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1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大案要案写真

  黑手,伸向国库
  ——九江海关查获出口骗税大案纪实
  张其金
  6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江西九江海关查获的珠海港某公司服装出口骗税案一案的犯罪嫌疑人苏奋强、施长红正式逮捕。若两人骗税成功,将从国库中挖走700多万元人民币。
  两位犯罪嫌疑人做梦也没想到:想挖国库墙脚,却挖来了冰冷的手铐。
  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1998年5月7日上午8时,九江外轮代理公司报关员持珠海港某公司委托书报关单,来到九江海关报关大厅申报出口一批服装到香港。青年关员姚伟像往常一样,接过报关单认真逐项审查,一下子便发现该报关单有好几处可疑点:
  其一该批出口服装是从福建省晋江运到九江办理出口的。为什么舍近求远?
  其二这批货物分了48份报关单,同一批货物在一处报关为何这么多份?
  其三货值价格偏高。按总货值950多万美元来算,每个箱子平均150万美元,与服装价格悬殊较大。
  姚伟感到此报关单疑点颇多、非同寻常。他马上报告了海关领导。经过认真研究后,九江海关决定对该批货物实行重点查验。
  同日下午3时,海关关员将该批出口货物的6个集装箱全部开箱查验。关员发现:其中3个集装箱中,装有无任何标记的混杂内衣、长裤、防雨茄克等低档服装,平均每件约20元人民币;另3个集装箱则为空纸箱。
  至此,这已明显是一起伪报、以次充好、高报价格的出口骗税案。
  在码头一个约500平方米的仓库里,海关关员又发现了剩余的部分纸箱和劣质服装。据当事人讲,这是准备第一批货物出关之后,再“出口”的第二批。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对涉案人员苏奋强、施长红予以扣留,并于当晚进行突击审查。
  经海关和公安人员的初步调查,这起出口骗税大案是由犯罪嫌疑人、货主苏奋强、施长红,以珠海港某公司的名义出口的。收货单位为香港某公司。向海关提供的异地报关备案证明、成交确认书、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出口收汇核销单,都是由珠海港某公司提供的,最后也由该公司负责到税务部门进行退税。
  今年4月上旬,施长红在福建省石狮松苑酒店经人介绍与苏奋强认识,一拍即合。两人经过几次密谋,准备冒险做一次出口骗税的无本生意。施长红因一直做外贸生意,对出口退税需要何种手续、单证都比较清楚。他们费尽心机,终于想出了蒙混过关的“最佳方案”,除了在报关单上高报出口数量和价格外,他们决定在集装箱里再装上一定数量的劣质服装和空纸箱,以少报多、以劣充好,骗过海关。
  为了达到报关手续“合理合法”,施长红找到他的朋友,珠海港某公司驻深圳办事处的负责人陈某,提出要合作出口一批服装到香港,由珠海港某公司提供出口单证。这批服装出口后,可获退增值税700万元。陈某认为有钱可赚,同意合作。
  由于近期沿海各海关开展打击走私专项斗争,施、苏二人感到在沿海走私比较危险。苏奋强说:“九江属内地海关,查得不严,好报关。我到九江联系出口报关的事。”于是便有了上文所说的一幕。
  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施出口退税政策,这一政策对鼓励我国扩大出口创汇,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却乘机大挖国家金库。据海关提供资料表明:1996年以来,海关协助税务部门鉴别假出口报关单,查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86起,涉及骗退税金额1.95亿元,出口骗税案呈上升趋势。这一现象应引起各主管部门的重视,需要税务、海关、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共同把关,综合治理,才能斩断“出口骗税”这只伸向国家金库的黑手。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金盾闪光
  陈晓钟 洪永泰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为金色盾牌添光彩,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新江路派出所的外勤民警傅佰涛正是其中一员。
  傅佰涛常常说:“我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是靠党和政府抚养长大的。我要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来报答党的恩情和人民群众的关怀!”
  全心全意 为民服务
  来自农村的残疾人蔡丽霞和双目失明的丈夫吴忠良双双没有劳动能力,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但是,自从搬进新江路的小屋,生活上就得到了傅佰涛的照顾。
  搬来的第三天,傅佰涛就迈进了这个家,热情地拉起了家常。他们的难处全被小傅掌握了。他说:“像你们这种情况要先落下户口,这样才能解决吃饭问题。”自此,他跑上了解政策、跑下核实情况,几个月的时间,进出这个家门无数次,终于将这对夫妇的户口落下了。
  在这个小屋里,傅佰涛没喝过一口水,没抽过一支烟。相反,劈柴、买粮、打扫房屋、洗被子等活儿,小傅全包下来。吴忠良用双手摸着小傅的肩章,“你送来的是水,也是你的心意啊!我眼虽瞎,可人民警察在我心里亮堂着呢!”
  疾恶如仇 保护群众
  傅佰涛常说:“人民警察就要时时刻刻把人民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有了这种信念,他勤学苦练,对自己管片的户口熟悉率达到了100%。对人口的掌握,使他练就了一身破案的硬功夫。15年中,他一人就破案500起,切实保护了群众的利益。
  那是个寒冷的冬天,一辆出租车的司机来报案:一歹徒持刀抢劫并刺伤了司机。根据司机提供的线索,傅佰涛脑海里马上展开了搜索,随即拿出王某的照片。被害人一看,就高喊:“就是他!”
  一次有个歹徒手持利斧砍伤3个人并抢劫了新江路储蓄所,接警后,傅佰涛快速出击。他和另一名同志毫无畏惧,冲上前去夺下利斧制服歹徒。为表彰傅佰涛不畏牺牲的精神,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给他记了个人三等功。
  清正廉洁 一丝不苟
  傅佰涛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半点私利。他当外勤15年,一直住着冬结霜、夏漏雨的小平房。省地勘三所是外来单位,近些年来有700多户人家在傅佰涛的管辖区内落户。全所职工一致呼吁破例分他一套单元。可是他谢绝了。他说,“从这里开了头,今后还怎么理直气壮地面对歪风邪气”。
  15年的辛劳结出了硕果,傅佰涛荣获了公安部颁发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称号、黑龙江省公安厅为他荣记个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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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公证视点

  公证:妙解经济“难题”
  李志刚 唐昌珲
  80万元“完璧归赵”
  前不久,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某开发区支行在汉阳区公证处公证员的帮助下,终于使一起80万元的债务“完璧归赵”。
  原来,一家私营公司为拓展业务,与支行签订了80万元借款合同。办合同公证时,公证员建议建行增加一条“如借款方违约,凡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贷款方有权持强制执行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直接强制执行的承诺条款。”6个月期限转眼即逝。银行找到这家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肖某连躲带藏,始终不敢露面,并悄悄地办理出国手续,80万元眼看就要“鸡飞蛋打”。银行人员急中生智,立即向汉阳区公证处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承办公证员依照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35条之规定,审查合同、证据等材料,确认肖某欠银行本息共计84万多元,依法出具了强制执行公证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全部追回了银行贷款。
  村民吃了“定心丸”
  1997年10月,武汉市某集团兴建花园。为确保工程质量,需要拆除地下设施和打基桩。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附近30余户村民的私房带来损害。18日,40多名村民冲入施工现场,纠纷一触即发。公司到公证处申请公证,承办公证员请来村民代表及公司代表共同研究方案,依据司法部颁布的《提存公证规则》建议:公司将15万元存入公证处账户,作为对30余户农民损害赔偿保证金,施工完毕视受损情况予以赔偿。双方达成协议,公证员对协议出具公证书。村民拿到公证书,吃了“定心丸”,全部撤离现场。根据“办法”,承办公证员经过多方协调,公司一次性对30余户农民进行了补偿。
  促结“秦晋之好”
  几年前,省某物资供应公司与武昌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预售合同。当日,依法进行了公证。可好景不长,房产公司以政策性调整等理由提出增加购房款86.4万元;物资公司认定“合同”便是法律,没有商量余地。双方意见相左,无法统一,同时将矛盾“上交”给公证处。
  经过公证员三轮斡旋、协商、调解,双方终于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增加房款30万元,双方握手言合。一波刚平,一波又起,房产公司工期延误,物资公司提出按协议规定要求支付违约金,承办公证员又开始协商、调解,双方又达成协议,同意每平方米减少50元。钥匙交了,又出现了房产证、房屋维修等问题。承办公证员又出面调解。直到今年8月,三次公证调解终于使双方结成“秦晋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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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执法者风采

  机制“透明”
  李杰 聂世超
  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检察院,“人事”这个老大难问题近年来却变得好解答了。3年来,该院完成中层领导“大换班”,四成普通干部转岗交流,却没有人向院领导跑官、要官、要岗;也没有人上访、告状、闹情绪。
  这一切来自于一套“透明”的用人机制。
  当前,河南省政法队伍正在“刮骨疗毒”。上级惊喜地发现,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两项整顿任务为零:一是违法任命检察官事件为零,二是市院超编数为零。他们依法“把门”,不符合硬件的谁也不能进,决不迁就。
  “考”进检察官序列,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还要随时准备接受各种考试,稍不留神,就可能落马下岗,甚至“出门”。
  从1996年4月开始,平顶山市检察院报请省院和市委批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聘制,42个职位虚位以待。有68名符合条件的干警报名参加中层正职的竞争。
  方案在“阳光”下操作,实行“公开”:报名公开,张榜公布;对报名者的民意测评公开,张榜公布;候选人登台演讲,公开向群众“要官”……
  4天后,17名中层正职就职。又过了4天,25名中层副职就职。短短8天,中层领导实现“大换班”。有21名一般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31名35岁左右的年轻人脱颖而出,新任的42名中层领导干部中全部为大专以上文化。
  “官”与“兵”上岗后,院党组制定出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犯规”者在任期内可随时“下岗”,再次面临往哪里去,那里要不要的选择。一位干警形象地说:“我总感到背后有一‘笃笃’作响的小鞭子,给我警示,催我奋进。”
  对业务,他们实行“三卡”跟踪监督。凡自侦案件,办案部门结案后必须到纪检监察部门登记,纪检监察人员持“征求案件当事人意见卡”、“征求发案单位意见卡”和“征求案件当事人家属意见卡”,跟踪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两年来,共跟踪案件217件,处理违纪干警11人,两人被清理出检察机关。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西昌公安——
  主动出击整治安
  吴雨 袁小平 缪孝恩
  作为闻名于世的航天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的治安状况备受关注。近年来,西昌市公安局在人口流量大、治安形势复杂的情况下,创造了破案率上升、发案率下降、治安状况好转的佳绩。
  近年来,面临较为严峻的治安形势,西昌市公安局局长王造康与班子其他成员通力合作,开展了队伍形象工程,作战(训练)指挥工程和社会防范控制系统工程,大大提高了民警队伍素质,增强了执法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治安整治。
  该局有针对性地连续开展了“铁路行动”、“反盗窃行动”、“打击车匪路霸”等专项斗争,闪电出击,迅速扭转了治安形势。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安全感增强了。
  为了从制度上保证队伍的战斗力,西昌市公安局从今年3月开始推出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追究领导连带责任制》,把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指标细化、量化到单位,责任到人,实行逐级负责制,两个责任制的出台,使全局出现了主动出击的态势,形成了找案办、抢案办、主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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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湖北万名公安交警:
  洪水中不倒的路标
  罗盘 林炎
  暴雨连降,洪水咆哮,今年7月下旬,一个接一个紧急电报飞向湖北省公安交警总队:监利交通中断、洪湖市公路淹没、仙桃市路标冲毁……荆楚大地交通干线频频告急。而此时,抗洪大军急需通道,转移群众急需通道,运送救援物资急需通道!
  路在哪里?路标又在哪里?!面对紧急险情,湖北省公安交警总队立即向全省万名交警下达《全省分洪地区道路交通的行动预案》。危急时刻,总队长张延平带病率领交警涉深水,冒狂雨,探通途,到一线指挥车辆运行,政委张广宏坐镇指挥9个应急小组,确保从全国四面八方调集的部队和物资到灾区的道路畅通,受到湖北省防汛指挥部高度评价。
  7月23日18时许,湖北省公安交警总队接到护送抢险部队赴公安县的命令。雨大天黑,洪水四溢,往日的柏油路全都被水淹没,通途何在?总队长张延平同沿途交警们涉水探路。他们探明道路后,又每隔百米派一名交警站在水中,充当活的路标。当270多辆军车和3000多名部队官兵、一大批救灾物资从交警身边安全驶过后,张延平因劳累过度,摔倒在水中,幸被身边的交警扶起,这才免于“牺牲”。
  湖北灾区的人民记得,当荆江分洪区55万人需要连夜转移时,是交警手持电筒,站在齐腰深的水中彻夜充当路标;湖北的抗洪军民记得,当荆江大堤险情迭出,需要数万官兵驰援时,是交警们站在水中,手举路标为他们引路……
  8月3日,荆州市防汛指挥部下令疏散小河口镇内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此时,暴雨倾盆,洪水猛涨,交通几乎断绝。荆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陈启胜、石首市公安局交警队长廖述柏带病赴险段,带领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帮助撤离灾民转移到指定地点。民警们帮助灾民推车,赶猪上堤,帮助灾民扛粮食、物资,在暴雨和烈日的交替考验下,他们身上的警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全体参战民警奋战3天3夜,小河口镇安全转移灾民2万多人,牲畜3000多头,各种物资40余吨。
  到8月中旬,洪水仍在高位状态徘徊,汛情依然严峻。江涛拍岸,暴雨不绝,面对仍在上涨的洪水和仍在下个不停的大雨,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坚定地说:“人在路在,我们交警誓死保卫干线通畅!”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在洪峰面前,沿江各地的法官们也加入抗洪抢险的行列。
  图为日前嫩江洪峰冲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浏园大堤零公里险段时,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干警突击队连夜奋战,使大堤化险为夷!(最高法院供稿 徐忠秀 刘明洲 摄影报道)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为了加强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公安民警加强了巡逻。图为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民警划着橡皮筏在被淹的街道上巡逻。 赵飞 摄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湖南6000检察官:
  舍生忘死抗洪灾
  吴建雄
  连日来,面对滔滔洪水,湖南省各级检察机关6000干警、300名正副检察长正全力奋战在抗洪一线。他们组成88个抗洪抢险突击队和64个检察巡逻队,同广大军民一道,严防死守保堤坝,舍生忘死救灾民,已查险处险612处,解救群众2000余人,转移安置灾民3.6万余人。
  在抗洪抢险的同时,湖南省各级检察机关还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0多起,及时批捕各类趁灾犯罪嫌疑人236人。
  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把抗洪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检察长李志辉、副检察长陈祖吉、王亲生、唐正其先后深入灾情严重的岳阳、常德、益阳等地指挥督导抗洪战斗。安乡县北间堤是全县56万人民的“生命堤”,该县50名检察干警负责其中最险恶的155米大堤防守,经过15个日日夜夜奋战,终于同广大群众一道在落差达6.5米、子堤多处渗水的生死关头,保住了堤垸。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一边抗洪抢险,一边做好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及时打击各类趁灾犯罪活动。6月下旬以来,他们共审查批捕盗窃、抢劫、破坏水利、电力、通讯设施等趁“水”作案的犯罪嫌疑人236人,向法院起诉195人。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治论苑

  依法治税
  杨庆祥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由税与法的内在联系所决定的。
  从法律上来说,税法,是国家据以征税、义务纳税人据以纳税的法律依据。代表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必须依法征税,而不能慷国家之慨,为所欲为;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而不能讨价还价,随心所欲。
  依法治税,核心问题是严肃执法。严密的税法,对纳税人的要求、对应税的要求、对征的什么税、税率几何等等,都有明文规定,极为详尽,税务官员和义务人的作为与不作为的“弹性”极小;对违法者,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受到极大约束,事事项项都是在法的规范中运行。
  在税收方面,有法可依早已解决。目前,要着力解决有法不依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至少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税务机关继续整肃自己。“整”自己,既教育自己又教育别人。“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最外化的形象是不吃、拿、卡、要、报,公开、公正、公平执法,让纳税人在背后(私下)自然尊重,有真实的信任感,亲和感。
  第二,市场经济,扩大了纳税主体,宣传工作紧紧跟上。新的纳税义务人增多,意味着税源在增加,同时也要看到,新成员对税法不够熟悉。不懂法很难认真遵法。因此,除了分类分户进行指导和常查巡检、联检外,加强税法宣传格外必要和重要。
  第三,严厉打击犯罪。新刑法第三章第六节,专门规定了“危害税收征管罪”。据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违反税收征管的法定罪名计13种。由于税务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加强防范和管理工作,司法机关依法加强打击力度,围绕增值税的犯罪活动初步得到遏制。但对偷、抗、逃、骗税的多发性、常见性犯罪则存在着“见怪不怪”现象。有的转作行政处罚,有的通过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公事私了”,也有法官不懂税,税官不懂法问题。
  这就不难看出,依法治税,还有许多艰巨工作要做。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律知识ABC

  分解“投机倒把罪”
  投机倒把罪,原指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曾一度经常出现在法院判决书中,为广大群众所熟知。我国1979年刑法关于此罪的规定对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由于规定得比较笼统,造成执行的随意性,被司法工作者称为“口袋罪”。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适应新形势,取消了投机倒把罪的罪名,对需要规定的犯罪行为,尽量分解作出具体规定。下面介绍由“投机倒把罪”分解出来的几种常见罪。
  一、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新刑法规定,此罪包括下列情形: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等等。对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根据犯罪数额和情节,新刑法规定了从拘役到无期徒刑三个量刑档次,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没收财产。
  二、非法经营罪。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新刑法规定非法经营行为包括: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等。对非法经营罪的处罚,新刑法规定了从拘役到有期徒刑两个量刑档次;还可根据情节,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及没收财产。
  三、强迫交易罪。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强迫交易“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倒卖车票、船票罪。新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增加了倒卖车票、船票罪。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本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新刑法,对本罪处罚规定了两个量刑档次,处拘役或者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新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对单位犯以上之罪的作出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肖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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