭也规定时间,超过10分钟就要挨打。不到半个月,有20多位民工离厂而去,厂方安排五六名打手轮流值班,还养了几条狼狗,不许民工出厂半步。低劣的劳动保护条件使工伤事故频频发生,伤者却得不到治疗。不少民工不堪忍受,就想办法逃跑,厂方抓到逃跑者不是暴打就是让狗咬。民工赵某病了,找工头请假,话还没说完,就被站在一旁的打手用铁锨拍在头上,当场昏了过去。同乡们救醒了赵某,找工头要求救治,工头置之不理。慑于“黑厂”的淫威,他们只得一忍再忍。最后,偷逃出厂的两人向有关方面反映了情况,湖北、山西两省公安人员联手,大费周折才将这批民工解救出来。
  18岁的小崔随同乡到浙江温州的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在一次施工时,小崔不慎从数层高的楼房上摔到地面,造成脊椎骨折。老板昧良心对此视若无睹。可怜的小崔被安置在一间简陋的工棚里,由于缺医少药,得不到有效治疗,伤情恶化而死……
  以上只是莘莘打工仔中几个不幸者的遭遇,更多的则发出强烈呼吁:老板,请还我们人格尊严!
  “原因”来自各方面
  打工者的合法权益屡遭侵犯,这已演变成为愈来愈突出的社会问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三:
  部分老板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置劳动者的权益于不顾。不少业主招工不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招工广告不经审查到处张贴,对招用的工人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使用不规范合同;随意延长工时,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无故拖欠、克扣工人工资。个别业主的所作所为令人发指!
  一些打工者自我保护意识差,依法维权观念不强。在打工者队伍中,相当一部分人文化水平低,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有的打工者轻易将身份证、暂住证交给对方,以至于发生争议时,证件被扣押。有的打工者轻信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自身权利难以保护。有的打工者因急于找到工作,即使感觉到老板让签的合同不公平也接受。还有的打工者在自己权益遭受侵犯后,一味地忍让,不知道或不愿向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殊不知这既保障不了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是对违法者的一种纵容。
  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近年来,为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国家及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在一些地方,由于有关部门责任心不强,碰到查处难度大的案件,便缩手缩脚,从而使打工人员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有的地方出于招商引资、保住财源的考虑,对侵犯打工者利益的人和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使打工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投诉无门。
  维权已是刻不容缓
  打工人员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极易引发其他社会问题。有的打工人员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利益受损后,他们不能利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我们认为,当前,依法维护打工者权益已是刻不容缓:
  一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法制教育,尤其对私营业主,要教育他们尊重打工者的人格,废除“主仆”关系,为打工人员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二是打工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求职时,最好通过合法的职介机构,选择资信较好的单位和业主;不可轻信街头巷尾的广告,以免上当受骗;与用人单位或业主签订劳动合同要经过劳动部门鉴定;身份证、暂住证等证件不能随便交给对方;在工资奖金被拖欠或克扣时,要先同对方协商,如协商未果应向劳动监察、仲裁部门申诉,寻求保护,问题严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工者的维权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违法用工问题比较突出的私企、外企中建立健全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通、执法有力的劳动监察队伍,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受理打工人员的投诉,尽快依法处理;对无视劳动者权益的单位、业主要严肃惩处。
  湖南衡阳市委新闻办公室成新平刘晓波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

  上海市民工
  投诉私营业主增多
  近年来,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受理外来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日益增多,特别是投诉私营企业恶劣的工作条件造成打工者工伤事故,要求经济赔偿的明显增加。仅今年8月份,他们就接待此类法律咨询21人(次)、申请法律援助事项4件。
  一些私营企业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未对外来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技能培训,即令他们操作机器。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业主却以民工自己操作不当为由,拒绝赔偿,从而发生争议。如外来人员陈某进厂5天,即被老板从电工岗位调去操作轧剪原材料的机器,结果发生工伤事故,陈的4根手指被切断。事后,老板认为是陈操作不当造成的,连医药费也不给。陈走投无路,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替其讨回公道。
  另外,一些私营业主在招聘民工时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务关系始终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当工伤事故发生后,则以不是正式职工或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据统计,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民工90%以上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给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造成很多不便,耽误了办案进度。
  由于一些外来打工人员受伤后,丧失了部分或全部的劳动能力,一旦得不到赔偿,就断绝了生活来源,往往导致妻离子散的结局。因此,一些人前来咨询时,流露出生不如死,要找老板算账,一命换一命的想法。另有一些民工在受伤后,纠集在上海打工的同乡与老板谈判,一旦协商不成,则想凭借着人多势众,用不正当的手段解决问题。有一天,一群外来民工走进法援中心,要为他们受工伤的亲戚刘某申请法律援助。据来访者称,刘某在遭受严重的工伤后,老板迟迟不肯赔偿。他们本打算每天派两人轮流缠住老板,直到老板拿出钱为止,但在旁人的劝说下,放弃了这样的安排,来到法援中心求助。
  为了减少民工与私营老板之间日益增多的矛盾,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对一些私营企业应进行定期检查,加大对非法用工的查处力度;在外来民工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提高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他们在事故发生后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健全非法用工举报制度,采取在城乡结合部和私营企业较多的区域定点设立举报信箱或对举报人进行嘉奖等多种措施,便于有关主管部门掌握情况,及时处理。
  上海市韦炎
  保护外来打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确实是一个应该引起有关方面重视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涌入各大中城市打工,这将成为一个时期内社会发展的趋势。外来打工人员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各种原因,他们中一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尤其是一些私营企业的老板,为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置打工者人身安全于不顾。一些案例令人触目惊心!今天本报刊登两篇“专题调查”,说明问题是相当严重的,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能在完善监督、管理方面做好工作,切实保护打工者的合法权益。——编者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社会聚焦

  电灌站被毁
  岂能容忍!
  山东省第三大水库——跋山水库北岸的城子顶机灌站,它的渡槽是临沂地区最大的石拱渡槽。这座机灌站曾担负着水库北岸7个山区自然村的灌溉任务。80年代,机灌站改为电灌站时,由于配套不及时等原因被闲置起来。
  近几年站里的输电线被盗割、机房被破坏,连配置的机电设施也不翼而飞。在跋山水库周围,像这样被人为毁坏不能利用的电灌站有20座,有关部门对这一情况应该认真查处。
  山东沂水县王波王秀华(附图片)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见闻录

  村干部贪利
  办保险违规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解决农村干部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实行了村干部养老保险金制度。但是山东临沭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办村干部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一些村干部在办理养老保险金过程中贪图私利,违规操作,有的甚至虚报冒领,侵吞公款,触犯刑律。自1998年以来,该院立案调查的村干部经济犯罪案件中,有6人在办理养老保险金过程中违法违纪,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归纳起来,农村干部在办理养老保险金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超前保险。按规定,村干部应按照服务年限办理,即任职一年,保险一年,受益一年。然而有的村干部一上任便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搞一次性投资,以保证自己退休之后的收益。如某村党支部书记欧某,到1995年任职才4年,可他一次性购买了11年的养老保险。当前,村干部更换比较频繁。这种“人人上任就保险,且一保数年”的超前保险,侵占了集体利益。
  超额保险。各乡镇对村干部每年的养老保险金额都有明确规定,但是有的村干部置之不理,擅自为个人加大保险金额。如某村党支部书记杨某,先后为自己缴纳了高达14000余元的养老保险,超出镇党委和镇政府规定的标准一倍多。
  贷款保险。有的村小,底子穷,集体积累薄弱,甚至欠了不少贷款。但村干部却抱着“宁让集体受穷,不让个人吃亏”的心理,贷款为自己买保险。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为了给村干部买养老保险,以村集体的名义贷款8000元。贷款保险,无疑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虚报冒领。一些乡镇规定,村干部养老保险金集体承担60%—90%,个人负担10%—40%。比例虽然很小,但是有的村干部却连自己应缴纳的部分也不愿意出,擅自用公款支付,变相侵吞公款。在案例所涉及的6个村中,全部存在这种现象。
  为此建议,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规范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我们认为,首先,要明确村干部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最低服务年限和每年的养老保险金数额。其次,要完善养老保险金缴纳制度,坚持一年一缴。第三,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清查处理。
  山东临沭县人民检察院王洪松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来自一线

  抓清欠促税收
  今年上半年,辽宁省阜新市地税局直属二分局提出,在确保当期税款足额入库的前提下,重点做好全面组织清理陈欠税款工作,并具体落实了几项措施:
  严格发票管理,做到以票控税。二分局所管辖的大部分开发企业有欠税行为。上半年,分局对开发企业通过以票控税的办法实现控制税款800多万元,直接促缴入库300多万元。此外,这个局还通过委托建设单位代扣、代缴营业税的办法,实现税款入库300多万元,大大加强了分局对陈欠税款的控制力度。
  加强对非营业性收据的清理工作。过去二分局所属管户的非营业性发票都是由财政局直接管理和发放,这样的管理模式存在漏洞。有的企业由于欠税或抗税等原因被分局处以停止供应发票的处罚,它却可以从财政部门领取非营业性收据来顶代发票使用。针对这一现象,二分局抓住市地税局与市财政局协调下文的时机,对分局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的非营业性收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自去年年末实施以来到现在,共收缴非营业性收据2100本,涉及企业达700多户,直接促成230万元陈欠税款入库。
  切实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在清理陈欠税款过程中,这个局对那些纳税意识不好、纳税态度不积极的企业,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了税款的如期、足额入库。上半年,这个局在对某开发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财务人员声称:“我们不欠税。”果真如此吗?税务人员通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这家企业3年累计漏税达200多万元,分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除责令该企业限期缴纳税款外,还要加收滞纳金。这个局采取的强制措施还有: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催缴税款通知书》、《暂停支付通知书》、《扣缴税款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查封(扣押)证》等。在年初拍卖价值130万元的商业网点和一辆10多万元汽车的基础上,5月份这个局又扣押欠税企业的轿车4部,扣押欠税企业的住宅楼房20户(价值103万元),均待拍卖后抵税。
  加强税收检查、稽查力度。面对局部税收环境不好,偷漏税现象时有发生这一事实,分局加强了税收检查力度。上半年,他们共检查620多户企业,其中重点检查131户,实现查补税款1600多万元,已经组织入库300多万元。
  通过多方努力,上半年分局实现的3000多万元税款中,有2000多万元是靠清欠完成的,占当期入库数的70%。
  辽宁阜新市王海波甄永和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尊老敬老大家谈

  且看黄花晚节香
  “莫嫌老圃秋容淡,且看黄花晚节香”。这是宋朝韩琦赞美菊花的诗。用它来形容卫辉市老干部学校也很贴切。
  这个学校自1987年7月创建以来,坚持老有所学与老有所为相结合,以学促为的办学方针,根据形势和老干部的要求,不断丰富教学内容,12年来共开设近200门课程,学员由40人增加到200人。学校组织学员到工厂、农村实地教学20余次,到外地学习参观40多次,举办各类学习、文体活动150多次。卫辉市老干部学校不仅赢得学员们的喜爱,还多次受到卫辉市委、市政府的表彰,连续三次被评为新乡市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
  学校始终把教育老同志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全部教学中,帮助他们跟上不断发展的形势。在学习邓小平理论时,学校为学员们买了《邓小平文选》,请新乡市委党校的教授来讲课。香港回归时,学校组织了老干部巡回报告团,8名老干部学员到城区11所中小学校进行演讲,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受到师生们的欢迎。
  学校每年初请市领导来讲本市一年的工作计划,年底向学员通报工作情况,加强联系,沟通思想;要求每个学员每一学期提一条合理化建议,仅1998年就提了上百条,大部分被采纳。学校先后开设了商品经济市场管理、果木栽培嫁接、庭院经济、科技兴农、现代科技及工商、税收等方面的课程,举办两期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班,培养学员的兴趣爱好。该校教师、离休干部曹惟一在家养花种草200余种,年收入近万元,成为卫辉市有名的种植专业户。
  学校还安排了法制课,先后向学员们讲授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条例、民法等,教育学员懂法守法。学校还组织了以原法院院长为组长的法制组,6名学员经常深入街道、中小学校,向广大群众、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还有30名学员参加街道治安组、民调会,近年来共解决邻里纠纷400多起,协助司法公安部门查案、破案200多起,受到表彰。
  学校坚持搞好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为学员订阅报刊10余种;每年重阳节到社会上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每学期组织1—2次外出参观;每学期都举行联欢会。这些活动深受学员的喜爱,增强了学校的吸引力、凝聚力。参加学习已成为老同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他们深情地说:老干部学校是第二个家,是老有所教、老有所学的大课堂,是尊老敬老的好形式,学校办一天我们就来一天。
  河南卫辉市委老干部局何宪景杨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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