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9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团结颂

  一段难忘的情
  赵广亮 范鹤鹏
  河南省封丘县李庄乡海庄村在九曲十八弯的黄河由河南折向山东的弯弯处,河的东岸就是毛泽东曾经视察过的兰考县东坝头村。这海庄村是一个1400余人的回民村,而在这民风淳朴的回民村里只有一个汉民,这个汉民就是潘德魁老人。潘德魁老人是世上少有的不幸之人。今年97岁高龄的他,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他是本乡潘寨村人,从小父母双亡,无依无靠,10岁左右给地主放羊落户到了海庄。解放后,中年娶的妻子又离他而去,几十年孤身一人生活在这个村庄。然而潘德魁老人又是世上少有的幸运人:海庄村老老少少1400余人没有不尊敬他的。80岁以后,他几乎没有自己做过饭,走到谁家吃谁家的,这种生活一直到1996年腊月十五。
  原来1996年腊月十五那天夜里,老人吸烟不慎引起火灾。家什几乎烧光,两间屋烧掉了一间。老人光身爬到门边,闻讯赶来的左邻右舍,将大火扑灭,老人才免于一死。村干部将老人安排到清真寺里暂住,“社头”海景才把自己正用的被子让给老人先用,左邻右舍有送穿的,有送吃的。老人毕竟上年纪了,火灾一折腾,他得了重病,村委会请来医生给老人诊治了病,群众又自发地来照顾老人。
  这样做一天两天可以,可不是长久之计。老支书赵庆兰时刻想着老人的事,他在村班子召开的专题会上动情地说:“德魁虽不是咱村的老户,也非回民,但在咱村生活了几十年,咱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不管。”经过班子讨论,决定:让老人所在原第八队集体赡养老人,安排好老人的生活。村委会又组织人把老人的房子整修一番,为老人添置了新被子,新衣服,让老人搬回自己家里住。在村干部的带动下,25户群众都自觉按号轮流照顾老人的起居,两家一组,一家一人睡在老人的床前,照顾老人,直到1997年4月老人的病好了才取消了夜里“值班”制度,可白天仍按号轮流给老人送饭。
  在照顾潘德魁老人的25户人家中,恐怕要数75岁的魏广仁、刘景秀夫妇年岁大了。按说他们俩正是享受儿女们“孝敬”的年纪。儿女们有的上班,有的做生意,家里常常是两个老人在家,可轮到他们家值日,盛的第一碗饭却总是先送给潘德魁老人。一次下雨天,75岁的刘景秀老人穿着胶鞋,一步一滑地给老人送饭,不远的路程,足足走了20来分钟。当潘德魁老人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时,感动得直掉眼泪。
  50多岁的赵志强告诉笔者:“25户140多口人,就照顾一个老人,大家互相比着呢,你不照顾好,人家会戳你的脊梁骨。”赵志强老人特意从屋里拿出那个“值日牌”让我看,只见硬纸片做的牌牌上面1至25号后面写着25户人家户主的姓名,25户人家上家转下家,就按这号依次轮流照顾老人。赵志强告诉我们,这牌已经用坏了三个。
  在妇女主任陈风兰的陪同下,我们一起去看望了老人。老人的院子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床前才打扫过,老人床上盖有一条才拆洗过的缎面被子。我们一去老人特别激动,直说共产党好。
  出了老人的院子,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人间的“真、善、美”。
  我想,这25户回族同胞就是25个乐手,他们奏响了一曲美好的精神文明之歌。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团结颂

  一首真情的歌
  祝谦 石国湖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也是一个美丽的故事。
  1997年7月31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局长张彦勇,领着户政处长,走进东山区一处低矮的平房内,把公安机关为汉族女弃婴吐逊古丽办好的户口簿送到维吾尔族退休女工最拉汗手中时,她不停地用维吾尔语和汉语说:“感谢党的好民警,人民的好警察,我一定要把孩子培养成有用之材。”
  事情还得从4年前说起。
  1993年4月中旬的一天清晨,最拉汗到卡子湾皮革公司农贸市场买菜,突然,路边传来一个婴儿的哭声。她赶紧抱起婴儿,只见皮包骨头,脸色发黄,已是奄奄一息。这是一个被遗弃的汉族女婴,她放弃了买菜,把女婴抱回了家。
  最拉汗生于1943年,新疆墨玉县火箭乡人,是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预制厂的女工,一生无儿无女,也没有老伴。因患有严重的关节炎和白内障,她十年前就吃“劳保”,每月只能领到百余元的生活费。尽管如此,她并没有改变收养女婴的决心。她认为,这不仅是一个女弃婴,更是一朵民族团结的小花。
  于是,这个女婴有了个维吾尔族的名字:吐逊古丽,是美丽的花朵的意思。
  吐逊古丽快4岁半了。在这4年多的时间内,最拉汗把全部的母爱都无私地给了养女。孩子小,要吃奶粉、白糖,最拉汗宁肯自己不吃菜,也要为女儿买。她精打细算,为女儿熬黄萝卜羊骨头汤,买鸡蛋,买核桃研成粉给女儿吃,而她自己则是一锅面片三顿热,一锅馒头吃三天。
  预制厂党组织也向她们伸出了温暖的手。最拉汗没煤,厂里派人拉煤,火墙坏了派人修,没粮没油了,单位先送来,待最拉汗有了钱再结账。
  4年半,1600多天,这母女俩都曾病过,但都挺了过来。小吐逊古丽一天天长大,会说一口流利的维吾尔语和汉语,还学会了跳维族舞,无忧无虑,欢蹦乱跳。每当此时,最拉汗就忘却了疲劳,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日子在一天天过去,清贫而快乐。女儿该入托了,入托得有户口才行,可收养弃婴落户口要有收养证明。为此,最拉汗找过不少单位、部门,但她一听说办个收养证要近300元时,她望而却步。300元,对最拉汗来说不是个小数目,于是,吐逊古丽落户的事就搁了下来。
  1997年6月25日,一篇《最拉汗大妈和她的汉族女儿》的通讯发表在《新疆日报》第八版上。文章最后提到最拉汗想为女儿办户口。
  说来也巧,这张报纸当天就被来新疆公安厅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的公安部部长助理杨焕宁看到了。报道深深地打动了杨焕宁,他当即在报纸上给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局长张彦勇附言:盼能将此好事做好。
  张彦勇收到杨焕宁的批示,与户政处长郑立勇、预制厂领导一起为吐逊古丽落了户。
  最拉汗终于圆了女儿吐逊古丽的户口梦。公安局长又为她送到了家。张彦勇对这位维族母亲说:“以后有什么困难,就找派出所,让我们共同把小古丽培养成材!”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

  泸沽仙境 摩梭风情
  吴清佳
  去云南考察,首先参观昆明的民俗村,在那里我们见到了摩梭人。摩梭姑娘长得高挑健康,服装艳而不俗,简练大方,上穿白底红点花衣,下穿浅色长裙,头戴民族装饰帽,红扑扑的脸上明眸皓齿,表情热情大方。当我们走到门前的时候,她们并排站在门的两边,唱起欢快的迎宾曲:
  不管你从哪里来,来了就是朋友,就是朋友,玛达咪……
  摩梭人的住房是用圆木围成的,前面有一个槽门,中间有一个堂屋,住房包括卧室、客堂和神堂。卧室中有火炉,周围划分了座位,左边为祖母、母亲的位置,右边为舅爷、舅舅的位置,没有祖父和父亲的位置。这说明摩梭人虽然实行“走婚制”,但并不意味着他们过着群居的生活。摩梭人的生活方式有几个特点:一是实行大家庭制,几世同堂,二是女性当家,三是实行“走婚”制度。
  “你们真要了解摩梭人,就应该到泸沽湖去,只有到了那里,你们才知泸沽湖有多么美,摩梭人有多么美。”导游一次一次对我们说,直说得我们心驰神往。
  很快,我们从丽江出发,经过永胜县和宁蒗县城,一直往北,终于到了泸沽湖。
  泸沽湖的景色确实太美了!那天傍晚,当我们快要到她身旁的时候,我们忍不住停下车来扑向前去。那是一个怎样的湖泊啊!她平静地躺在高山之间,四周弥漫着蓝光,就像披了一层蓝色的轻纱一样,愈发显得神秘而圣洁。中间有个长形的岛屿将湖面分成两半,前面有一小岛很像一艘永不沉没的航船。突然,一阵清亮的歌声不知从哪里飞来,挑开了这落日的宁静。接着,两只小木船飞快地划出湖湾。船上分别坐满了穿着民族服装的少男少女,他们欢快地嬉笑着,对唱着,你追我赶地划动着,很快就到了湖的中间。这时候,无论你来自哪里,也无论你处在什么心境,你都会被这样的场面所感染和陶醉。这歌声带着高原特有的穿透力,好像阳光掠过连绵的雪山,这歌声又是那样的动听和缠绵,好像雪水融化成潺潺流水。
  夕阳收起她最后的余辉,泸沽湖完全笼罩在夜色中了。靠水而居的摩梭人家里的火塘燃得很旺,远远看去就像闪烁着几颗星星。应我们的要求,主人带着我们打着火把到摩梭人家里做客。快到屋门口的时候,我们遇到一个像蒙古族敖包一样的石堆,主人告诉我们,去的时候只能从左边经过,回来的时候才能从右边经过。到了摩梭人家里,房主十分热情地接待我们。只见她呼唤几声,在家的人全都围了过来,倒茶、让座忙个不停。然后,主人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向我们介绍他们的生活和习俗。摩梭人信火神和祖宗,火塘里的火是不能间断的,客人送来的礼物不能放在灶台上,而只能放在敬祖台上。
  参观完摩梭人家,我们回到住处。晚上,泸沽湖的主人为我们举办了独具特色的晚宴和联欢晚会。在晚宴上,主人让我们喝一种像米酒一样的酒,叫“苏伊玛”。还有一种酒,叫晃荡酒,很好喝,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醉,醉了以后就会晃晃荡荡。大家兴致很高,用饭碗一碗一碗地喝,直喝得摇摇晃晃,兴高采烈。
  联欢会是在一个招待所的会议室里举行的。设备很简单,参加的人也不多,但是气氛很热烈。摩梭青年在晚会上表演了很多歌曲和舞蹈,每一首歌曲都相当动听,所有的曲调都带着高原独有的特色,婉转悠扬。
  我们在泸沽湖逗留的时间虽然很短,但这泸沽湖仙境和摩梭风情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

  满族的姓氏
  白乃波
  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之一。满族的姓氏与汉族不同,有其自己的特点,其姓氏主要取于以下几个方面:
  “以地为姓”。据历史有关资料记载,有的满人则以居住地名、山川、河流为姓氏。如清初大臣何和礼姓董鄂氏。因其族居住董鄂河(在桓仁县境内)而得姓。清开国功臣额尔都姓钮祜禄氏,因其族居住于长白山钮祜禄地方而得姓。
  “以部为姓”。爱新觉罗氏就是如此。“爱新”,汉语译为“金”,即“金族”。清初大臣费英东姓瓜尔佳氏,也是全国有名的部族。此外还有叶赫那拉氏、完颜氏等都是以部为姓的。
  “谐音取姓”。以此而取姓的为数居多。如“关”姓,原姓“瓜尔佳”,谐音“关尔佳”,取其首字音“关”为姓。“白”姓原为“巴雅拉氏”,谐音“白雅拉”,取其首字“白”为姓。
  “随名取姓”。即以上辈人名中的某个字为下辈人的姓氏。
  “译音为姓”。如姓“钮祜禄”,汉语译为“狼”,其族取姓为“郎”。
  “满改汉姓”。如爱新觉罗氏的后人将满姓改为多个汉字姓:肇、金、依、海、洪等。“略复为单”。如佟佳氏略为“佟”姓,叶赫那拉氏略为“那”姓。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

田恒柱:辞官种树
  文林 谭炜焰摄影报道
  今年42岁的土家汉子、连续3年在全县公务员考核中为优秀的田恒柱,在鄂西屋脊巴东县绿葱坡镇先后担任了4年镇长和党委书记之后,1月10日,他辞去官职,回到湖北恩施自治州银杏第一乡(镇)———野三关镇的玉米塘村,开发山地资源,联合110多户农民兴办绿色产业。
  植树节前夕,笔者前往他家作了实地采访。田恒柱个子不高,举止言谈,给人一种厚道的感觉。那天一见面,记者便笑着问他:“你现在不当官了当农民,老婆对你可好?”
  “嗨,莫说起,开始她真有些想不通,说不管我。连我的大姑娘也批评我。”
  其实,这些早被县委书记程远斌料到了,开始他提出申请时,程书记就问他家人是什么态度?当时,田恒柱半开玩笑半搪塞地说:“共产党员听党的话,不一定要听老婆的话。”在田恒柱妻子眼里,男人在外,有个一官半职,光彩!突然硬要回家当农民,心里当然想不通。直到程书记率开发办负责人到他家考察山地资源、再由田恒柱将她带到外面转了20多天后,思想才转过弯来。
  田恒柱辞官回乡开发山地并非一时心血来潮。早在80年代初玉米塘村与县林业局合办的河坡林场,因管理不力,到1992年债务高达13万多元,林场成为干部群众的一块心病。而田恒柱作为当年的村支书,正是当年林场的发起人。因此,面对沉重的包袱,人们少不了埋怨他几句。出于对自己过去的行为负责和对山地资源开发的独到认识,这年他便要自己的妻子张喜翠承包了这座山地面积达3100多亩的国合林场,并承担了所有债务。从此,一纸30年的合同,抹尽了众乡亲的担心与怨言。
  田恒柱易地做官,而且在几年之间,把一个高寒山区的财政收入由85万元盘到310多万元,使全镇1997年的财政收入名列全县第三名。作为一镇之长,他无暇顾及家庭和大片沉睡的山地。
  1997年秋天,中共巴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鼓励干部分流、承包开发荒山的政策。这时,田恒柱便向县委领导坦陈己见,提出了回乡开发山地,兴办绿色产业的申请。出于对干部的爱护,县委书记程远斌亲率扶贫开发办负责人到田家访问,实地查看了他家已建造的高效经济林和周围的山地资源,便一锤定音。
  今年农历正月初五,他便扛着锄头率领民工打厢育银杏苗75亩,联合4个小组的50多户农民在房前屋后和田边地角栽植银杏树4万多株,板栗苗7万多株,在荒山上栽植杜仲和落叶松6万多株。他还采用租地、联营和扶持三种形式,将10多户农民的3600亩山地连片开发,兴建高效经济林。记者在他家采访时,邻近的菜子坝村四组农民田志柱跑上门来,要求加入他开发山地的队伍。
  他充满信心地告诉记者,他计划开发山地1万亩,总产值过100万元,把山地开发同引导当地农民致富结合起来。
  上图:田恒柱同妻子张喜翠正在栽植落叶松。下图:田恒柱与妻子培育银杏苗。(附图片)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边远人家

  远去的芦笙……
  那剑卿
  我跟着光脚板的苗族老阿妈走在陡陡仄仄的进寨山路,云南省巍山县马鞍山乡三鹤村苗家社是藏匿在哀牢山系一处不起眼的山旮旯里的小小村寨,寨中人100%的是罗姓苗族,最心爱的,仍是那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古老的芦笙。
  电影《芦笙恋歌》插曲曾给苗家人的婚恋生活抹上了极有诗意的一笔,但在苗家社,芦笙的歌吟却有一丝历史的阴影:不准与外族通婚,同族同姓也不许通婚,据说如果违背族规讨了外族媳妇,会忘本变质,“死后祖公三代都不相认!”寨里的罗友仁对记者说:“以前我也想讨个外族媳妇,但是不敢,怕族人不认我这个兄弟,不认我是苗族,经济上也不支持,那最难堪了!”他透露,当初有类似想法的人很多,但都迫于思想压力,不敢轻举妄动。长期以来,苗家社姑娘都得远嫁,媳妇都得外娶,讨一个南涧的异姓同族媳妇,去、来都得歇一夜,够折腾的。
  其实,族规至今相沿是有背景缘由的。寨里老人说,讨一个本族媳妇花钱好商量,外族媳妇苗家社是讨不起的;本族姑娘如果嫁给外族,因为家穷置不起好嫁妆,就会为此惹夫家小看!所以苗族女子不外嫁。苗家人严密的婚嫁体系就这样由传统形成的执著和贫穷生成的自尊糅和维系下来。
  随着党的富民政策的逐步落实,近年来苗家社发生了显著变化,科学种田、科学栽烟、发展经济林果、搞好水利增单产等等不时见诸苗家人的言辞。罗友忠社长说:“我们苗族过去是‘无业游民’,靠刀耕火种和打猎过日子,根本盖不起瓦房。现在我们种烤烟,来钱快,一年收入几千块钱,15户人有12户盖起了瓦房,日子开始过得好了!”1996年下半年,寨里通了电,两户人家买回了电视机,用罗友仁的话来说:“娃娃们学着电视上比文比武,聪明多了!”外界对苗家社的影响不再是油水分离,而是水乳交融,苗家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都在潜移默化地发生变革,古老的族规终于受到有力挑战。旧村一个苗女招了外族小伙上门,这事起到了“撬动全局”的作用。在电管员罗友毕倡议下,1996年初,茶蕾、旧村、柏村、帕村、三鹤洞社等地苗民中“拿事的人”齐聚苗家社,商议“婚变”大计,经激烈争论后裁定:今后只要双方自愿,允许与外族通婚!罗友仁说:“现在我想开了,只要子女喜欢,我不管他们这些了!其实这对子孙后代也好!”18岁的苗女罗小燕也说:“如果嫁给外族人,我也不怕了,不在乎了!”
  当记者问起同姓同族可否通婚时,罗友仁迟疑着说:“这只得逐步来,要等小一辈长大才行……”寨里叔伯一辈的罗兴智则说:“我们同一个老祖公,是亲亲的,这样做不可以!”记者解释说,苗家社人自贵州迁来大理,已历九代,有的血缘关系已淡化到可以忽略的程度了。
  据了解,苗家社15户93人中半数是文盲,仅出过一个高中生。记者身边围着5个苗族姑娘,其中只有一人上过小学。她们望着与记者同行的初中生苗女罗美丽,亮晶晶的眼睛里是一式的极较真的信服神气,令人难忘。文化!知识!这是沉重的隔阂吗?
  一支芦笙,一支苗家的芦笙仍在月光下幽幽地吹着,但愿,月去日来风渐暖,经济的发展拉动文化的改善,摒弃贫穷和文化落后的阳光下的芦笙恋歌,应该是没有忧伤的。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

  警寺共建谱新篇
  瑞英 三成 王昕
  书写着:“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的奖状,在瀛州分局的荣誉室里熠熠生辉;清真寺东寺穆斯林群众送来的“回汉一家人,警穆心连心”的镜匾闪闪发光。分局长史福友目睹上级的表彰,群众的赞誉,桩桩往事,涌上心头。
  一九八八年初,史福友调任河北省河间市公安局瀛州镇分局,他了解到此镇所辖十六个街村,加之采油三厂、三公司,有回、满、蒙等二十多个少数民族散居其中;河间市是全省二十三个少数民族重点县、市之一,而瀛州镇就挑起一大半的担子。仔细掂量掂量,搞好民族团结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一九九一年,清真东寺落成典礼上,史局长便带十名干警前往祝贺,并把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门窗玻璃揩擦得明光透亮;从这一天开始,每逢回民过节,史局长等人不吸烟、不喝酒,前往庆贺。行动在外,真心在内,夏日雨前查漏,雨后防淤;冬天下雪,全力清扫。一拨干警调走了,提升了;另一拨干警接过前任的扫帚、铁锨,不失时机地把一颗颗赤诚的心捧给东寺的穆民群众;而附近的回民兄弟,夏天把上好的西瓜洗好、切开端上来,冬日把热腾腾的茶水送到手,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地把感情交融在一起。
  清真东寺的阿訇、海里凡、乡老等人,把分局有关民族团结,社会治安,遵纪守法等普法及治安工作当作自身的任务,糅进“卧尔滋”之中去讲,向回民群众进行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民族团结教育及争创“五好”清真寺活动。根据“古兰经”教义,注入“民族团结,乐善好施,安定社会,爱护声誉”的时代新精神,把教务活动与社会要求很自然地衔接起来。
  东寺管委会主任尹凤池对笔者说:警寺共建八年如一日,这八年,按治安情况分作两个阶段:即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四年社会秩序的治理阶段,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八年精神文明建设阶段;“治理阶段”,由瀛州分局调解、处理的大小案件一百零四起;建设阶段,经由瀛州分局解决的大小案件二十四起,下降了百分之七十七。正如回民群众所反映的那样:自从警寺共建以来,警民关系密切了,民族团结加强了,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了,好事多了,坏事少了,村民更加互敬互爱了。


第11版(民族大家庭)
专栏:

  时光荏苒,10年过去了。北京西藏中学的学生走了一批又一批,武警仪仗队的官兵换了一茬又一茬。然而,这些孩子永远不会忘记,曾与一群他们尊称为“教官”的仪仗兵相处的日日夜夜。
  “藏族学生娃”与“仪仗兵”
  张向东
  每逢新生入校,武警仪仗队总要派出“教官”对学生进行为期15天的军训。他们要帮助学生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使他们更好地投入学习。然而万事开头难,仪仗队的小伙子们克服了种种困难,最终赢得了这些藏族孩子的心。一位名叫顿珠次仁的少年刚刚入校,家中便传来母亲去世的噩耗,再加上不适应新的生活,刚开训他就“茶饭不思,卧床不起”,这可忙坏了“教官”花家水和徐志强。他们每天帮次仁洗脸洗脚,端水送饭,耐心开导、教育,将心比心,以诚换心。没过多久,顿珠次仁变了,变得乐观了,坚强了。在日记中他这样写道:“我感受到了家一样的温馨与火热。”
  军训以“训”字为主,战士们每天都要带着学生在操场上“摸爬滚打”。烈日炎炎之下,“教官”要做几十次示范动作,喊上百次口令。一天下来,每个人都汗流浃背,口干舌燥。这一切,细心善良的女孩拉巴卓玛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由于自己身体不好不能参加训练,她每天便来往于水房和操场之间,休息时将晾好的水端给“教官”。夜晚,别人都在看电视,可她却等在医务室门外,为“教官”取咽喉片。面对这位热情美丽的姑娘,“教官”们真不知该如何是好,自己只能用真诚和爱心回报这群可爱的孩子。每晚,“教官”们要按规定“查铺”,帮学生盖被子,摆好各种物品。在“教官”的熏陶下,这些过惯了游牧生活的孩子逐渐勤快了,养成了许多好的习惯。被子叠得方方正正,物品摆得整整齐齐,衣物洗得干干净净,整个校园被他们整理得如同花园一般。
  最令人感动的是军训结束,“教官”们即将返回部队与学生们告别时的情景。教室里、走廊边,站满了穿着节日盛装的学生。他们手里捧着哈达,鲜花,奶茶,唱着《祝酒歌》,恋恋不舍地与朝夕相处的“教官”告别。还没等车开走,学生们又拥上车,把“教官”抬出来,再次告别,在场所有的人都热泪盈眶,激动不已。车开走了,望着那远去的军车,藏娃们不停地呼喊着:“解放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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