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15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不好
  津江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在一个地方呆久了不好。对干部要教育,要把这个问题讲清楚。”这番话虽是在二十年前着重对军队领导干部讲的,但至今读来,仍深感其中蕴含着普遍和长远的指导意义。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呆久了,确实会带来许多问题。兹择要列举之:
  一曰眼会不明。我们常常遇到这种情形,有的领导干部刚到一个生疏的地方,对各种事物能够留心细察,既有助于拓展视野,增长知识,又有利于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而时间一久,看多看惯了,却反而漫不经心了,犹如晋刘伶在《酒德颂》所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由于犯了熟视无睹的毛病,对新事物视而不见,对旧事物见而不怪,当然很难担当起除旧布新的变革使命。在这种情况下,换个地方,正是救治此种“眼视症”的良方。
  二曰耳会不聪。领导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和一部分人打交道多了,渐渐地,耳边听熟悉而又相同的声音多了,听不熟悉的特别是不同的声音也就少了。这是做工作十分忌讳的“偏听”。“偏听则暗”,历来如此。两侧之耳,本来的功能是为听两种声音,以便求知事物的两个方面;假若聋了一侧,老是只听一种声音,当然会陷入“一分法”,对事物作出片面的判断,以此指导工作,没有不出差错或乱子的。
  三曰口会不慎。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呆久了,自恃人熟事熟情熟,颇有驾轻就熟之感,极易失之谨慎,飘飘然起来,嘴上也就缺了“站哨”的,或讲话离谱,或吃请越规,重者沾了“狂、馋”二字仍不警觉。这方面的教训已经不少。反之,刚刚走马上任者,大多比较谨慎,口狂嘴馋的毕竟极少。
  四曰身会不勤。领导干部到一个新的地方,对人对物茫无所知,或者知之甚少,逼着你迈开双脚,扑下身子,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学个“每事问”,做个“每事记”,自然离不开一个“勤”字。而如果老是在一个地方,以为基层已去过多少次,调查已搞了多少回,坐在办公室里,何愁不能说出个一二三;向上汇报有“老账本”,对下讲话有“老经验”,便会不知不觉地生出惰性来。惰性既出,艰苦奋斗、关心群众的优良传统必丢,哪里还谈得上调查为先、勤政为民、落实为本呢?
  五曰风会不正。在一个老地方,有的领导干部以“老”字号自居,易于滋长不正之风。思想骄傲自满,不讲民主;生活贪图安逸,不求进取;用人近亲繁殖,不重德才;处世搞关系网,不顾大局;掌权谋取私欲,不为公利……许多不正之风都往往是同某些领导者背上的“老”字号包袱兜在一起的。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要靠教育,靠监督,也要靠制度,而干部交流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交流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制度。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某些领导干部由于能够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加之组织严于教育、管理、监督,在一处呆的时间虽长,却仍从善如始。但这绝不是“呆久了”引出的固有结果,就“在一个地方呆久了”这件事本身来说,无论对事业的发展,还是对个人的长进,都是不利的。“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比之于人,也有一定道理。必要的交流,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可以多接触一些人,多了解一些情况,遇事也会谨慎一些。”
  现在,一些同志对交流心存疑虑,有的是不敢易地去创造新局面,有的是不想离开条件较为优越和安逸的环境,也有的是不愿摆脱自己已经陷入的那个小圈子。这些思想误区尽管有轻有重,有浅有深,但都恰恰说明了交流的必要,也都恰恰说明了加强这方面教育的重要。至于对有些干部在交流中个人存在某种实际困难,组织上也要合情合理地给予帮助和解决。江泽民同志指出:“领导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不但不利于他们的进步和提高,而且弊端甚多,一些不正之风也往往由此产生。因此必须有计划地实行领导干部的定期交流制度。”我们应当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高度,自觉地坚持并执行好干部交流制度。


第10版(理论)
专栏:学习通信

  怎样理解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统一性
  武树臣
  党的十五大郑重地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标志着我们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应当认识到,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之间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
  从外部联系来看,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的统一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都是我国人民的历史性选择。党的领导是数十年来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践中得出的必然结论,也是亿万人民群众的必然要求。事实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就没有今天所取得的光辉成就。改革开放特别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管理模式已不适用。于是,我国人民选择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管理模式:依法治国。可以说,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都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的内在规律性的反映。第二,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着她不是一个特殊利益集团,没有特殊的利益需要保护。她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目的,正是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通过立法渠道上升为“法”,并通过执法、司法活动加以实现。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而言,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两者的目的都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使人民过上自由、民主、富裕的生活。
  从内部联系来看,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之间的统一性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必须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党的领导是通过方针政策、思想工作、组织工作等渠道实现的。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下,形成了主要依靠政策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需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需要普遍有效而稳定的行为规范,需要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或法人的合法权利,需要与国际经济贸易惯例相协调,这就必然要求社会生活程序化、法制化。依法治国方略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和保障党的领导的最好途径。第二,实行依法治国离不开党的领导。在法律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中,党的领导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带领人民制定法律并遵守法律,党的政策不断上升为国家政策并经立法程序被赋予法的形式。党还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教育广大干部自觉依法办事,并协调各司法机关的关系,使法律得到认真的执行。
  在认识和分析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时,应当注意避免两种偏向。一种偏向是坚持“人治”,以言代法,一言堂,无视法制。其实质是封建主义特权思想作祟。另一种偏向是以西方三权分立的“法治”为标准,把依法治国方略同党的领导对立起来,甚至主张削弱和取消党的领导。这两种偏向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极其有害的。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统一性,不是写在教科书上的抽象原则,而是需要通过自觉的实践活动来加以实现的。比如,党的领导常常是通过制定和推行政策来实现的。在这里,一方面要注意将党的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另一方面党制定新的政策时,还要注意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从而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统一性。


第10版(理论)
专栏:

  宝钢经验的启示
  马宾
  宝山钢铁公司是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发扬独立自主,艰苦创业精神的产物。二十年后,回顾历史加以总结,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经验。
  在厂址选择方面。我们认识到,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根据钢铁工业运输量大和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发展需要,钢铁厂宜建在沿海港口城市。具体选在上海,有关方面考虑到上海有较雄厚的经济、科技和社会基础,但忽视了吴淞口的拦门沙和工厂码头的流动暗沙的威胁。
  在技术引进方面。我们考虑到钢铁厂建成投产要用数年时间,而科技进步又非常快,必须坚决引进当时最新的技术,投产以后才不至于落后。我们作出规定,凡是我们已能生产或经过试制能生产的,由国内生产,不再引进。当时我们同时发展上重、太重等机械设备厂,准备自己制造设备,建设新的钢铁厂。那时,我们还没有提出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引进系统工程”,但一些做法已开始体现这一精神,如四千立方米高炉,第一座基本引进,第二座有80%、第三座有95%以上的设备由自己设计建造。当时,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未被全部引进,这是个遗漏,后来追补了此项技术。
  在管理方面。我们考虑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靠科学管理,宝钢第一期定员二万五千二百人,一二期合计定员四万人,开工后曾达到三万六千人,在改革中减少到一万人。这个数字与国外现代企业接近。服务部门、辅助设施依托上海市有关部门解决。
  在融资方面。当时,我们引进日本设备,国内银行界有人建议用现汇购买,后来定为出口信贷,付款时按一半日元、一半美元作价。这是研究利用日本海外协理基金,学习市场经济的一堂入门课。
  宝钢建成投产以后,追踪世界科学技术革命的新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开展有益的探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从计划经济转向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在宝钢建设中,还未提出市场经济这个名词,但我们在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坚持独立自主,艰苦创业,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三老四严,防止跑、冒、滴、漏,精打细算,算细账,算大账,算总账,分析市场情况,考虑市场变化,根据市场需求制定计划。这可以算是从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初步尝试。
  为用户着想,从市场需求出发,组织生产经营。宝钢建成投产后,十分注意纠正过去计划工作中主观、僵化的毛病,生产经营遵循等价交换规律,重视市场需求和客户要求。宝钢通过对市场情况的详细调查,组织商品设计、生产和销售,而不像过去那样机械地按照苏联产品规格生产;根据销售合同供货,而不是盲目追求产量;追求经济效益,但也关心用户的困难。比如,宝钢在执行合同的条件下,也要付给用户交纳的订货保证金的利息。再比如,1993年钢材价格暴涨,宝钢仍按订货时的低价供货,而不像某些厂家那样要求客户增加货款,趁机谋利。宝钢虽然当时曾少收三亿元,但却赢得了信誉,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
  严格内部管理,注重职工培训。宝钢引进的设备,是生产高附加值优质钢材的现代化设备,避免了与国内钢厂争夺市场。同时,宝钢还努力把钢材推向国际市场,但是国际市场钢材品种、质量竞争激烈,这就逼着宝钢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素质。宝钢坚持岗位精简富余人员,这不仅是为了减少工资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是因为在自动化车间,人多实际上干扰了正常工作并浪费劳动力(生产力)。宝钢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下岗人员也要经过培训才能转业。职工只能一心一意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允许从事第二职业,等等。
  经过培训的素质优良的职工与先进的技术装备相结合,再加上科学管理,宝钢的生产连年发展。1996年,宝钢实现利润三十一点四亿元,1997年1至9月份实现利润十七亿元。现在回想起来,宝钢的管理体制和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在建厂初期就确定下来了。这就是以实现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为目标,在主体生产线上实行集中一贯管理,不搞分散经营;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协作生产,不搞“大而全”、“小而全”;推行以作业长制为中心的“五制配套”的基层管理制度,等等。
  今天,我们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也更加深入了。但回顾宝钢建设、发展的历程,仍然可以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首先,搞市场经济需要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工业生产十分复杂,不同行业、不同产品在经济规模上有不同的要求,有的必须大规模生产,才有经济效益,才有竞争能力。钢铁工业就是这样。这就需要在立项、选址、技术引进等方面周密论证、严格管理、严格审批。然而,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却忽视了这一点,宏观调控弱化,各地分散、盲目地建设了许多小钢铁厂,引进的许多设备是技术落后的二手设备,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加剧了国有经济的困难。
  其次,搞市场经济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比如,引进技术、设备要懂得市场经济的操作方法,在符合国际惯例的前提下,争得最有利的条件;要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认真进行市场预测,做好计划;不能只单纯地根据国家技术标准,而不顾客户需要进行生产;要重合同、守信用,不贪小便宜,要有长远目光,注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等等。这样的市场经济才是健康有序的,才有助于克服盲目性和短期行为。
  第三,强化内部管理。企业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是从实际出发,加强内部管理,盲目跟风、虚假包装、形式主义有百害而无一利。


第10版(理论)
专栏:

  正确认识反腐败问题
  曹庆泽
  内容提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反腐败斗争正在深入开展。正确认识和分析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原因,对于推进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既要看到反腐败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抓好党风和社会风气,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廉政建设无小事,既要把查处案件、特别是查处大案要案放在重要位置,又要从一件一件的“小事”抓起。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既要坚决遏制腐败发展蔓延的势头,又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加强权力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在强化组织监督的同时,加强广大群众对权力的行使实行民主监督。
  反腐败是当前党内外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五大把反腐败斗争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党正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但是,应当看到,反腐败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
  既要看到反腐败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
  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正确贯彻党中央的方针、原则和政策,毫不放松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下去的重要前提。对当前反腐败的形势,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上作了科学的分析:十四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不断加大,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党政机关中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尚未全面有效地得到遏制,有些地方、有些方面甚至还在滋长,反腐败斗争任务仍十分艰巨,形势依然严峻。这个分析是符合实际的。
  这些年,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一批大案要案受到查处,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惩办。近几年,纪检监察机关每年都要查处十五六万件案子,有相当一部分是大案要案,像陈希同这样的高级干部也因腐败问题受到查处,这在以往任何时候都是没有过的。二是一些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得到初步纠正和遏制。如公路“三乱”和企业负担过重等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成效明显;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等奢靡之风也有所收敛。三是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和规定,对规范党政干部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起到了积极作用。经过这些年的实践,党中央提出和确立了一系列反腐败的方针、原则和政策,在实践中形成了反腐败要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任务为重点的工作格局,以及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使反腐败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初步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反腐败路子。
  这几年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明显,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我们不能盲目乐观,放松努力,因为腐败发展蔓延的势头在有些方面仍然不减,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仍在增加,涉及干部的职级层次较高;大案要案居高不下,新发生的案件数量上升,窝案、串案突出;违法犯罪的金额越来越大,腐化堕落的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腐败现象在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蔓延,党政干部腐败、司法干部腐败的案件屡有发生;讲排场、比阔气、盲目追求高消费的奢靡之风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滋长,等等。总之,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刻不容缓,我们决不能稍微松懈自己的斗志。
  江泽民同志对当前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主要原因作了分析:一是我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在党内和社会生活中至今仍然存在;在实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西方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乘隙而入,侵蚀一些干部的思想和作风。二是我们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工作中暂时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客观上给腐败现象的滋生留下了可乘之机。三是由于我们有些干部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关系等问题上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和工作上的顾此失彼,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滋长起来。四是一些地方和单位治党治政不严,“好人主义”盛行,有的领导干部甚至庇护腐败和犯罪。这些滋生腐败的原因不可能一下子消除,腐败现象就比较容易蔓延。这个分析是全面和深刻的。
  克服腐败现象的蔓延,需要有一个过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随着新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的完善,腐败现象将会逐步减少。但是,这并不是说腐败现象会自生自灭。恰恰相反,腐败的东西,你不打,它就不倒,就会滋生蔓延,而且会愈演愈烈,危害整个社会主义事业。因此,在社会大变革的过程中,我们既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掌握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有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持国家和社会的基本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否则,在社会大变革过程中,由于腐败问题而引发社会震荡,那将是国家和民族的灾难。我们一定要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切实抓好反腐败斗争,把消极腐败现象遏制在可能的最低限度。
  既要抓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要抓好党风和社会风气
  近几年来,我们把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有的人对此不理解,“怎么老是抓这些小东西,不去抓大案要案,这不是‘抓小放大’吗?”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
  在反腐败斗争中,既要抓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要抓好党风和社会风气,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查处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才能震慑违纪违法者,教育和鼓舞广大党员和群众同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为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创造条件。抓好党风和社会风气,才能为反腐败斗争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抓好党风、社会风气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实质性进展。
  反腐败斗争必须把查处案件、特别是查处大案要案放在重要位置。这几年我们一直是这样做的,查办的案件也是逐年增加的。我们要继续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特别是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腐败分子有多少就清除多少,“在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但是,反腐败单单是查处案件还远远不够。腐败案件,特别是重大的腐败案件,在党内毕竟是极少数,大量存在的是一些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比如,党政干部乘坐超标准小汽车问题,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问题,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问题,基层干部作风粗暴、与民争利问题,基层站所吃拿卡要、不收礼品不办事问题,等等。这些方面的问题面广量大,既严重影响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又是滋生腐败案件的温床。然而,许多干部不觉得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他们觉得,吃点喝点无所谓,收点拿点小事情,对党中央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措施说三道四。这种思想认识显然是错误的。大量事实说明,许多领导干部违法犯罪,都是从吃吃喝喝、拉拉扯扯开始的。因此,如果党政干部对这些不廉洁行为不引起注意,那往往就是堕落的开始。古语曰:成由勤俭败由奢。一个人是这样,一个党、一个国家也是这样。如果在党政机关和干部中奢侈浪费形成一种风气,那是非常危险的,腐败案件就会层出不穷,查不胜查。人民群众就会怀疑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我们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甚至动摇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以,廉政建设无小事,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我们必须从党和国家的全局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只有从一件一件的具体“小事”抓起,扶正祛邪,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才能有利于整体推进反腐败斗争。
  既要坚决遏制腐败发展蔓延的势头,又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治标就是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治本就是减少和消除腐败现象滋生发展的土壤和条件,预防腐败的发生。针对前一时期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来势凶猛、呈蔓延泛滥的势头,我们首先着重“治标”,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坚决把这个势头打下去。这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如果反腐败工作仅仅停留在“治标”层面,不从源头抓起,不从领导机关抓起,不从改革和制度建设着手,而只注意遏制已经发生的腐败现象,这往往一时可以见效,过不多久腐败现象又会出现反弹,纠而复生,反复性很大。因此,反腐败在努力治标的同时,必须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减少和消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才能把腐败现象逐步遏制到可能的最低程度。
  中央纪委在总结前些年反腐败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反腐败斗争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又要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并在教育、法制、监督、改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部署。特别是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措施:一是要结合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切实加强金融法治和金融监管,严厉惩治金融犯罪和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根据开前门堵后门的原则,强调所有党政机关都要实行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并要求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首先要坚决落实,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一律上缴财政,所需各项经费由政府给予保证。中央最近决定: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这是治本的重大决策。三是要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在国有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并规定:凡造假账、开假票的会计人员一律取消专业技术资格;授意会计人员造假的单位领导一律撤销职务,并追究法律责任。四是要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制度。总之,要以改革的精神来统盘考虑解决腐败的源头问题,这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
  既要强化组织监督,又要加强群众监督
  按照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的精神,今年的反腐败工作部署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在对领导干部加强组织监督的同时,加大了对基层领导干部以及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部门进行民主监督的力度。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这些年,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来强化监督。但是,我们现在的监督机制、监督方法、监督力度等,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这种状况,中央纪委根据十五大关于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的要求,提出重点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及其实施办法,特别要发挥巡视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加强党委内部的监督和纪委的监督;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健全议事规则,对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部位的权力进行分解和合理配置,建立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决策情况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这些措施,都是以往工作的深化和发展。
  防止权力腐败需要权力之间的监督制约,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对权力的行使实行民主监督。在今年的反腐败工作中,中央纪委做出了扩大基层民主、加强人民群众民主监督的具体部署。民主监督有农村、企业、行业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一是全国农村普遍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凡是与村民利益相关的财务、村务等事项,都要全部公开;同时要求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上级部门实行公开办事制度。二是国有、集体和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对企业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事业单位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都要向职代会报告,以接受监督。三是在全国普遍推行民主评议行业作风的制度。以上三个方面的工作,在近几年的廉政建设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中央纪委也提出过一些要求,但作为必须落实的硬性规定,这是第一次。当然,因为各地区各部门以往的工作发展不平衡,要求也可以有先有后。但是,有先有后并不是可有可无,每一项工作都必须有行动,已经行动并已见效的要深入,还没有行动的要赶快行动起来,狠抓落实。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就会逐步形成一个人民群众民主监督的氛围,达到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反对腐败、治理腐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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