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5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叶小文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说
  我国政府对“法轮功”邪教组织不能坐视不管
  本报北京11月4日讯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指出,对“法轮功”这样一个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的邪教组织,我国政府不能坐视不管。叶小文介绍了邪教“法轮功”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叶小文说,“法轮功”与世界上的其他邪教一样,都是害人的。李洪志也和世界上其他邪教教主一样,散布歪理邪说。他欺骗“法轮功”修炼者说他有无数个法身可以保护他们,给每个修炼者肚子里装上了“法轮”,从精神上控制修炼“法轮功”的人。他反对科学、亵渎文明,说现实社会中的科学常识都是错误的,只有他的“法轮大法”才是“正法”,是超常的科学。修炼者只要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就可以获得超常本领。
  叶小文说,李洪志宣扬练“法轮功”就不能吃药,编造了一套所谓的“消业”谬论,宣称“练功的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吃药就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够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只有过了这一关,你就是超常人”。李洪志和他的“法轮功”组织还捏造“万人调查”的假报告,杜撰“功到病除”的假病例。当中国有关部门公布了修炼“法轮功”已导致1400多人死亡之后,李洪志又在境外一再抵赖,说他没有让练功者不就医、不吃药。事实是无法抵赖的,大量事实证明,因为听信了李洪志的邪说,许多“法轮功”修炼者丧失了自己的生命。
  叶小文说,李洪志和他的“法轮功”组织从事了大量的非法活动。对不赞成“法轮功”的,甚至只是稍有微词,李洪志和他的“法轮功”组织就以“讨个说法”和“护法”的名义,策划和挑唆进行大规模的非法聚集,围攻、骚扰国家机关、新闻单位、学校,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扰乱公民的正常生活,侵犯他人的言论权利和人身安全。李洪志还利用“法轮功”非法敛聚了大量不义之财,这些收入大部分都没有纳税。
  记者会上,播放了李洪志过去在多个所谓“讲法”会上讲话的实况录像,使到会记者耳闻目睹了李洪志宣扬的歪理邪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李冰主持了今天的记者招待会。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姜春云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立法工作研讨会上强调
  做好立法工作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新华社北京十一月四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今天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持召开的侨务立法工作研讨会上强调,要加快侨务立法步伐,加强侨务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姜春云说,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的九个专门委员会之一,是根据我国宪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设立的,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自一九八三年成立以来,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加快侨务立法步伐和加强侨务法制建设、依法护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姜春云指出,侨务工作事关民族兴旺,国家富强,意义十分重大。他说,邓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我们还有几千万爱国同胞在海外,他们希望中国兴旺发达,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希望你们不要丧失机遇。对于中国来说,大发展的机遇并不多。中国与世界各国不同,有着自己独特的机遇,比如,我们有几千万爱国华侨在海外,他们对祖国作出了很多贡献。”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广大华夏子孙,是中华民族一个重要的资源宝库,我们一定要十分珍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姜春云强调,各级人大从事侨务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深刻领会这些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极大的热情,进一步做好侨务工作和侨务立法工作。他接着指出,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应当有必要的侨务法律规范。
  他希望大家根据全国人大五年立法工作规划的要求,继续抓紧搞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修改补充工作,争取在条件成熟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涉侨法律实施的监督和涉侨工作的监督力度,使广大海外侨胞的正当权益和国内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有效的保护;进一步加强对侨情的调查研究,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涉侨法律提供依据,并努力做好与人大归侨代表的联系工作,使人大侨委的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召开这次会议,目的是研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改草案,对草案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同时交流地方人大侨委在涉侨立法、法律和工作监督以及侨务外事等方面的经验,推动人大侨委工作在今后有更大的发展。来自北方十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侨委的负责同志以及有关涉侨部门的代表出席了会议。这是自去年九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立法工作研讨会。会议将于十一月六日结束。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甘子玉在今天的会议上传达了李鹏委员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对九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成立以来有关侨务立法、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海外联谊、法制宣传、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就《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情况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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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大内司委审议公安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本报北京11月4日讯新华社记者王雷鸣、本报记者胡健报道:九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继续审议公安部关于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把督促、支持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监督的重点之一,督促和帮助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
  全国人大内司委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贾春旺同志的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对公安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有较为清醒的认识,近年来抓队伍建设方面已采取了一些必要的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报告提出的今后3年公安队伍建设的目标也是切实可行的。
  全国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侯宗宾在总结与会人员的审议意见时,对近年来公安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与会人员也指出了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曹志在讲话中指出,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公安民警处在和各种犯罪分子斗争的第一线,他们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人民关心这支队伍,爱护这支队伍,犯罪分子畏惧这支队伍,党和国家重视这支队伍,我们不应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一定要努力把公安队伍建设好,提高素质,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
  全国人大内司委组成人员,部分省级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负责人,以及公安部等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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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澳门少年儿童大联欢”11月2日在澳门圣若瑟教区中学第六校举行。来自北京的700多名师生与澳门500多名师生欢聚一堂,共叙友情。本次活动以“迎澳门回归,奉万颗童心”为主题。图为北京学生向澳门学生赠送百面国旗后合影。新华社记者王毓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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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慈利注重培养选拔非党干部
  本报讯湖南省慈利县各执法单位、28个科局及31个乡镇目前全部配齐了党外领导干部,建立起一支全方位、多层次、跨世纪的党外干部队伍。
  该县针对党外干部大多专业知识丰富、政治理论不系统、缺乏领导经验的情况,对基本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党外干部,采取挂职、交流、轮岗、聘任、担任助理职务等措施提高其素质,锻炼其能力。1996年以来,该县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47期,培训党外干部389人次,并安排153名有专长的非党干部到乡镇、国有企业、学校、卫生等行业工作。(刘宏建卓湛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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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边防部队一批单位个人受表彰
  本报北京11月4日讯新华社记者盖金东、本报记者毛磊报道:公安部长贾春旺日前签署命令,给公安边防部队4个单位、3名个人记功,以褒奖他们在边防保卫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和作出的突出贡献。
  云南公安边防总队临沧边防支队镇康边防大队和保山公安边防支队曼海公安边防检查站在缉枪缉毒斗争中,广大官兵团结协作,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积极开展打击边境贩枪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公安部决定,给上述两个单位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山东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一支队广大官兵在维护海上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无私无畏,英勇顽强。烟台边防检查站1998年查获偷引渡案件50多起165人,破获走私案件多起,缉私总值近百万元。公安部给上述两个单位分别记三等功一次。
  福建公安边防总队福州边防支队连江边防大队参谋周荣钦,于去年6月15日一举抓获贩毒嫌疑人5名,缴获冰毒107.7公斤。公安部给周荣钦记一等功一次。
  福建公安边防总队司令部处长王冰,去年7月组织官兵成功地破获了两起特大贩毒案件。吉林公安边防总队白山边防支队副支队长朱德忠在今年4月组织部队追捕逃犯工作中,成功地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公安部给王冰、朱德忠各记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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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健康与农村妇女发展新闻恳谈会在京举行
  本报北京11月4日讯记者潘跃报道:由全国妇联和湖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健康与农村妇女发展新闻恳谈会”今天在京举行。来自首都各界的有关专家、学者就促进农村妇女生活观念的改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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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刻在人民心中的丰碑》摄影长卷问世
  本报讯由黑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和黑龙江省新闻摄影学会编著的《刻在人民心中的丰碑———’98黑龙江抗洪壮举纪实摄影百米长卷》缩编珍藏版日前在哈尔滨市与读者见面。此“长卷”是从黑龙江省130余名摄影家和新闻工作者拍摄的3500余幅照片中精选出的近千幅作品。(韩惠敏申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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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武警辽宁锦州市支队爱民情长
  本报讯在武警辽宁锦州市支队,每个新兵入伍的第一课便是接受宗旨教育和拥政爱民教育,“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的优良传统和锦州人民拥军优属的生动事例极大地激发了官兵对第二故乡的热爱和深情。部队从组建到现在的16年里,从没发生过违反群众纪律的事件和警政警民纠纷,还连续7年被锦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王维秦广艳)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武警河北八支队丰富官兵文化生活
  本报讯担负着河北省政府警卫任务的武警河北总队八支队,采用多种渠道丰富官兵的文化生活。他们给基层中队配备一批“家庭影院”和500余盘革命教育VCD故事片,同时利用便利条件,向目标单位借来万余本图书,轮流发往各中队,还同目标单位每周五下午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陈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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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首都法学家举行揭批“法轮功”座谈会指出
  要运用法律武器惩处邪恶势力
  据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中国法学会日前组织首都部分法学家举行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座谈会。与会人员指出,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一场巩固党的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严肃的政治斗争。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严惩邪恶势力,夺取这场斗争的彻底胜利。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佘孟孝在发言中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以及高法和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特别是“法轮功”的强大法律武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精神,使我们在同邪教作斗争中进一步做到了有法可依。“两高”的司法解释给司法机关办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提供了准确的司法依据。这充分表明我们在处理和解决“法轮功”的问题上完全是依法行事的。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宪法学研究会总干事王叔文认为,实行依法治国,首先要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认真运用好法律武器,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以迷信邪说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或者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树涛,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兆兴表示,广大法学工作者要在同邪教组织的斗争中作出更大的贡献。一方面在广大群众中开展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要大力揭批“法轮功”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反动本质及其危害性,特别是要深入揭批“法轮功”违反和破坏宪法和法律的违法犯罪活动。大量事实表明,“法轮功”已经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危害,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彻底解决“法轮功”问题,肃清“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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