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7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近年来,我国献血业的发展令人忧虑,临床用血难以保证充足、健康的血源,因献血和输血导致病毒感染的事件时有发生。经验和教训都要求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和保障无偿献血制度的全面推行,让——
  献血法,为生命加油
  宋锐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也是生命的保证。每一个人遭遇伤病时,都希望能有及时的输血保障。在许多人的印象里,只要到了医院就会有血液,就可以输血,可现实并非如此。以现代的科技水平,血液是不能制造的,所有血液都必须通过公民献血采集。据估算,全中国每年医疗用血需要1000吨,且每年以7%—10%的速度增长,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4000吨,每年需要采血采浆1500万人次。但这些年来,我国献血业的发展却令人忧虑,临床用血难以保证充足、健康的血源,因献血和输血导致病毒感染的事件时有发生。于是,有人惊呼“血患”来了。就在献血业举步维艰之时,1997年岁末,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对献血业加以法律规范,确立了无偿献血制度。
  无偿献血,势在必行
  无偿献血,作为一种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已经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实行。1978年以前,我国医疗用血主要由各级医疗机构自行分散组织个体供血者进行有偿供血。从1978年以后,国家开始推行义务献血,并希望逐步推行到无偿献血,以取缔卖血现象。
  一些新观念、新事物总是难以很快被人们接受,尤其像无偿献血这种需要讲求一点奉献精神的事情。十几年来,无偿献血在我国的推行并不理想。经济利益的驱动,公民素质的局限,使得与社会文明发展极不相称的卖血现象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愈演愈烈。血液行业中的混乱和由此产生的后果让人触目惊心。
  武汉有一个叫徐婷的女孩不幸遭遇车祸受伤,被送到当地一家医院急救。医院马上进行手术,在手术过程中给她输入了新鲜血液300毫升。一个多月后,小徐婷伤愈出院,谁知没过多久却又感到浑身乏力,厌食恶心。到医院一番检查之后,她被确诊得了急性肝炎。父母认为孩子是因为在医院输血才传染上肝炎的,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过法院调查,查明由于市中心血站未严格对献血者进行体检、化验和复验,向医院提供了带有肝炎病毒的血液,使得小徐婷身体受到损害。虽然最后法院判决血站给予经济赔偿,但对年幼的徐婷来说,健康的损害和心灵的恐慌却无法补偿。
  医疗临床用血事关人的生命健康,不允许有丝毫的疏忽和松懈。可我国目前的血液质量的现状却令人担忧,类似徐婷这样感染血源性疾病的事件屡屡发生。在上海,甚至出现一家医院因给病人输入不合格血液,导致两名病人死亡的恶性事件。
  是什么玷污了血源的纯洁?
  血液质量难以保证的最根本原因就是有偿献血的存在。我国临床用血的50%和生产用原料血浆的100%来自个体供血者。这些个体供血者多为农民,以卖血作为经济收入来源之一,文化素质低,一人持有多个身份证和供血证,哪里有卖血的机会,他们就出现在哪里。有的即使身患疾病也千方百计蒙混过关;有的则在短期内频繁供血,甚至一个月内采血两次。如此采集的血液怎能保证质量呢?
  正是由于个体供血者频繁供血,使得乙肝、丙肝、疟疾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机会在他们之中明显增加,其发病率明显高于普通人群。据部分地区调查,丙肝感染率在无偿献血人群中为1%左右,在公民义务献血人群中为1%—2%,而在个体供血人群中为8%—13%,异地流动的个体供血者则高达40%—50%,个别地区甚至高达70%—80%。从1995年以来,又在部分地区的个体供血者中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而且已经发生多起因血液途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事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个体供血者已成为血源性疾病传播的高危险人群。
  很多有识之士和专家学者这些年来一直呼吁加快推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也早已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这些年来的经验和教训已经说明,不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不行,而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不行。在这种形势下,献血法适时出台,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障无偿献血制度的全面推行。
  血荒会发生吗
  在献血法的起草和审议过程中,也有一些意见认为,现阶段通过献血法还不合适,因为在我国对献血的宣传远远不够,许多人对献血还存在错误的认识,仓促之间通过献血法,完全推行无偿献血制度,很可能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搞不好,会出现“血荒”。
  无偿献血真的会引发“血荒”吗?
  在献血法的审议过程中,这种意见被认真地考虑过。但大多数立法者认为,针对我国献血业的严峻现实,考虑到献血业的发展趋势,无偿献血制度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同时,要在献血法中规定相应的措施促进无偿献血的顺利推行,防止“血荒”的发生。在我国,无偿献血完全凭自愿。尽管在立法过程中也有人主张应规定一定强制措施的建议,但考虑到公民权利和国际通行的做法,这一意见未被采纳。
  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设想,为了避免“血荒”,还要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严格输血的适应症,科学、合理地用血。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是大力推行成分输血,也就是将血液中各种成分区分开来,针对患者不同的需要予以相应的成分输血,使血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一旦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临床用血不足时,可以依法动员病人家属、亲友及单位互助献血。无偿献血制度在实施初期,无偿捐献的血液应重点保证急救用血,对择期手术病人可以实施自身储血、动员亲友和单位互助献血为主的办法解决临床用血问题。
  保证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健康
  为了保障献血者健康和血液质量,献血法有几项条文专门对献血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应当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血站采集血液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以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献血法甚至明确规定了采血的限量和间隔期,血站对公民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得少于6个月。
  实施无偿献血制度后,一大批个体供血者将随之消失,这将极大地提高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安全。与此同时,献血法的规定必将极大地促进献血管理工作的加强和完善。在不远的将来,人们都可以放心地献血用血。
  下图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北京举办大型无偿献血宣传活动时,在一辆流动献血车内,中国红十字总会的工作人员王旭娜在义务献血。新华社记者 李明放摄
  近日,数百名福建省福州市民自愿参加了在福州市五一广场举行的无偿献血活动。这是福州金之榕包装三厂厂长游惊涛(右)在无偿献血。新华社记者 彭张青 摄(附图片)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制沙龙

  一颗试金石
  毛磊
  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不仅在中国法制建设史上,也将在中国道德建设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
  这样的评价并不过分,这部法律将促使人们深深思索人道、温情、互助、友爱、无私、善良等优良品质和精神,在当今社会的重要作用。因此,它显示出了在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上的双重价值。
  无偿献血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标志,体现了人们互相帮助、无私奉献精神,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已有80多个国家实行了无偿献血制度。
  正如国际红十字组织所指出的:“出于人道主义动机自愿的献血,不领取任何报酬的无偿献血,才是血液需求最安全最有效的道路。”
  在我们身边这样的现象不能不令人忧虑:一方面是危急时心安理得地享用别人的鲜血,另一方面又是吝啬到“一滴血不献”。究其原因,除了因缺乏医学常识而疑惑、畏惧外,恐怕更源于隐藏在人性深处的自私。
  抽样调查表明,上海市有95%的市民都清醒地认识到“献血无害,献血光荣”。但不少人一到献血的关键时刻,就嚷嚷着“身体不适”、“工作太忙”等各种理由逃之夭夭。
  显然,没有正确的认识和观念,无偿献血将难以为继,提高全民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已成为推行无偿献血最紧迫的任务。对此,献血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
  献血宣传不仅仅是科学知识的普及,同时也是对精神文明的倡导。要让人们认识到无偿献血虽然没有任何报酬,但这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精神,是对社会的一种奉献与回报。从总体看,对人对己、对社会对家庭,都是有利的。
  据说,无偿献血在其他国家的全面推行,一般要经过10年到20年的时间。在中国,这一制度的推行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年代,这种讲求无私奉献、体现较高人文素质的无偿献血制度的推行,无疑是一颗衡量人们伦理道德观念的试金石。
  无偿献血不仅需要通过制定一部法律来规范,更需要全体公民对这部法律的自觉遵守和奉献意识的养成。这将是对中华民族素质的一种考验。
  让我们人人都献出一点“血”,使人道、互助、无私、善良的民族精神闪光!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执法者风采

  为了下岗职工
  尚迎宾 李媛彬
  今年5月14日上午,一位衣着朴素的中年女工来到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她一边将双手捧着的感谢信递给刘平局长,一边代表几位姐妹,百感交集地叙述了她们下岗后生活面临窘境,受到治安处特行科民警们诚心相助的经过。
  送感谢信的这位职工叫伍云霞,原先是西北橡胶厂的工人。去年因企业效益不好,40多岁的伍云霞被迫下岗,她顿时感到命运的无情。
  为了谋生,她和同时下岗的几名工友们经过多次商量,决定合伙开一个招待所。今年初,向当地派出所递交了申请,不料有关人员填错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审批表。等啊,盼啊!3个多月过去了,仍杳无音信。“五一”节前夕,她和另一位工友来到市局查询,特行科民警黄泳涛、陈明热情地接待她们,在认真审验了有关部门的证照后,几处奔波,当天上午就替她办完了审批手续,使这位女工高高兴兴地拿到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
  去年年底,特行科对全市的废旧收购行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全市共取缔200多家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点。在这项工作中,民警们了解到西安市物资回收公司长乐坡公司是东郊方圆几十里唯一的国营收购点,90年代初期公司的经济效益非常好,后因一场火灾损失了十几万,加之近两年个体收购业的泛滥,到了去年,100多名职工发不出工资,50多人下岗,公司在风雨中徘徊、挣扎,眼看面临着全员下岗的困境。
  这个单位面临的困难,牵动着科长樊新河、孟明胜和全科民警的心,市局和治安处有关领导都提出对这个企业“积极帮助,重点扶植”的意见。特行科不仅很快地为他们办理了审批手续,民警王平民、靳继全还先后十多次来到这个单位,一边打击非法收购,净化周边治安环境,一边耐心地给职工们讲政策,鼓励大家抓住机遇,重整旗鼓,好好干下去。新任经理韩香莲在民警的支持帮助下,勇敢地挑起国营主渠道收购业这副担子,今年头几个月就收购、销售100多万元,职工的工资发了,给国家的税也交了,已经下岗的50多名职工也陆续返回单位上班,这个濒于倒闭的企业又生机勃勃地发展起来。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南国常青树
  ——记连续七年“国优”的文昌市公安局
  卜云彤 楚剑锋
  南国树木都是四季常青常绿的。
  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从1991年起连续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成为全国基层公安局的唯一特例,被人誉为全国公安系统长盛不衰的“南国常青树”。
  翻开文昌市公安局的光荣历史,仅国家级荣誉就有10多个:文昌看守所被评为10个“全国模范看守所”之一,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1次;文城交警中队被评为“全国廉政爱民先进集体”、“全国公安战线先进单位”;锦山派出所是海南唯一被公安部确定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的派出所。这些单位青枝绿叶,花团锦簇,构成一个美妙的常青之园。
  始终保持争先创优的斗志
  文昌市公安局之所以连续7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是因为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工作热情,保持敏锐的政治眼光,善于动脑子想办法,年年都有新套套。
  海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朱明国在文昌担任市委书记、市长5年,被公安干警们称为政治上的“政委”、业务上的“参谋长”、生活上的“后勤部长”。文昌市公安局连年获得“国优”之后,部分民警出现松劲情绪,朱明国组织并支持公安局开展整改活动,他要求对公安局这样的名牌产品更要精雕细刻,察微知著,不放过任何一个薄弱环节,抓住每一个不良的苗头,始终保持争先创优的斗志。
  始终忠于人民警察的职守
  文昌市公安局之所以连续多年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保持高质量的工作水平,是因为有一大批“老黄牛”式的干警始终忠于人民警察的职守,在默默地苦干着、奉献着。
  我们走访了几个基层单位,干警们都是在长期超负荷地工作。文昌市看守所1996年度全所干警共加班超勤1160天,这相当平时4个人的一年工作量。文城交警中队最近6年,平均每个干警加班536天。锦山派出所只有7名干警,管辖2.5万个常住人口和1.5万个流动人口,却能实行24小时不间断办公,1997年干警不辞辛苦将办好的600多张居民身份证逐家逐户送到群众手中。
  1990年时,文昌看守所是个被上级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落后单位,当时所里的账上只有28元钱,干警很不安心。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立下“军令状”:一年摘掉落后帽子,两年打翻身仗,三年跨入先进行列。他们带领干警利用业余时间,种西瓜、种甘蔗,养猪、喂鸡,先后为国家节约资金200多万元,盖起了两层的办公楼和一栋面积1680平方米的宿舍楼,还改善了干警和在押人犯的伙食。
  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
  文昌市公安局之所以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享有崇高的威望,是因为广大干警的心中总是装着群众,把普通老百姓的利益视为自己的最高利益。
  文昌市公安局长王廷彦说:对待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决不能马马虎虎,敷衍了事。人民群众是检验公安工作质量最好的镜子。对外、对上吹得再好听,人民群众不满意,一切便都是虚假的、不真实的。王廷彦全面主持文昌公安工作,但又特意分管信访工作。1997年王廷彦收到群众直接给他的来信百余封,每一封他都亲自阅看,具体做出批注,指定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向他和党委汇报。
  上行下效,干警们也对普通百姓倾注了一片深情。头苑镇青山村70多岁的孤寡老人邝日容,其丈夫出外谋生,一直没有回来。邝日容长期以来照顾夫家和娘家的7位长辈直至去世,一直没有改嫁。18年来,文城交警中队的干警把自己当做邝日容的儿子,先后花费4200多元为她买了棉被、蚊帐及其他生活用品,并照顾其日常生活。中队还发动社会筹款1.5万元帮助邝日容修理房屋。
  正是有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文昌公安局的干警在执法中就表现了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打击,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以罗绪耀、符国师为首有成员18人的持枪抢劫、盗窃杀人团伙,多次在海口、琼山、琼海、澄迈等市县作案,杀死3人,抢盗财物价值近200万元。1995年1月流窜到文昌,在汽车上蒙面持枪抢劫财物价值47万多元。文昌市公安局仅用18天就抓获罗绪耀等18名案犯,彻底摧毁了这个作恶累累的团伙。4个外地男子在广东阳江、海南海口等地连续进行18次强奸、抢劫作案后,1997年2月流窜文昌,28日在对4名女青年强奸、抢劫后,乘车逃窜。特警队接到110指令,快速出警,仅两分钟就在文建路截获4名罪犯,当场追回被抢财物。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公正视点

  一诺千金闯市场 擦亮窗口创辉煌
  盘锦公证处讲求奉献精神
  杨芳久
  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的辽宁省盘锦市公证处,坚持“务实、进取、拼搏、奉献”的创业精神,强化“热情、真诚、及时、周到”的服务作风,已连续6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优质服务先进公证处”。
  这个公证处努力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了自警自爱教育,引导全处同志积极向上。针对社会上由吃、喝、玩而导致走后门等不正之风腐败土壤的滋生,他们防微杜渐,结合公证工作的特点,经常组织全处同志学习法律、法规、党章、准则,上专题党课,进行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在教育上坚持经常性;在内容上注重针对性;在方法上讲究灵活性;在效果上强调实效性。做到送礼不要、吃请不到,办证一丝不苟。几年来,拒收礼金达8000余元,拒吃请300多人次,拒办不真实、不合法的公证215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8亿元;去年全省公证质量大检查,无一错假证,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
  在全市公证系统标兵竞赛活动中,他们连续3年夺得4个个人第一和一个集体标兵。他们以一诺千金强化公证职能的发挥,服务于市场经济,进行了法律服务承诺的有益尝试。重点制定并实施了包括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时限、服务纪律、违诺追究等8项内容向社会各界承诺,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产生了良好的公证效应。众多企业与群众在送与他们的锦旗与牌匾上热情称赞他们“助企业宏图再展,为四化保驾护航”、“举事无私双肩为秤,秉公而论铁笔直书”。
  一次辽河油田油建二公司参加印尼输油管线工程国际投标,外方要求企业法人、投标资格等全部证明文件均须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该公司赶到盘锦市公证处申办附有译文的公证书,要求在两天内拿出,否则将影响投标。公证处急当事人所急,立即组织力量,昼夜兼程连续工作,终于提前一个小时完成了约有150页9万多字的公证文书。当事人非常感动。
  这个公证处还实行文明管理的制约机制。根据公证行业特点,他们先后出台了《领导班子自律十项规定》、《公证人员清廉服务十要十不准的规定》、《全处同志勤政廉政十项规定》、《公证人员执行公务十条规定》、《严禁用公款游山玩水和请客送礼的规定》等38项新举措,并实行定期检查、讲评,从而使静态的规章、规定落到实处,成为全体公证人员动态的执法行为。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沈铁安置下岗警嫂再就业
  本报讯 沈阳铁路公安局为稳定队伍,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全力协助有关部门安置下岗的民警家属再就业。目前,全局已有77名警嫂重新就业。通辽公安处筹措2万元资金,对25名民警家属下岗的特困户进行走访慰问。这个处的奈曼车站派出所党支部建立了贫困基金会,由全所民警集资5000余元,现已资助3名下岗警嫂就业;彰武车站派出所民警孔祥久、王国祥的家属下岗后,经所党支部多方联系,先后安置在当地邮局的电话亭和铁路办的快餐厅工作;兴城车站派出所在所党支部的大力支持下,已有6名下岗警嫂办起养猪、养鸡场和美容美发店等;地处沟帮子镇的车站派出所,民警家属下岗人数较多,安置难度较大,但经所党支部一班人与铁路局内外有关单位联系,已安置8人。(郭东旭)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哈铁公安整顿先治“长”
  本报讯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在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中,整顿先治“长”,先给各级领导动“刀子”、做“手术”。经“解剖”后,全局机关处、科(室)和所队“班子”中,已有55名领导干部被解聘,49名领导干部在热点岗位上进行了交流。
  今年3月份以来,这个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门研究队伍集中教育整顿问题,把干部聘任制作为整顿的重要环节。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基层调查摸底,根据调查的情况,确定了两级机关(局、处)和所队中带“长”的人为教育整顿的重点和先行。
  整顿先治“长”,给这个局各级领导班子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使干部更加有朝气和干劲,也给队伍增强了战斗力。仅5月份,他们就破获各种案件250起,其中重、特大案件39起,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9.2万元。
  (韩树林 徐士林 李凤久)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沧州新华区创建“安全文明小区”
  本报讯 河北沧州市新华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安全文明管理的新途径,把居民楼院的安全防范、垃圾堆放、卫生绿化、言行举止等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科学的管理之中,在全区率先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安全文明小区”创建两年来,全区总计建成并经检查验收达标的“安全文明小区”138个,覆盖全区面积的73%,收到了良好效果。所有达标“安全文明小区”内无一刑事案件发生,居民楼、院内自行车被盗现象基本杜绝,达标“安全文明小区”实现了垃圾果皮袋装化,治安案件发案率下降97%,共调解民事纠纷187起,预防矛盾激化95起,流动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100%,办证率达到95%,全区刑事案件同期相比下降23%,重大案件下降21.2%,治安案件下降95%,因而有力地促进了市民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社会的稳定。(张智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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