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2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家庭医疗保健常识(92)

  类风湿诊疗
  类风湿关节炎是一种炎症性、进行性、对称性、破坏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与遗传、感染有一定关系。中医称为“痹症”。
  诊断上,我们通常引用美国类风湿协会1987年修订的七个标准:1.晨僵大于一小时;2.三个以上关节部位的软组织肿胀;3.腕、掌、指和近端指间节肿胀超过六周;4.对称性关节肿胀;5.类风湿结节;6.类风湿因子阳性;7.X线片显示关节软骨面呈糜烂和周围骨质稀疏改变。上述七条中,凡具有四条以上的,即可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
  治疗中,由于学派不同,各家治疗措施不一。中医一般认为,痹症是风、寒、湿反复入侵所致,特别强调风、寒两个字。我们研究认为,类风湿关节炎有别于一般的痹症,它是湿、热、毒、邪反复入侵,致使气血不得宣通而灼筋骨而成。久病伤阴,阴虚内热,因热加寒郁,气不得通,久之寒亦化热。细心的医生会发现,临床上热症多于寒症,有些病人症状和脉象极似寒症,但细辨之还是热症。
  在治疗上宜清热利湿,解毒通痹,同时结合现代免疫学理论以养肝益肾调节自身免疫力,达到辨证治疗的目的。肝主筋,肾主骨,肝肾得养,筋强骨健,病邪不留自去,肝肾得养,肌体自身免疫力增强,外邪何以入侵?以往治疗中由于拘泥古训,属守祛风、散寒、活血化淤原则,虽有一定疗效,但有的患者(比如阴虚者)非但不见效果,反见病情加重,这就忽视了辨病、辨证论治的道理。根据上述原则,我们研究确立了“古汉历节汤”的组方,具有良好的清热利湿、解毒通痹和调节免疫的功效。患者服药后短期内能消减症状,逐步达到临床控制的目的。
  类风湿患者冬春季须注意保暖,避免寒湿对肌体的侵袭,而加强体育锻炼,促进关节的血液循环,是预防治疗类风湿、促进身体康复的必要措施。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京华医院 方崇宁
  电话:(010)62919911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含辛茹苦抚残婴
  在黑龙江牡丹江木工机械厂有一对老夫妻,丈夫叫洪尔奎,老伴叫白锦华。夫妻俩都是60年代的复转军人,未生育。1973年10月,他们抱养了一个七个多月的女婴。
  这个小女孩出生不久,她的母亲就去世了,其父将她遗弃在列车上。先后有不少人抱养过她,但都嫌她整日哭闹、抽搐不止而又送走了。当她被洪家抱回时,已经辗转了11家。洪尔奎夫妇给她起名洪硕,希望她长大成才。但夫妇俩发现,孩子坐不住,腿和脖子还直不起来,身子特别软。而且,整夜像受到惊吓似的发抖,有时甚至整夜不睡,两人只好换班抱她。白锦华把孩子抱到医院,诊断结果是先天性脑瘫,无法治疗。
  由于大脑先天疾患,洪硕不会咀嚼,从小喝牛奶一直到7岁,吃其他东西得大人一口一口嚼烂,再一口口地喂。到现在,她吃一些硬一点的东西还是要洪尔奎夫妇喂,一顿饭要吃一个多小时。由于长期卧床,洪硕大便秘结,每周需灌肠二次,有时拉到尿布、裤子、被子上,一屋子的臭味,但他们从没有嫌弃。
  洪尔奎白锦华夫妇把20多年的时间都献给了残疾弃婴,这些年为孩子治病究竟花了多少钱,他们已无法计数。这种艰辛而巨大的付出到底是否值得,别人怎么看,他们并不理会,只是默默地为一个残弱的生命的延续而尽着自己道义上的责任。
  黑龙江牡丹江市委新闻中心 白雪松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事中有法

  不得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做广告
  刘萍 杨远帆
  彩电再度大降价,价格战引发广告战。某彩电在某市的特约经销商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绞尽脑汁想不出制敌之术。一天在该彩电的电视广告中突然出现了一段新的内容:一个身着制服的中年男子出现在荧屏上,下方的字幕标明其为某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该副局长说:在我市经销的彩电中,××彩电的各项指标合格,属优等品。
  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机关,作为该机关工作人员之一的副局长身着制服,标明身份做广告,并非是以其个人(自然人)的名义,而是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我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做广告是广告不得具有的情形之一。因此,该广告显属违法,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此应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事中有法

  政府早已责令关停
  再行转卖当属无效
  吉人
  1998年4月,个体户郑某获悉曾某兴办的电力件镀锌厂准备出售,便与曾某进行协商,约定由曾某将镀锌厂转让给郑某,售价为4.2万元。郑某买下镀锌厂后得知,该厂因严重污染周围环境,当地政府早在1997年11月份就已责令将镀锌厂关闭。郑某要求将镀锌厂返还曾某,遭曾某拒绝。郑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曾某经营的镀锌厂在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其行为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责令曾某限期治理,仍未达到治理要求,政府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关闭。曾某不仅未予关闭,而且再行转卖,其行为是错误的。曾某在转卖镀锌厂时,隐瞒镀锌厂已被责令关闭的真实情况,致使郑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转让协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郑某与曾某之间转让镀锌厂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判决郑某与曾某相互返还因转让行为取得的镀锌厂及购厂款。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知识窗

  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区别
  陈默
  目前在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中的新事物,是企业组织的一种新形式,其中的“股份”与股份制的“股份”含义是相同的,除此之外,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在下列方面也是相同的:一是在产权形式上,两者都采取股份形式来构造,股东都以其所认购的股份承担有限法律责任,企业以其注册的全部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是在具体运作上,两者都要求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机构,以及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分配制度。正因为两者存在上述诸多相似之处,所以在实践中人们经常将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相混淆。因此正确界定两者之间的区别很有必要。
  1.在企业注册资本金上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在注册资本上有严格要求,要求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而股份合作制企业因多为中小型企业,对此未作具体要求。
  2.对企业股份设置分类不同。股份合作企业设有职工个人股、职工集体股、法人股等,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份包括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等;股份制企业的个人股包括内部职工股份和社会公众个人股份,而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个人股份是指本企业职工个人所能持有的股份。
  3.在管理体制上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由于全员入股,合资合劳,职工也是股东,并实行股东大会与职工大会合一的制度,因此,实行民主管理,采取一人一票制;而股份制企业则不同,是按股权进行管理,在决策上实行一股一票,股权平等,职工不一定成为股东,因而不一定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
  4.对股票转让交易的要求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部分或全部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但必须由企业收购,并不能上市交易;股份制企业则规定股东认购股份后不得退股,经批准的可以上市交易。
  5.分配方式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的是按劳分配,按成本、工资加股份分红和劳动分红方式进行分配;而股份制企业则是按股分红,按资分配。
  总之,股份合作制是股份制与合作(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制的结合,是一种新型的企业形态,有其独立的法律地位,正确界定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的概念对于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是很重要的。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爱心无价
  祁怀清
  若有人问我,世间什么最可贵,我会不假思索、毫不迟疑地脱口而出:爱心最可贵!爱心是弥足珍贵的无价珍宝。爱心不仅包含有强烈的责任和深厚的感情,还包含了不计名利、义务奉献的质朴和待人以诚、予人以仁的真挚。
  数十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抗洪将士,与沿江党政干部和人民群众团结奋斗,众志成城,顶风冒雨,严防死守千里江堤各个险段,全力抵御长江、嫩江、松花江特大洪水,是爱心。湖北省汉川市民乐闸闸板断裂,落差6米、流量每秒600多立方米的汉北河洪水狂泻直下、100多万群众即将遭受灭顶之灾,后经数万名抗洪将士激战四天四夜,重大险情得到控制后,市委书记李友清、市长胡功民因深感艰辛、感激和欣慰而流泪,是爱心。全国千余名演员踊跃参加抗洪赈灾义演,没有个人节目,没有以往晚会中缤纷多彩的演出服装,无论名气多大的演员,都不计名利地投入演出,许多人仅仅在镜头中出现几秒钟,也不辞辛苦地排练几天,是爱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不论年龄大小,上至95岁高龄的白发阿婆,下至5岁的稚嫩儿童;不分职位高低,上至中办机关干部职工,下至穷乡僻壤农民群众;还有兄弟省市、港澳台同胞、国际友人、友好国家和地区都纷纷慷慨解囊,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这也是爱心。
  爱心是火种,能点燃心头的希望;爱心是清泉,能滋润即将枯萎的禾苗;爱心是绿荫,能撑起一片新的天地。爱心给我们勇气、力量和信心。爱心帮助我们一次又一次战胜危险和困难,并将继续帮助我们战胜可能出现的新的危险和困难。
  让我们都来献出自己的爱心,参与前线抗洪抢险,向灾区捐款捐物,帮灾区群众重建家园。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人生一得

  稍安勿躁
  王栋
  常乘公共汽车,常逢堵车,也常听乘客对堵车发表议论,其中有抱怨路况的,有抱怨车多的,有抱怨个别司机违规抢行破坏运行秩序的,最近又听到一种抱怨司机太守规矩的。那是一天下午下班时,一辆公共汽车途中受阻,汽车走走停停,十分缓慢,这时就见几位性急的乘客频频指着驶入非机动车道抢行的汽车抱怨道:“瞧人家!谁不知道活动活动心眼,也就咱这车,真老实!”
  世间事,都要讲究个规则。行车上路,理应遵守交通规则,这不仅是良好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保障,也应是驾驶员的自觉行为,更应是人们评价司机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的标准,焉能因为自己急于赶路,就漠视交通规则呢!如此贬损守规者,赞许违规人,岂不是等于怂恿司机犯规吗?再者,炎炎夏日,路堵车慢,人人焦急,司机也不例外,是多给司机一些理解与安慰呢?还是横加指责、频频抱怨、往那本来就冒火的心头上再浇瓢油呢?无疑,那一刻,保持沉默是最佳选择,那是对焦躁心情的最大安抚,是对司机职业的最深理解,也是对公交运营的最好配合和支持。
  联想到如今,真正“红灯停、绿灯行”的企业、单位,也许只能看着一些“闯红灯”的单位扬长而去,遥遥领先;周围的朋友中,也有凭“钻空子”、“打擦边球”而春风得意的。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蠢蠢欲动,就学习这些“违规者”,毕竟你无法预计人生会在哪一处触礁。说到底,守规守矩才能使你事半功倍。不要羡慕别人的一时之快,保持自己正常的心态,是在竞争社会中的最佳选择。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世相百态

  心系灾区
  上图:承担“抗洪军列”繁重运输任务的武汉铁路分局,在保障好44列军列和13800吨救灾物资运输的同时,组织2050名职工和家属在沿线站区给子弟兵递水送饭,无偿为参加抢险的子弟兵提供了10万多元的食品和药品。
  武汉铁路分局党委宣传部海生志强
  左图:8月16日,家住北京顺义县滨河小区的佟占齐带着6岁半的儿子佟建堃到民政部捐赠处捐款。佟占齐说,带孩子来向灾区人民捐款,是为了培养孩子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的感情和助人为乐的品质。
  本报记者 赵佩珍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朋友信箱

  大众化就是粗俗化吗?
  编辑同志:
  在我们生活中常常遇到这样一种怪现象:一些举止文雅、语言文明的人,被当成“书生意气”、在社会上“吃不开”的“书呆子”,而那些嘲弄文明、鄙视高尚、满口脏话的人倒被当成在社会上“吃得开”的“能人”。在相当多的“小环境”中,人们在语言上流行说粗话、痞话;在文化追求和精神食粮的选择上,严肃的社会科学著作和高雅的文学艺术作品很少有人问津,而那些地摊文学、武侠和性爱方面的图书,粗俗的“调侃”、令人恶心的影视情节,却使一些人“情有独钟”;在行为上,许多人乐于寻找感性刺激,追求低级趣味的东西。对此,许多人不但不加以制止,反而津津乐道,把粗俗视为崇高,把痞里痞气当成“虎气”和自我实现的“才气”。更有甚者,认为这是一种文化“大众化”现象,是大众文化发展的一种“时尚”。难道文化的大众化就是粗俗化?粗俗化就是文化大众化的发展方向?
  湖南长沙县 李文明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

  走出“粗俗化”的文化怪圈
  申平华,1961年5月生,南开大学社会学研究生毕业,现为湖南省委党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长沙市人大代表。主要著作有《青年行为学》、《女性的世界》、《再造中国人———国民文明素质的思考》等12部。
  李文明朋友:
  在社会文化大变迁的时期,在我们生活中的确产生了一种有着粗俗化倾向的文化现象,如你所列举的种种现象在社会生活中也广为存在。对此,我认为,粗俗化不是大众化,充其量也只是文化大众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偏差。可以说,粗俗化是现代文明发展中的一股浊流,是危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健康发展的一颗毒瘤,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觉。
  粗俗化推崇低级趣味、庸俗化的东西,淡化人们对高尚精神成果的内在追求,使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倾向更多地表现出幼稚化、原始化倾向,使人们的灵魂变得越来越庸俗,这就是粗俗化的本质。粗俗化倾向重物质、轻精神,重感性刺激、轻理性修养。从长远看,它还会影响民族优秀的精神品质,降低国民的文化品位,导致人的精神文化素质的“逆淘汰”,即野蛮淘汰文明、迷信淘汰科学、低级淘汰高尚、情感淘汰理性。它使高尚的情操被卑劣的贪欲所取代,远大的理想被眼前的实惠所取代,优美的语言被下流的“调侃”所取代,它会在不知不觉中腐蚀我们民族健康的肌体,最终将导致民族整体素质的退化。
  粗俗化模糊健康社会既已存在的是非观、荣誉观、价值观,若任其蔓延,必将导致社会歪理丛生、世风污浊。人类文明的一个标志性成果,就是建立了耻感文化,使全社会成员对不文明的事情感到耻辱,如对贪、淫、盗、诈、拐等行为感到耻辱。耻感文化给社会成员不断强化这些观念,从而形成社会的羞耻心、荣誉观、是非观,以规范人类文明行为,使人类的行为约束从他律走向自律,使不文明的事如同过街老鼠。然而粗俗化却无视耻感文化的约束,公然把令人耻辱的事物当作荣誉的象征,并编出种种歪理给不文明的东西披上神圣的外衣,如有些人无视道德原则、党纪国法,为赚钱无法无天,竟被一些人说成是“敢闯敢冒”。粗俗化冲击人类社会健全的价值体系,蔑视人类高尚的精神成果,长此以往,还会弱化社会成员对社会精神体系的尊重与认同,进而丧失精神信仰、模糊道德界线和是非标准,甚至冲垮人类精神体系的堤防。
  粗俗化的消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人类社会文明不断向更高阶段发展的今天,为什么会出现粗俗化的文化现象呢?从文化学的视角来观察,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值得深思:首先,粗俗化是文化大众化发展方向出现偏差的产物。文化大众化的发展如果缺乏正确引导,就会演化成一种“随大流”的缺乏规范的文化,甚至把一切社会流行的文化,包括流行的“痞话”,不分良莠,都视为大众化加以吸纳。这样,大众化难免向粗俗化方向发展。其次,粗俗化是社会变革时期社会文化断层、文化规范紊乱和错位的产物,尤其是价值观的错位为其流行提供了文化支持。其三,粗俗化作为一种文化时尚,是心理感染、从众心态推波助澜的结果。鲁迅先生曾指出“从众”是国民劣根性的突出表现。当有人表现出粗俗化的语言和行为方式时,其他人跟着效法,相互感染,形成一定的群体文化氛围,一些人以入乡随俗自慰,甚至当有人不愿同流合污时,竟会受到诸如假正经、假清高的指责。近几年来,大众传媒虽然对粗俗化进行了有效抵制,但在一些文艺作品中痞子生活、痞子形象仍时有所见,一些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学着变得粗俗起来。
  从野蛮走向文明,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摆脱粗俗、媚俗、恶俗,选择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文化大众化发展的根本方向。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引导人们走出“粗俗化”文化的怪圈,遏制粗俗化现象的蔓延?我们认为,主要的对策有:第一,重建耻感文化,强化人们对粗俗的羞耻心。认真吸取传统耻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更新耻感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建立与现代文明发展相适应的耻感文化体系,使人们厌恶粗俗,追求高尚,实现人性的升华。第二,健全禁忌文化,强化对粗俗的文化控制。文化无禁区但有禁忌。近几年窗口行业推行的50句服务忌语,就是运用禁忌文化推动文明建设的范例。第三,发挥优秀文化的引导功能,净化人们的文化心理,占领人们的心灵空间,使粗俗的东西无立足之地。“人的本质就是他的文化存在”,优秀的文化能发展人、充实人,使人的人格得到升华。因而,只有用高尚的优秀文化成果去培养人、引导人、陶冶人,才能使人们摆脱粗俗,成为文明高尚的人。最后,要从根本上消除粗俗化现象,还是要从提高人的素质,从提高人的文化品位上下功夫。精神文明建设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本,尤其要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素质和文化品位,发挥他们在全社会文明化过程中的中坚、示范作用,从而,把粗俗的东西赶出家园,把文明装进心灵。(附图片)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军医黄党发
  今年56岁的黄党发,是解放军98医院原副院长。他出生在贫苦农民家庭,从小逃荒要饭受尽磨难,他母亲患重病过早辞世,使他从小就立下了“悬壶济世,为民行医”的志向。1961年8月,黄党发穿上了绿军装,并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卫生员。虚心好学的黄党发进步很快,先后被提拔为护士长、军医、卫生所长、副院长等职。在行医实践中,黄党发潜心研制了大量的丸、散、针剂。
  1987年,黄党发走上医院副院长岗位,他认为在新形势下要搞好医院管理,必须从医疗、医德、管理三个方面抓起,黄党发开始了医学伦理、医院管理、人才开发的学术研究。1994年4月,他获得800元科研奖,用520元购买了一只大型电子钟,赠给医院图书室,上书“热爱医院,珍惜时间,奋发攻关”以激励医务人员,余下的200多元全部捐给希望工程。针对一些医务工作者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产生的漠视医德等问题,黄党发编著了《人民军医医德知识问答》一书,旨在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受到军内外一些专业人员的好评。
  十多年来,黄党发发表了大量有关医德医风、医院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编著书籍11本,成为我国军内外著名的伦理学专家。中华医学会伦理学会中青年委员会在给黄党发所在部队领导的贺信中说:“黄党发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德建设作了深入的探讨,尤其是对军队医学伦理学这一空白领域,作了开拓性的研究,他的《人民军医医德知识问答》一书的出版,填补了我国军医伦理学的空白。”
  目前,黄党发在社会上的名气越来越大,但他并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更没有满足现状,他在不停地研究着,探索着……
  本报记者 王华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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